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涛:政党、民族与国家――中国现代党化国家形态的历史、理论分析」正文
在现代边沿――从晚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国家结构经历着从传统的文化-国家到现代的民族-国家的历史性转变。但是,由于这种转变是在一个后发外生型的现代化处境中逐渐达成的,因此,不同于原发内生型现代化国家直接以民族作为国家建构的基础,而是由组织严密的政党作为国家建构的基础,因此,古典的国家形态转变的结果不是从文化-国家到民族-国家,而是从文化-国家转变为党化国家。设定民族-国家(nation-state)是现代国家的规范形态,1 那么党化国家(party-state)就是现代国家的变异形态。2 可以说,中国现代运动显现出的“现代性”特质,是由党化国家的国家形态所注定的。而党化国家是造成中国现代化进程迟滞的最主要的政治原因。因此,分析党化国家形成的历史与理论成因,并促使中国现代国家形态从党化国家蜕变,实现从党化国家向民族-国家的再次转变,就是重构中国现代国家形态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国家”的兴起
以现代国家――不能是在民族-国家还是在政党-国家的意义上而言,“国家”在中国都有一个兴起的问题。这是因为,“国家”在中国历史进程中具有两种实质构成明显不同的含义:古典时段的文化-国家结构,现代时段的党化国家结构。两者之间以“现代”划界,显示了中国历史上形成的古典国家形态与后来兴起的现代国家形态的根本差异,以及现代国家形态兴起时期所表现出的特征与古典国家运作特征的本质不同。
就前者来讲,古典的文化(文明)-国家(culture/civilization-state) 无论就国家的结构还是就国家的作用方式来说,都具有与现代国家本质不同的地方。一方面,在国家统治理念上,它依赖的是基于文化与文明的认同。“华优夷劣”的古典国家基本价值与“华而夷者夷也,夷而华者华也”的关系对置结构,显示了古典国家认同的特质,也显示了古典国家对于政治对峙的淡化处理。正是因为如此,才有学者构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解释框架,来阐释古典中国无论是民族认同还是国家认同的非冲突性质,以及其中具有的融合性大于对峙性的古典国家特质。3 另一方面,在制度建制上,它设计的是一套道德感化的机制。尽管从国家资源的占有来讲,古典中国的私有性质不容否认,此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是,这种所有权仅仅具有形式意义。“仁心-仁政”、“内圣外王”的古典制度建构基本精神贯穿古典中国的整个历史。而制度安排上的“皇权”与“相权”的对应结构,也使得治道“民主”的色彩较为浓厚。至于制度举措上的“为政以德”、“与民休息”等等,都体现了古典国家的德性化定位。4 再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上,它显现的是自然秩序的和谐。这由古典中国国家“家国同构”的特质显示出来。作为社会的自然结构的“家庭”与作为政治建制的国家,在古典中国以混用、结合、同构的诸种方式紧紧地统合在一起。进而以日常伦理、联系方式、法律机制、经济活动、社会心理强化稳固这种国家形态。5 综合上述三个方面的简单归纳,可以说,中国古典国家结构与中国现代国家结构的差异,就是一个“自然”结构与一个人为结构的差异。而古典中国国家结构所具有的以文化的基本价值支撑国家机构的特质,也从中鲜明地显示了出来。支持古典国家运行的基本文化价值具有比政治利益和权力掌控更为重要的国家内聚功用。古典国家建制主要地依靠文化价值理念和伦理道德规范维系着。在这个角度讲,作为古典中国国家活动主体的汉民族也就主要地是一个文化意义上的民族,还不是近代意义上的政治民族。如果将文化民族规定为古典国家基于文化价值认同形成的社会集群。而政治民族就可以被规定为通过国家建构形成的社会-政治集群。就此而言,文化民族支持的是古典国家。政治民族支持的是现代国家。前者的运作主要体现为一种惯性机制。后者的运作则主要体现为一种约定的状态。
就后者来讲,即就现代中国国家――尽管是在变型的政党-国家意义上而言的国家的兴起,是有一个历史的中断与自身渐进的发展历程的。首先,中国现代国家的兴起是以中国古典国家的历史中断为前提条件的。之所以会发生这种历史中断,一方面是因为古典国家的内在资源长期消耗,已经差不多内源耗尽了;晚清政府迟滞的改革证明了这一点。6 而中国人对于新兴现代国家的热切期待,对于古典国家无力拯救中国的共识,也证明了这一点。7另一方面,是因为建立在惯性基础上的中国古典国家遭遇了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现代国家,现代国家建立在社会(政府)契约基础上而具有的力量感,在突破了民族国家界限而向国际突进的时候,中国古典国家的自在运作就势必陷入他在力量的制约境地。西方列强瓦解中国古典国家的举动证明了这一点。8 两个方面和合作用,导致中国古典国家无法维系自己的国家体系完整性,中国国家从古典的文化国家向现代的民族国家的转变就此显示出势所必然的态势。这是因为,前者显示了内在自我复制的不可能,后者显示了结构替代者的出现。设定国家是社会生活的必须,那么,唯一的出路就是古典国家转变为现代国家的彻底重构。
其次,中国现代国家兴起是有一个历史过程的。这一历史过程从结构上讲,显现为从早期呼吁文化国家转变为民族国家,到建构民族国家的理性努力遭遇挫折后向党化国家逆转的两次转变。前一次转变为中国现代国家兴起做好了精神和制度准备。后一次转变为“中国式”现代国家――党化国家的兴起做好了观念与体制筹划。前一次转变显现为近代吁求中国社会实现现代跃升的革命者与思想家,一方面对于民族认同、国家建构的自觉,如孙中山对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平均地权,建立民国”的阐述;另一方面对于现代国家建构的宪政政治的追求。9 后一次转变显示为以党建国的思想领袖和政治行动家合一角色对于党化国家理论的构造和党化国家的组织行动。比如孙中山对于国民党的改造以及他对于国家建构的努力。又比如共产党领袖人物对于同样问题的类似反应。10
这一转变从时间演进上讲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来描述。第一阶段,晚清时期。这一时期是一个古典文化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变的时期。这一转变从三个方面体现其促使中国国家形态转化的特质。一方面是晚清政府对于国家形态转换有一个自觉的认识,它展开的新政实践是一个明证。另一方面是民族认同问题与国家建构问题的交错作用所体现的现代民族主义思潮的泛滥,以及在这种泛滥中日益高涨的国家认同。再一方面是促使现代国家发育生长的社会新阶层诞生了,诸如商人、工厂主登上了社会政治舞台。他们对于国家的要求乃是一种促使工商业发展的现代国家,而不是限制工商业发展大力推进农业发展的传统国家。11 第二阶段,民国时期。这一时期是一个从建构民族国家受挫到尝试建构党化国家的时期。第三阶段,1949年以后至今。这是一个党化国家建构成型并走向成熟的时期。后两个时期正是本文要着重分析的。因为它对于现代中国国家形态之定型于党化国家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与现代国家之作为民族-国家的规范状态不同,党化国家具有其特殊性。民族-国家乃是以历史语言文化共同性为基础的民族与政府(国家)结构的结合体。但是党化国家则是一个建立在具有支配民族命运基础上的强势、独大的政党对于国家权力的独占。无疑,党化国家是民族国家的一种变态形式。但是,我们首先要强调的却是,在传统与现代边沿的中国,现代国家形态以党化国家的形式兴起,是具有其历史合理性的。从总体上讲,像中国这样的后发外生型现代国家的兴起,所具有的历史紧张常常导致民族-国家兴起过程中诸社会要素的变型组合。之所以会发生变型的组合,是因为作为文化民族存在的古典国家的主体,在现代国家诞生之时无法提供给国家以政治民族的支持力量。相对于政治上孱弱的文化民族状态,政治上比较成熟的政党足以提供给国家建构以各方面的支持力量:其一,观念设计。后发外生的现代国家是具有思想家与政治家自觉设计国家形态的特点的。民族主义就是这种设计的观念工具。但是,具有民族主义自觉性的,不是所有的民族共同体成员。而只是少数建构或加入政党(或政党萌芽状态的各种组织)的领袖人物具有的政治理念。这些人就成为后发外生现代国家建构的观念提供者。他们从党派立场出发思考国家建构问题的视角,也就决定性地影响国家的实际建构状态。影响现代中国国家建构最重要的二十世纪政治人物,如国民党时期的孙中山、蒋介石,如共产党时期的毛泽东、邓小平,都是党化国家的自觉阐述者和实践者。没有他们的党化国家理念,我们还真难以设想中国国家建构的实际形态又会是怎么样这个问题的答案。与此同时,在中国现代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古典时代的文化民族转变为现代的政治民族,这中间也内在地蕴涵了一个文化民族的唯道德思维对于唯道德定位的现代政党认同的天性有利因素。政党之作为政党的利益团体定位之隐而不彰、之作为振兴国家民族的主体的定位,从而将政党与国家连接为一体,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12其二,制度供给。后发外生的现代国家常常是处于传统政治实体制度供给短缺的状态下向现代国家转变的。因此,什么样的政治组织及其政治尝试足以供给替代传统政治制度的制度体系,它就具有组织国家的“先天优势”。无疑,在中国现代早期(即晚清时期),有思想家、政治家对于中国国家的制度建构贡献过零散性的意见。但是真正可以称为系统的现代制度建构思想并落实到实际政治过程之中的,还是国民党与共产党的党化国家思想与制度建设。其三,社会动员。党化国家的社会动员方式主要有两个,一个方式是政党因素楔入民族转型,即促使中华民族从文化民族转变为政治民族,构成为政党支配国家而形成党化国家的重要原因。另一个是政党因素注入社会运动,即由政党担当组织散沙般的中国传统社会而使之形成组织起来的现代社会,并使得进行这种组织的政党足以获得配置各种社会资源的绝对权力。从传统的会党转变为现代的政党,政党的现代组织方式具有的社会凝聚功能驱使政党与现代国家运动合拢。可以说,从党化国家兴起的历史合理性上也能够推出党化国家兴起的理论合理性。在中国从传统的文化国家转变到现代的民族国家的过程中,由于政党取得了建构国家的优先权,政党由此替代了民族在国家建构中的中心作用,使得民族-国家的现代国家规范结构转换为政党-国家的现代国家变型结构。将民族、国家与政党的关系结构,从民族国家的“民族”到“国家”再到“政党”的三者递进秩序,改变为从“政党”到“国家”的二维传递关系。因此,在中国人获得足以反省党化国家弊病的教训之前,党化国家的历史与理论正当性是不会遭遇普遍怀疑的。
二、党国一体
现代中国历史上,政党对于国家的支配、以至于政党与国家合而为一的党化国家建构,可以从两个角度得到认识:一个角度是从历史经验的视角,另一个角度是从国家结构与运作机制的视角。从这两个角度看,二十世纪中国两大政党对于中国现代国家形态建构都发生了决定性的作用。
首先,从历史经验的角度分析。与二十世纪中国政治走向最关紧要的两个政党的政治取向,是我们分析政党、民族与国家关系结构的历史演变最为紧要的经验事实。
国民党对于党化国家具有草创之功。这种草创,一是基于国民党对于党化国家的理论设计,二是基于国民党对于党化国家的政治实践。从前一方面来看,决定国民党政党形态的两位政治人物的党化国家理念值得分析。从后一方面来看,国民党的国家统治定位、策略、举措值得研究。就前者讲,在国民党作为现代政党成立之际,孙中山对于国民党的设计,就是将国民党与国家建构本应是作为两个问题处理的问题,直接地作为一个问题来对待的。孙中山早期的民族主义理念,具有粗略的民族-国家轮廓。只是在孙中山意识到严密组织起来的政党对于中国国家建构的决定性意义的时候,他的党化国家思想才趋于成熟。对此可以从孙中山组织兴中会、建立中华革命党到组建改建国民党的思维演变逻辑上认识。而孙中山党化国家思想的构成大致是三个方面:一方面,孙中山的党化国家思想强调政党建构与国家建构的一致性。这就是他一再强调的“吾人立党,即为未来国家之雏形”。13“党有力量,可以建国”。14 而党的力量便来源于党的道德理想主义――诸如立党为立国,党无私利“能为全国人民尽此忠实之义务”。15 另一方面是以党治国。以党治国的精髓是以党的政治纲领作为国家治理的依据。“所谓以党治国,并不是要党员都做官,然后国才可以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