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光:官场内生腐败论

作者:张新光发布日期:2008-01-10

「张新光:官场内生腐败论」正文

中国历史上的地方官场积弊是一种整体性和结构性的制度腐败,被宋代大诗人苏洵、苏轼、苏辙父子三人形象地比喻为“君子斗不过小人”的一条铁律。这种“强龙斗不过地头蛇”的尾大不掉问题,经常造成“王政不纲,权反在下,下凌上替,祸乱相寻”的社会政治动荡局面,使中国历代王朝的兴衰更替和治乱循环堪称世界之最。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政府通过自上而下的“整党”、“整风”、“四清”和“文化大革命”等等一系列政治运动的强烈冲击,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基本上清除了绵延数千年的地方宗法制政治庇荫关系网。然而,在改革开放以后的30年间,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体转轨,原来的“全能主义”中央威权政治式微,全民动员性的国家政治意识形态逐渐淡出,一些地方政权中逐渐衍生出具有封建专制色彩的家族化、帮派化、圈子化的个人政治庇荫关系网结构,从而出现了一种整体性、结构性、系统性、联动性的地方政权退化、弱化、甚至异化的现象。目前,我国一些地方的“官场腐败窝案”正在向群体化、集团化、规模化、半公开化大面积扩散的趋势发展,最终将形成一个能左右当地政治生态环境变化、且与中央政府相抗衡的“地方性权力实体”和“腐败了的既得利益集团”。因此,国内一些学者把它称为“中国式的地方政权苏丹化”,即“权力范围的私产化,权力运作的无规则化,统治方式的非意识形态化和以私人政治庇荫网络为基础的朋党组织结构”[1]。正像前苏共领导人戈尔巴乔夫严厉批评拉希多夫在乌孜别克斯坦执政20多年后的情况,“在这个共和国的党、政、经和政法部门机构中,掌握实权的人全部是他的亲信,拉希多夫仅在乌孜别克斯坦共产党中央机关安插的亲属就达14人之多。这样,整个地方政权系统中都笼罩着奴颜婢膝、溜须拍马、拉帮结派、排斥异己的风气,专做表面文章,围绕着领导人结成了人身依附和亲缘关系”[2](p167)。

事实上,中共领导人对于这种在新中国地方政权中衍生的“权贵阶层”也早有警觉。譬如在1962年11月12日召开的一次中共高级领导人吹风会上,刘少奇同志就提醒全党同志注意:“党外有很多人担心:共产党没有当权时是好的,当了权以后是不是会腐化变质呢? 这个问题如果我们不注意,不留心,党也可以变质。我们的个别地区、个别部门的组织已经变质了,中央的什么口号来了,他们应付一下,平平淡淡,也不反党,可是几个书记勾结起来,停滞、腐化、堕落。这不是变质? ”[3] (P726) 。到了1982年4月,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再次警告全党,提出:“现在是什么形势呢?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那个时候,贪污一千元以上的是‘小老虎’,一万元以上的是‘大老虎’,现在一抓就往往是很大的‘老虎’。……现在的大案子很多,性质都很恶劣,贪污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的,都不止是什么‘万字号’。有些是个人犯罪,有些是集体犯罪。……好多钱落到了私人或者某些集体的腰包。如果把盗窃公家的财产等等都算在内,那就更要多得多。要足够估计到这样的形势。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决不是危言耸听”[4](p402-403)。2000年12月26日,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讲话时也指出:“再过几天,就要进入21世纪了,有一个现象很值得我们注意。现在揭露的有些触目惊心的大案要案,实际上已经存在好多年了,却迟迟未能发现,结果愈演愈烈,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有的地方和部门中长期存在团伙性的腐败活动,涉案人数很多,活动范围很大,也迟迟未能发现。还有,有的干部刚刚提拔上来,或者刚刚经过考核考察和‘三讲’教育,就发现有重大问题。……搞腐败的人不可能不露出蛛丝马迹,如果我们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拖拖拉拉,敷衍了事,甚至粉饰太平,掩盖问题,那就很难发现问题”[5]。在2007年10月下旬召开的中共十七大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6]。总的说来,如何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产生权力腐败现象的特点及其规律,是一项紧迫而重大的现实政治课题。

所谓“官场内生腐败”的现象,主要是指目前我国一些地方政权或部门利用现行体制下存在的制度漏洞和政策弊端,基于共同的特殊利益需求,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自下而上建立起一种反法制基础上的自我封闭运行的“隐蔽秩序”,将自己控制的地盘变成一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促使大多数地方党政官员不得不遵从“适者生存,不适者遭逆淘汰”的潜规则行事,随机应变地调整自己的行为选择,极力迎合和维护地方党政“一把手”无限膨胀的个人政治权威,结成了一种具有封建专制政治色彩的地方政治庇荫关系网结构。因此,凡是进入“小圈子”的官员都可以从体制内获得源源不断的最大利益,而那些抵制和违抗“一把手”带头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等违法行为的硬汉子却付出了身败名裂的高昂代价,这种地方政治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局面,最终将导致国家正式的“显性规则”的法律效力和制度化水平大大降低,甚至摧垮和动摇中共在地方政权中的政治影响力和执政地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各级党政“一把手”权力腐败的问题异常突出,具有明显的群体性和集团性的腐败特征。比如在近几年,中纪委牵头查处的湖北省襄樊市原市委书记“孙楚寅卖官受贿窝案”,共牵扯领导干部74人,其中厅级干部11人,相关部门和县市“一把手”30多人。辽宁省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的“慕马腐败案”,涉案金额高达2亿多元,共牵扯领导干部122人,其中副省级干部1人,厅级干部4人,局级干部18人。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的“三级连环腐败案”,共牵涉领导干部260多人,其中省级干部7人,厅局级干部30余人。其中,仅仅是绥化市就被牵涉进去了50多位党政“一把手”,成为“建国以来最大的卖官受贿案”。而以阜阳市为代表的安徽省皖北地区所发生的“政治大地震”,共有18位县委书记纷纷落马,还顺藤摸瓜挖出了安徽省原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原副省长王怀忠和阜阳市前后两任市长肖作新、李和中等一大批高官,以至让当地老百姓感到了“阜阳没有共产党”的无奈。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长雷渊利、原市委组织部长刘清江、原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郴州官场腐败窝案”,共有158位大小官员被拉下水。最近查处的“上海社保基金腐败大案”,涉案金额高达37亿元,就连像陈良宇这样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等人也被牵涉其中……等等。总的看,目前我国一些地方政权中所发生的权力腐败大案、串案、窝案,就其性质而言几乎都是“拔出萝卜带把泥”的内生拓展型官场腐败。而现在有些大案子之所以处理不下去,根子就在于“背后有人顶住”。二是具有明显不同的地域性特征。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对近期查处的各类权力腐败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后发现,“中西部地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权力腐败问题比较突出;东南沿海地区主要是具有外向型和资本积累型的权力腐败问题严重;东北老工业基地主要是国有企业领导人的权力腐败问题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严重”[7]。三是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排他性。目前我国一些地方政权中出现的官员权力腐败的手法不断翻新,腐败形式的变化复杂多样,并且逐步由“公开”转为“私下”、由“直接”变为“间接”、由“现货”变为“期权”。特别是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利用自己所掌管的体制内的“合法性政治资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在经济上相互牵连,以至把原先制度化、程序化的地方党政组织结构变成了“施恩者”与“效忠者”之间的私人政治庇荫网关系。这种建立在互利性基础上的上下贯通、左右逢源的非实体性、非紧密组织结构的“地方性权力实体”,在一定条件下甚至可以完全取代正式的国家政治组织而成为主导性的权力结构。更为严重的后果是,这个由恩主、受保护人、地方黑社会势力和国家司法系统结合起来的多重保护伞为基础的政治蛛网结构,还具有自我复制与不断扩展的特性,它可以向上、向下、向左、向右延伸,最终形成了一个“低参与――高腐败发生率――强权威控制――低政治参与――高腐败发生率”的恶性循环。四是具有极强的抵抗外部的干预性。因为在一些地方政权的政治庇荫网外围,还分布着许多以若干权力为中心的“蜂窝状”社会关系网结构,其主要的联结方式是通过举办“宗族聚会”、“同乡聚会”、“同学聚会”、“同事聚会”、“战友聚会”、“回城知青聚会”等活动,促使各级地方政府官员都因血亲、姻亲和密友关系而获得政治、经济上的利益,以及政治领导人对效忠者、追随者给予特别的庇护、提拔和奖赏等。这种基于集团利益的“地方官场腐败链”,将使上级党组织考察、群众民主评议、党委常委会决议等等一系列看似关卡重重的干部任免程序流于形式,最终将导致整个地方的社会政治风气变得污浊不堪,而让“好人难做,恶人当道”。2000年3月,时任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直言上书国务院总理朱基,反映“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随后,他之所以受到排挤而不得不选择辞职远走他乡,而当时几乎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替他说句公道话,就是由于监利县原县委书记杨道洲多年在当地培植起了一支地方恶势力――所谓“八大金刚”[8]。由此可见,我国在社会转型期形成的地方政治庇荫制关系网结构的基本特征是:“在关系网的中心,有地方土皇帝式的人物;在其上面,他有足够的财力资源去贿赂上司以获得庇护,使其上司成为他的‘恩主’,而他本人则成为‘被保护人’;在其下面,又有一批为其私人效忠的朋党供他使唤,这时他就成了他与朋党这一关系网的‘恩主’;在其左侧,又有从属于他的公检法司系统,作为其所作所为的保驾护航者;在他的右侧,则有地方黑社会势力为其呼风唤雨。这样,他就会在这一地区达到‘战无不胜’的地步,由此完成了地方政权向‘类苏丹化’的最后蜕变”[9]。

总之,“官场内生腐败”是附着在党和国家政治肌体上的一块毒瘤,是一种违法性扩张和内生型拓展的地方权力腐败,具有极大的政治内蚀力和社会破坏力。据了解,目前我国少数地方提拔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大约需要花费行政成本1000万元左右,提拔一名科局级领导干部大约需要花费行政成本100万元左右,提拔一名乡镇基层领导干部大约需要花费行政成本10万元左右,因而被圈内人士戏称为“千百十人才工程”。可见,这种由一群人互相扎堆、互相抱团、互相结伙逐渐形成的地方政治庇荫制关系网结构,实际上已经蜕化成了一种“地方性和局部性的和平演变”。正像美国政治评论员对前苏联解体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垮台所作出的评价,“一个政权,一种已经确立了的制度,极少是被革命运动所推翻的;它通常都是由于自身的虚弱和腐败而倒塌的,革命运动随之在这片废墟上兴起,接管了已经成为真实的权力”[10] (P122)

参考文献:

[1]萧功秦.中国现代化转型中的地方庇荫网政治[J].社会科学,2004,(12):24~29.

[2]【俄】米・谢・戈尔巴乔夫.真相与自白――戈尔巴乔夫回忆录[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3]刘少奇.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

[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江泽民.推进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N].人民日报,2000-12-26(1).

[6]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N].人民日报,2007-10-25(1).

[7]孙志勇.当前腐败新特点[J].望周刊,2003,(34):8~9.

[8]徐楠,李思德.湖北省监利县两任落马书记的滑铁卢[N].南方周末,2004-10-14(3).

[9]庄礼伟.亚洲的病痛:裙带资本主义研究[N],南洋商报(马来西亚),1996-1-7(2).

[10]伍天冀,杜红卫.政治的智慧:中外政治格言集萃[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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