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宪森:党委立宪制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首选模式」正文
一、什么是党委立宪制
这里所说的党委立宪理念,作为当代中国政治学的一个概念,我认为,对它的内涵和外延,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去理解和把握。
一是如果把它和当代中国共产党的党建理论联系起来考察,那么,它与党中央提出的关于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所要坚持实行的那种所谓“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执政方略之间,具有内在逻辑上的一致性。因而所谓党委立宪理念,就是关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所要坚持实行的那种所谓“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执政方略的理念和观念。
二是如果把它和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西方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历史经验或国际惯例联系起来考察,那么,它与西方国家政治文明建设中曾经实行的渐进发展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那种以君主为领导核心的以同级最高决策领导权和最高决策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所谓“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国家和社会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历史经验或国际惯例之间,具有权力运行机制上的相似性。因而所谓党委立宪理念,就是关于类似西方国家政治文明建设中曾经实行的那种以君主为领导核心的以同级最高决策领导权和最高决策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所谓“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经验或惯例的理念和观念。
三是如果把它和我写的《论创立中国特色的两权分立的公共权力结构形式一一论当代中国社会权力结构的改革》一文联系起来考察,那么,它与该文中所阐述的那种以党委为领导核心的以同级最高决策领导权和最高决策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并同时具有 “党委立宪制”性质特点的,所谓中国特色的两权分立的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公共权力结构形式建设的政治理论之间,具有权力结构形式上的相通性。因而所谓党委立宪理念,就是关于该篇文章中所阐述的那种以党委为领导核心的以同级最高决策领导权和最高决策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并同时具有 “党委立宪制”性质特点的,所谓中国特色的两权分立的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公共权力结构形式建设理论的理念和观念。
四是如果把它和我写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方法要尽快从书斋走向现实一一对当代中国政治学理论研究方法转型问题的思考》和《党委立宪与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两文联系起来考察,那么,它与两文中所提出的关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规律的内在要求之间,具有内在逻辑上的因果联系性,因而所谓党委立宪理念,就是关于两篇文章中所提出的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基本规律的要求的理念和观念。
基于上述认识和分析,我认为,如果要给“党委立宪制”这个概念,下个比较确切、简明和科学的定义的话,那么,所谓“党委立宪制”,亦称“有限党委制”。它是现代社会主义国家所应该实行的,以各级党委为领导核心,但其权力按宪法和法律以及党章规定,受不同程度限制和监督制约的那样一种科学的现代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和科学的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二、党委立宪制应该包括哪些具体实现形式
根据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关于“四个必须要”的基本规律的内在要求,我认为,对怎样创立中国特色的党委立宪制的领导体制和政治体制形式,可以初步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思路和三种不同类型的具体实现形式,供我国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和专门从事党建理论及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共同研究探讨。
一是在各级党组织系统内部的党委立宪制形式的创立上,从现行党的领导体制状况和便于实现党内权力结构形式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探索创立起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各级党委和各级纪检委双方并列、相互独立,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并由各级党委和各级纪检委分别作为各级党组织系统内部常设最高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决策监督机关的,那样一种以党委为领导核心的,以党内常设决策领导权和常设决策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共产党组织系统内部的党委立宪制的领导体制形式。
二是在各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党委立宪制形式的创立上,从我们国家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状况和便于实现国家政权系统内部权力结构形式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探索创立起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各级党委和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双方并列、相互独立、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并由各级党委和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分别作为各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常设最高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决策监督机关的,那样一种以党委为领导核心的,以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常设决策领导权和常设决策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三是在我国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行政村一级基层单位内部的党委立宪制形式的创立上,从我们国家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状况和便于实现我国公有制基层单位内部权力结构形式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探索创立起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人民(职工或村民)代表大会以及同级党员(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基层单位党委(包括行政村一级的农村党支部)和基层单位内部人民(职工或村民)监督委员会分别作为常设最高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决策监督机关的,那样一种以党委(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以基层单位内部的常设决策领导权和常设决策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公有制基层单位内部的党委立宪制的领导体制形式。
以上三种思路和三种不同的具体实现形式,各具特色,分别适用于不同领域,通过它们三者的有机结合与统一,从而构成当代中国特色的党委立宪制形式的一个基本框架结构体系。
2005年3月5日
附:主要参考文献
1、《我的政治改革观》,霍宪森,发表于2005年2月28日光明日报电子期刊学术观点栏目。 2、《党委立宪与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霍宪森,发表于2005年2月14日燕南学术网中国研究栏目和光明日报电子期刊学术观点栏目。
3、《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方法要尽快从书斋走向现实一一对当代中国政治学理论研究方法转型问题的思考》,霍宪森,发表于2005年1月25日燕南学术网中国研究栏目和光明日报电子期刊杂志学术观点栏目。
4、《论创立中国特色的两权分立的公共权力结构形式一一论当代中国社会权力结构的改革》,霍宪森,发表于2004年12月29日学说连线网国家政治栏目。2004年12月30日转载于光明网光明观察周刊学术观点栏目和中国法律资源网学术交流栏目。。
5、《论建立中国特色的横向权力监督体制》,霍宪森, 发表于2003年12月4日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频道理论研究栏目。转载于03年12月5日南方网理论研究栏目和04年1月2日国家监察部网监察论坛。
6、《论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及其具体实现形式一一在与时俱进中深化对民主集中制基本问题的认识》,霍宪森,发表于2004年9月10日中国政治学网政治学前沿栏目。
7、《“四三三三”结构是我国基层单位领导体制的最佳形式》,霍宪森,发表于2003年4月1日中国人大新闻网和民政部村民自治信息网。
8、《“三二二二”结构是我国县级党组织领导体制的最佳形式一一论县级党组织领导体制的改革》,霍宪森,发表于2004年11月21日中国农村研究网。
9、《“四三三二”结构是我国县级领导体制的最佳形式一一论县级领导体制的改革》,霍宪森,发表于2004年7月23日中国农村研究网。
10、《论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高新民、农华西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3月版。
11、《十六大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2年11月版。
12、《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2004年9月24日人民日报。
13、《时代的声音一一三个代表与党的建设》,王长江著,青岛出版社2002年6月版。
14、《邓小平政治学说研究》,郭伟、张星伟著,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版。
15、《江泽民执政党建设思想读本》,江金权编著,人们出版社2005年2月版。
16、《西方国家权力制约论》,叶皓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10月版
17、《西方政治学说史》,浦兴祖、洪涛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8、(英)《政府论》,洛克著,商务印书馆1982版。
19、(法)《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著,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20、《一党立宪:中国宪政新路》, 建国,发表于2004年8月宪政论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