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彤东:一个儒家版本的有限民主

作者:白彤东发布日期:2007-09-02

「白彤东:一个儒家版本的有限民主」正文

盛洪:今天是天则所的双周学术论坛的第342次。这个论坛已经持续了这些年,是天则所的骄傲。它也得到了各个领域和学科的学者们(特别是中青年学者)的支持。今天非常有幸请到了白彤东教授,他现在美国泽维尔大学哲学系任教。今天的主题是儒家版本的有限民主。90年代以后,中国有文化传统复兴的趋势。儒家是其中最主要的潮流,总是有很多关于儒家的讨论。中国的学者基本上都是先学了一些西学的分析框架,然后回过来学了一些中国的儒家理论。经过对中国历史和现象的思考,他们融会贯通并且提出了既包容儒家的文化、制度资源又包容西方的文化、制度资源的制度方案。看了这个题目,我们的联想就是白教授也会拿出一个令人期待的方案。这个方案应该很有兴味,也可能成为中国往前走的备选方案。下面有请白教授。

白彤东:我本科在北大学核物理,后来硕士念的科学哲学,然后博士也是研究科学哲学的问题。我学科学哲学之后就想回过头来看看自己的儒家文化。我在波士顿大学念书的时候受了我们老师的影响。这位老师是罗尔斯在晚年经常合作的一个很好的朋友,在和罗尔斯交流的时候也得到了他的指教。我跟着这位老师学了罗尔斯以后,突然意识到罗尔斯思想能够给中国儒家带来新的视角。所以那时在上课和自己思索的时候就有了一些思路,然后就沿着这个思路做了下来。

他写了一本书,我给他写了书评,会在美国《Ethics》杂志上发表。我当时说了,我认为现代分析儒家的有四个流派。一个说儒家文化对自由民主是有妨碍的,要想学资本主义就要把儒家思想去除。这派还有些人说尽管有妨碍,但是这种思想是深深地根植在中国的文化土壤里无法去掉的。所以自由民主要和儒家文化接触是会发生冲突的。第二派热爱儒家,但是自由民主又是需要的。于是他们就想证明儒家思想是可以发展出自由民主的。这两派一派认为儒家文化阻碍自由民主,一派认为是儒家文化可以发展出自由民主。但是他们都认为西方现行的自由民主是必然的趋势。第三派是极端保守派,他们认为儒家什么都是对的。第四派,我把自己也归到这一派。我们承认儒家很多思想和通行的自由民主有不一样的地方,但是也许有些东西儒家讲得是有道理的。不一定全有道理,但是在西方实行自由民主或者中国将来实行自由民主的时候应该可以从儒家思想中学到一些东西。

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自由民主需要形而上的基础》,发表在《外国哲学》第十八辑上。我当时写那篇文章的动机是想从罗尔斯后期的哲学(政治自由主义)中得到一些启发,来回答一些有关政治自由主义的基本问题。其中一些重要问题有人们通常认为要接受自由民主必须接受个人利益至上、平等以及个人主义等自由观念。认定了这一点,很多亲近自由民主的人会认为讲公共利益至上、贤人政治、集体主义就是自由民主的敌人。另一方面,喜欢公共利益这些概念的人就会认为自己是没法接受自由民主的。所以我当时写那篇文章是想探讨:有没有可能让那些接受贤人政治、集体利益至上的人也能同时接受自由民主。线索就是来自罗尔斯的思想。我首先批判了一种想法:一些积极推动自由民主的人认为人天生是自利的、人天生是平等的。这从意识学或生物学的角度考量是站不住脚的。他本来想说规范性的话,但是却说成了描述性的话。我们知道人不一定天生是平等或者自利的。他实际上是想说“人应该天生是自利的,人应该天生是平等的”。这就很麻烦。我说人应该天生是愚蠢的,你怎么说我的应该错你的应该对呢?这就有冲突了。他们还相信有这些观念就能搞出民主,这种说法也有毛病。这些观念加一些其它的观念可以导出彻底不同的制度。马克思开始也讲人天生是平等的,结果却导出和自由民主差别很远的制度。他们有一个关键的命题是如果你不接受这些条件就无法接受自由民主。世界是多元的,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接受人天生自利以及人天生平等的观念的。如果有一群人不接受你的观念而你又认为自由民主必须以接受你的观念为前提,自由民主实现的唯一办法就是必须用强力压制那些不接受这个观念的人。也就是说自由民主必须靠专制实现,这也是罗尔斯后来提到的。这个观念本身有很大的毛病,我用了罗尔斯的方法试着去绕过这些毛病。关于这个我会在下面涉及。

这篇文章我还用了一般性的辩护。如果你相信国家利益至上、道德至上、等级区分以及精英统治,这些和民主是不是无法相容?我认为如果接受罗尔斯的弱化民主的概念,这些观念就是可以和自由民主相容的。那里面我还提到一件跟中国政治现实相关的事情。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是99年,自由派和新左派争论很激烈。我觉得有点奇怪。中国的自由派和新左派的说法从西方哲学的角度理解是反过来了。中国的新左派实际上更像西方的Liberal,因为Liberal更强调社会公平、政府干预。中国所谓的自由派更西方的Libertarian,他们让政府完全放开、让市场来做决定。我觉得中国有头脑的自由主义者和有头脑的新左派是可以有共同点的。比如他们有共同认可的东西,这就是罗尔斯提到的弱化的自由民主的概念。他们的不同只是左派认为用政府控制特定的事物更有效。只是左派认为用政府控制特定的事物更有效,自由派觉得由市场决定更有效。他们有了一定的共同承认的前提条件,分歧只是在如何实现目标上。所以研究罗尔斯对中国现实也是有指导意义的。他让我们知道在窝里斗之前有些没有实现的前提条件,那才是共同的敌人。制定公正的程序,保证对权利和自由的基本尊重,这是两派都能接受的。在这个基础上可以再争论哪个轻哪个重、实现公民平等哪个方法更有效。

另外,后期罗尔斯的思想认为自由民主要成为公众核心观念就必须与以前那些道德教条区分开。所以他的自由民主不基于任何道德的假设,比如人天生自由、仁者爱人。他认为不做这些假设是必然的,必须要这么做才能有多元的稳定自由民主。教条的假设认为在什么事情上都要做到民主,西方也有些人认为什么事情都要按民主程序来。罗尔斯则认为民主程序只限于公众领域,私人领域不一定需要自由民主程序。比如对于社团、协会,即使是在民主社会中也应该可以允许其按照非自由民主的方式来组织。

我主要是想帮助文化保守主义者以及新左派接受多元化民主。另外,让他们也能够和自由派一起认识到什么是公共的敌人然后进行一些合作。此外,民主和民主化是不一样的。自由民主是一个需要实现的理想。就像社团不一定要由民主的方法来主持,民主化的过程也不一定要由民主的方式来实现。很多民主化的过程不是靠自由民主的方式来实现的。所以,民主化和自由民主是有区别的。但是如果某些人用非民主的方式实现了自由民主,以后还坚持一些非民主的方式,那才是接受薄版本的自由民主的人要反对的。自由民主的概念只是处理自由民主实现以后的事情,并不要求民主化的过程要用民主讨论来实现。但是民主实现以后要搞专制,拥护薄版本的自由民主的人就不会支持。

另外一点,经常有人提到现在民主起源于英国,为什么要把这种西方的东西加到中国的文化上来。我觉得这是混淆了民主化和民主的关系。民主化具体在哪个地方实现、通过什么途径实现是很特殊的事情。但是这和各个国家是否要民主是两个分开的问题。在那篇文章最后,我稍微提了一点批判性的东西。我虽然是在为我喜欢的儒家思想做辩护,我的辩护也是有局限的。因为有时那些声称人人平等、人是天生自利的观念在历史上是起到作用的。比如在一个国家以国家利益为借口实现少数人利益的时候,有人出来说个人利益至上,这是对当时情况的一种回应。还有比如存在特权阶层而他们又不配得到特权的时候、用特权来实行不正当的统治的时候,提人人平等也是有好处的。我说的好处是历史上的好处、民主化过程中的好处,并不等于说自由民主一定要接受这些东西。我想要贤人统治,就需要选贤人的过程。在这个选贤人的过程中就得接受民主。这样才能保证持续的发展。尼采这样的人是永远不会接受自由民主的。只有这种发疯的人才不会接受自由民主。我最后在文章里提到:不疯狂地持有非自由民主观念的人能认可自由民主的薄版本。对他们来讲,自由民主的薄版本本身是不坏的。他们在现实的自由民主制度中表面上的抱怨并不意味着他们反对自由民主的薄版本。只是说他们反对自由民主中各种各样的厚版本,也就是意识形态上的自由民主。但是如果在现实世界里所谓的自由民主社会里的一些意识形态(比如人人自利、人人平等)变得如此主导,以至于剥夺了其它的含有非自由的但的确有理智的观念学说的表达权利。在这种以民主借口形成专制事实的情况下,人们就进入了强制的沉默。人们就会对现实的自由民主进行反叛。这不是对自由民主的反叛,而是对特定的带有专制性的自由民主的反叛。在苏联垮台之前,这种强制沉默的危险更多地来自斯大林式的共产主义。现在随着这个危险逐渐消失,作为意识形态的自由民主的危险就变得越来越明显。现实中,自由民主社会中启蒙运动的意识形态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诞生。启蒙运动的意识形态几乎毁灭了所有的权威。但是它把其它所有权威毁灭以后却不小心保护了一种权威,就是赤裸裸的个人利益的权威。这样原来的上帝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金钱指导的上帝。说每个人是平等的,实际上是在卖家提供所需、买家购买产品的意义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有的国家实行民主制度,骨子里是金钱面前人人平等的自由民主制度。自由也成了使人们从所有其它事物中脱离出来只关心金钱的自由。这并不是大家都想要的自由民主制度。对于像罗尔斯这样的向往美好人生和社会正义的人,他们的需求被大写的金钱和市场所窒息。

我的这篇文章在《外国哲学》上有,我这里作为背景提到一下。接下来要报告的文章是《一个儒家版本的有限民主》,其中可能更多的是批判性的东西。西方政客与中国向往民主的知识分子似乎都相信,西方民主的根本观念是个人主义和平等。这里的个人主义包括个人利益至上和个人自由。如果进一步认为每个人都是他自己利益的最好裁判,这个观念在制度层面上表现为一人一票的普选制度。”还有一些人可能认为市场经济是“一元一票的普选制度”这种观念在经济层面的表达。这是为什么美国把推动全球民主等同于推动一人一票的普选制度与市场经济,香港的普选推动者被称作民主派,而大陆的拥护普选或支持市场经济的人被称作自由派。但这样的理解会引发两个问题,一个是西方民主与不同的哲学文化的相容性的问题。这里我主要会讨论有关儒家的问题。表面上看儒家这种东亚的主流哲学观念和民主观念是背道而驰的。比如大家认为儒家把国家和共同体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并提倡基于不平等之上的精英主义(elitism)与精英统治(meritocracy)。这一让有德性的人统治的观念与一人一票的观念相对立,并常被认为是中国的专制制度的文化原因。而儒家对商业的蔑视和对政府道德作用的强调也似乎与市场经济和个人自由相冲突。因此中国民主化的实现似乎就预设了要消除儒家的影响,或者牟宗三这样的二十世纪的新儒家则努力从儒家思想中导出民主观念。但后一种努力会面临如下的问题。第一,一个流行的诘难是:如果从儒家思想可以导出民主的话,中国应该已经民主了两千多年了。第二,即使这一导出是可能的,就理解民主观念本身而言,我们也还是不清楚为什么要研究儒家,而不是研究在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并长期发展了民主观念的相关的西方哲学流派。第三,民主阵营与儒家阵营的一个共同信念是上述民主观念与制度是西方民主的本质,因此除非它们可以从一个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中导出,这个国家就无法民主化。以上对民主本质的理解引发的另一个问题是西方民主是不是可取(desirable)的问题。虽然民主阵营鼓吹民主制度可以消除腐败,促进经济持续发展,选出代表民意的领袖,但是对现实的客观考察会使我们意识到一些民主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中的民主国家中腐败之横行不逊于这些国家民主化之前的或一些非民主国家的情形,其经济政策也受制于民选领袖要照顾其支持者(constituency)的眼前利益的需要。而民选领袖由于多数选民的素质低下而经常是差强人意,或是善于玩弄民意的民粹分子。对这一现实的观察和对大众素质的判断正是一些中国知识精英怀疑民主在当今中国可行性与可取性的原因。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上述的民主国家的问题归根结底来源于一人一票的普选制及其隐含的文化观念,但是即使这些对民主有抵制情绪的中的一些人也大概不会反对自由与法治。毕竟知识分子与聪明的官僚应该知道理性的讨论(故而某种程度上的言论自由)对正确决策的重要,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不愿意今天作了一件事就官运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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