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星:正确改革观和科学发展观的确立与社会问题的化解」正文
内容摘要:
现在许多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存在的直接原因,与其说是计划体制和短缺经济造成的,还不如说是不那么正确的改革和不那么科学的发展所导致的。因此总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经验教训,坚持和贯彻正确的改革观,坚持和贯彻科学的发展观,与时俱进地调整政府的决策,对于化解我国当前存在的许多社会问题,至关重要。
关键词:改革 正确改革观 科学发展观 与时俱进 社会问题
自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已经连续20多年进行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改革是动力”与“发展是硬道理”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社会面貌与20多年前相比,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中国的崛起举世瞩目,但也凸现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现在这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存在的直接原因,与其说是计划体制和短缺经济造成的,还不如说是不那么正确的改革和不那么科学的发展所导致的。
一 化解社会问题呼唤正确的改革观
我们先举几个例子。
首先看税收。税收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经济杠杆之一,其社会功能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调节贫富差距,促进均衡发展,其次才是扶持新经济部门、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国防、确保公共开支等等。而我们的税收制度和政策尚缺乏公正性,税负的不均导致发展非均衡、利益不协调。
其一,国内纳税人比国外纳税人的税负重。目前来华投资的外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每年约2000多亿元,国内企业出口商品退税每年约3000多亿元,前者优惠了外国投资者,后者优惠了外国消费者,而我国的投资者和消费者在税负方面却不享受相应的优惠。
其二,劳动的税负远远高于资本的税负。体制内机构人员的工资收入每年约1.5万亿元,基本都纳入了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且起征点相当之低[1];而大量的资本(形式为个人财产)收入每年至少数万亿元,则不在征税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所得税的主要纳税人落在了中等或中低等的工薪阶层,而非上等或中上等的资本阶层身上。
其三,生产者的税负比消费者的税负重。我国的主要税种是增值流转税,而非所得税和消费税,如果生产领域都严格按章纳税,许多企业将没法生存。且没有征收矿产税和资源税,导致经济发展中对资源的浪费甚至对矿产和资源的掠夺性开发,这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极为不利。
其次看企业改革。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的企业改革忽视了员工权益。多年来,企业改革一直在经营权与所有权之间的制衡和失衡上下功夫,在管理层和所有者之间寻找平衡点,一切着眼于董事会、经理层,诸如什么三会制、两会制、董事制,什么高中管理层收购(MBO),什么对经营层的期权期股激励以及实行年薪制等等,员工却被“边缘化”了。
而且这种对员工的“边缘化”已经得到了法律上的认可。《公司法》的第一条就规定:“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也就是说,《公司法》的立法宗旨仅是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不保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或者说公司员工没有合法的权益。既然《公司法》宣称是“根据宪法,制定本法”,那么我们就来看《宪法》,其第16条明明白白地说:“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实行民主管理。”请问,现在究竟还有多少国有企业仍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管理呢?
我们的企业改革据说是按照西方的现代企业制度惯例进行的,但就在我国企业改革的同时,即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的企业管理正在由“以资为本”逐渐转向“以人为本”,西方管理学界和众多企业开始信奉“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即企业不是仅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机构,它也应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包括对社会讲诚信,对消费者负责,绝不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绝不破坏社会生态环境,尊重和保护自身员工的合法权益等等。
再次比较机关公务员和企业员工的几个相关数据。
一是职工人数。自1995年到2003年,国有单位(包含企业[主要是制造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3部分,下同)减员39.6%,其中制造业减员74%,而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却增员12%。可见,其间国企减员增效的力度很大,旨在精兵简政的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效果不佳,“精”了以后人员规模更大,“简”了以后机构和官员数量更多。
二是职工工资总额。自1995年到2003年,国有单位增加59%,由年支出6080亿元增加到年支出9694亿元;其中制造业减少38.7%,由年支出1754亿元减少到年支出1076亿元;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却增加220%,由年支出555亿元增加到年支出1775亿元。
两个数据加以综合,在这8年期间,国有制造业裁减2472万人,减少工资开支678亿元,人均分摊2473元;而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同期却增加122万人,增加工资开支1220亿元,人均分摊10万元。
上述数据令人信服地表明,改革在使国企普通员工利益受损的同时,极大地改善了公务员的收入状况。难怪现在毕业的大学生和研究生都要往公务员队伍中挤,而很少愿意进企业!也难怪党政机关精兵简政的结果与初衷完全相反!
因此可以说,近年来相当一部分改革的政策和导向搞乱了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间接甚至直接导致或加剧了诸如社会分配不公、员工利益受损、公务员阶层得利过多、官本位、腐败泛滥等社会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说,改革就是人们利益关系的一次大调整。在原有计划管制经济的体制下,一方面社会的目标和主流价值观是“革命”、“艰苦奋斗”、“平均主义”,人们陷入普遍的贫穷,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被拒斥、遭批判;另一方面僵化的体制也束缚了每个人、每个企业的手脚,大家只能“一切服从命令听指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终止“阶级斗争为纲”,坚定地转向“经济建设为中心”,重新恢复并尊重物质利益原则,确立了“允许乃至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大政策”,率先在看起来毫不起眼、计划体制暂时管不到的领域(如农村生产队以下的层次,并非关系国计民生大事的“小加工”、“小修理”、“小养殖”、“小买卖”,计划用工以外的“临时工”、“季节工”等等)放开搞活,从而开启了“物欲”的闸门。由于改革的启动没有剥夺任何人在旧体制下之所得(说实话,旧体制也无法给人们多少所得),加上施展身手、勤劳致富的空间极为广阔,这一时期的改革以“放权松绑”、“放开搞活”为中心,还可能做到“阳光普照”、“利益普惠”,每个人的实际结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观念的更新与否,因而改革深得民众的拥护与好评。
改革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以后,各类施展身手、勤劳致富的空间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开发与占有,“部分先富”政策实行的结果形成了较大的贫富差距,从而先富起来的人和地区在发展、致富的空间里占据着有利的地位,拥有强势,甚至形成某些既得利益集团,不允许他人再挤进来。如果我们还认可马克思关于“物质利益决定人们的政治态度”的原理是真理,那么就必须承认,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出台的新的改革措施,或因维护强势群体(包括自身在内)的利益而遭弱势群体的质疑;或因顾及弱势群体的境遇而遭强势群体的反对。前者以国企的改革为例,改革当中始终考虑到的都是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同时顾及所有者的利益,却很少考虑普通员工的利益;后者以2005年初中央七部委出台“八项禁令”整顿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为例,中央政府的目的在于打压“虚高”的房价,维护民众利益,规范开发商的利润,但遭到了房地产开发商和相当数量地方政府的联合抵制,因为地方政府的“政绩”与“财税”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高房价。而摇摆于前后两者之间的典型,就当数“医疗保险改革”了:迄今为止的两轮医疗保险改革(最先的“微调”与其后的镇江、九江“两江模式”),过份强调市场导向,着眼于医保基金的管理与运营,保护医疗、药品、药械的生产、流通与服务部门的利益,结果引起医药价格飞涨,使得民众平时害怕生病、有病不敢进医院、进了医院看不起病;当然,在这期间,也不断地有抑制医疗、药品、药械的生产、流通与服务部门的利益,保护患者权益的政策和举措出台,诸如针对“药品回扣”、收受“红包”的专项治理,实现“医药分离”的种种努力,出现医疗纠纷时由医疗方举证的新法规制定等等,特别是2005年夏在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下,国家组织的专家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已经得出“医疗保险改革不成功”的结论,目前正在酝酿和设计新一轮医疗保险改革的方案。
概言之,鉴于新的分配体制、新的利益格局、新的阶层结构已经形成,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部门、不同的利益群体除了具有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如国家的统一、富强、现代化等)以外,已经开始具有自身不同的特殊利益和特殊愿望,此时政府推出的改革政策和举措,就很难再取得“阳光普照”、“利益普惠”、“大家都叫好”的效果。因此,如何坚守为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服务的宗旨,确立公正、共享的理念,着重制定对全体公民一视同仁、机会均等的政策法规,善于运用质询、论证、预测、建议、监控、评估等一系列现代公共政策分析手段,就成为制定并推行正确的改革政策的必要前提。换言之,只有坚持并努力落实正确的改革观,才可能将全社会的分配体制、利益格局、阶层结构越调越好,越调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越少,越调老百姓越满意。
二 化解社会问题依靠科学的发展观
我们还是先看几个例子。
一是2003年春几乎席卷全国的公共卫生危机――SARS病毒(“非典”)流行。这一起始于2002年11月广东佛山市的严重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蔓延到包括香港和台湾在内的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并影响到包括加拿大、美国、印度支那和欧洲各国在内的全球近30个国家。这期间感染SARS病毒的人数全球达8000多人,其中中国内地5327人,死亡人数348人,这还不包括近2000例疑似病人。SARS病毒流行同时也是一次社会危机,“因为这场灾难不仅夺去了许多人的生命,耗费了数以百亿计的社会财富,而且对人们的生活秩序、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整个人类文明构成了严重的挑战。譬如,在SARS出现及蔓延的前后半年的时间里,引发了全国公众和新闻媒介的高度关注;而其所带来的危机则使得在同一时间里,广州、北京、湖北、广西、海南、香港、福建、湖南、江西以及江苏、安徽和四川等10多个省市都先后出现了大规模的流言和谣言的传播现象,以及以抢购、群体性惊恐、民工和大学生无序溃散为主要表现形态的强烈的不合作和不合理的社会恐慌现象。”[1] 而且,这场危机充分暴露了我国公共卫生体系之漏洞,暴露了政府与社会对于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之缺乏。痛定思痛,人们发现这些年来,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包括公共卫生事业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却相对滞后。
二是近些年来,生产与销售领域不断爆发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甚至危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恶性事件。不仅一般的假冒伪劣商品充斥于市,坑蒙拐骗事件时有发生,而且直接危及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食品质量也出了大问题,诸如“用工业酒精勾兑假酒”、“有毒大米”、“有毒食用油”、“卫生条件极差的作坊产出饮料、冰淇淋”、“残留农药超标的蔬菜”、“致癌物质苏丹红”等等频频被曝光。特别是各种安全不达标的小煤矿、甚至是被禁止开工的煤矿所发生的“矿难”连续不断,久治不绝,每次都会夺去少则数十名、多则上百名井下工人的生命。人们不禁惊呼:“我们还能吃什么东西才安全?!”“在两眼通红、只求发财的厂商和矿主的心目中,人的生命还值几个钱?!”
三是我国资源消耗与GDP产出的数据比较。
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提供的数字: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GDP增长了大约10倍,矿产资源消耗则增长了40倍。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2003年我国主要资源消耗占世界总量的比重分别为:原油7.4%、原煤31%、铁矿石30%、钢材37%、氧化铝25%、水泥40%,而创造的GDP只占世界总量的4%。也就是说,除了原油消耗比重偏小(这得益于目前我国私家车的拥有量还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以外,我国用了世界上大约1/3的资源,特别是用了世界上40%左右的钢材与水泥,却只生产了世界GDP总量的4%,二者相差整整10倍!所以不要过高地估计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