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中国改革前旧体制下经济发展绩效刍议」正文
「内容提要」理性、公正地评价1978年中国经济改革前旧体制的发展绩效,对于研究中国经济的发展历史是极为重要的。横向与意识形态相似的前苏联相比,与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相比;纵向则与民国时期相比,其意义都是深远的。
「关键词」苏联经济/民国时期/印度经济/经济绩效
1949年后逐渐形成、直至1978年改革发动时止的中国经济体制,其经济发展的绩效如何,一直是个没有得到系统研究的问题。国内学术界基于意识形态立场,对这30年经济发展总体上是以赞颂为主。但为了突出改革开放之功,在与改革前作对比时描述的状态却相当不堪。通常的说法是文革10年使“国民经济濒临崩溃”,而“大跃进”及其后的“三年人祸”是一场灾难也基本成为共识。但30年的其余时段,经济状况则相对比较好。总的来说,在经过长期战争与革命后,1949年起直到改革前我国经历了近代以来从未有过的30年和平建设时代,在这个背景下旧体制与“计划经济”类似的高积累机制也的确对工业化原始积累发挥了巨大作用。在这两个条件下,30年来统计表中经济增长的幅度还是相当可观的。
然而发展绩效的评价通常都是在特定的比较环境下进行的。对改革前旧体制持批判态度的著述,20世纪80年代强调忧患意识与“球籍危机”的著述,以及90年代宣传改革成就的著述,通常都喜欢以日本、东亚新兴工业化地区(所谓“小龙”、“小虎”们),以及有时还以巴西、墨西哥等国家一定历史时期的经济发展“奇迹”为比较的对象,或者以我国改革后的经济“奇迹”来反衬,以凸显改革前旧体制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相反的,比较意识形态化的著述、从某种“怀旧”立场对当前改革中弊病进行批判的著述,以及当前海内外一些所谓“新左派”的著述,则倾向于进行如下几种比较:第一,纵向与民国时代比,尤其是与民国终结时的1949年经济状况相比。第二,横向与若干不发达国家比,尤其是与我们的邻国,同为人口众多文明古老、当代政统(印度独立与新中国诞生)也几乎同时建立的印度作比较。第三,“反修”以后,有人也喜欢以苏联经济的负面来对比我们的成就,尤其是公认为搞得很糟糕的苏联农业,那时常常被用来反衬我们农业的成绩,但工业方面的比较则较少被提及。然而到20世纪末,一些“新左派”学者又开始强调工业方面以所谓鞍钢宪法为标志的中国模式对“苏联模式”的优越性。第四,有时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率也被用以与我们的增长率相比,在鼓吹“赶英超美”的年代这种比较尤为时髦。
平心而论,无论旧体制是多么应该变革,仅就经济增长率与日本、东亚等一些高增长国家的比较来得出负面评价,的确不足以说服人――那样的“奇迹”世界上能有凡几?而以基数庞大、因而绝对增长量也很可观的发达国家较低的相对增长率与基数很低的不发达国家相比,也没有什么意义――这样的比较甚至可以证明美国的经济比如尼泊尔这样的国家还糟,实际上,如今这种比较也不大流行了。
因此,笔者以为另外的三种比较法更有关注的必要:横向,与意识形态相似的苏联比较,与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比较。纵向则与民国比较。尽管应当说,经济增长只是评价一种体制绩效的维度之一,不能说任何可以导致较高增长率的体制都是可取的,也不能说为了经济增长什么代价都可以付。但是这且不论,仅就经济发展本身而言,以上比较到底能得出什么结果,的确值得研究。
一、改革前中苏两种机制与绩效之比
改革前中国与苏联虽然都有相似的意识形态,其体制,尤其是经济体制还是颇有区别。在工业方面,这种区别从1956年中国批判“一长制”开始凸显,到大跃进时代出现“鞍钢宪法”之与“马钢宪法”(当年中国人对以苏联马格尼托哥尔斯克钢铁联合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为代表的工业体制的称呼)大异其趣,直到后来长期、全面的“反修”。实际上,文革前毛泽东与刘少奇的矛盾除去纯个人因素的成分,如果说还有所谓路线的分歧的话,那几乎就是“农民战争式的命令经济”还是“科学主义的理性计划经济”,或者说是“鞍钢宪法模式”还是“马钢宪法模式”、“政治经济学”还是多少讲点“计划科学”的区别。[1]众所周知,在苏联,改革前曾长期坚持以计划经济批判“市场社会主义”的教条倾向。而在中国,那时并没有“市场社会主义”的问题,改革前20余年间不断的“反对修正主义”,与其说是以计划经济反对市场经济,毋宁说是以胡闹的命令经济来反对理性计划经济倾向。当时经济上的“反修”举动,除了反对“三自一包”带有“反市场”色彩外,他如反对“消极平衡”、反对“条条专政”、反对“托拉斯化”、反对“一长制”与“管卡压”、推行消灭分工的“五七道路”和反优化配置的“五小工业”等等,都是反对理性计划机制的。刘少奇、薄一波这些所谓“修正主义者”那时并没有搞市场经济的念头,他们只是想要多一点理性计划经济,少一点大哄大嗡。但在那些年月中后者是优势是主流,根据薄一波的回忆[2](P961~982),在改革前的30年里除1956年以前局部(如东北)较多理性计划的成分、1962~1964年间又有更弱的“恢复”尝试外,连“八大”到“反右”之间、“四清”到“文革”之间这些一般认为尚属正常的年月,理性计划亦无力推行。更何况“反右”、“大跃进”与“文革”那些年月了。
这一切造成了中国与东欧改革前体制的不同。虽然中苏旧体制都是在落后的农民国家里发生的革命的结果,带有希克斯称为前市场的传统时代“命令经济”的特征,但俄国受工业文明、市民社会的影响毕竟深一些,其体制较多具有工业文明的“科学主义的理性计划”成分。从列宁欣赏福特制、泰勒制,斯大林时期的“马钢宪法”强调专家治厂、经济核算、科层管理与“一长制”,直到勃列日涅夫时代大兴数理经济学,强调要素配置的最优化模型,逐步发展了一套“科学计划”体制。该体制与规范的市场经济相比固然既无效率也不人道,但与大哄大嗡的农民战争式的“运动经济”和长官意志的“命令经济”相比,至少在效率上要强得多。苏联把。“科学计划”的潜力发挥到了极致,以致在这一方向上已无发展余地,而另寻出路则要付出打乱原有的“科学计划”的代价。
中国则不然,其所建立的更多是带有传统农民战争色彩的、“无计划的命令经济”,体现的与其说是工业文明的科学主义和经济理性,毋宁说是农业时代的长官意志与浪漫激情。中国的“鞍钢宪法”与苏联的“马钢宪法”;中国的党委制与苏联的“一长制”;中国的政工治厂与苏联的专家治厂;中国的群众运动与苏联的科层管理;中国的政治挂帅与苏联的经济核算;中国直到改革前仍只知道“政治经济学”而不知数理经济学,而苏联改革前经济学界已很少有人吃前一碗饭;中国的“小而全”、“山散洞”与苏联强调优化分工、规模效应、科学布局……,都反映了这种农业时代的“命令经济”不同于工业时代的“计划经济”。
因此,中国一方面在“计划经济”方面还有极大的改进余地,不像苏联那样已经走到尽头,非得彻底改换“路线”不可(中国改革前期与其说是摆脱苏联模式,不如说在许多领域是放弃“运动经济”而恢复苏式管理);另一方面中国根本没有享受过“科学计划”的好处,当然也不必承受放弃“科学计划”所要付的代价。中国改革前的经济本来就具有“既无市场又无计划”的特点,也就不存在在苏东那样从理性计划陷入“无计划无市场”的转型阵痛的问题。
理性计划经济与命令经济的绩效比较在经验上也十分清楚。工业战线的老同志都知道:如今向市场经济转轨中成为老大难问题的许多大型国企,尤其是以东北等地为中心的“156个大型项目”在改革前曾长期作为我国工业中的精华,其经济效益与业绩指标大都遥遥领先于我国工业的其余部分。这些企业当年均由苏联、捷克等国一手援建并奠定了其经营管理模式,后来虽然这种计划经济模式受到“反修”的冲击,毕竟还有相当影响。而在“反修”中我们“自力更生”搞的那些运动型企业,包括“跃进牌”企业、五小工业、三线工业等等,除了少数像大庆这样的资源型企业与烟草工业这类特殊专营企业外,绝大多数绩效都很差。
当然,命令经济与计划经济在集中人力物力资源方面拥有类似的巨大优势,由此在中苏两国都有力地推动了工业化的原始积累过程。但是在“原始积累”以外的意义上,改革前中国的命令经济体制不仅与改革后相比,就是与现在被公认为弊端百出的苏联模式计划经济相比也是更差的一类。尽管从官方统计数字看,即使现在被称为“十年浩劫”、“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文革”时期,发展速度似乎也不低,国外早就有学者以此为据,说了不少“文革”的好话。本文在这里不打算全面评价这种统计方式存在的问题,只是想以同样口径因而也存在类似问题、但因此反而有相当可比性的苏联时代数字作为对比,看看苏联计划经济与我国改革前命令经济的发展绩效。
这里必须指出,尽管中苏等国因政治因素决定的统计模式相似,但有一点明显不同:在传统上中国历来以与1949年的比较来统计发展成就。而苏联和其他东欧国家、包括与中国最接近的阿尔巴尼亚在内,都是按国际通常的口径与战前和平年代的最高水平作比较来统计发展成就的。例如苏联的发展成就不是以1917年、而是以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经济高峰的1913年作为参照,统计二战后成就时,则与苏联卷入战争前的1940年,而不是与战争废墟上的1945年作对比。波兰以战前的1938年、阿尔巴尼亚则以卷入战争前的1939年为比较基期而不是以红色政权建立的1945年。在中国,1949年也是十余年毁灭性战争(八年抗战与三年内战)后的废墟状态,严格地讲不适于用作比较基期,尤其不适于用作评价制度性因素对发展之影响的比较,更不适于与上述苏联式的发展统计相比。近年来我国的统计界已经感到这个问题,因此统计发展成就多改以“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的当年即1952年为比较基期。“国民经济恢复”后的数字尽管并不完全等于战前最高水平,但由于我国情况特殊,很难确定一个年份代表“战前最高水平”(注:我国农业以1936年为战前最高水平,但抗战时期虽然内地工业破坏惨重,日本在其占领相对稳定的东北等地则靠野蛮手段达致战时经济的一定程度发展,使全国统计的若干工业品产量高峰出现在1942~1943年前后。),因此用1952年数字代表“战前最高水平”还是最为近似的。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把改革前中苏经济发展的中长期业绩作出如下几项分段比较:
苏联经历第一次世界大战与3年大规模内战后,1921年基本恢复和平(当年仍有收复远东、平定伏尔加流域农民起义、乌克兰―中亚地区民族主义抵抗与喀琅施塔得“叛乱”等局部战争)。由此至1940年共20年和平建设,到1940年与战前经济最高水平的1913年相比,国民收入达到611%,工业产值达到852%,农业产值达到141%,[3](P58)而农业人口比重则由1913年的82.1%降至1939年的67%.[4](12)而中国1950年基本恢复和平(海南、舟山、西康仍有局部战事,至于抗美援朝则是境外作战,人力损失虽大而物力主要靠苏援,对国内建设影响不大)。由此至1969年也是20年和平建设,而1969年与“恢复到战前经济最高水平”的1952年相比,工业产值仅达到477%.“社会总产值”在1952~1971的20年里只增加到339.8%.农业产值在这20年里虽然增加到162.9%,[5](P902,888~889)似乎比苏联略快一点儿,使毛泽东仿佛有了资格批评苏联的农业失败。实际上苏联的农业虽然糟糕,主要表现为产量增长慢,以及为实现集体化付出的惨重代价,但苏联农民人口因工业化城市化而明显减少,农业生产率还是颇有提高。而中国农民人口在此期间仍不断增加,虽然产量靠人海战术而有所增长,其农业生产率却明显下降,农业劳动者年人均净产值从“一五”时期的215.6元降至“三五”时期的182.4元。[6](P358)
1941~1945年苏联陷入空前惨烈的第二次世界大战,1946年恢复和平建设。历14年而至1959年与战前经济最高水平的1940年相比,国民收入达到405%,工业产值达到480%,农业产值达到156%,[3](P59)而农业人口比重则由1940年的67%降至1961年的50%.[4](P12-13)如果同样以14年的时间看中国,则1950~1963的14年发展使中国在1963年达到相当于解放前最高水平的1952年工业产值的284.5%,1952~1965年间社会总产值只增加到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