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荃:官箴论略」正文
内容提要 本文从研究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角度论述了中国古代官箴的主要内容、发展变化及其所蕴涵的政治文化、政治道德和政治行为准则。
主题词 官箴 百官箴 忠经 居官致用
中国古代的“官箴”是研究传统政治文化、政治道德和政治行为的重要史料,可是时至今日,这一笔丰厚的文化遗产并没有引起研究者应有的重视,相关的研究也很薄弱。本文拟就官箴之源流及主要内容做一简论,以期引玉之效。
一
箴,指的是劝诫、规劝之言,箴言一词在殷商时代已经有了明确记载。《尚书•盘庚上》:“相时 民,犹胥顾于箴言”。据文意,箴言即“规戒之语”①,可知殷商时期,箴是统治者对于臣民士众的训诫。大约到了西周时期,出现了“官箴”的概念。据《左传•襄公四年》载,晋大夫魏绛曾追溯:“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又引述《虞人之箴》曰:“茫茫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在帝夷羿,冒于原兽,忘其国恤,而思其 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兽臣司原,敢告仆夫”。虞人是西周职官,掌理山泽田猎。今据魏绛所引箴言,其内容是列举夏后羿为例,劝谏周天子不可贪于田猎,荒疏政事。是知这时所谓“官箴”云云,乃针对帝王的劝诫之言,与后世不同。又据《左传•襄公十四年》载,晋师旷讲论规谏国君:“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这里说的工指乐人,箴谏则是专门对君王的规劝匡正之辞。由此大致可知,自西周以至春秋,箴即谏,官箴即是一种臣僚对君王的谏戒形式。而且,从这一时期起,箴亦成了一种文体。正如杨伯峻注所言:“自此《虞箴》以后,箴便为文体之一。西汉扬雄,后汉崔 、崔瑗、崔 ,晋潘尼等皆有仿效之作”②
秦汉以后,箴言的内容有了很大变化,从初始的箴谏君王,转而演变为百官守则。据《汉书•扬雄传》,扬雄以“箴莫善于《虞箴》,作《州箴》。”核之《后汉书•胡广传》:“初,扬雄依《虞箴》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其九箴亡阔,后琢郡崔驷及子援,又临邑侯刘豹骤增补十六篇,(胡)广复继作四篇,文甚典美。乃悉撰次首目,为之解释,名曰《百官箴》,凡四十八篇。”这些篇章大部分收录在《全汉文》和《全后汉文》中。也有人就汉人官箴的内容特点提出疑义。如后汉崔瑗做《叙箴》说:“昔扬子云读《春秋传•虞人箴》而善之,于是作为《九州》及《二十五官箴》规匡救,言君德之所宜,斯乃体面之宗也。”(《太平御览》卷五八八引)然而略加查证,崔瑗之见显然有偏颇。汉人官箴的内容主要是官职守则、权责任务等。例如《司空箴》:“纲以群牧,缀以方侯,烈烈隽 ③,翼翼王臣。”《尚书箴》:“是机是密,出入王命。王之喉舌,献善宣美,而谗说是析。……故君子在室,出言如风,动于民人,涣其大号,而万国平信。”《卫尉箴》:“重垠累垓,以难不律。阙为城卫,以待暴卒。国以有固,民以有内,各保其守,永修不败。”④
应予注意的是,汉人官箴常常采用追述历史沿革的方式来阐明某一职官职责和政治影响等等,这样一来,既明确了官责与官德,同时又为君王设官治政提供了知识资讯。典型者如《大理箴》:
邈矣皋陶,翊唐作士,设为犴狴,九州允理。如石之平,如渊之清,三槐九棘,以贤以得。罪人斯殛,凶族斯迸。熙 帝载,傍施作明。昔在仲尼,哀矜圣人,子罕礼刑,卫人释艰,释之其忠。勋亮孝文,于公哀寡,定国广门,琼哉邈矣,旧训不遵。主慢臣骄,虐用其民。赏以崇欲,刑以肆忿。纣作炮烙,周人灭殷。商(商疑作桀)用淫刑,汤誓其军。卫鞅酷烈,卒殒于秦。不疑知害,祸不及身。嗟兹大理,慎于尔官。赏不可不思,断不可不虔。或有忠而被害,或有孝而见残。吴沉伍胥,殷剖比干。莫遂尔情,是截是刑。无遂尔志,以速以亟。天鉴在颜,无细不录,福善祸恶,其效甚速。理臣司律,敢告执狱(《全后汉文》卷四四)。
这则箴言官述大理,上迄皋陶,下至汉京兆尹隽不疑⑤,作者历数夏、商、周三代刑律之得失,告诫大理为官,赏须“思”,断应“虔”,通过历史经验和政治教训的回顾与总结,强调大理之官的司律职责和行为规范,这些内容显然更适于君主置制设官的参佐之需。因之,若论其大要,汉人官箴的适用性包括了君臣双方。
自唐代起始,出现了专门为臣僚百官制定的官箴,具有首创意义的代表之作是武则天的臣轨》。此后,官箴日增,种类繁多,这里依其作者体例之别,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帝王为臣僚而做者。如前述武则天“御撰”的《臣轨》,二卷十篇。其篇名曰:同体、至忠、守道、公正、匡谏、诚信、慎密、廉洁、良将、利人。可以察知其内容无非是为臣者的德行操守和行为规范。又如清世宗胤 (雍正帝)的《御定人臣儆心录》,一卷八篇,曰:植党、好名、营私、徇利、骄志、作伪、附势、旷官。书中“推论古来奸臣恶迹,训诫群臣”(《御定人臣儆心录•提要》)。这一类官箴为数不多,但由于是冠以帝王之名,或御撰,或钦定,故而影响不小。
第二类,官员个人从政经验的总结。这类官箴较多,最具代表性的有南宋吕本中的《官箴》。该书仅一卷,且“篇帙无多,”但其“词简义精”。尤其以书中总括了当官之法的三字诀:“清、慎、勤”,被后世学人士夫誉为“千古不可易”,影响深远,并广为后学官箴援引。再有南宋真德秀撰西山政训》,是作者官长沙、知泉州时劝勉同僚佐属的训诫,其要点为律已以廉、抚民以仁、存心以公、莅事以勤,以及清狱犴、平赋税、禁苛扰等等。又有明薛 的《薛文清公从政录》一卷,书中多为从政心得之言,文简而义赅,时有精辟之论。此外,如南宋胡太初做《昼帘绪论》一卷、清尹会一撰《健余先生抚豫条教》四卷,清汪辉祖撰《佐治药言》、《学治臆说》、《学治续说》等,均属此类。
第三类,先儒为官之道或居官法则的政论辑抄。如《朱文公政训》一卷,明彭韶辑,是南宋朱熹与弟子议论时政及为官法规的言论汇集,属于为官之道。又如《牧鉴》十卷,明扬昱辑,自序:“牧鉴者,集经史百家之格言铁迹,有关于政者,为牧人者之鉴也”。这类官箴内容丰富,所辑先儒政论的历史跨度大,便于后人查阅。
第四类,多种官箴的汇集类编。如清陈宏谋辑《从政遗规》二卷,汇集了官箴二十余种,主要有《吕东莱官箴》、《何西畴常言》、《许鲁斋语录》、《薛文清公要语》、《吕新吾明职》、《高忠宪公责成州县约》、《颜光衷官箴》、《魏环溪寒松堂集》、《于清端公亲民官自省六戒》、《熊勉庵宝善堂居官格言》、《王郎川信行汇纂》、《龙图梅公五瘴说》等。又如清徐栋辑《牧令书》二十三卷,亦由数十种清人官箴汇集而成。主要是袁守义《居官通义》、《图民录》、陈庆门《仕学一贯录》、陆向荣《瘦石山房笔记》、汪流《论作县》、陈宏谋《申饬官箴檄》、《手札节要》、刘衡《蜀僚问答》、汪辉祖《通论居官》、叶镇《作吏要言》、谢金銮《居官致用》、李 《富平赠言》等等。这类官箴集中保存了大量极有价值的史料,为后学提供了方便。
若从文体来看,汉代官箴基本保持了《虞人之箴》的风格,多为四言句,语句有韵。这类作品在汉以后也有仿效者。如宋许月卿做《百官箴》六卷。《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指出:“是书仿扬雄《官箴》,分曹列职,各申规戒。”许氏自序曰:“臣最爱辛甲之《虞箴》……而惜其所谓百官箴者之不尽存也。故尝以臣之油然发衷者,为《百官箴》”。不过,四言官箴往往一职一咏,大而化之,缺乏德行规范的针对性和行为法规的操作性。事实上,唐以后的官箴之作已经突破了汉代格局,叙述形式随意多样。内容除了居官道德,还包括调节上下级或同僚关系、约束家眷仆役,以及迎来送往、征税科敌敛、审案治狱、救荒抚恤等各项政务的实用诀窍和操作方式,既有理论性,更具实践性,真正成为古代中国的统治者进行实际管理的百科全书。
有些儒学经典本非官箴之作,然而由于其思想主旨被视为政治信条和居官原则,其主要内容被用作约束居官者的行为规范,故此亦被后人列入官箴之属。典型者如《忠经》。该书旧题“后汉南郡太守马融撰”,共十八章。除《圣君》一章讲述君王之忠,《兆人》一章讲述百姓之忠,其余篇章基本属于为臣之道。传统文化中的“忠”本是臣僚百官最基本的政治道德原则,受到历代帝王的再三提倡,《忠经》亦成为官箴类的代表作之一。
此外,在考古出土的文献中,也发现了类如官箴的资料。例如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文字不多,通篇讲的都是为官守则与规范。这一发现为秦代官箴填补了空白,弥足珍贵。
约略言之,汉唐以降,官箴类的专门之作为数不少,留存至今者亦不下百余种。这是历史赋予中华文明的宝贵资源,不容忽视。
二
如果说官箴是一个历史概念,那么毫无疑问,官箴的具体内容当然要随着历史的进程而有所不同。总体上看,唐、宋时期的官箴偏于居官从政者的政治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明、清时期的官箴除了上述内容,又广泛增添了各种政务的操作方法和规则,有的规定具体而微,令人叹服。如若观其大要,则汉唐以来的官箴主要涉及了以下六个问题:
第一,忠君道德原则。忠君是儒家传统的政治道德,孔、孟等儒学宗师均有详述。这一道德条目贯穿于历代官箴之中,成为不言自明的居官原则。在晚出的《忠经》里,忠的原则与具体的官爵身分相通,形成了不同层次的居官守则。如《冢臣》:“夫忠者,岂惟奉君忘身,徇国忘家……在乎沉谋潜运,正国安人,任贤以为理,端委而自化。”《百工》:“君子之事上也,入则献其谋,出则行其政,居则思其道。动则有仪,秉职不回。”《守宰》:“在官惟明,莅事惟平,立身惟清。”依照忠君原则,为臣居官者对君主要敬顺、诚信、尽心竭力、公而无私。这样的行为规范在官箴中随处可见。如唐武则天《臣轨》:“竭力尽劳而不望其报,程功积事而不求其赏。”(《至忠》)“为臣不信,不足以奉君”。(《诚信》)“不以邪损正,不为私害公。”(《至公》)宋真德秀《西山政训》:“公事在官,是非有理,轻重有法,不可以己私而拂公理,亦不可 公法以徇人情。”这些认识自汉唐而至晚清,一以贯之,经由官箴作者们一再强调,具有了更为明确的针对性,正所谓“为臣事君,忠之本也,本立而后化成”(《忠经•冢臣》)
第二,遵行礼法,安于职分,勤于政务。遵行礼制仪则是居官者的本分,正如薛道所说:“论万事皆当以三纲五常为本。学者之所讲明践履,仕者之所表倡推明,皆当以三纲五常为本,舍此则学非所学,仕非所仕也。”(《薛文清公要语》)亦如熊宏备(勉庵)言:“为政者当以扶纲常、正名分、重道义为第一。”(《宝善堂居官格言》)在官箴的具体行为规范中,遵行礼法主要表现为安于职分、勤于政务。如《朱文公政训》:“人之仕宦不能尽心尽职者,是无那先其事而后其食底心。”元朝张养浩《风宪忠告》:“君子居其官,则思尽其职。”吕本中《官箴》:“当官之法,唯有三事”,即清、慎、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明清官箴中还多有关于如何勤政的技术规范。如清袁守定提出,居官须自强,不可“好逸怀安,案牍冗塌”,即不得积压公文。王凤生指出,居官切不可办事拖拉,而是要“随到随办,并记版折,以备遗忘”。版折即今之备忘录。此外尹会一、汪辉祖等人也都有相类的认识。在官箴作者们看来,安职勤政是专门针对地方令长之官的,他们的叙说较少道德说教,具有鲜明的技术性和操作性,便了那些初入仕宦临民秉政者记取,实践价值显著。
第三,敬上谦下,调节政治关系。儒家文化的传统之一就是讲求调节政治关系,所谓“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这里的“和”即有中和协调之意。居官之人身处官场,无日不居于错综复杂的权力网络和政治关系之中,能不能调处好政治关系,便是其仕途通达与否的关键。和的观念转化成具体的行为规范,官箴之中关于这方面的认识既深刻,又实用,很有实际指导意义。首先,对于上级官长,要做到恭敬有礼。如宋胡太初《昼帘绪论》说:“令之待台幕郡僚者,宁过于勤,毋失之怠;宁过于恭,毋失之简;宁过于委曲,毋失之率意而径行。”(《事上》)其次,对上级官长的礼敬有加也应有限度,不可卑恭、阿谀。如薛 提出“事上之道”是“恭而不近于谀”(《薛文清公从政录》)。陈宏谋也不主张恭敬就是一味顺上,而是要“于详尽之中,寓委婉之意,则于事有济而上下得体也。”(《手札节要》)叶镇认为:“事上贵诚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