「唐君毅:各种宗教之冲突之销融如何可能」正文
如吾人以上之所言为不误 则吾人已对于中国或世界现有之主要宗教 各肯定其一不容代替之价值与地位。而一切宗教之当相容不悖之理论基础 即可缘此以次第确立。然吾人之所言 正不必为任何宗教徒之所赞同。任何宗教徒 皆可据其对自己之宗教 及其他宗教之了解 并运用其理性思维 以指出吾所言之不备 或错误。吾亦能多少推想此诸疑难之形态。然吾今皆不拟于此一一置答。吾意此诸疑难之共同的根本理由 盖在任一宗教徒 皆同不能容许吾将其所信之宗教 与其他一切宗教 一例齐观。而在较狭隘之宗教徒 且必须视其他宗教为恶魔所设而排斥之。然在我之意 亦非即将各宗教一例齐观 其中自有高下。观一宗教于其最凸出之精神外 是否兼得具备其他宗教之问题之解答 即可定诸宗教之一高下。唯我此文之意 要在说明各宗教之各有其凸出之精神 此即使其各有地位 不能相代。人以禀赋或根性及所感宗教问题之有不同 即可使各宗教 咸有其信徒。而各宗教亦当各有其信徒 方能成就人文世界中宗教世界之丰富与充实。而在一人成为一宗教信徒时 不免于排斥其他宗教 或必反对吾之有此一例齐观之论 亦为人情之常。各宗教之相互排斥 而相视为异端 如在一定限度内 亦为促成各信徒之更专诚于其所信者。故此相互排斥相视为异端 而或视吾之所言为维护一切异端之总异端 吾皆可谅解。而吾今如欲使一切宗教互相融会成为一宗教 吾亦知其为今日所不可能者。此乃因宗教之成立有其历史之基础。宗教非只是一哲学理论之事 而兼是一生活习惯 及仪节与教条之信仰之事。而一宗教徒欲为其宗教信仰造作哲学理论 则永为可能者。故以哲学理论说服宗教徒 其论争必永远无已。宗教徒之以哲学理论 维护其宗教信仰 而攻击其他宗教信仰为不合理性之论争 亦永远无已 此为无可奈何者。人类既有各种超越性之精神要求 便总有各种之宗教 与用以维护宗教之哲学理论之争。然吾人亦将永能由此等等 以透视人类之具各种超越性之精神要求 而对之致其敬意与赞叹。故人人亦可不须任一宗教徒同情吾人所言。吾人所望者 惟是望不属于任何宗教 或若干信一宗教而不排斥其他者 能分别尊重人类之宗教。由此分别尊重宗教之精神 还以感染宗教徒之狭隘者 即可使人类之各宗教 日成其互相涵容 并求逐渐贯通之实。而我之此文 亦即本此期望而作 冀能解决吾所关心之中国文化建设中 中国原来之宗教与百年来由西方新来之宗教 一切相危之误解 轧轹 冲突之问题。吾意吾人不当排斥任何新来之宗教。然任一新来之宗教 欲将在中国原其他有价值之宗教 一笔抹杀 则吾人亦必将保护之。孔子着春秋 以兴灭国 继绝世为言 吾人在文化上之抱负 亦在兴灭继绝。对宗教 亦复如是。故吾人既反对当世之以科学抹杀宗教者 以为一切宗教鸣不平 亦将为一切中国原有而今受压迫 被忽视之一切宗教鸣不平。吾人以平等心为一切宗教鸣不平 一切宗教方能平等共存 而销融其间之一切轧轹与冲突也。
我们上文说 我们并不要建立一融合一切宗教之宗教 又要兼肯定各宗教之地位 原可导致人发生一疑难。因人可以问:各宗教信仰之内容在许多方面 即原是冲突而不相容的。我们如何能俱以为是 而俱加以肯定?有神为是 无神则非。反之亦然。又或以天堂为究竟 或以天堂非究竟。前是则后非 前非则后是 亦不得并立。此外或以耶稣为教主 或以释迦为教主 人亦不能事二主……。由是以谈 兼肯定各宗教之地位与价值之论 岂非自相矛盾之论?
然此上所述之疑难 则并不能成为吾人之真疑难。因吾人论宗教 自始不重自宗教之具体的信仰内容着眼 而唯自人依于其超越性而生之宗教的精神要求上着眼。一宗教之价值与地位 唯由其能满足人之此宗教精神要求而见。而各宗教所最能满足之精神要求 吾人上已言其同根于吾人之心灵精神之主体之一方面之精神要求 而初不见其有冲突。而人之信不同宗教者 其所特感之精神要求 各不相同 吾人亦不能言其必然相冲突。至于抽取各宗教信仰之具体内容 而加以对立比较 诚多有相冲突者。然吾人由宗教精神 以观此诸具体内容 则此诸具体内容 皆可视为一宗教精神 在其发展之途程中 所涌现之观念与意像。即教主之形貌与事迹 皆可为在一宗教精神中 居观念与意像之地位者。吾人不能以基督教徒心中之耶稣 即历史之耶稣 亦不能以佛教徒心中之释迦 即历史之释迦。此耶稣 释迦 实多为历代基督教 佛教徒之宗教精神 所涌现之观念意像之大集结所成。而各宗教中 关于自然世界及人类世界之一切图像 亦非复吾人在自然科学 社会科学中所了解之世界图像。此即通常所谓宗教中之神话之成份。此诸观念 意像 图像 原只是人之宗教精神所寄托之形式 本不涵一般之认知之意义者。故吾人谓其为皆合于吾人平日所肯定之自然世界 历史世界之事实 原为不可说者。因而宗教徒之互争其孰为合事实 原为不必要之争辩。而因其本不涵一般之认知之意义 遂亦无所谓虚幻 不必说之为主观。而只是因人类原有如是如是之宗教精神 即有如是如是之观念 意像 图像。自人之宗教精神之为客观的存在之精神言 此观念 意像 图像 自即为依于此精神 为此精神形式的一种实在。此形式 原不能自此精神抽离 以为认识判断之对象 则吾人亦不能加以抽离 而加以比较后 在认识判断的意义上 定其是非真伪。然此等等之言 亦无碍于吾人有某种宗教精神时 心灵即安住于此形式中 而自任持此观念 此意像 此图像 而不外溢。此不外溢 即有一饱满之宗教精神充实于此观念意像图像中。此精神自身之真理 即贯注于此观念 意像 图像 而使之显一宗教的真理。过此以往 非宗教精神所当要求 亦非其所必需要求。此方是反躬为已而自求心安理得之宗教精神 而在此自求心安理得之宗教精神中 此所信之观念 意像 图像等 即当下如如而不动。故对不同宗教之精神言 各不同之观念 意像 图像 即各住于不同之人之精神之中 而亦各各当下如如不动 可不互相往来 互施判断。互施判断者 人之宗教精神之未能饱满的充实于其形式中 而将形式游离 以争取其在他人之宗教精神中之地位之结果。此乃缘内在的宗教精神之自己之分裂 而外在化其形式 以入魔障之开始。由是而排斥异端 裁判异端 杀人流血 皆魔鬼之所为 与宗教之精神 离题万里。此病 西方宗教徒犯之最深。至于专门抽取各宗教之形式 而自外分析比较其异同 则可形成各宗教学家 宗教哲学家之知识。亦与真正之宗教精神不相干。真正之宗教精神者 自饱满充实于其所托之形式 而相应如如不动者也。此即可使一室之内 信不同之宗教者 其所信仰之具体内容 千殊万异 而仍可相容不碍 共立于无诤之地。在中国之家庭 父信儒 而母信佛 子女信基督 而不失一家之亲者 其故在此。是可以销融世界之一切宗教之冲突 而为大心之士所不可不察者也。此也谓宗教信仰内容之复位于宗教之精神。是即足以答上来之疑难矣。各宗教复位于各人之宗教精神 而诤论斯绝。即有诤 而专诚于诤 唯以自求心安理得为事 则此诤中亦不动刀兵 亦可视同无诤。识此可以言宗教中之事事无碍慧矣。无诤之义 佛教有之 此其所人为深远也。
(民主评论第七卷二十二期四十五年十一月)
摘自唐君毅着《中国人文精神之发展》,页338-362,台湾学生书局,2002年6月全集校订一版二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