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兵: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变迁:从单位制、街居制到社区制」正文
摘 要:本文详细分析了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变迁,即从单位制、街居制向社区制转变,就单位制形成的背景、发挥的功能、造成的后果、崩溃的原因,街居制演变的历程、面临的困境,社区制的主要特征、出现的原因、实践的模式等方面做了重点阐述,并对社区制的今后发展提出了几点思考。
关键词:单位制/街居制/社区制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城市基层社会逐步建立了以“单位制”为主、以基层地区管理(“街居制”)为辅的管理体制。国家通过单位这一组织形式管理职工,通过街居体系管理社会闲散人员、民政救济和社会优抚对象等,从而实现了对城市全体社会成员的控制和整合,达到了社会稳定和巩固政权的目的。但是,在我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之后,单位制逐渐被打破,单位管理模式趋于失效。街居制也由于基层社会的巨大变化而面临很多的现实难题,在管理上陷入困境。因此,城市基层社会迫切需要一种新的组织形态和管理体制来解决社会中出现的问题和各种矛盾,承担起重新整合社会的功能。社区制的出现是一种必然要求,它改变了传统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必将在未来对我国城市社会的发展起到重大的作用。
一、单位制:走入历史
单位制是新中国成立后社会管理的产物,单位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具有政治、经济与社会三位一体的功能,以行政性、封闭性、单一性为特征。单位制的形成具有历史背景,在当时起到了重要的社会整合作用,但也带来了制度性的后果,造就了总体性社会和依赖性人格。在我国改革开放后,所有制结构出现了变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社会流动也迅速加剧,导致单位制渐渐走上崩溃的边缘,失去历史的舞台。
(一)单位制的背景
1、经验的惯性。中国共产党在实现“从农村包围城市”夺取全国政权之后,工作重点转移到城市,但是我们党没有城市社会管理的经验。面对如何将广大的人民群众组织起来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我们党只有从自己过去的军事组织经验中去寻找。在战争年代,我们党形成了一套特殊的管理体制,即“公家人”管理,对以中共党员为核心的公职人员,包括党群团体、军队、政治机构和公营企事业中的成员,一律实行供给制,范围扩展到衣、食、住、行、学、生、老、病、死、伤残等各方面,依照个人职务和资历定出不同等级的供给标准。[①]这套管理体制使我们党和军队保持了强大的战斗力,取得了全国斗争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将实行多年的供给制逐步改成了工资制,但“公家人”管理模式通过单位制度得到延续。不仅如此,在“大跃进”时期,我们党还将这一社会管理形式推广至全国,在城市和农村掀起人民公社运动,试图将所有的人都纳入集生产、交换、分配和人民生活福利为一体的新型社会组织――人民公社内。
2、现实的压力。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面临着一个从晚清时期开始整个中国政治解体与社会解组相结合的“总体性危机”[②].一方面,晚清之后,中国陷入外强入侵与军阀混战连绵不绝的混乱境地,中央政权日渐式威,现代化的步伐步履唯艰;另一方面,传统的社会秩序遭到破坏,整个社会陷入前所未有的混乱局面,民众的力量处于“一袋马铃薯”的状态,不能完全凝聚起来。要结束混乱状态,恢复社会秩序,使中国经济、政治发展步入正常轨道,首要的工作是将全社会组织起来,构筑有效的组织体系,因而单位制度成为当时选择的最佳方式。
3、理想的要求。经过百年的屈辱和战乱,新生的中国满目疮痍,资源稀缺,人口又众多。但是,为了急切证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早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背负着沉重的赶超压力。因此,全国自上而下要一盘棋,要尽快摆脱落后的局面,要在尽可能短的时期内建立自己的工业化体系,要快速发展,要赶上并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这是我们的美好愿望,而要实现这一理想,必须要有强有力的动员机制和资源配置机制,将全国庞大的人口和有限的资源集中起来,所以对单位制的选择成为理所当然。
(二)单位制的功能。
从某种意义上说,单位制是为了应付新中国成立后的严峻形势,为了解决“总体性危机”而选择的一套社会组织体系。对于当时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的运作,对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实施,对于整个社会秩序的整合,单位制从组织上提供了非常有效率的保证,发挥了重要的功能,其历史意义不容否定。
1、政治动员。单位制度中的单位,其政治功能是十分突出的,每个单位(不论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都有一定的行政级别,每个单位都是由干部和工人这两大政治身份的人群组成,每个单位都作为行政体系中的一个“部件”而存在,每个单位通过设置健全的党群组织作为政治动员的主导力量。因此,通过单位这一种高效率的政治动员机制,党和政府可以运用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大规模地组织群众投入各种政治运动,以实现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借助于高度行政化的单位组织,党和政府的政治动员能力极强,党和政府可以直接面对民众,在战略部署上可以做到全国人民步调一致的现实行动。
2、经济发展。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控制了几乎所有的资源,国家对资源的调控和配置是通过各类单位组织来进行的。党和政府通过编制单位录属关系网络,使每一个基层单位都录属于自己的上级单位,使上级单位可以全面控制和支配下级单位,而上级单位又录属于中央和省市行政部门。因此,党和政府可以通过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工作任务,调拨、分配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单位制为国家集中稀缺的资源,投入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性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地保证了国家战略意图的顺利实施,为我国工业化体系的快速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社会控制。毛泽东同志非常重视人民群众的力量,强调将人民群众组织起来,曾经号召“……我们应当进一步组织起来。我们应当将全中国绝大多数人组织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其他各种组织里,克服旧中国散漫无组织的状态……”[③]单位制就应映了这一要求,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生产力水平很低的状态下,通过“充分就业”、劳保福利、分配住房、子女入学等制度,实现了整个社会生活的高度组织化。全国人民几乎都被纳入了行政权力的控制范围之内,国家的触角延伸到了全国的每一个角落和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整个社会实现了高度的整合。
(三)单位制的后果
单位制在发挥历史作用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系列后果,有学者称之为“制度后果”[④].笔者以为,可以将单位制造成的后果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就整个社会而言,形成了“总体性社会”[⑤];二是就社会的个体而言,产生了依赖性人格。
1、总体性社会。孙立平等人指出,1949年后大陆建立起的是一个总体性社会,即一种结构分化程度很低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国家对经济以及各种社会资源实行全面的垄断,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三个中心高度重叠,国家政权对社会实行全面控制。[⑥]而总体性社会的形成,是通过单位制这个组织中介而实现的。具体地说,首先,借助严密的单位组织系统,国家的动员能力极强,可以动员全国的人力物力资源,以达到某一经济建设和国家发展目标。其次,单位制的高度组织化,过去的“国家―民间精英―民众”的三层结构变为“国家―民众”的二层结构,国家直接面对民众,因而可以将各种讯息直接传达到民众手中,但民众却没有有效的形式实现自下而上的沟通,社会秩序完全依赖国家控制的力度。再次,单位现象使得全部社会生活呈政治化、行政化趋向,社会的各个子系统缺乏独立运作的条件。由单位制而促成的总体性社会,克服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总体性危机,但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到来,单位制的弊端逐步暴露出来,总体性社会也走到了尽头。
2、依赖性人格。单位制通过资源垄断和空间封闭,实现了单位成员对单位的高度依附,造就了单位成员的依赖性人格。首先,在单位制度下,国家控制的资源通过单位来调配。对于单位成员来说,单位是生活福利的唯一来源,不仅工资收入来自单位,而且诸如住房、副食品补贴、退休金、救济金、医疗保障等等都来自于单位。由于体制外没有自由流动资源,离开单位就等于失去一切。单位不仅控制着经济资源,还掌握着政治资源、社会资源。单位掌握着提干、入党、出国进修等机会;单位是个人社会地位和身份合法性的界定者,没有单位出具的证明,就不能登记结婚或申请离婚,就不能外出旅行,不能购买飞机票乃至投宿住店;单位还解决职工及其子女的就业问题等。其次,单位制还限制了其成员的生活空间。一方面,单位通过提供各种福利设施,如学校、医院、食堂、浴室等,满足单位成员的基本需求。有的大单位还有专门的单位大院,单位人员朝夕生活在一起。这种单位内部的自足性,大大降低了人们在单位外交往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单位成员更没有自由流动的空间,单位将每个人员牢牢地固定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调动工作是非常困难的,整个社会流动是少之又少,因而每个单位成员的生活空间是相对稳定和封闭的。总起来说,单位通过垄断政治、经济、社会资源,形成了对单位成员的支配关系;通过严格控制单位成员的社会自由流动,造成了单位成员空间的封闭。没有自由流动的资源,缺乏自由流动的空间,单位成员只有全面依附单位,最终造就了依赖性的人格。
(四)单位制的崩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剧烈的变迁,在从传统的封闭的农耕社会向现代的开放的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出现了变化,社会流动越来越频繁,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取代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些都使得“单位制”失去了生存的土壤,不得不走向崩溃瓦解的地步。
1、所有制结构的变动。改革以前,我国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确保了把所有的职工都纳入“单位制”之中。改革以后,这种单一的所有制结构被打破,党和政府从一开始承认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到后来逐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且公有制经济本身也出现了实现形式的多样化。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得体制外出现了自由流动资源,单位不再可能全面控制职工。
2、市场经济的发展。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强调指令性计划,管理经济和社会的手段主要是行政手段,使企事业单位成了政府的工具和附庸。1992年党的十四大最终明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阶段。市场经济强调市场规律,效率至上。市场经济的实行,带来了我国国有企业以及政府事业单位的全面改革。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政府事业单位改革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政企分开、政社分开以及事社分离。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使“单位制”的运行基础不复存在。
3、社会流动的加剧。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流通体制、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户籍等制度的改革,我国社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活动空间。在城乡之间,原来附着于土地上的农民大量流入城市,出现了全国规模的“民工潮”,僵硬的城乡二元格局出现了松动。在单位之间,职员的流动已司空见惯,出现了大量国有企业职工流入外资企业,大量内陆省份人才如教师、管理人员等流入沿海城市,单位几乎不再有任何措施可以严格限制人员的流动。
二、街居制:身陷困境
前文已提到,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国对社会的管理以单位制管理为主,以基层地区管理为辅。地区管理主要是通过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这两个行政建制的组织来开展工作,通称为街居制。街居体系经历了50多年的发展变化,但一直扮演着政府的“脚”的角色,简单地被动地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在社会快速转型的今天,街居制面临着很多新的问题,越来越不符合城市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街居制的演变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街居制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1、创立阶段。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开始从农村向城市转移。为了加强城市政权和城市管理工作,全国很多城市都出现了街道一级组织和居委会组织。1950年3月,天津市按照居民居住状况建立的居民委员会,揭开了我国城市居委会组织的历史序幕。在1952年的国庆典礼上,毛泽东主席看到整齐有序的市民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