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敏:拥抱共和国灿烂的阳光

作者:吴敏发布日期:2009-01-08

「吴敏:拥抱共和国灿烂的阳光」正文

物转星移,一元复始,人类历史已经迈入21世纪的第九个年头,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将迎接自己光辉的60华诞。按照国人惯例,逢五为“小庆”,逢十乃“大庆”,当年那个全国工业系统学习楷模的名称即由此而来。此外,以夏历的计年方式而言,“六十甲子”是天干地支新轮回的开始,这对于恰逢盛世的新中国也具有值得庆祝的象征性和标志性意义。

怎样来庆祝才比较适宜呢?有一位伟人说过,庆祝伟大革命的纪念日,最好的办法是把注意力集中在还没有解决的革命任务上。由这句名言可以得出一个启示: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庆之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地想一想“共和国”的深刻内涵,看自己距离合格的共和国公民是否还有差距?

在人类思想史上,“共和”具有悠久的传统,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孟德斯鸠等学术巨擘均为著名的共和主义思想家。然而,随着“民主”概念愈益成为现代政治的强势语汇,“共和”思想丰富的价值蕴藏在相当程度上被人们淡忘了。如果就“新中国为什么要以‘共和国’命名”作一次问卷调查,即使在知识分子和领导干部群体中恐怕也没有几个人能回答得上来。

我国西周伊始曾以“共和”为年号,暗含着远古思想家“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寓意。英文“共和”源自拉丁文的“公共事务”或“公共事业”。其核心要义,一是国家乃全体公民的“公有物”,二是公共权力要向全体公民开放,三是参与国家治理的公民应该将促进共同体的公共利益摆在优先地位。显然,东西方文明对理想政体的向往很相似,体现着明显的普世价值。正是由于这个互通和默契,所以,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变革帝制成为当时中国政治发展头等要务的时候,由西方吹来的“共和”之风使得维新思想家和革命政治家一拍即合、欢欣鼓舞。严复义正词严地说:“国者,斯民之公产也。”孙中山更形象地阐述道:共和政体“犹如合资营业之公司,人民尽属股东”。

“共和”与“民主”在政治诉求方面存在着内在的共生关系,二者均以大众政治、阳光政治为追求对象,是君主专制、“黑箱政治”的根本对立面。不过,二者之间也有微妙的区别。民主强调“多数人的统治”,共和则注重多元治理、多元均衡,否定任何形式的专权,即使是多数人的专权也予以反对;民主强调“人民主权”,共和则体现分权制衡、代议制等更加务实的治国态度;民主强调平民大众的立场,共和则隐含某种精英情结,倾向于由平民大众和社会精英共同治理国家;民主意味着一种理想、一种激情、一种号召力,有时候可能会忽视理性,共和则更致力于温良中道,以“德治”和“法治”作为两种交叠互补的治国方略,与儒家学说的“中庸”有某些相似之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共和”所内涵的是公平与正义,是理性与智慧,是交流与对话,是协商与共识,是律己与宽容,是友谊与友爱,是温良与平和。她既同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和精髓彼此融通、交相共鸣,又具有极为强烈的现实意义,有利于解决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和矛盾,非常值得珍惜和弘扬。显然,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了解和认识“共和”的深刻含义,将其纳入公民意识的必有范畴并积极践行之。这就要求我们,在熙熙攘攘、纷纭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不仅要为自己着想、对自己负责,也要为他人和社会着想、对他人和社会负责;在最低水平上,要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不能对他人无端干预或伤害,不能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再进一步,当自己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社会的公共利益发生矛盾乃至冲突时,要按照公共理性的协商规则来谋求解决,决不能意气用事,为一己之私而盲目冲动;从更高水平的要求来考量,则应当不断提高自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修养,并以此为基础在人际关系和社会公共事务中做到相互间的信任、同情、关爱及团结互助。只有这样做了,才能够得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合格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国之初,开国元勋们庄严地选择了“共和”政体,共和国的阳光开始普照华夏大地。然而,鉴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共和”思想迄今仍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普及。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60大庆之年,对于一个共和国公民来说,深刻认识并积极确立“共和”意识,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和国公民,无疑是对共和国60华诞的一种切实际而有益的庆祝方式。共和国灿烂的阳光已经照耀了我们60年,让我们张开双臂热烈地去拥抱她吧!

(此文系《山西日报》“求索论坛”专栏约稿,已发表于该报2009年1月5日求索专版,写作时曾参考张凤阳等著、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政治哲学关键词》之“共和”条目,谨予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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