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泽华:臣民的罪感意识刍议」正文
基督教文化中,人有原罪意识。这与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相反,我们的文化主流是高扬人的价值。从源头上说,人是从那里来的?细分有不同的说法,但作为我们主流文化的回答是十分清晰的,也是十分肯定的,这就是“天生人”或“天生民”。天地是万物之源,而在万物之中人是最贵重的,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我们先哲虽然大讲天人合一,但在实践上更重视“制天命而用之”。这句话是荀子提出的,但在其前,墨子已经讲过人可以通过劳动(他的用语是“力”)从自然中获取和创造自己需要的物品。墨子还深刻地提出,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能劳动创造物品,禽兽仅靠自然物生存。汉代的董仲舒也说:“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群生,入有父子兄弟之亲,出有君臣上下之谊,会聚相遇,则有耆老长幼之施;粲然有文以相接,欢然有恩以相爱,此人之所以贵也。生五谷以食之,桑麻以衣之,六畜以养之,服牛乘马,圈豹槛虎,是其得天之灵,贵于物也。故孔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汉书・董仲舒传》)宋儒邵雍也说:“人之所以能灵于万物者,谓其目能收万物之色,耳能收万物之声,鼻能收万物之气,口能收万物之味。”(《皇极经世・观物内篇之二》)总之,从天生万物与人为万物之灵的观点看,在中国主流文化中,人是天地的骄子,没有天生的原罪意识。
但进到社会领域,情况就发生了天上地下的差别。在有关社会关系的主流文化与观念中,只有帝王是“天子”、是最尊贵的。帝王之下的臣民绝对不能称天子,有敢于称天子者,面前只有两条路:一是取而代之果真当上了天子;二是被杀头。在正常的情况下,臣民们在天子面前都是卑贱者,并形成了普遍性的罪感意识。就是说,在君主面前,一般而言,臣民都是天生的孽种、是君主的负债者、是谬误的载体、是有罪的。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原罪”意识。臣民的罪感意识说来话长,有社会制度、身份等级等等各种因素,对此暂且不论,这里仅从臣民的“自愚”、“自罪”、“请死”说起。
在臣下与君主对应关系中,君主是圣明的,臣下是愚昧的。臣下与君主对话时都要把自愚作为陈述的前提。不管是什么样的进谏,几乎都要称为“愚计”、“愚议”、“愚陋”、“鄙陋”、以及各种自卑自贱之词,如“愚臣”、“贱臣”、“薄陋”、“虚薄”、“馊贱”、“刍贱”、“犬马”、“驽骀”、“鸟兽”、“葵藿”、“枯朽”、“奴才”等等。唐朝的魏徵可谓历史上直言诤谏的巨擘,他上唐太宗的《十渐疏》是千古名篇,以道谏君,历数唐太宗的堕落,文字直落千丈,然而就是这篇鸿文,一开始就自鄙地说:“臣诚愚鄙,不达事机,略举所见十条,辄以上闻圣听,伏愿陛下采臣狂瞽之言,参以刍荛之议,冀千虑一得,衮职有补,则死日生年,甘从斧钺。”朝臣都是“愚”字当头,民众更是一群愚昧之辈,于是称为“愚夫愚妇”、“愚氓”。其实“民”这个称呼就是愚昧无知,贾谊说:“夫民之为言也,暝也。萌之为言也,盲也。”(《新书・大政》)董仲舒说:“民之号,取之暝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在认识论的意义上,民氓就是愚昧无知的代称。
上述这些用语有些固然有自谦的含义,但从根本说是一种是非、曲直定位性的表述和反映。孔夫子说:“唯上知(智)与下愚不移”。孔子说的的上知与下愚并不仅仅指个人的才智,它首先是一种阶级性的“认识论”定位,“上”指贵者、圣者,“下”指贱者,相对于君主,所有的臣民都属于“下”。君主是智者、圣者,臣下则属愚昧无知者。臣民的愚昧无知定位,是臣民卑贱和错感意识的根源之一。作为人,“认识”是其基本特性和标志之一。因此在“认识”问题上的定位关乎人的本质判定。既然臣民在君主面前都属于愚昧之辈,因此也都是被教育者、被改造者。当臣民处于这种地位时,就只有不停地进行自我谴责和自我检讨。如果人总是处于自我检讨和自我愚昧的判定状态,这种人就只能做奴才和听任使唤的工具,从而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自主性。
自我愚昧化是自我错误感的起点,那么臣下的“自罪”则是责任的自我判定。面对着君主,臣下首先是一个负罪者,不管你说什么或做什么,大抵都要先表示自罪。“待罪”一词成为官僚们任职的形容词或代称,足以说明臣下的罪感意识的深重。宰相位极人臣,但常自称“待罪宰相”,其下者更不待言,如臣被任命带兵,则自称“待罪行间”。许多官僚常常泛称自己的任职为“待罪”。我们的先辈为什么要创造出“待罪”这样一个词?这中固然有谦称的含义,我想根源是主臣关系体制的产物。别的不说,在古老的传统里,功要归君,罪要归臣。为臣的义务之一就是时时刻刻要维护君主声誉,处处事事“不忘增其名”。墨子有句名言:“有善美则归之于主,而所怨谤在下。”又说:“宁乐在君,忧戚在臣。”(《墨子・尚同中》)战国时期魏国著名将领乐羊一次邀功,被魏文侯拒绝,他立即改口说:“此非臣之功,主君之力也。”(《战国策・秦策二》)韩非说:“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礼记・祭义》说:“诸侯有善,归诸天子。”至迟在战国时期已形成一种公认的臣德,即忠臣要“令谤在己,誉在上”,臣下“不洁其名”。就是说,忠臣要替君主受过,不为自己辩白。臣子的责任和义务之一是“为君隐恶”。李斯重复道:“有善归主,有恶自予。”、墨子、李斯的话被其后的臣子们广泛引用。汉代名相萧何就以此为左右铭,他甚至故意做坏事,抢占民田以自污,以此反衬皇帝刘邦的伟大。董仲舒这样的大儒从理论上认定了这一道理:“是故《春秋》君不名恶,臣不名善,善皆归於君,恶皆归於臣。臣之义比於地,故为人臣者,视地之事天也。”(《春秋繁露・为人者天》)《白虎通・日月》从日月关系说明有功要归于君:“臣有功,归功于君何法?法归明于日也。”其依据是:“日之为言实也,常满有节。月之为言阙也,有满有阙也。所以有阙者何?归功于日也。”“有善则归之于君”是为臣必备的基本品德。于是类似“皆圣王之之德,非臣之力也”的话语,成为臣下自我认定的格式。如果出言不慎伤害了君主声誉,或有意无意“彰君过”,这要犯“大不敬”的罪过,会招致杀身之祸。《礼记・表记》说:“事君欲谏不欲陈。”郑玄注:“陈,谓言其过于外也。”臣下向帝王上书不能揭皇帝的短处。相对而言,臣下绝对不能“干名采誉”,即不能张扬自己的名誉,如果张扬,“此明圣所必加诛也”(《汉书・终军传》)。臣下“以己为拭(式)”者,即坚持己见、自以为是者就是犯罪,应予惩罚。臣下还常常把自己给皇帝的上书或议论时政的文字说成是“罪言”。起先孔老夫子教导:“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后来就把越级上书视为一种犯罪行为,汉代的梅福上书时先称:“臣闻‘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政者、职也,位卑而言高者罪也。越职触罪,危言世患,虽伏质横分,臣之愿也。”(《汉书・梅福传》)唐代杜牧有一篇议论平定藩镇方略得失的文章,文章的题目则曰《罪言》。杜牧自己说:“嫌不当位而言,实有罪,故作《罪言》。”后来有多人把议论政事之文称为“罪言”。
比自罪更加低下的是“请死”。君主杀戮臣下与臣下自我“请死”是不同的两回事。君主杀戮臣下是制度或权力行为,而臣下“请死”表达的是一种价值观念的定位。也就是说,臣下对君主应有以死相报或时时等待君主降罚、直至处死的忠心和心理准备。韩非的《初见秦》篇是对秦王的一篇上奏,文章开始的一段话就是这种心态和价值取向的典型表达。这段文字是:“臣闻: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为人臣不忠当死,言而不当亦当死。虽然,臣愿悉言所闻,唯大王裁其罪。”为臣知而不言当死,言而不当也当死,这不是韩非自己的发明,而是当时流行的共识。《战国策・秦策一》记载张仪说秦王时即有几乎相同的语句。臣“不忠当死”是古训和行为准则,这点在更早的文献中已有记述。臣下与君主交往最重的砝码是自己的生命,于是臣下请死成为一种前提性的自我认定和表忠心的证明。至晚在战国的文献中,我们已看到不少这类请死的语句。在臣下上帝王奏章中用的最多的词有:“昧死言”、“昧死请”、“昧死望见”、“昧死再拜”、“昧死上言”、“昧死愿”、“昧死陈情”、“臣有斧质之罪”、“伏斧质于阕下”、“斧质在后”、“请伏斧质”、“伏斧质请罪”、“罪当伏斧质”、“斧质横分”、“死无以报德”、“先狗马填沟壑”、“致死”、“不惮死进”、“罪当诛死”、“冒死陈闻”、“彷徨阕下,伏待斧质”、“臣等有死而已”、“陨首阕下”、“不敢惧死”、“臣罪当死”等等、等等。
臣下把死作为信物和条件,这中无疑有某些臣子无所畏惧的勇气、志气、豪气和张扬道义的抗争精神,但更多的是蕴含了无限的恐惧、自卑、服贴和怯懦。臣子们动辄请死,表明臣下除了是帝王的工具外,还是帝王施威的材料,所以要时时刻刻准备着挨杀。一般说来,上述请死的用语与上奏的内容并没有多大关系,如秦朝的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和廷尉李斯等联名上书,建议用最尊荣、最崇高的“泰皇”为帝号。这本是颂扬君王之举,根本无过可言,可是依然要称“臣等昧死上尊号”。很显然,这是一种形式主义的格套。应该说,这种形式化的格套更具有普遍意义,它表达的是臣下的社会与文化价值定位。这个死意味着自卑、自贱、自罪;同时也死掉了人格、死掉了尊严、死掉了自主、死掉了意义、死掉了理念。在我们的祖先那里曾有过“道高于君”、“从道不从君”的豪言壮语,但很少有这样的壮举。占主流地位的是罪感意识,韩愈说的“天王圣明,臣罪当死”,把这种意识集中的表达出来了。当然,这不是韩愈的发明,而是在漫长的历史中逐渐形成的,他只是把这一意识以更概括的语言表达出来了。
在说到臣罪意识时,还必须联系君主对臣下的恩赐观念,君主恩赐观念与臣下罪感意识是互为表里的。这种意识源远流长,不过随着圣王观念的兴起和君主集权的强化,臣下的感恩观念与负罪意识更加强化,并相应地形成一种文化定式。
围绕着“圣”有一大套理论,这里不能展开。要之,圣人与圣王是合二为一的。臣下的负罪意识与圣王崇拜观念息息相关。这一点要从圣王的伟大说起。中国似乎没有一个统一的清晰的创世说,但圣人在人类的成长中扮演着“成人”的功能。天地生万物和人类,但这种人是自然的人。人之真正成为人,是圣人造就的结果。这就是所谓的天地生之,圣人成之。最初的人与动物无别,由于圣人发明了器械、工具、文字,制定了礼义、规矩、刑罚,改造了人的野蛮性,使人组合为有秩序的群体,于是人与动物揖别,人从而成其为人。正如韩愈说的:“如古之无圣人,人之类灭久矣!”所以在圣人、圣王面前,人永远是承恩者和被教育的对象,是长不大的孩子。
圣人、圣王、先王与现实的王细分是有别的,但又是一脉相袭。商朝时期的王与巫混合,半神半人。最古老的文献《盘庚》篇记载,所有人的生命是商王从上帝那里乞求而来的,商王自然是最伟大的恩赐者,反过来,如果有人不听命,他自然也有杀戮之权,而且所有的人都是他的臣属和仆役。周朝的王称天子,也是半神半人,他眷护天下,自然也拥有天下,《诗经》里有一句著名的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十六个字简单明了,把天下的人与物都收到自己的口袋里,成为王的从属品和依赖物。翻开历史,君王们“率兽食人”的恶举尽管数不胜数,但理论上却是“皇恩浩荡”,洒向天下的是阳光和雨露,是天下人的衣食父母。何谓君,何谓臣?有一个经典定义:“主者,人之所仰而生也。”(《管子・形势解》)“为人臣者,仰生於上者也。” (《管子・君臣上》)“故明王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管子・任法》)面对着君主的生杀予夺之权,臣民如果不是对抗,大抵只能是感恩和畏惧。韩愈、柳宗元是文字大家,也是颂扬皇恩的高手。我在《君尊臣卑: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大框架―析韩愈、柳宗元的表奏》(收入拙著《中国的王权主义》)一文中,就他俩对唐王庄严而肃穆的歌功颂德和相形之下自卑、自贱、自罪作过较详细的剖析,这里从略。总之,从思想文化上看,对君主的无限的颂扬与臣下的自卑、自罪是一个问题的两方面。韩愈、柳宗元等把自己的“身体发肤,尽归于圣育;衣服饮食、悉自于皇恩。”“读六艺之文,修先王之道,粗有知识,皆由上恩。”与这种称颂相应的是说不尽的自责和自罪之词,愚昧呀、鄙陋呀、负恩呀、惶恐呀、有罪呀、该死呀等等,没完没了的自辱、自责、自贱、自罪!这不单是韩愈与柳宗元个人品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