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言:我国文化软实力“软”在那里?」正文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指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以年平均10%速度,经历了近三十年的高速增长,但近代以来,中国文化在思想、价值观、制度、政策等方面却一直处于低迷徘徊状态、文化软且实力透支。这些表现与中国经济、政治在世界上与日俱增的影响力形成巨大反差。那么,我国文化软实力到底“软”在哪里呢?
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整合多样化文化的能力不强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或民族长期发展形成的思想道德、理想信念,它源于人民的生活和社会实践,融合于民族性格,渗透在国家意志之中。近代以来,我国无论在塑造核心价值体系的手段上,还是设定价值目标的内容上,表现出文化发展的短视与“功利主义”的倾向,经常使核心价值观因经济社会变迁而被边缘化。面对我国社会结构、思想多元化以及文化全球化的趋势,我们要塑造出具有强大凝聚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必须立足于尊重文化差异、包容文化多样的基础上,从人民认可、国际认同的和谐文化理念中汲取营养,不断探索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吸引力和影响力。
政府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意识较弱
在相当长一个时期里,文化在我国的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阶级斗争理论是我国文化管理的基本理论,国家文化管理的职能定位于纯粹的意识形态垄断与管理,政府单向的阶级文化供给几乎挤压了大众文化的生存空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概念,党十七大提出实现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表明党的文化执政能力要从过去单一的文化管理,向多元的、综合的文化执政能力转变,政府管理文化的职能也要围绕实现人的基本文化权益这个中心,向加快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为群众提供较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向转变。
文化产业满足日益增长市场需求的能力低下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初,世界发达国家逐步解除文化同化政策和意识形态的禁锢,调整文化政策,制订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使世界新一轮竞争与博弈焦点集中在文化软实力之上。美国、欧盟、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既是这一轮文化软实力竞争的积极推动者,又是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受益者。我国文化产业起步较晚,文化产业以国有企业为主体,即使部分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之后,仍然距离市场主体十分遥远。民营文化产业除了投资主体单一,处于小规模的粗放经营状态,对经济增长的拉力不强外,还因政策短缺难入产业高端领域,文化服务领域内,致使我国核心服务业这块“短板”越来越短,文化产品生产因远离市场需求而日趋萎缩。
文化产品的市场传播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微弱
在现代社会里,一切关于思想文化的有效传播、意识形态建设和文化经济的实现,都只有通过和借助于文化产业的规模和手段才能实现。2004年,中国从美国引进图书版权4068种,输出14种; 2004年,中国进口影片1000多部,出口到国外也只有《水浒传》等少数几部名著改编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把中国与美国、日本、英国、法国一同列为了世界文化贸易五强国,理由是中国人“制造了世界1/3的电脑,1/2的数码相机和DVD播放机等等……。”但是,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却指出:中国不会成为超级大国,因为“今天中国出口的是电视机而不是思想观念。”面对扑面而来的大众文化,我国主流文化大有深陷狼穴,力不从心,与“狼”共枕之忧。中国文化的影响力由此可窥一斑。
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业态的水平有限
中国是一个文化资源大国,文化遗产十分丰富,真可以用“十步之内必有芳草”来形容。但是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之间并没有依存关系,两者并没有相互转换的必然。像文物古迹、诗词歌赋等静态的文化遗存,只有注入活的基因,形成满足当代人的精神消费时,才能转化成为文化产业。文化资源具有稀缺性、重复利用性的特性,而我国还有大量文化资源要么长期处于一种静止的文化状态,要么因保护不力而濒临灭绝,要么因掠夺性开发惨遭破坏。我们可以运用高科技手段、现代营销运营模式和文化创意为传统文化产业注入了新的元素和功能,推动文化资源与数字化、网络等有机结合,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业态,生长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促进传统文化产业的产业升级换代。
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体系滞后
在全球化的今天,由一系列技术创新活动为先导,引发生产方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引起整个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基本结构骨架和运行发展模式发生质的跃变。这些变化要求迅速改革僵化的文化管理机制,创新文化的内容和传播手段,改变文化产品营销网络的覆盖面和布局,完善文化市场机制,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高文化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为此,我们必须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国家理论创新体系,提出对中华民族和全人类具有普遍意义的重大理论,利用现代科技的力量改进文化传播手段,对内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文化创造潜力,对外可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环境,适应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要求。
文化发展的政策体系繁杂且刚性不足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由一系列由党的政策、行政法规和规章构筑起来的、文化建设的政策系统,然而,现有的文化政策系统,基本上都是在体制转型过程中形成的,带有计划体制的痕迹,行业和部门的利益保护色彩比较浓重。因此,整个文化建设的政策体系因缺乏法律的刚性而有失权威性、公共性、公正性和公平性。文化政策的弹性不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文化建设体制和制度上的根本性问题,还在行政垄断、市场准入、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等问题上激起了新的冲突。面对文化全球化趋势,我国应尽快完成文化发展的法律体系建设,迅速推动各种文化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为建立统一的文化产品、文化资本、文化消费等各类市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软实力(Soft Power)是美国学者约瑟夫.奈提出的衡量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高低的新概念,主要是指与经济、科技、军事领域表现出的“硬实力”相对应的包括因文化、价值观、制度、政策等对其他文化的吸引力、影响力。作为一个对世界产生过深远的影响的、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尤其是在经济崛起国力大增之时,更应该注重挖掘文化的潜力,做到文化软实力的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