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涛:国家、机构与生产者:三边关系与知识生产

作者:任剑涛发布日期:2006-08-13

「任剑涛:国家、机构与生产者:三边关系与知识生产」正文

当代中国知识生产机器的主体性结构因素有三个:一是作为知识生产主导力量的国家,二是作为知识生产具体组织单位的各种研究机构,三是直接从事知识生产的人士。这三个因素之构成知识生产机器的结构性主体,是由当代中国的知识生产格局做注定的。

“国家”之构成为中国知识生产机器的主导性力量,是因为“国家”在知识生产的结构中扮演着知识生产设计者、资源配置者与知识成果决定性购买者的角色。从知识生产的设计者角度来看国家在知识生产机器运转中的功用,我们可以得知,中国的国家定位与国家在知识生产中发挥的作用,对于知识生产具有着导向的能量。中国的国家形态不是标准意义的“现代”的,它是现代形态的转变形态。这种转变通过两个对比显示出来。一个转变是相对于标准的,也即是原发、内生的现代化的民族-国家的国家形态而言的特殊的、中国的政党-国家形态。这一关乎国家形态的对比可以让我们知晓,国家形态的定位使得国家对于知识生产的状态发生大为不同的影响。另一个转变是从国家建构的自生自发秩序与国家的人为追求秩序的转变而言的。原发内生的现代化国家从观念到制度、再到日常生活,都是在社会生活的自然延续过程中形成的,没有跨文化的紧张感。而象中国这样的后发外生型现代国家,国家理念、制度设计、政治生活都是移植的结果。与这种移植相伴随的两种紧张,使得国家对于知识生产的政治紧张感大为加强――一种紧张是旧的国家秩序的逐渐崩溃,使得中国人熟悉的国家理念、比如朝贡关系支撑的“天下”国家观丧失了认同,人们关于国家认同的精神基础处于涣散的状态。同时因为原来的制度整合功能渐渐弱化,国家的强制力量不足以整合共同体成员的合序性行为,因此人们对于什么制度有利于整合社会政治生活秩序陷入了迷惘的状态。再者当国家理念涣散、制度整合功能弱化的时候,社会政治生活的无序化态势越来越明显,造成人们对于知识的对峙性价值偏好,以至于无法有效认知变迁社会的关键问题。

前一个对比表明,由于中国的特殊国家形态定位,国家之上的政党理念,对于国家的知识生产,尤其是直接制约知识生产的国家意识形态的选择,具有决定性的制约。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结构将国家共同体的所有成员与组织,纳入一个统一的宪政民主政治框架中,因此没有任何一种个人化的理念、组织性的主张足以对整个国家政治共同体发挥强势的影响力。而具有历史理由的中国政党-国家形态,由于一登上历史舞台就被注定了内在地需要意图在建国的某种政党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去建立相应的国家意识形态,而且这种建立与国家是否可能有力地建立起来发生直接的关联,因此政党意识形态就具有强有力地影响甚至制约国家知识生产的能力。特殊的国家权力结构形态就此具有了支配国家知识生产体系的能力。知识生产与权力生产的直接勾联关系也就相应地建立了起来。这种国家权力对于知识生产的直接制约,不是原发内生的现代化国家所可以想象的,但是在后发外生型的现代中国却是知识生产的先设架构。我们既不得不接受它之作为知识生产的前提,又不得不接受它之作为知识生产的监控者的定位。政党化的知识生产与国家化的知识生产在这里具有直接的一致性。关于这一点,我们得强调它是一个事实描述,而不是一个价值判断。即我们的描述仅仅是基于知识生产的社会现象的刻画,而不是基于知识生产的好坏、是非断定。

后一个对比显示,由于中国的国家重建是在传统与现代的错位式运行中蜿蜒前行的,因此,国家的理念建构与国家的实际建构之间存在明显的距离。国家权力体系的实际建构结果,乃是主导国家一切资源的集权性政党组织运作的结果。因此,当这一组织的理念转变为国家的理念的时候,它自生并自我复制的理念便要求所有组织和组织的成员加以复制。组织的人为认可理念就此成为国家建构必须予以认同的理念。这就使得自生自发的现代理念的成长变得来没有空间了。现代理念与现代知识的结构性趋同,在这里获得了足以同化的支持力量。而国家对于组织其运作的政党理念也就顺势被推定为统合现代价值与现代知识的知识生产指南。由于国家组织者对于国家建构理念的人为性质有一个自觉的认识,因此,国家对于知识生产的人为建制的监控也就显得高度的紧张。知识生产在现代中国之演变为具有特殊含义的“理论宣传”就可以很好地证明这一点。理论宣传是中国知识生产既有主导力量、又有主导旋律、更有主流脉动的表征。由于控制国家的组织对于自己在一个相对开放机制中通过知识生产的方式,获得价值颠覆与国家权力的历史有一个清晰的历史记忆,因此,在如何主动地使用国家力量引导知识生产的事宜上,有一种敏感性的力量反应情形。同时,在提倡什么样的知识生产价值、知识生产方式、知识生产成果方面,国家也具有一种人格化的反应能力。符合国家价值的知识生产获得的激励,与国家激励的整体结构相一致――既与国家意识形态直接相匹配,又与国家意识形态的演变交相变动。尤其关键的是,国家直接主导知识生产的方式来自它对于知识界知识生产流程的监控力量。来自它对于知识生产者内在的知识价值理念的制约,来自它对于知识生产者生产积极性的有效抑扬。正是在国家自觉的控制知识生产的观念引导下,长期以来中国的知识生产可以说是一种非自主的知识生产。现代知识生产的国家化将现代知识生产的市场化逻辑完全替代,现代知识生产的非体制化力量完全被体制化力量吞噬,现代知识生产的共同体评价几乎也完全被国家意识形态主导的政治评价所代换。知识生产的内外部张力都处于一种瓦解的状态。知识生产的合国家化的数量积累与知识自主化的质量上升,呈现为相反的运行趋向。

与国家对于知识生产的有机制约不同的是,由国家支持建立起来的各种知识生产机构,对于中国的知识生产也发挥着复杂的功用。知识生产机构对于知识生产的“单位化”制约,与国家对于知识生产的有机制约不同,它发挥的是一种直接影响知识生产者知识生产的知识归属、知识含量的作用,以及直接以影响知识生产者生活景况的方式影响他的知识生产状态的功能。在中国,知识生产的机构可以区分为下述几种类型:一是专门从事知识创造与知识传播的大学机构,二是专门从事知识生产并以知识生产作为政策支持的研究院系统,三是分属于权力与非权力部门的政策或研究性质的附属机关。这三类知识生产机构对于知识生产的作用与知识生产的控制方式,都大为不同。

比较而言,大学对于中国知识生产的机构性功用是最值得关注的。现代中国的大学,明显区分为两个发展阶段。1950年代前后的中国大学,在中国的知识生产布局上发挥的作用几乎完全不同。仅就1950年代引发中国大学结构性变迁的院系调整之后的状况而言,大学由国家给定的机构性质、机构运作、机构功能,就给中国知识生产以极大的影响。中国的大学,从机构性质上来讲,一半是作为“单位”的国家管理机构,一半是作为国家化的知识生产与生产传播机构。就前者看,大学是一个将知识人纳入一个集意识形态控制、标准化知识生产、知识人的和国家规范改造的“单位”。大学原本意义上的独立性知识生产机构特质弱化以至于丧失。国家将大学的知识生产视为国家意识形态产出与传播的过程。于是就后者看,大学的政党组织控制与国家行政控制的强化就是一个顺理成章的事情。大学的知识生产不是一个围绕知识的逻辑与知识共同体的准则展开的过程,而是一个围绕政党组织的特殊需求与国家控制的有效展开而形成的可控性事件。尤其是当人们把大学“培养什么人”的问题提高到国家稳定与政党生命力延续的高度来对待的时候,大学的知识生产建制就成为关系到国家命脉承接的庄重问题。知识的生产问题就让位给政治的判断问题。政治正确就成为知识生产的指挥棒。从大学的机构运转上讲,大学的运行是由国家的中央行政机构(部属大学)和省级行政机构(省属大学)合力控制的运行过程。这种控制,不仅是政治的,也是行政的,更是经济的。不仅在宏观的层面上,而且也在微观的层面上展开。大学运转的政治控制,指的是大学在办学理念上的政治化,而无法以学术化的准则作为大学的运转原则。大学运转的行政控制,指的是大学受到国家行政主管机构的直接驾驭,而没有作为独立权力支持体制维系的机构特质。大学运转的经济控制,则是指大学在运转资源的吸纳上缺乏自主权,而直接受到运转经费的行政划拨的制约。三者将中国大学的自主性知识生产控制压制为一个平面化的状态。大学运作的立体化空间丧失掉了。一个平面化的大学,就不可能兼容各种有利于知识创新的特立独行之士容身其间,也就不可能使大学有一个与政党、国家与政府各行其责的独立领域,更不可能使大学具有一个宽松的自由人文氛围。大学之作为知识生产的机构特质也就难以显示出来。试想,一间大学在校方官员配备、行政决策、办学方式、专业设置、规模大小、经费发放甚至楼宇修建诸方面既受到国家教育行政主管当局的控制,又受到教育行政主管当局划拨经费的约束,大学还能为知识生产者提供什么样的自主生产空间?

从大学控制的宏观与微观两个视角来分析,大学的宏观控制指的是对大学的机构特质的刚性规定。大学的微观控制指的是对大学的组织间特质辨认边界的模糊处理。前者使得大学之作为国家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即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组织化传承机构的特质宣明凸显出来。国家不允许大学有突破国家意识形态边界的特权,也就意味着大学必须在国家意识形态的划定舞台上搔首弄姿。国家意识形态对于具有乌托邦特质的自由学术探讨的局限就显现出来了。知识生产的创新性收获就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后者即对大学的微观控制使得大学又不得不与所有的国家控制机构一样,以相对一致化的机构状态应对国家意识形态对于机构的进入、对于机构的制约、对于机构的主导。这是我们熟悉的改革开放前的全能政党、全能国家、全能政府定位局面中,国家对于所有属下的层次不同的机构――“单位”的趋同性控制。国家对于大学的微观控制,即对于大学运转的所有环节的紧张制约,从大学在事无巨细的事情上都要向上级请示汇报,并接受上级的系统领导与监督上看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大学之作为专门的知识生产机构就缺乏起码的生产自主性,也就日渐适应社会需求的知识生产能力。从改革开放初期到今天对于大学知识生产脱离变迁社会需要的指责上,我们对此可以获得清晰的认知。这是大学的知识生产局面所注定了的事情。

研究院机构在中国是知识生产的特殊机构。研究院从性质上区分为两种,一是围绕自然科学知识门类设置的科学院系统,一是围绕社会科学知识门类设置的社会科学院系统。两者在中国的知识生产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对于国家主管机构的定位和社会公众的认知而言都具有鲜明的差异。前者虽然也被纳入国家统治的有效利用因素的范围,但是因为它的知识普适性程度很高,因此被国家主管机构认可为严肃的知识生产机构的可能性就相应升高,国家“包养”的积极性也就很强。国家意识形态对于自然科学门类的知识生产机构的干预,一致以来也受到国家政治生活的干扰,被派做振兴国家的沉重任务。但是相对于社会科学而言,自然科学的知识生产的自主性程度还是较高的。社会科学门类的研究院就远远不如自然科学的研究院那么幸运。从它设立开始就具有的双重机构属性,就注定了它的知识生产的尴尬处境――一方面,这类研究机构必须以现代社会科学的知识生产为自己机构得以维续的学术理由。另一方面,这类研究机构又必须以对于政党、国家与政府的政策咨询来显示它的现实功用。所谓纯粹的知识追求与务实的决策操作拉锯式地分裂着社会科学研究院的知识生产过程。当国家意识形态的重建与国家政治经济体系的重建同时显出聚变特性的时候,这类研究机构的价值就更是只有从政策咨询的方面来突出显现。于是,知识的召唤与政治的召唤开始分道扬镳。政治主导的特性决定了这类机构的特性。他们的知识生产能力不可避免处于一个衰变的状态。以至于在大学的“复兴”局面中显出“危机”的一面。说道党政机构里附设的政策研究机关,由于它的政策咨询、政策制定功能远远在知识阐释之上,因此,就没有把它放置到知识生产的总体机器中加以深入讨论的必要了。

知识生产者的构成状况与知识生产者的生产状态,是知识生产的重要结构因素。知识生产者的构成状态在中国是具有特殊性的。这种特殊性从三个方面显现出来。一方面知识生产者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群体。他们被认为是具有依附性或从属性的社会群体。依附的定位是在工人农民作为国家主人的时代,知识生产者被认定为可以为工人农民提供知识支持的群体。从属的定位是在知识分子之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一部分被认可的情况下确立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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