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英洪:以权利看待农民――我为什么关注农民公民权?」正文
摘要: 农民问题一直是中国的根本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公民权利问题。以权利看待农民将从根本上有助国家对农民问题有解决。对农民公民权的关切和研究研究,缘起于笔者长期以来的历史沉思、现实困惑、未来憧憬、理论追寻以及对农民和国家命运的深情关怀。
笔者主张从公民权的视角研究农民问题,主要缘起于本人多年来对农民命运与国家治理的历史沉思、现实困惑、未来憧憬和理论追寻。
一、历史沉思:兴亡百姓苦怪圈
每个人都生活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每个学者都跋涉于人类思想的山川间。人类的历史知识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也是所有科学研究的基础。历史的头脑是一个优秀的学者所不可或缺的。“历史的确证实了爱因斯坦的一句名言,除非一个人摈弃细枝末节,具有更广阔的视野,否则,在科学中就不会有任何伟大的发现。”[1](P23)英国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在著名的《历史研究》中,考察了人类文明的起源、文明的成长、文明的衰落和文明的解体。在他先计算出21种文明、后又重新统计出的31种人类文明的比较研究中,中国文明被他列为独立的不从属于其他文明的5种文明中的一种。[1](P52)
在对人类事务的研究中,汤因比延续了波里比乌斯的观念,认为“在一个时间和空间均已统一的世界上,对人类事务的研究若想取得成效的话,就必须从广阔的视界入手。”[1](P23)著名的全球通史专家斯塔夫里阿诺斯认为中国文明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连续不断的文明。”[2](P66)斯塔夫里阿诺斯在解释中国为什么会拥有世界上最古老的、连续不断的文明的诸因素中,提到了有助于中国文明连续性的庞大人口和农业生活方式,他对“头戴草帽,在麦田或水稻田里辛勤劳动”的典型中国农民形象印象深刻,他认为中国农民“至少占总人口的五分之四,他们用自己宽厚的背脊,担负着供养城市居民、朝臣和士兵的重荷。”[2](P68)毋庸置疑,农民是中国传统农业文明的主要创造者和传承者。
农民的命运与国家的治理息息相关。换言之,国家的长治久安与繁荣强盛,与农民的生存状况密不可分。历史上,农民在“太平”与“乱世”之间,选择“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他们近乎宗教般虔诚地渴望“太平盛世”。中国农民始终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国富民强”四字高度浓缩了中国人心目中“国”与“民”密不可分的关系。
“国家”这一概念在中国,至少蕴涵了三种含义:一是“国”与“家”密不可分,相互依存,即所谓“家国不分”,“国”离不开“家”,“家”也离不开“国”。[3](P20-27)这正如卡尔・马克思指出的那样:“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4](P252)二是“国”在“家”前,即所谓“有国才有家”,只有“国家”太平,农民才能安居乐业。换言之,只有把“国”治理好了,“民”才能安享太平。三是“国”的职责在保卫“家”,“国”的后面有“家”作基础、作后盾、作支撑;“家”的前面有“国”作堡垒、作前锋、作护卫。几千年来的中国历史,实质上就是“国”与“家”或者说是“国”与“民”关系的历史。中国古代学者荀子对君民关系的见解影响深远:“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5]他强调君民关系为“舟”与“水”的关系:“《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6]唐太宗李世民(599-649)深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之理,从而提出:“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7]民本思想是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中最具价值的部分。
但在中国历史上,农民与国家的关系始终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一治一乱循环的历史周期率没法打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历史怪圈没法跳出;孔子叹息过的“猛于虎”的“苛政”没有法根治;“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这种官逼民反式的中国传统政治困境没法终止。于是,在世界历史上不多见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在中国历史上却频频发生。自从陈胜、吴广于公元前209年举起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大旗后,几千年来各种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充斥着几乎每个朝代,成为中国改朝换代的重要权力转移机制。尤令人深思的是,不管农民起义成功与否,农民的悲惨命运似乎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遇乱世,“白骨露于里,千里无鸡鸣。”处盛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纵览二十五史,中国农民的悲惨命运充斥字里行间,无不令读史之人痛心扼腕;放眼大好河山,中国农民的血泪生活随处可觅,直叫多少仁人志士作“哀民生之多艰”之叹。[8]国家如何跳出“治乱循环周期率”,农民如何走出“兴亡百姓苦怪圈”,这是我对中国历史的一个长久的沉思。
二、现实困惑:农民真苦?
现实的种种困惑又常常迫使我静下心来不断地思索农民问题的症结所在与解决之道。马克思说:“我们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也就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显得越不独立,越从属于一个更大的整体。”[9](P87)
在传统中国,农民被各种压制性力量所束缚。毛泽东就认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10](P31)传统中国皇权主义政治实践,印证了马克思的一个著名判断:“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4](P411)在人类文明进程中,摆脱专制制度下个人受制于共同体支配的过程,也就是近代以来以张扬人的个性、追求人的自由、确立个人权利为标志的民主化过程。“人摆脱对共同体的依附成为独立的个人这样一个过程就是民主革命的实质,对农民来说,就是使农民得到完全的充分的公民权利,包括公共事务中的民主参与权利与私人领域中的自由权利。”[11](P6)平等的公民权利的确立和保障,是现代国家构建(modern state -building)的普遍取向。
中国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型,经历了惊心动魄的革命和惨绝人寰的内乱。以农民为主体的1949年革命,实质上是一次新型的农民革命。革命的胜利使农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政治解放,农民空前冲破了族权、神权和夫权的束缚,历史性地摆脱了传统小共同体的宰割。但与此同时,农民却陷入了高度集权的体制性束缚之中。[12](P10)新政权在动员农民摆脱小共同体束缚的同时,却大大强化了农民对大共同体即对国家政权的严重依赖。特别是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民遭遇了有史以来无与伦比的国家权力的强力支配。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在计划经济体制中被不断消解。1950年代,国家建立了城乡分离的二元社会结构,农民被人为地降为二等公民的地位,丧失了宪法规定的平等的公民权利。亿万农民和整个国家为此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包括1959-1961年大饥荒所造成的数千万农民的非正常死亡。农民革命的胜利与农民命运的多舛,不禁使人追问:为什么农民革命并没有解决农民问题?为什么大多出身于农民家庭的共和国元勋却创设了限制和歧视农民的城乡二元体制?显然,我们丝毫不能假设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元勋们没有基本的农民情怀。恰恰相反,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新政权的建立者,对农民的深情关怀,给人印象深刻。
治国有道,非激情所能为之。《淮南子》云:“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13]老子说的“治大国若烹小鲜” 似过于哲学化了,但他提倡“为无为则无不治”的无为政治思想,[14]则体现了对滥用民力、横征暴敛的国家权力的防范,与西方自由主义防范国家积极权力的观念是相通的。1950年代中国农村的强制集体化运动以及1990年代农村一些地方“逼民致富”的举措所酿成的苦果,似乎可以看作是背离“无为政治”的典型案例。西汉初期,帝国秉承黄老“无为而治”的政治理念,实行“休养生息”,使民得其利,国亦增其强。开创中国历史第一个盛世的“文景之治”最为史家称颂。汉文帝12年宣布免收当年田租之半,即实行三十税一;次年6月下诏免收天下田租,即全部免征农业税,直至景帝前元2年才以三十税一复收田租至西汉末。[15]汉文帝和景帝在全国免征农业税持续时间长达10余年,成为中国两千多年皇权社会中改善民生的奇迹。
需要申明的是,在现代,“无为而治”的政治观念在排除国家权力滥用的同时,也极有可能推卸国家的公共服务之责。对这一点,美国的全球通史专家斯塔夫里阿诺斯注意到了:“中国有句谚言说,‘治理国家犹如煮一条小鱼:不宜过分。’因而,在现代世界中被认为理所当然的那些为社会服务的职责,中国历代政府均不承担……更确切地说,中国政府的主要作用在于征收捐税、保卫国家免遭外来进攻和巩固王朝不受内部颠覆。”[16](P291)在当代中国,如何区分和界定国家权力的“无为”与“有为”领域,如何在限制国家权力的同时提高国家的能力,如何谋求国家专断性权力与基础性权力的均衡,是现代国家构建不可回避的时代课题。
农民基于饥饿逻辑而自发兴起的包干到户,经过多次沉浮终成正果。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强制集体化所造成的粮食短缺与饥饿威胁一举得到了根本性的扭转。人们有理由深思:土地还是那块土地,农民还是那些农民,为何体制不同两重天?
1970年代末以来,纠正政府失灵的市场化改革,开始冲破全能主义对个人身心的重重束缚,农民获得了空前的生产自主和选择自由,蕴藏于每个人心灵深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巨大的释放。但随着改革的推进,市场失灵问题日益凸显。同时,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在市场化改革中发生了迷失。缘起于城乡二元体制所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在市场化改革中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自1980年代中后期以来,以农民负担、农民工、强制征地拆迁等为主要特征的“三农”问题,在世纪之交得到了最为集中的爆发。“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成为当代中国“三农”问题的经典表述。造成这种令人不安的社会状况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呢?为什么人口最多的农民反而会在利益博弈中被边缘化与弱势化?农民公民权的发展与经济增长及社会转型有何逻辑关联?中国能否转向以权利为基础的发展?这是现实的困惑对我们理论思维的刺激性追问。
三、未来憧憬:走进公民权时代
对未来的憧憬就是我心中久藏的一个梦想,这就是在宪法的框架内,尊重、保障和实现农民平等的公民权,使每一个农民作为共和国的公民而在祖国的大地上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1963年8月28日,美国著名的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1929―1968)在华盛顿特区林肯纪念堂前发表了震撼美国和世界的反种族歧视的演讲――《我有一个梦》。在这个著名的演讲中,马丁・路德・金指出:“在承认黑人的公民权利之前,美国将不会有安宁和平静。”他梦想在他的国家,“黑人的孩子将能和白人的孩子像兄弟姐妹一样携手联欢”;他梦想有一天他的祖国“将变成一块自由和正义的绿洲”。[17](P111-115)在当代中国,“没有种族歧视,却有农民歧视。”中国农民在多大程度上享有宪法规定和保障的公民权利,这不仅对于农民,而且对于正致力于和平崛起的东方大国来说,都尤为重要。“如果中国能有未来,那么为未来而奋斗的人们应该为建立起码的公民权而共同努力。”[18](P49)
每个人心中都有梦想,学者也不例外。科学研究,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领域,亦不管是规范研究拟或实证研究方法,它们决不排斥研究者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对社会正义的捍卫。顾炎武指出:“君子之为学也,以明道也,以救世也。”[19]拉贝莱(Rabelais)也说过一句值得学者们记取的名言:“学问无良知即是灵魂的毁灭,政治无道德即是社会的毁灭。”[20](P320)学术研究中的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并不意味着学者可以泯灭社会良知或丧失人类关怀。政治学者王沪宁声称:“我一直认为政治学的研究和探索应该有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生活的完善。离开了这一原则,政治学的研究就没有生命力,就脱离了芸芸众生。”[21](P4)党国英也认为:“我们不想只做那种归于清流的学者,在农民痛苦的面前,在国家命运的面前,等待事变的发生,好让我们证明一个学理观点,得来一个学术的奖赏。我们要把事实告诉我们的官员,告诉我们的农民,告诉那些最可能决定中国命运的人士。或许我们共同打造的清醒使我们的力量得以增强,更深入的改革由此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