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满素:个人主义在现代思维中的意义」正文
(上)――西方个人主义观念源流平民个人的崛起是现代社会中最本质的特点
爱默生这样评论自己:“我在所有的演讲中,不过教了一种学说,那就是个人的无限性。”[1]平民个人的崛起无疑是现代社会中一个最本质的特点,毫不夸张地说,现代文明就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自由企业,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莫不以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作为它们存在的理由。爱默生不喜欢中国的主要原因就是,无数的中国人像个不可区分的整体,唯唯诺诺地听命于一个皇帝。爱默生觉得自己如此珍视的个人价值、个人权利等概念,在中国文化中根本不存在,个性和个人主义惊人地欠缺。 中国人在理解个人主义这个概念时确实有明显的困难。在一个等级分明的社会里,随便哪个无名之辈的自作主张意味着对现状的颠覆,必然被指责为不守本分,狂妄,甚至大逆不道。无论有意识还是无意识,中国人把个人主义基本上等同于“自我中心”或者“自私自利”,并且不屑再理会这一概念。这种误解延续了来,慢慢就成了先入之见,从而忽略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即个人主义是直到近代才从西方文化中演进出来的一种现代观念,而“自我中心”或“自私自利”则从人类可记忆的时代起就存在了。
一、个人主义是西方文化发展到近代的产物――个人主义在美国获得积极意义――杰斐逊――杰克逊――托克维尔论“正确理解的自利”――爱默生的超验主义个人主义
当托克维尔18世纪30年代初在美国进行他那次典具有历史意义的访问时,个人主义对他来说还是个新概念,是他那代人刚发明的。他写道:“个人主义是个新奇的词汇,它表达了一种新奇的观念。我们的父辈只知道自我中心(自私自利)。”虽然托克维尔很难赞成个人主义,他起码能区分这两种不同的概念。在他看来,自私自利是“一种强烈而夸张的自爱,它使一个人把每件事都和自己联系起来,要把自己放在世上每件事之上。”而个人主义则是“一种成熟而镇静的感情。”[2]自从托克维尔作此观察,一个半世纪又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个人主义在西方已经确立了自己的正面形象,成为一种可以接受的价值原则。
作为一种理论,个人主义无可争辨地是和“社会平等”的概念同时产生的,是平民从贵族那里极不容易争取来的胜利,爱默生指出,“我们时代的另一特征就是承认个人的新的重要性……人与人要像主权国家之间那样相待。”[3]从中世纪到现代,西方的个人经历了一个逐级的解放过程,先是从神的权威下解 放,再从人的权威下解放。换句话说,人本主义是第一阶段。紧 接着就是个人主义的第二阶段。最终,个人的神圣性终于成为 习俗和法律,现代民主说到底就是个人权利的法律化。
西方个人主义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典哲学,希腊城邦政治, 贸易经济等文化和机构。罗素认为个人主义源于犬儒学派和斯 多葛派。希腊被罗马征服后,希腊人被迫退出公共生活,进入个 人生活的小天地。他们研究在一个异己的社会中“独善其身”的 可能性。后来,斯多葛派发展了他们的哲学,并创立了自然权 利,自然法和自然平等的学说。伊壁鸠鲁派也可能作出了自己 的贡献,他们关于自由意志的学说旨在把人从命运的束缚中解 放出来。 个人主义的直接来源当然还是近代的两个先行官:文艺复 兴和宗教改革。人权向神权的挑战是文艺复兴人本主义的焦 点,是再次确认普鲁泰哥拉所说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原则。 文艺复兴的人是一个从黑暗时代强加于他的一切镣铐下刚获解 放的全面发展的人,现代意义上的个人就是这样诞生的。雅各・ 伯克哈特在研究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抓住了这―本质变化,他在《中世纪》一书中写道:
人只意识到自己是种族,人民,党派,家庭或公司中的 一员――只是属于某个一般的分类。这一遮蔽首先是在意 大利去除的;在那里,开始将国家和世上万物视为客观来对 待和考虑。与此同时,主观的方面以相应的力度来突出自 己。人成为一个精神上的个人,并且自己就这样认为。[4]
文艺复兴使社会世俗化了,教会的警察作用随之下降,普通人才 有可能突出自己的个性。这一解脱引起了人类能量的突然释 放。不消说,在激发人性中的积极面时也必然触发其反面。恶 棍与英雄同来,都显示出非凡的力量。
宗教改革对个人主义所作的主要贡献在于它肯定了个人的 良心和判断。它为个人从罗马教会下解放出来奠定了神学和组、织上的基础,为确认个人进一步扫清了道路,这也足以解释为什 么爱默生对马丁・路德怀有如此敬意。
在西方,宗教在个人主义的形成上起了重要作用。上帝创 造了人,并赋予每个人灵魂,这给了人存在的意义以及他作为个 人的基本权利。而且,由于承认人在上帝面前都是罪人,社会等 级完全不同的人至少享有一时的平等,他们寻求着同样的灵魂 得救,期待着同样的最后审判。上帝对人不论其财产门第,一视 同仁。个人拯救的教义给了基督徒一种关于个人的特殊意识, 虽然基督耶酥以自己的生命为人类赎了罪,拯救仍然是以个人 为单位进行的。天主教徒为了帮助自己通过工作来得救,必须 依赖教会作为他和上帝之间不可缺少的中间人。马丁・路德的 革命一举冲破了这“一对拯救的垄断,当他以良心为理由,拒绝按 议会要求收回自己的信仰时,他实际上是把他个人的判断置于 罗马教会的判断之上。教会的绝对正确被否定了,路德决定听 从自己内心的光明而不是整个宗教机构――这是个人对现存秩 序的一次大无畏的反叛,个人良心和个人判断的权利就这样开 始了,拯救成了个人的追求,犹如班扬在《天路历程》中所描绘 的。新教徒根据直接阅读《圣经》作出自己的判断。他不需要神 父,直接向上帝祈祷,一切都在他和上帝之间直接进行,宗教本 身终于开始转化为一种私人的信仰,而非组织和形式。
马丁・路德藐视罗马教会的革命含义远远超出了他本人的想象,潘多拉的盒子打开后再也关不上了。对《圣经》的不同理解先是导致了持续频繁的宗教战争,最后终于迎来了和解和容忍。‘‘分裂”走完其自然的过程直到最后一个不可分割的单位:个人。当这一连锁反应终结时,教会被带到每个信徒的心里,组织化的宗教被个人化了。随着教会的权力衰退,对个人起作用的外部权威减弱了。取而代之的是将上帝的力量置于个人心中,作为他内在的权威――他对上帝的信仰和理解。然而,这一内在化的上帝权威不过是伪装了的个人权威。借助这位个人化了的上帝,个人已经武装好准备对付外在世界。个人凭着天赋人权获得了自身的重要性。个人和上帝通过《圣经》建立的直接联系给予个人关于自己权利和责任的强烈意识,由此演变为灵魂的自决权和个人的神圣性。
在这一神圣性的支持下,个人在此后―系列的革命中开始向世俗的权威挑战,其中最凛然不可侵犯的便是君权神授。英国的光荣革命是对绝对君主制的第一次沉重打击,它成功地以 一部宪法限制了国王的权力。美国革命根据天赋人权的原则建 立了近代第一个共和国,以人民的名义代替了国王的名义。法 国革命则是旧世界中群众反对君主制和贵族制的一次狂暴的起 义,由于旧制度的腐败和凶顽地断绝一切和平过渡的正常途径, 这次起义聚集了非同寻常的复仇暴力。这几次革命的内在联系 充分地表现在托马斯・潘恩这个人身―L,在为美国革命写了《常 识》和《危机》这两本影响深远的小册子后,这个英国出生的世界 公民又去法国写了《人权宣言》,他从人权入手,绝对是击中了问 题的要害,因为在这些事件的本质中都贯穿着普通个人对自己 权利的要求。
西方的这几次划时代的革命和其他许多较小的革命从根本上动摇了前现代社会的根基,它们削弱了少数人的特权,在某些地方甚至根除了这些特权。在此之前,人类社会一直是少数统治着大多数,个别统治者掌握着绝大多数民众的命运――治理他们,剥削他们,愚弄他们,直至自己因此而腐败。孔子只把注意力集中在上层是十分自然的,因为他所见到的一切苦难都是由于统治者的贪婪,野心和腐败引起的。人民只是任人摆布的受害者。他们确实也会逼上梁山,但是除非出现崭新的政治思想能够改变他们对政府的整体概念,否则农民起义就永远不可能触及少数人统治多数人所产生的对抗本质。造反的人推翻了一小撮统治者,不过是使自己坐上统治者的交椅,打倒皇帝做皇帝只是历史的重复而已。一直到西方爆发了这几次现代革命,情形才完全改观了。实际上也就是从那时开始,西方开始鄙视中国了。在18世纪,中国的文明专制在政治上不仅可以接受,甚至被视为典范。然后突然间,当世界进入19世纪,中国在西方眼里变得可鄙了。对个人的概念发生变化和西方对中国的看法发生变化差不多是在同时发生,这也许不是巧合。在西方,自从文艺复兴后,个人逐步从外在束缚中得到了解放:无论是宗教的,政治的或经济的,到19世纪这一过程基本完成。而中国却始终没有尝到这些禁果的滋味。 欧洲思想史从此目睹了一系列抬高个人的学说,个人自由与个性解放成了像洛克、卢梭、穆勒和康德这样各不相俘的哲学家的共同关注。马克思也不例外,虽然他号召无产阶级联合起来通过阶级斗争去建立共产主义,但他不仅把个人的存在看作任何人类历史的先决条件,也视之为最终目的。然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当“个人主义”这个词终于在19世纪20年代产生时,它却首先是贬义的。
“个人主义”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革命中,据说,它是由圣西 门派发明出来“表达19世纪社会中人的处境特点―――他们的失 落无根,他们的缺乏理想和共同信仰,他们的社会断裂,以及他 们无情的竞争和剥削态度,这种态度源于合法的无政府状 态。”[5]尊重传统社区生活的保守分子也把个人主义视为“现代 的基本罪恶。”[6]托克维尔基本上同意这种观点,他认为个人主 义是将个人从家庭和社会分开的一种力量,使一个人形成“他自 己的小圈子”。在他看来,个人主义,先将消耗掉“公共生活的美 德”,接着将“攻击和毁灭其他所有人”,直至“被完完全全的自私 所吞没”。[7]
个人主义主要是在美国的社会实践中获得积极含义的。早 期移民把宗教改革后形成的欧洲新思想带到了美洲,在新大陆 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中,这些意识形态的基因很快地朝着个人 主义和民主的方向发展。在美国的广阔地域中,封建主义从未 扎过根,两种主要的个人主义传统――新英格兰个人主义和边 疆个人主义一一汇合成―股强大的潮流,成为一个鲜明的美国 特色和民族理想。
新英格兰个人主义的传统来自清教。清教徒们从新教运动 中继承了反权威的传统和强烈的自我意识,他们不断的自我审 察又加剧了这种意识。清教移民追随马丁・路德关于“教徒个人 的共同教会”的原则,组成了自愿的公理制礼拜会。当时他们上 面并没有更高的教会来干涉其自主权,这一方面给予他们更大 的生存灵活性,同时也掌握了更多的监督领导的权力。清教关 于人类堕落的信仰也肯定了对权力的监督和限制。虽然这些个 人主义的特征还远远不是个人主义本身,虽然清教徒并非民主 派。他们的制度是政教合一的,但清教对权威的不信任和加尔文 派重视个人的观念却是个人主义产生的温床。由于他们尊重个 人良知,他们允许一定程度的宗教争论,当时持异议者的主流正 是要求更多的个人自由。
早期最有影响的两位持不同观点的异端分子便是安・哈钦 森(Anne Hutchinson,1591一―1643)和罗杰・威廉斯(Roger Williams,1603一1683)。哈钦森被指责为反律法主义派,也就 是唯信仰派,这一派的信徒宁肯相信自己内心的律法而不相信 外界的律法,实际上就是企图进一步把个人从教会那里解放出 来。哈钦森在马萨诸塞总代会对她的审讯中雄辩地维护自己个 人良心的权利。如果她不是公开宣称从上帝那儿直接得到启 示,她的辩词并不能被证明是错误的。但宣称聆听上帝的直接 启示是致命的越轨,超过了清教的容忍范围。清教徒相信自从《圣经》写出以后,上帝直接的启示便停止了。爱默生在信仰个 人内在光明这点上和反律法主义派是一致的,他也宣称永恒的 启示,虽然他的启示不是指上帝本人,而是通过和超灵的合一。 相隔两个世纪,爱默生不再像哈钦森那样生活在改教合一的体 制中,他生活在一个共和国中,因而有更多的历史给予的机会去 把内在光明的理论发展到充分的地步。
罗杰・威廉斯的贡献更多表现在宗教宽容和政教分离方面, 虽然他关注的是宗教的纯洁,要把教会从政府那里解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