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明:中国宪政民主的实现途径(下)

作者:陈子明发布日期:200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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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政党的转型之路

邓小平在1992年南巡时说,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所谓“出问题”,就是“在我们以后的几代人身上”发生“和平演变”。对于“和平演变”的忧虑,源于毛泽东。他曾对身边的人说:“帝国主义要想‘和平演变’我们这一代人也难;可下一代、再下一代就不好讲了。中国人讲‘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英国人说‘爵位不传三代’;到我们的第三代、第四代人身上,情形又会是个什么样子啊?”邓和毛都知道,“和平演变”是个有规律性的东西,是防不胜防的。

天下没有不变的政党

中共有两个老师,国民党和苏共。国民党在台湾已经从专政党变成了宪政党,在选举中先下台又上台。苏共也从唯一执政党变成了最大在野党,党的纲领则发生了大幅度的转弯;自然也有不愿意改变党的路线的前苏共党员,其组建的新党在选战中却一败涂地。

事实上,中共自成立以来一直都在变。就其社会构成来说:从以知识分子为主体;到以农民(包括拿枪的农民)为主体;再到以官僚为主体。从其政治纲领来说:从鼓吹苏维埃主义;到鼓吹新民主主义(在华美国人在对比国共两党时,将中共称为“土地改革者”);到推翻各党派《共同纲领》,实行“三大改造”;到“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到“两个先锋队,三个代表”。在1937年,中共如果不实行“四个放弃”――放弃“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政策”,放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放弃“中国工农红军”,放弃“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和作出“一个承诺”――“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行普选的彻底民主制度”,就可能无缘度过“成年礼”。在1978年,中共如果不反对“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和实行“一个转移”(“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就不可能出现后来“改革开放”的新局面。

毛泽东当年的噩梦――“在中国的大地上再出现人剥削人的现象,再出现资本家、企业主、雇工、妓女和吸食鸦片烟”――已经是这片土地上的现实。如果用毛的尺子来衡量,左翼“无产阶级政党”早已“和平演变”为右翼“资产阶级政党”。“毛派”抨击毛的政治继承人抛弃了毛的理想,显然是有事实根据的。

现在所谓“一百年不变”论者,既不是毛泽东理想的信徒,也不是邓小平路线的卫士,只不过是现行体制下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他们并不反对或者说无力阻止向坏的方向(权贵资本主义、资本―官家主义)演变,只是一味反对或者说竭力抗拒向好的方向(宪政民主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演变。

代际政治分析

代际政治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的一种特殊政治形态。主要的政治分界不是在同一代人的中间,而是在两代人之间。同一代人的政治分歧,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同一代人的政治争论,不过是茶杯中的波澜。只有在人事的代际交替时,才会出现具有实质性的政治转变。尽管每一代新人登上历史舞台都会在政治上卷起一阵旋风,但只有在急剧的社会转型时期,才会出现典型的代际政治。在西方发达国家,主要的政治阵营诸如左翼与右翼、激进与保守均是跨代的,不少美国人之所以成为民主党或共和党人,是基于家庭原因,尊重和继承父母乃至祖父母的党派倾向。美国宪法200多年来保持基本不变,是造成上述现象的制度原因。在20世纪的中国,更多出现的却是子辈对于父辈的背叛和决裂。“五四”青年一代对于参加过戊戌变法、同盟会的父辈,感情上已经格格不入。“四五”运动的参与者,以“一、首都,二、天安门,三、烧、打”的激烈方式,宣告了“红卫兵”与其“红司令”的决裂,也就是共和国后出生的一代与创建共和国的一代的分道扬镳。尽管在意气风发的1980年代,几代人曾一度在改革道路上同行,但是在经历“六四”创伤以后,代际间的共识已经无法达成。

何家栋先生曾把20世纪中国思想家分为以下几代人:世纪之交的一代(1870年代和1880年代出生)、“五四”一代(1890年代和1900年代出生)、“一二•九”一代(1910和1920年代出生),“四五”一代(1940年代后期和1950年代出生)、世纪末的一代(出生于1960年以后)。他说:在“一二•九”一代思想家与“四五”一代思想家之间本来还应当有一代人(1930年代和1940年代后期出生);但是“反右派”“大跃进”和“文革”毁了这一代人的思想创造力。21世纪初在政坛上掌权的正是这一代人中经过屡次逆向淘汰后留下来的幸运儿。

几年前,笔者在《政法系:与公民社会一起成长》中指出:中共第一代领导人的主体是军人,第二代领导人大多是党务工作者出身,第三代领导人大多是工程师出身,第四代领导人还是工程师出身。看一下中共十六大产生的9名政治局常委的履历:没有一个人是学文科出身的,也没有一个人上过党校进修文科课程,所有的人都拥有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绝大多数人在1978年担任副处级以下的职务(只有贾庆林已担任正处以上职务),在几年时间里(最早1981最迟1985)就跃升至副部级职务。他们既没有当工农兵的经历,也没有研习政治理论的时间和条件,多数人甚至没有担任过处局级(县市级)的正职干部。如果与苏共的几代领导人相比,他们最像勃列日涅夫一代人,但是后者至少经历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战争中担任军队中高级政工干部,所以勃列日涅夫还能给自己封个元帅的头衔。然而,“再下一代就出现了变化:现任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中,拥有文科最高学历者已经超过了理工科出身者;排在接班序位前列的李克强和李源潮,一个是法学学士和经济学博士,一个是法学博士,都可以算作政法系的成员。”而且,这些人都插过队,了解民间疾苦;多数人是从县(处)、市(厅局)、省(部)正职干部一级级升迁的,有基层和地方工作的经验。

中共十七大召开后,笔者在《博士对博士:中国政坛新景观》中指出:中共十七大确定的接班序位发生了变化,由李克强和李源潮变成了习近平和李克强,但是上述预测的基本观点并没有动摇。李克强是北京大学的经济学博士,李源潮是中央党校的法学博士,习近平是清华大学的法学博士。最后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仍然是两名政法系的博士,不过是用一名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取代了一名中央党校法学博士。在十七大的新任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书记中,除了“二李一习”,刘延东是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王岐山西北大学历史系毕业,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张高丽厦门大学经济系毕业,清华大学和厦门大学兼职教授;薄熙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新闻专业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汪洋在中国科技大学管理科学系获硕士学位;令计划在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王沪宁曾是复旦大学的专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执政集团中的博士与反对派阵营中的博士对垒,这是中国政治生活中一个崭新的现象。二者既然都是博士,自然会有一些共同之处。他们有大致相同的师承和知识背景,……‘政法系’作为知识上的一个共同体,在政治上分化为执政者和反对派两个对立面,同中有异,异中有同,这对于多党民主制的建立是大有好处的。事实上,博士与博士之间除了有学术上的共同语言,还有一些人脉上的联系,从台湾民主转型的经验来看,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有利于朝野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对话。”

从专政党到宪政党

执政党的转型,最根本的是要改告别列宁主义意义上的“专政”――不论是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专政还是党专政。

俄国的特卡乔夫认为:“少数人在夺取政权之后,必须‘迫使’多数人实行社会主义,”这就是所谓的“人民专制”国家。俄国最著名的马克思主义者普列汉诺夫反驳说:任何一个共产主义者都不会说为了实现“平均”和“人民统治”“无论任何手段都是一样的”,争取自由民主是我们“完全确定的政治纲领”。早年的列宁曾和恩格斯、普列汉诺夫站在一起反对特卡乔夫理论,晚年的列宁却把马克思的“专政”偷换成了民粹派的“专制”。他说:“我们所了解的无产阶级专政,其实只是无产阶级中有组织和有觉悟的少数人的专政”;“是的,是一党专政!我们所依靠的就是一党专政!”“个人独裁成为革命专政的表现者、代表者和执行者,是屡见不鲜的事。”由此看来,革命专政的对象不限于资产阶级,而是“无产阶级中有组织和有觉悟的少数人”之外的一切社会阶层,是“一党”之外的一切政党和团体,是独裁者之外的所有人(包括“一党”内部的反对派)。关于列宁主义“专政”理论的“专制”实质,列宁在1920年的一次内部讲话中说得很清楚:“我们从来都不讲自由,……因为俄国本来意义上的工人阶级,即产业工人阶级只是(俄国人中的)少数,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为了这些少数人的利益。只要其他的社会成分还没有服从共产主义所要求的经济条件,这一专政就将延续下去。”“过渡时期,即专政时期,不瞒你们说,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时期,可能要有四五十年的时间。”后来,毛泽东又将这一时期延长到几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在1980年代,邓小平多次提出党政分开的议题,其实质是想缓和党专政所带来的种种弊端。根据邓小平的思路,中共十三大报告提出了党政分开的五点具体设想:⑴理顺党政关系。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把握政治方向、提出决策建议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⑵调整党的组织机构。今后,各级党委不再设立不在政府任职但又分管政府工作的专职书记、常委。党的机构要少而精,与政府机构重叠对口的部分应当撤销,它们现在管理的行政事务应转由政府有关部门管理。政府各部门现有的党组要逐步撤销。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处理法纪和政纪案件,应当集中力量管好党纪。⑶改变“一元化”领导模式。企业和事业单位中党组织的作用是保证监督。⑷尊重群众自治。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去办。⑸改革干部人事制度。重点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与业务两类,凡进入业务类公务员队伍,应当通过法定考试,公开竞争。还要按照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原则,对各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党组织的领导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由各级党委管理;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建立类似国家公务员的制度进行管理;群众团体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所在组织或单位依照各自的章程或条例进行管理。

虽然邓小平讲过:“十三大政治报告是经过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一个字都不能动。”但中共十三大所提出的政治改革方案完全被束之高阁。党政不分的状况不仅没有改变,反而更加强化了。要真正实现党政分开,“回归十三大”是必须迈出的一步,此外,还要制定《政党法》,解决党费、党工、党产三个关键性问题。

国库不能成为党库,执政党需要多少钱就从国库拿多少钱。在宪政国家,政党经费主要有三个来源:党员上缴的党费,社会各界的捐款,财政根据法律给予的资助;此外还有资产收入和组织活动、印刷文件以及出版物发行的收入等。紧密型政党较多依靠党员上缴党费,松散型政党较多依靠社会各界捐款。这二者可以统称为政党自身“经营”所得。“经营”所得必须公开账目,出具审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捐款必须限定数额、限定对象,如果允许政党接受外国机构、企业实体以及“带有具体经济或者政治利益期望”的大额捐款,政党就很容易沦为特定利益集团的工具。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各国政党法对于接受政党接受捐款,都有非常具体和严格的规定。有些国家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合法政党,也给予财政资助。《德国政党法》规定:“国家资助的分配应以政党在欧洲、联邦议会和州选举中成功赢得选民为基础,以党费总数和其从捐款获得金钱数量为基础。”政党获得的选票越多,获得的赠款(党费或合法得到的捐款)越多,国家拨给的资助就越多。但是,“国家资助的数额不应超过政党自身通过出色管理获得的年度收入(相对上限)。提供给所有政党的经费总额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绝对上限。”1999年的绝对上限是23,000,000马克,即德国人均负担不到半个马克。按照相同的比率,中共获得国家资助的绝对上限应当是是人民币20亿元。党的经费来源以自身“经营”为主,以国家资助为辅,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

党工即党的机关专职工作人员。薄一波在十三大前夕曾说:“毛主席讲过党的机关要用党费来开销,人员不能太多。”“统计一下,共产党员吃国家饭的有多少人?民主党派吃国家饭的有多少人?原来考虑,党的机关,如中组部、中宣部,都用党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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