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涛:中西政治思想中的伦理际遇」正文
【内容提要】在中西文明史的进程中,政治建构对于伦理道德的依赖,一直是一个通贯的文化景观。为了影显儒家伦理―政治建构的特质,本文以早期儒家作为不变的坐标,将古代、近代、现代三个时段的西方伦理―政治的相关论说为对象进行动态的比较,从而呈现两者在理论致思的构成与走向上存在的差别,如何最终形成了伦理政治与道德政治的重大差异。
【关 键 词】伦理学/道德学/政治哲学/政治思想史/中国/西方国家/对比研究
从早期儒家伦理政治理论的概观,可以发现伦理这一社会要素在其中起着中心支撑点的作用。但是,伦理在政治哲学建构中发挥类似作用的,并不限于中国早期儒家的言说地域与学派范围内。学派之外,与儒家同时代而同为显学的墨家,对伦理问题的关注,丝毫不亚于儒家。地域(中国)之外,整个西方文明史进程中,政治建构对伦理道德的依赖,一直是一个通贯的文化景观。但墨家的学派对照作用,显然不如西学的地域差别,更能显示早期儒家伦理政治建构的特质。原因很明白,一是后者与早期儒家理论的差异性更明显、更典型,也更易捕捉;二是两者在理论致思的构成与走向上都别有意趣,即视点相同,但视像相异,从而形成伦理政治与道德政治的重大差别。
当然,在西学的范围内选择伦理政治的比较对象,是多重且复杂的。神学政治论对伦理的倚重,道德哲学对政治社会的剖析,都可以作为比较对象。但取决于本文直接关注的伦理―政治的双边关系,本文将比较的对象较为单纯地确定为类似的政治哲学构思上。并且,为了显示早期儒家伦理构思与整个西方政治哲学从古至今类似构思的异同,确定了以早期儒家为一不变的座标,将古代、近代、现代三个时段的西方伦理――政治相关性论说置于其中,以求有一种动态的中西伦理――政治论说的比较。而早期儒家伦理政治座标的三个参数是:柏拉图的理想国,用以比较早期儒家整体烘托而出的伦理王国;卢梭的道德理想国,尤其是直接民主的人民主权论,用以与早期儒家的民本观念相对勘;现代的正义理论,用以与早期儒家的平等主张相参照。
一、古典状态:伦理王国与理想国
早期儒家的伦理政治建构,就其终端显示而言,是一个伦理王国。伦理王国的最高统治者应当是伦理榜样与政治权威合一体。他依据仁义道德,施行仁政,感召大众,使天下皆悦。而伦理王国的运作原则是行王道,反霸道。内在的道德修养与外在的政治伦理,统一于王道政治的需要上面。王道政治或德治,虽承认社会的差异,确认有劳力与劳心的社会分工,有君子与小人的层次划分,但允诺人皆可以为尧舜。关键就看一个人认同德性、切己自反的自觉性与坚定性了。与此同时,在伦理王国中,有恒产与有恒心的紧密联结关系,证明了财产之于德性的重要性。但是,对依据仁义道德所动的主体(士)而言,坚持伦理信诺,则是可以忽略财产基础的。(无恒产而有恒心,惟士为能)再者,伦理王国中的人在面对道德醒觉和人生历程(老吾老、幼吾幼的相关相及性)方面,人人之间具有平等性。但是,相对于天然的血缘关系,或政治关系的原型或摹本而言,则可以打破一般的公道原则,父子相为保护变而为一种体现了公道的行为(父子相隐,直在其中)。至于伦理王国中人的培育问题,显示了教育的重要性,教育主要是一种启发式的道德省悟训练,一种收拾放失的伦理善心的举措,一种积善行德以求神明自得的修养,一种安人、正己相与配合的伦理原则确立。因此,在伦理王国中,严密的以政治控制和法律打击为目的的制度设计,退居一个次要的位置,伦理道德成为一个贯通各种社会关系政治关系的轴心、主线。而忠诚性的伦理准则成为社会正常运行的唯一重要的原则:臣忠于君被强调,子孝于父被凸出,朋友之间以信诺相连。社会成为一个人与人之间伦理道德相互震荡的社会。
与此相类似,开西方政治哲学先河的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也表达了对德性在政治中作用高度重视的思想。作为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坚定地相信,美德即知识。这使他深怀着一种道德政治哲学的信念――对一切个人和国家来说,都可能有某种客观存在的美好生活。这种生活,可以通过合乎理性、有条不紊的方法加以阐明,可以运用聪明才智加以探讨。正因为如此,美好生活不是一般禀赋之人或孤陋寡闻之士所可以与闻的,只有那些学识渊博的人才能完成。(注:参见乔治•霍兰•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上册第61―62页,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本部分对柏拉图政治哲学的叙述主要出自该书。同时,参考列奥•斯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主编:《政治哲学史》(上卷),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A•E泰勒:《柏拉图――生平及其著作》,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范明生:《柏拉图哲学述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有关章节。)
柏拉图的这一论断可以分解为三个方面来加以了解。第一,柏拉图确认了一部论及理想国家著作的主题,是对完善的人与完善的生活的讨论。这一取向,使他十分注重对人与生活得以完善的根据和判断其是否完善的标准的分析。柏拉图认为,美德即知识。这意味着美德这种善,具有客观存在的性质。因其客观性,它超越了任何人对它所持的看法。人们能否过上完善的生活,成为完善的人,关键就在于他能否认识善,以及对善有何种程度的把握。对善的认识的重要性被夸张为超越于人的意愿,具有对人类社会政治生活发生支配性影响的事情。而在知识的能力与特质上,柏拉图认为,这种知识既能自证其不同于人的意见的能力,从而具有理性的保证;并且,它具有唯一性和不变性。柏拉图确认了这一原则之后,便走向另两个方向的引申性分析。即,第二,由于美德即知识,而知识又必须合乎科学,那么,一种论述国家的政治理论,务必要勾画的是一个理想的国家,而不是去描述一下现存的国家。这个“理想的”或是“第一等好的国家”,归结点是“公道”。公道是维系社会的纽带。公道既是一种公共道德,也是一种私人道德,其中包含既是国家的又是国家成员的至善。对个人而言,善莫大于能从事自己的工作,并能胜任这项工作。对其他的人以及对整个社会来说,善莫大于每个人能承担他有资格承担的职位。由此,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要遵循专业化的法则。劳动的分工与相互需要,成为社会的同等重要的原则。而处于分工与需要对应状态中的个人,具有经教育导致一个和谐的社会团体的能力。这一断定,使柏拉图把国家设想为个人的放大。对个人和国家两者而言,对一方面所言的善,对另一方面而言,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因此,建立好的国家的问题同造就好人的问题,是同一议题的两个方面。在一个“好的”国家中,财产属于国家,即整个统治阶级。统治阶级的个别成员绝不允许拥有私人财产。而统治阶级又以国家的利益为自己的至上利益。他们所过的生活,是一种简朴的、禁欲主义式的生活。一无除了维续简陋的生活以外的任何私有财产,二无自己的居室,共餐共宿。由这类人统治的国家,在结构上划分为三个层面或等级。一是由铜铁这样的金属形容的,发挥维持人类最低限度、原始的、简陋生活的生产功能的生产者等级。二是由金银这类金属形容的,发挥着“监护人”功能的辅助者、武士等级。三是由金子做成的,发挥着治理国家的功能的统治者。这三个等级,各拥有依上述顺序分化的欲望―节制、激情―勇敢、理性―智慧的德性。在这种结构和谐运转的理想国中,已排除了“我的”和“不是我的”这样的偏见,排除了个人的快乐和痛苦。因此,不惟财产公有,男女也受同样的教育,有共同的子女,享有担任同样公职的权利。甚至男女间的性关系也按国家的规定定期进行。否则,便不足以保证父母(夫妻)子女对国家的忠诚。至于要达到这样的一个理想国的途径,柏拉图认为教育是“唯一重大的问题”。这合乎他“美德即知识”的基本原则:既然美德即知识,那么美德就是可传授的,而传授美德的教育体制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一个好的国家不可缺少的部分。由此,也就决定了道德教育在教育中的中心地位。而且,不论是“训练身体”的体育课,或是训练精神的“音乐课”,实际上都成了灌输美德的道德观念和提高美德化知识水平的手段。
当柏拉图把善与好的(善的)国家结构问题处理完毕,一个问题便浮现而出。即谁能够有能力来担当善并统治这个完善的“第一等好的”国家。柏拉图指出,“一个建立在自然原则上的国家,其所以整个说来是有智慧的,乃是由于它的最少的一类人和它自己的最小的一部分,乃是由于领导和统治它的那一部分人所具有的知识。并且我们还可以看到,唯有这种知识才配称为智慧,而照自然的规定,能够具有这种知识的人,乃是最少数的人。”(注:转引自范明生:《柏拉图哲学述评》。参见郭斌和、张竹明译,柏拉图:《理想国》第147页, 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这种统治者的统治智慧,依赖于他掌握的两种重要资源:一是善的哲学理念,二是政治权力。柏拉图强调,“除非哲学家变成了我们国家中的国王,或者我们叫做国王或统治者的那些人能够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去研究哲学,使得哲学和政治这两件事情能够结合起来,而把那些现在只搞政治而不研究哲学,或者只研究哲学而不搞政治的人排斥出去,否则我们的国家就永远不会得到安宁,全人类也不会免于灾难。除非这件事情能够实现,否则我们提出来的这个国家理论就永远不能够在可能范围内付诸实行,得以看见天日。我踌蹰了很久而不敢说出来的,就是这件事情,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说出来,人们会说我又是在发怪论了。因为人们不容易看出,除掉这样做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可以使国家和个人得到幸福。”(注:转引自范明生:《柏拉图哲学述评》。参见郭斌和、张竹明译,柏拉图:《理想国》第215页, 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柏拉图的这段议论,透露出了三个意思,一是统治国家者的依据是双重的。既依据于哲学,即道德―政治哲学,中心是“美德即知识”的原则;同时又依据于政治,因为美德化知识必须贯通到实际政治之中。这样哲学(美德)与政治便被打通了。二是得以整合哲学与政治为一的人,乃是统治国家的当然人选。这人即是柏拉图的哲学王。唯独只有哲学王,才能描绘理想国的蓝图并实现之。在柏拉图看来,哲学王既能够以理想国家的理念为模型,又能塑造实际的现实的国家,引导国家之舟平安航行。哲学王,具备最高的知识,把握绝对的善,洞悉万物的本原,克己奉公、不为利动、适时进退。哲学王具有柏拉图所要求的人的所有美德,因而也最具有统治国家的“资格”。三是对人类福祉,或道德上幸福与快乐所寄托条件的陈述。哲学王的统治,以他对哲学与政治的成功打通,成为这种快乐与幸福唯一无二的依托条件。
以此通观整个“理想国”的思路,其思想特征,诚如西方研究柏拉图思想的权威学者,英国人A•E•泰勒指出的,根据柏拉图的观点,“在道德和政治之间,除方便的区分外,没有区别。……政治建立在伦理学上,而不是伦理学建立在政治上。《理想国》中提出的并最后在其结尾中回答的基本问题,是严格的伦理问题。”(注:A•E•泰勒:《柏拉图――生平与著作》第378页,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从对柏拉图《理想国》政治哲学的简单勾勒上看去,它与早期儒学有着理论上的相似性。这种相似性体现于下述几个方面:第一,伦理道德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绝对优先性与支配性。“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也”与“美德即知识”作为“第一等好的国家”的首要原则,二者具有内在的、实质的一致性。第二,伦理生活与政治生活的原则同一性,是观察、处理社会生活问题,构思国家架构、设想政治运作的基本准则。在这方面,早期儒学强调的王霸之间差别、内圣外王关联、人性善良趋向、德性主导治理等统治原则,以及社会治理上的劳心劳力、无恒产有恒心、老幼相及相关、激发善心的教育,与柏拉图强调的普遍的公道、财产的公有、专业的分工与合作、教育的作用等方面,有相当的一致性。第三,在伦理王国和理想国有众望所归的统治者品性要求上面,二者亦具有高度的相似性;早期儒学的思想代表们要求这样的统治者,即一个统治者必须是伦理榜样与政治权威的合一体,而且以“仁人无敌于天下”描述了这样的统治者所具有的社会政治功能;柏拉图则把类似的统治者称为哲学王。哲学王既能完全把握善的哲学理念,同时又有精于实际的政治实践或操作,而且,他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