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放:斯大林怎样破坏党内民主?

作者:高放发布日期:2010-01-21

「高放:斯大林怎样破坏党内民主?」正文

一、苏联共产党在列宁领导下党内民主制度初步建立

苏联共产党最早建立于1898年,这一年3月1日,在明斯克市秘密召开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宣言》,选举产生了党中央委员会,宣告了俄国工人阶级政党的正式建立。但是在沙皇专制政府严酷统治下,新当选的三个中央委员在大会闭幕后旋即被捕,党的各地方组织也大多被取缔。1900年列宁从流放地逃到西欧后,只好重新筹备建党。1903年7月17日(公历30日),党的二大在布鲁塞尔举行,后来又转到伦敦续开。大会通过了党纲和党章,选出了新的中央委员会,重新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革命活动。以后即以1903年7月30日作为党的诞生日。1917年该党领导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1918年改名俄共(布),1925年又改名联共(布),1952年才改名苏共。苏共执政74年,取得了重大成就。可是这个曾经领导人民创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大国的最强大的共产党,却于1991年悄然自行解散,被广大苏联人民彻底抛弃了,没有多少人要出面保卫它。

当今在总结苏共灭亡这个重大课题时,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即认为苏共从列宁建党时就是一个个人专制政党。其实这种看法不符合历史实际。这里只要列举最简要的事实就可以澄清是非,辩明真相。

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参与创建的第一个共产党――共产主义者同盟完全是民主政党。民主制组织原则主要体现为这样五点:党的各级领导人均是民主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央委员会是其执行机关;中央委员会每三个月要向各下级组织报告一次工作,每年要向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党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定于每年8月召开。恩格斯说:这个“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

列宁在沙皇专制政府严密统治和严厉镇压的条件下建党,不可能民主选举产生各级领导人,党代表大会甚至不得不在国外召开,因此列宁强调“必须成立统一的因而也是集中制的党”。到1905年俄国爆发第一次民主革命、人民争得一些民主自由后,列宁就改变提法,主张党要实行“民主制”的原则,首先民主选举产生党的各级领导人。1905年党的三大还决定实行党代表大会年会制,中央全会至少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然而这在党未执掌全国政权前,显然难以做到。1905年革命失败后党又处于逆境。1906年列宁同意党的组织原则采取“民主集中制”。1917年2月俄国第二次民主革命胜利、推翻了沙皇专制政府,紧接着取得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进而推翻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建立了苏维埃政权,俄共成为执政党。1908―1920年为维护新生的苏维埃政权进行激烈的内战与外战。1921年进入和平建设时期,在党的十大上列宁提出了“工人民主制”。由上可见,关于党的组织原则,列宁与时俱进,先后有过集中制、民主制、民主集中制和工人民主制四种提法。应该说,工人民主制的提法最规范。没有不集中的民主,所以没有必要在“民主”之后再加上“集中”二字;却有不民主的集中,后来民主集中制在长期的实践中经常是集中压倒了民主,民主成为过度集中的装饰品,甚至民主被破坏殆尽。

1917年―1923年,这头六年在列宁领导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初步创立了党内民主制,主要内容是:坚持党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年会制,中央全会由双月会制变为每月召开两次;坚持党内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保护党内政治思想反对派,如左派共产主义者、军事反对派、工人反对派、民主集中派等,允许他们在党代表大会上做不同意中央观点的副报告,同时严禁党内有组织的派别活动;加强中央集体领导,党中央不设主席,中央设政治局、组织局和书记处三个机构,各司其职;在各级党委民主决策中坚持每人一票,平等表决;设立党的监察机关,加强对各级党委的监督。不幸列宁于1924年才54岁英年早逝!尽管他有很多新建树,然而对党内民主问题,在理论上论述不够充分,在制度上建设不够完备,在改革中设计不够周密,在党章中规定不够具体。由于这四个方面都“不够”(后面将详加说明),这就使得在列宁之后初具雏形的党内民主容易遭到破坏。

当今在总结苏共灭亡这个重大课题时,在我国还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即认为:在列宁之后斯大林领导时期,由于是处在资本主义列强包围之中一国独自建设社会主义,国内又有激烈而复杂的阶级斗争和党内的路线斗争,所以不得不实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党内民主不可能充分;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由于戈尔巴乔夫搞“公开性”、“民主化”,允许党内派别林立,并转去搞西方那种多党制,才把苏共搞垮了。这种看法似是而非。在列宁领导那6年,更是多半处于内战外战交融的腥风血雨中,更是与资本主义列强和国内阶级敌人进行殊死斗争,依然能够依靠党内民主克敌制胜。

二、斯大林执政时期苏共如何变为个人集权制政党

1924年1月列宁逝世后,斯大林执政长达约30年之久。在他任期内苏共由民主政党逐步演变成为个人集权制政党。这里从六个方面扼要分述列宁开创的党内民主制是如何被斯大林破坏殆尽的。

第一,清洗并且彻底消灭任何政治反对派。从1924年到1929年,短短6年之中先后开除了托洛茨基反对派、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新反对派和布哈林―李可夫反党集团。在1936年前后的大清洗中进一步破坏法治,用逼供信、诱供的手段诬陷他们是“帝国主义间谍、特务、杀人犯”予以处决,连1929年已经被驱逐出国的托洛茨基,斯大林也要亲自指挥苏联情报机关派人于1940年在墨西哥把他暗杀掉。昔日亲密的布尔什维克老战友凡敢于与斯大林持不同政见者无不成为阶下囚和枪下鬼。斯大林对党、政、军、共青团、工会、科技人员和文艺工作者以至平民百姓中凡是反对他的思想观点者采取“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方针,甚至以“人民公敌”定罪。据苏联内务部1954年起草的有总检察长、内务部长、司法部长共同签名的统计报告,从1921年至1954年,被判处反革命罪的罪犯共有3770380人,其中死刑642984人,25年以下劳改与监禁2369220人,流放和驱逐出境765180人。苏联在1918年、1924年制定过两部宪法,1936年宣布基本上建成社会主义时又通过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新宪法。可是实际上有宪法却没有法治,有宪法却缺少宪政。一个民主政党,党中央内部在决策中见仁见智难免会有意见分歧。凡是在党代表大会上经过民主讨论表决,拒不服从多数人通过的决议者,顶多开除党籍。可是斯大林却网罗罪名,把他们作为敌我矛盾加以消灭,其结果只能把党变成一言堂、一人专政。

第二,破坏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年会制以及中央全会定期会议制。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在列宁领导下遵照党章,每年都召开党代表大会。可是从1925年党的十四大之后,党代表大会相隔时间越拉越长,从相隔2年、3年、4年、5年,甚至到相隔13年之久才召开。斯大林于1927年党的十五大修改党章,把党代会年会制改为每隔2年召开一次,1934年党的十七大又改为每隔3年召开一次,1952年党的十九大再改为每隔4年召开一次(到1971年勃列日涅夫时期更改为每隔5年召开一次)。即便不断修改党章,把年会制改为每隔2年、3年、4年召开一次,依然不断违背党章。至于党代表会议本来也是实行年会制,它在两次党代会之间召开,其权力小于党代会,大于中央全会,在斯大林和后斯大林时期党代表会议的召开甚至相隔时间更长,如1941年举行第十八次党代表会议,而第十九次党代表会议是到1988年才揭幕,相隔几乎近半个世纪。还有中央全会相隔的时间也愈益增长。从党章规定来看,1922年定为中央委员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会并向各省委分发一次关于自己活动的书面报告;1934年就改为每4个月召开一次全会,而提供书面报告则从1925年就改为模糊的说法,“定期把自己的工作通告党的各级组织”。到1952年,中央全会又改为每6个月召开一次。实际上中央全会经常延期召开。例如1940年7月之后相隔3年半之久才于1944年1月召开;1947年2月之后,相隔5年半之久才于1952年8月召开。更为严重的是在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上,自从清除了反对派之后越来越变成“一言堂”,越来越变成对斯大林言听计从、歌功颂德的会议。

第三,在政治局实行个人专断。党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年会制被破坏,这表明党的权力中心、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已经转移到中央委员会;而中央委员会又一再被延期,甚至相隔3年、5年之久才召开一次,这表明政治局实际上已经成为党的权力中心,成为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按党章规定,政治局本来是与组织局、书记处并行、并列、并重的党中央3个常设机构之一。可是斯大林时常撇开组织局,实际上由政治局包揽、包办一切,把政治局变成凌驾于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委员会及最高苏维埃、人民委员会(中央政府)之上的党国最高权力机关和权力中心。1925年12月23日斯大林在党的十四大上公然这样说,“政治局是拥有全权的机关,除了中央全会以外,它是高于一切中央机关的。而最高机关是全会”,“在我们这里全会决定一切”。这种说法是违背党章的。苏共党章历来明文规定“党的最高机关是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只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所以只能说党代表大会决定一切,而并非中央全会决定一切。当中央全会不按期召开时,实际上变成政治局决定一切,难怪斯大林敢于直言不讳地说“政治局是拥有全权的机关”。如果在政治局内部还实行集体领导、每人一票平等表决,那还算是寡头专断。可是斯大林违背党章,在政治局内部又搞了5人小组。早在1919年3月党的八大通过的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中,规定中央委员会设立政治局、组织局和书记处,“政治局由五名中央委员组成”,“政治局对不容拖延的问题做出决定,并且就自己两周内的全部工作情况,向中央委员会定期全体会议做报告”。后来在党章中从未规定政治局的人数和会期。从1925年十五大至1939年十八大,政治局委员一直是9―10人。1952年十九大政治局改称主席团,委员增至25人,享有最高权力。沿用了33年之久的政治局为什么要改称主席团呢?在大会作修改党章报告的赫鲁晓夫一语道破真相。他说:这是“因为‘主席团’这个名称更符合于现在的政治局实际上行使的职权”。即是说从今以后公开废弃早已名存实亡的组织局,使党中央主席团成为名实相符的党政最高权力机关。然而不论是政治局或主席团,都极少开会。实际上斯大林大都是召集其中的几个人,向他们宣布重要决策,要他们分头去办理。1971年出版的《赫鲁晓夫回忆录》透露了真情。他说:“无论是中央委员会、政治局还是主席团的常务委员会都没有有规则地工作过。可是斯大林同他内圈的定期会议却像钟表装置一样,到时必定举行。”斯大林一般是每隔二三天或者更多天,就召见赫鲁晓夫、马林科夫、贝利亚、卡冈诺维奇等几个人到他的别墅共进晚餐。通常是边吃边谈,主要是斯大林独自高谈阔论,发号施令,与会者洗耳恭听,边听边记,心领神会,唯唯诺诺,谁也不敢轻易发表什么新见,也顾不上认真吃饭。

第四,改变党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使党中央委员会和总书记没有机构能对之实行监督。1920年建立的中监委,本来是与中央委员会并行、并列、并重的,同样由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一个中央监督机关,其任务和职责是“同侵入党内的官僚主义和升官发财思想,同党员滥用职权的行为,同破坏党内的同志关系”的谣言和流言蜚语现象作斗争;要“使对党员的罪行和过失提出的一切控诉和申诉都得到适当的处理和解决”;“要加强对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的监察”。

斯大林先后迈出四步来改变中央监委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第一步是监督监委。本来列宁是要中监委委员参加政治局会议以监督其工作。然而1924年5月(列宁刚过世四个月)党的十三大通过的《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的决议竟倒转过来,决定“党委员会必须派代表参加监察委员会的各种会议和它们的全部工作”。第二步是1934年2月召开党的十七大,进而决定取消中监委,改变为设立党的监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党和联共(布)中央委员会的决议的执行”。从此党中央委员会(包括政治局、总书记)就不受任何机构监督了。第三步是到1939年党的十八大又把党监委改为设在中央委员会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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