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星斗:稷山举报案凸显地方治理的深刻危机」正文
据2007年4月9日《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及《法制晚报》转载:山西稷山县人大法工委主任杨秦玉、县委退休干部南回荣、县农机局局长薛志敬三人因匿名向运城市委书记、市长举报该县县委书记李润山而先后被捕,杨秦玉、南回荣以“诽谤罪”被判刑,薛志敬目前也已被公诉。
举报信《众口责问李润山》:“首问书记李润山,朝令夕改为哪般?二问书记李润山,为啥引资惹祸端?三问书记好威风,总统套间办啥公?四问书记财力涨,为何工资老不动”,落入被举报人李润山手中,于是公安、检察、法院如临大敌,倾巢而动,全县所有的在职和离退休干部的手写资料被送到公安局,重案大队从上千份资料中最终找出了举报人,先是杨秦玉、南回荣被捕,被开除党籍,两人在全县五百多人的干部会上作检查,后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薛志敬外逃被通缉,后在山西太原被警方抓获。
稷山举报案凸显地方治理的深刻危机,中央政府如不认真对待,后果将十分严重。
1、某些地方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已经把公检法变成了私人警察、私人武装、私人法院了。权力的私有化、法律的个人意志、私人的裙带统治已经使得中国出现了“苏丹化”(大量的土皇帝)的政治失控的苗头。
2、举报材料落入被举报人手中,运城市、稷山县的一些官员沆瀣一气,县委、纪委、人大、政府的某些人串通作恶,谁来监督他们?
3、前有彭水诗案,现有稷山举报案,为什么没人去查查举报的内容是否属实?失职的官员该当何罪?
4、李润山说,他向法院打了招呼要轻判,以体现他的“宽宏大量”,如此公开干预司法,如果是老百姓与特权人士打官司,怎么可能赢?
5、匿名信如涉嫌诽谤,书记可到法院民事起诉,双方平等辩控,可是李润山动用公安局重案大队,采用打击敌人的办法对待举报,未来中国的反腐败堪忧!
6、李润山让全县500多干部聆听杨秦玉、南回荣的“检查”、忏悔,是在向全体干部、人民、以及中央政府、共和国法律示威:谁敢举报我,谁就如同杨秦玉、南回荣的下场,甚至更惨!我就是土皇帝!
7、诽谤罪原本适用于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李润山俨然把自己当成了“党和国家领导人”。
8、以举报信的内容引起了“23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干部和企业老板”的“愤怒”为由,认定举报信“引起了公愤”,于是把本应自诉的案件提起公诉,如此公权力的滥用谁来制止?
9、就算可以提起公诉,也应异地审理,因为被举报人是当地的一把手,又可以干预司法。否则,怎么会有司法公正?
10、制造文字狱在封建时代也只是皇帝的特权,如今一些地方诸侯、甚至小小的县委书记也能制造文字狱,今天倘若没有互联网,恶行或许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
要化解地方治理的如此深刻的危机,中国只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么一条路可以走。
也就是,中国应当取消“土皇帝”对干部任免、财政等的特权,切实重视对一把手的监督,防止政府内出现人身依附和效忠私门的状况;目前,应当实行纪委、监察、审计、检察、反贪、法院的完全垂直化管理;应当鼓励媒体对地方政府和官员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中国应当立即着手制定《举报人保护法》,严惩打击报复的行为;应当强化吏治,严格官员的责任追究,改变对官员过于宽容、处分不痛不痒、渎职罪不追究、贪官多缓刑、越被举报越晋升等怪现状;应当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强化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的关键作用,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惟有如此,中国才有可能缓解地方治理的深刻危机,让稷山举报案不再重演。
200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