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敌友界分・政治决断・空间革命[1]」正文
主讲:陈 伟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讲师
点评:孔新峰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05级博士生
时间:2006年4月22日 19:00――21:00
地点:北京大学理教103室
主办:北京大学博士生中国社会研究会
这个讲座的目的是希望给各位阅读施米特(Carl Schmitt,1888――1985)的著作、理解施米特的理论提供一种导论性的介绍,并试图提供一种中国语境中的施米特解读,也就是试图结合当代中国的国内外政治实际,探讨来自施米特的可能的启示。我的专业研究方向是西方政治思想,但是,对西学的研究并不光是为了理解西方,更重要的是,我希望通过这种研究更好地观察中国、思考中国。对施米特的关注同样是基于这样的出发点。今天晚上要讲的内容大致分为四个部分:首先,为什么要关注施米特?第二,施米特何许人也?我将对他的生平、著作做一些简要的介绍;第三,施米特到底讲了些什么,他的政治理论的内容、逻辑是什么,对他的理论存在哪些批评;最后,施米特的理论对于我们理解当代中国的政治实践有哪些启示。首先看第一个问题。
一、为什么要关注施米特?
为什么要关注施米特?我想从下面几个方面来讲:
首先,施米特所关注的议题对于转型国家来说具有重要相关性。我们知道,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主要围绕约翰・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和政治自由主义展开,这些争论有着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制度背景的前提预设,而转型国家的中心问题,并不是简单的分配多与少的问题,它涉及到国家构建、政体改革、政治发展等基础性、结构性的问题。而施米特所关注的恰恰是国家、政治这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于转型国家来说十分重要。
具体到中国语境来说,施米特所处的背景与我们也有不少共通之处,施米特历经20世纪的主要事件,他真诚地希望当时处于危机中的德国强大,希望德意志民族的复兴。这与当代中国所处的国内外背景以及所面临的问题颇为类似。并且,施米特的政治理论触及政治的本质,他的许多深刻见解,对于我们理解当代中国的政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稍后我将具体阐述这种启迪意义。
最后,施米特的值得关注,显然来自于他独特的理论魅力和思想深度。就学理来说,施米特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各派名家都曾对施米特刮目相看。20世纪有一位法国著名左派哲学家、黑格尔研究专家、二战前后法国财政部的高级顾问亚历山大・科耶夫(Alexandre Kojeve),他也是历史终结论提出者福山的老师之一,科耶夫在柏林结束访问后便去见施米特,他对随从说:施米特是当代德国“唯一”值得交谈的德国人。请注意“唯一”二字,可见科耶夫对他的评价之高。当代共和主义政治思想家汉娜・阿伦特也称施米特是德国最重要的法学家,自由主义理论家哈耶克也高度评价施米特。美国新保守主义政治哲学“教父”列奥・施特劳斯在当代政治哲学中重新开启了“古今之争”,他推崇古典时期的哲人,例如苏格拉底、柏拉图,对当代思想家大多不屑一顾,施米特是少数几个他愿意与之对话的学者(其他的仅有科耶夫、布克哈特)。
不过,施米特也曾被人们称为德国纳粹时期的“桂冠法学家”、“希特勒的教授”、“第三帝国的理论家”。美国著名社会学家、芝加哥大学教授爱德华・谢尔斯(Edward Shils)曾警告说:读施米特要谨防中毒,没有强大的自由主义功底,没有足够的抵抗力,最好不要涉足施米特!果然,一些自由主义学者在研究施米特之后,就成了反自由主义者了,斯蒂芬・霍尔姆斯就是如此,不过中毒还算不深。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施米特理论的魅力,这种魅力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魔力”。施米特这么重要,这么伟大,这么厉害,他是一位什么样的人呢?这是下面我先要简要说明的内容。
二、施米特何许人也?
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1888――1985)出生于德国的一个天主教家庭,故乡是德国西部绍尔(Sauer)州的普莱腾堡(Plettenberg)。他曾在波恩大学、柏林大学任公法学教授。施米特历经德意志帝国、魏玛共和国、第三帝国和二战后联邦德国四“朝”,1985年以97高龄去世,把20世纪主要的政治事件都经历了一番,遗憾的是他没有看到1989年柏林墙拆除。
施米特不是一个书斋学者,他关心德国的命运,并一度在政治上十分活跃。了解背景知识的人会提到他与纳粹的牵连。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施米特对纳粹的态度有一个明确的转变:1933年前是强烈反对,那时他鄙视希特勒,极力为魏玛宪法辩护,援引魏玛宪法第48条,主张总统(当时总统为兴登堡)实行紧急状态的决断权,以防止反对魏玛共和国的纳粹政党攫取政权。兴登堡总统起先采纳施米特的意见,决定采取强硬立场,但在最后时刻却又犹豫起来,最终采取了与希特勒妥协的策略,所以就有了1933年纳粹的当权。颇为有趣的是,纳粹当权后,施米特立即站到了纳粹一边,并在是年5月1日加入纳粹党。7月,他被召进普鲁士议会,并在纳粹所控制的法学家协会中占据最高职位,成为纳粹政权的高级法律顾问。期间,他写了不少鼓吹种族主义、反犹主义的小册子,并呼吁建立“一种未曾被犹太人污染的德国法学”。但1936年,由于他在战前的反纳粹立场,他被党卫军指控为“投机分子”而失去了职务,于是他退出政坛,但他支持纳粹的立场不变,直到二战结束。
二战结束后,施米特被苏军俘获,后交由美军处理,他被关押了一年半后,被送到纽伦堡进行审判。施米特对曾审问他的苏联人说:“我沾染了纳粹的病菌,但并没有被感染。”施米特对美国人说,他觉得自己远高于希特勒,是个知识分子中的冒险家,他的行为和理论是希望影响国家社会主义。提到大屠杀,他说:不要忘记,基督教也搞过大屠杀。对这样一个卓越的公法学家进行审判是何其艰难,最后他被无罪释放。于是,年近六旬的施米特回到故乡普莱腾堡,没有再担当任何大学教职。他称他的故乡是“圣卡齐亚诺(San Casciano)”,显然是自比隐退后的马基雅维里(马基雅维里是近代政治学的先驱性人物,他在被免去国务委员职位并遭受迫害后,曾隐居于圣卡齐诺亚写作)。但施米特并不是真正的隐士,而是热中于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崇拜者,许多人以朝圣的心态去拜访施米特。
施米特从1916年开始发表作品(评多伯勒的长篇叙事诗《北极光》),著作等身(书和独立作品58项,论文近二百篇,去世后留下大量遗稿,有500档案箱的笔记,有17000封往来书信,迄今尚有许多还没有整理出版)。不过,施米特最为重要的作品都是在二战结束前完成的;二战后施米特仍然写作,但主要是为自己作某种政治上的辩护,而且所阐发的议题,大多是旧话重提。
施米特的著作例如:《政治浪漫派》、《政治的概念》、《政治的神学》、《罗马天主教及其政治形式》、《游击队理论》、《当今议会制的思想史状况》、《宪法学说》、《宪法的守护者》、《价值的暴政》《陆地与海洋》、《霍布斯国家学说中的利维坦》等等,其中许多已被译成十几国文字,在刘小枫等学者的努力,这些著作也大多出了中文译本。
施米特因其与纳粹的一度合作,备受指责,不过,他在《语汇》(1947―1951)中为自己辩护说:“我此生所为,无非是发出经审慎思考和周密设想的无私而善意的警告,可是,被警告的人总以为受到烦人的干扰,到头来要将我置于死地。”关于施米特的研究,西方很早就有,主要是在欧洲,英美关注施米特要晚得多。在中文世界里,台湾在80年代甚至更早,就有对卡尔・施米特的专门研究[2],大陆则是最近几年较多地开始关注施米特。[3]我博士期间做的是汉娜・阿伦特的研究,在论文中是旁及施米特,最近进一步较为细致地阅读施米特著作,觉得很有些收获,所以现在就把这些阅读体会拿出来与大家交流。那么,施米特到底讲了些什么呢?
三、施米特讲了什么
施米特著作所涉领域广阔,主题丰富,就政治理论方面,我仅选择其中几个我认为最重要的内容来讲,正如讲座题目所说的,我分三块来讲:敌友界分论、政治决断论和空间革命论。
1、敌友界分论。
施米特在《政治的概念》开篇说:国家的概念以政治的概念为前提。理解国家问题,就需要理解政治的本质。施米特认为,政治(the political)是一个独立的领域,有独立的标准。正如道德中有善与恶、经济学中有盈利与亏本、美学中有美与丑一样,政治中也应当有这样的基本标准。施米特说,政治的标准就是敌人与朋友,敌人和朋友的界分是政治活动的核心,敌人可能只是潜在地存在,但当敌人被具体而明确地辨认出来的时刻,就是政治状态呈现的顶点时刻。
在《政治的概念》的最初版本中,施米特强调敌人和朋友是公敌,而不是私敌(政治上的敌人可能在私下是好朋友),是国际政治的敌人,而不是国内的敌人。在施米特看来,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应当是内部消除了敌友区分、团结一致对外的国家;在健康社会中,唯一的政治就是国际政治。不过,把敌我界分限于国际层次,在后来得到了修正。这就是说,施米特后来扩充了政治发生可能性的范围和领域,他认为,在国内、甚至在不同的领域也发生政治问题,产生敌我区分的问题。
这样,政治就不仅是某个领域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还是一个程度的概念,在极端情况下可以发生于经济、道德、艺术等其他领域(1933年版本的细微变化值得注意)。政治性的程度体现了一种对抗性的程度。理解这一点并不困难。我们可以举例说明。例如,面包问题最初是一个粮食生产、食品加工的问题,是一个经济问题,但当面包问题成为涉及人们的生死存亡时,涉及一个民族的生死存亡时,就由原来的技术的、经济的问题上升到了政治问题。
在施米特看来,敌人和朋友界分的意义首先在于:通过他者确认自我,敌人的存在使我们明确自己的身分,他说:“告诉我你的敌人是谁,我将告诉你是谁”;对敌人共同的仇恨是公民友谊的唯一源头。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施米特则写道:“我分敌友故我在。”显然,敌我首先是生存论意义上的敌我。
再者,敌友界分的意义还在于,从敌人的存在那里获得忧患意识,获得奋斗的动力。这很像古希腊斯巴达的立国理念。施米特讲,敌人的存在意味着要随时准备战斗。即使是自由主义国家,在面对敌人时也要准备化犁锄为刀剑。他认为:“一个人的全部生活就是一场斗争”,“每个人在象征意义上都是一个战士。”敌人的存在是我们闻鸡起舞的最强有力的动力,枕戈待旦的民族最具有活力。这很容易让我们想起中国古代孟子所讲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也容易让我们想起毛主席所说的“与人斗,其乐无穷”。事实上,施米特对马列主义者的大无畏的奋斗精神十分欣赏。
施米特把政治的标准界定为敌人与朋友的区分,人们自然要问,这种区分标准是什么?这里就涉及到了施米特的政治神学。施米特实际上认为,敌人和朋友界分的根本标准则是信仰,敌我冲突在根本上源于信仰的冲突,例如天主教和其他异教(如新教、犹太教)。这就是说:敌人不是偶然的敌人,而是一种“天敌”。只要有人类存在,战争就会继续。这也就意味着:政治是人类无法逃避的“命运”。他说:“我的全部精神和写作生活的奥秘是……为深化天主教信仰而拼搏。”他曾引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克伦威尔对西班牙宣战时的演说,来为这种基于信仰的敌友区分进行论证。象马克斯・韦伯、艾里卡・沃格林等人一样,施米特实际上也是把精神秩序的确立作为尘世秩序确立的前提。在施米特看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人人各为其信仰,终将决一死战,人类总有一些通过谈判化解不开的矛盾,这些矛盾是基于不同的信仰。世界的创造就是来自一场神圣的斗争。上帝叫我们进行战斗。到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施米特把他的政治学建立在了启示之上。施米特的政治理论,按照迈尔的解读,就是一种政治神学。[4] 他自己也曾说自己是一个政治神学家。
2、主权决断论:
接着他对敌人和朋友的界分,卡尔・施米特认为,主权就是在紧急状态下做出决断,在谁是敌人、谁是朋友之间的决断,在不同信仰之间的决断。主权者有“法外之权”,可以宣布进入“紧急状态”(例外状态/非常时期)。理解施米特的这一思想的两个核心,一是对紧急状态的关注,二是政治决断,这种决断和他对政治的本质理解是密切相关的。当敌人明确地显示出来时,一国就进入了紧急状态;政治决断必须在不同的信仰、不同的理想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