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福营:治理村庄: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社会责任*

作者:卢福营发布日期:2009-09-02

「卢福营:治理村庄: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社会责任*」正文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私营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村私营企业主作为一个新社会群体迅速崛起,积极参与村庄政治生活,甚至主政村庄。治理村庄是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一种社会责任,也私营企业主社会责任的最新发展,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它是农村个私非农经济发展、农村社会成员分化、乡村文化变迁的必然;又是国家建构现代农村经济、现代农村基层民主的产物;也是村民的发展期待、村庄的维权期待、派系的利益期待等多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

关键词:私营企业主;农村新兴经济精英;村庄治理;社会责任;社会基础

作者简介:卢福营,浙江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浙江金华321004)

改革以来,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在农村迅速崛起,他们积极参与村庄政治生活,甚至主政村庄,成为村庄治理者。特别是在浙江等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私营企业主治理村庄逐渐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现象。从一定意义上说,治理村庄是社会赋予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一种社会责任,也是私营企业主社会责任的最新发展,值得人们的关注。本文拟以浙江永康市的私营企业主治村为例,就此做些初步研究。

一、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参与和主政

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是当代中国政治参与积极性最高的群体之一。新兴经济精英特别是私营企业主基于经济地位之上的社会参与和政治期许,已经成为多学科学者关注和研究的对象。董明的《政治格局中的私营企业主阶层》、赵丽江的《中国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陈光金的《私营企业主的社会来源、阶层意识与政治―社会参与分析》、朱光磊和杨立武的《中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形式、特点、意义和限度》、李宝梁的《从超经济强制到关系性合意――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过程的一种分析》、周炳泉的《“先富群体”竞选“村官”现象的调查与思考》,以及德国学者托马斯?海贝勒的《作为战略群体的企业家―中国私营企业家阶层的社会与政治功能研究》等,对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的政治――社会参与的作用和意义、形式和途径、动机和目标、环境和依据、特点和类型等做出了不同角度和不同程度的现象描述和理论分析。[①]但是,现有的研究主要以城市私营企业主为考察对象,常常忽略农村私营企业主这一具有相对独立利益和参与需求的特殊群体的参与问题,特别是对农村私营企业主参与村庄治理的研究极其薄弱。现有不多的研究也主要局限于村委会选举中的私营企业主参与,对村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后选举阶段村庄治理中私营企业主参与特别是主政的研究更为稀少。后选举阶段的新兴经济精英参与和主政势必对村庄治理产生深刻影响,形成独特的乡村精英治理模式,迫切需要在理论上做出论证、解释和指导。

浙江省永康市是一个民营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域,目前私营企业已占全市企业的90%以上。与此相应,私营企业主产生较早且数量较大。在该市,农村私营企业主不仅仅是一支活跃的经济力量,而且也是最具政治活力的社会群体。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他们就积极参与农村政治生活,介入村庄治理过程,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独特的治理绩效。正是基于这一事实,永康市党政领导解放思想,在1994年果断地做出了“培养建设一支企业家型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决策,积极倡导私营企业主治村。在地方政策引导和激励下,农村私营企业主纷纷加入竞争村干部特别是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的行列。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主借助村民自治制度提供的民主选举渠道,通过竞选担任了村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陆续地出现了一批私营企业主主政的村庄。[②]

所谓新兴经济精英治理村庄,在本文主要是指由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主导村庄公共权力结构和公共决策、管理过程的村治现象。从村庄公共权力结构看,新兴经济精英占居主导地位;从村庄公共权力运作过程看,新兴经济精英发挥主导作用。据有关的调查和统计,在永康市,1996年,农村干部中私营企业主所占的比例已经达到40%左右。2002年换届选举中,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先富群体”约占60%.[③]2004年底至200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选出村党支部书记653人、村委会主任706人,其中私营企业主分别占220人和524人。可见,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治理的村庄在现阶段永康非个别或少数,已经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由此形成了一道特殊的政治风景。

二、新兴经济精英治理村庄是农村经济社会变迁的必然

1.农村个私非农经济发展的影响。“任何一种政治社会现象及其形成发展的内在动因都深深地潜藏于经济社会之中。”[④]村庄治理作为农村基层政治形式,必然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如果说家庭承包经营以及由此产生的农民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是村民自治产生的内驱力。[⑤]那么,农村非农经济的发展,是农民企业家治理村庄的深层基础。

回顾改革30年来的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最激动人心的现象之一,就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以及由此带来的中国第三次农村工业化浪潮。[⑥]由于受历史、自然、人文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乡镇企业在自主发展中日益呈现出发展水平和发展模式上的非均衡和多样性。

浙江省永康市的农村区域经济发展显然受到了历史基因的影响,其乡镇企业主要是在传统的家庭小五金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综观永康市的区域经济,大致呈现为以下主要特点:以个私经济为主体,五金行业为主导产业,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浪潮经济”[⑦]为发展特点。改革以前,永康农村就存在着一些主要从事五金加工的集体乡镇企业。实行农村改革后,原来集体性质的乡镇企业逐渐倒闭或转制,家庭工业和个私性质的商业贩卖活动陆续兴起。到20世纪90年代初,农村个私经济在该市达到了发展的高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农村个私非农经济尽管屡经波折,但仍然随着永康市区域经济的“浪潮”逐波发展,现已占居农村经济的绝对主体地位。伴随着农村个私非农经济的发展,村庄内涌现了一批具有超凡能力,并卓有成效的私营企业主,日益成为村庄社会中令人瞩目的新兴经济精英。农村个私非农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私营企业主的崛起,无疑为新兴经济精英治理村庄提供了经济基础和人力资源。

同时,个私非农经济的发展改变了村庄治理的经济环境。第一,个私非农经济的发展直接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村庄公共权力组织能够提供个私非农经济发展必要的公共设施,并尽可能地为企业提供安全保障。第二,个私非农经营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农村的封闭性,村民在企业经济往来中扩大了社会交往,接触了村庄之外的多种文明,开阔了视野,导致了农村政治文化的嬗变。第三,私营企业主在企业经营中逐渐积累了一套管理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根本不同于传统村庄管理的治村理念。第四,个私非农经济的发展,在村庄社会关系中嵌入了现代性的业缘联系,业缘作为新的纽带成为整合农村社会的重要因素。这些都对原有的村庄治理模式提出了尖锐的挑战,要求适应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创造性地转换村庄治理模式。要求由熟悉个私非农经济发展情况和内存需要,具有相当经济实力和丰富社会资源,懂经营、善管理的私营企业主主导村庄治理。

2.农村社会分化的影响。政治的运作既与经济相关,又与一定的社会环境密切关联。历史地看,任何一种村庄治理形式总是建立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中,特别是农村社会成员结构对村庄治理形成了深刻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变迁,农村社会成员出现了急剧分化,成为嵌入村庄治理的一个重要变量,对村庄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运作过程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并要求村庄治理作出适应性(或者叫调适性)变革。

改革以来的村庄社会成员分化,在永康市最为突出地表现为:其一,村庄社会成员的职业分层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形成了非农性的村庄社会成员结构。一方面,随着非农经济的迅速发展,村庄社会成员的农外就业机会增多;另一方面,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劳动强度大、比较利益差、社会地位低。两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村庄社会成员纷纷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从事非农生产经营。在永康,绝大多数村庄社会成员已经改变职业身份,由农业劳动者变为从事二、三产业的非农劳动者。除村庄非农经济相对落后的一些村庄还有部分社会成员从事农工兼业,或专业性养殖业外,其他村庄的社会成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已经极为罕见。按村民的话说:“村庄里稍聪明一点的人都在办厂,至少搞点家庭小工厂或开个店之类,其他的要么去打工,纯粹种田的人几乎没有了。”如此,村庄社会里形成了一个非农性的社会成员结构:一个以工业劳动者为主体,按“二、三、兼业、一”排序的比例关系和职业结构,从而要求村庄公共权力配置和运行过程做出适应性的调整和改革。

其二,村庄社会成员的产权阶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私营企业主群体迅速崛起。改革以来永康的村庄经济变迁突出地表现为个私非农经济的迅速发展。由于永康市相关部门对农村个私经营的管理还不很规范,相当部分个私企业没有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和经营许可证。加之,受永康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浪潮经济”现象影响,个私企业的发展极不稳定,因此很难得到农村个私企业的确切统计数据。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资料,依然可以做出一些合理推论。

据调查,古村“自己办厂的起码有几十家,开店的也有好几十家。”龙村仅仅于2005被拆除的小冶炼企业就有110家。芝村大约“有一半的户数是办厂开店的,办的厂规模不大,多数是家庭小厂。”即使是个私非农经济相对落后的花村,几家较大规模的厂办在村外,村内现有家庭工厂10多家。进村调查时,我们还观察到村落内零星散布着数十家大大小小的各种商店。目前永康农村的个私企业主要是家庭经营的小企业和小商店,即使象XY集团这样年产值上亿的规模型企业,尽管已经按现代科层制组织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但依然保留着明显的家庭经营色彩。企业主的家庭成员几乎都在本集团内工作,并个个身居要职,控制着集团的核心岗位。永康市农村的个私企业大都雇用外地民工从事生产劳动。如果从这一实际出发,那么有理由得出结论:私营企业主群体在永康的相当部分村庄社会成员结构中占居了主导地位。私营企业主拥有较高收入和丰富的社会资源,在现阶段农村社会地位排序上居于村庄社会成员分层结构的上层。无论其收入、还是地位、声望均处于排序中的前列,获得了一致性高地位。[⑧]私营企业主的崛起,既为其治理村庄准备了条件,又对参与村庄治理提出了迫切要求。

其三,村庄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众多派系。家庭经营使村庄社会成员有了相对独立的利益,农村经济变迁及其造成的多元性社会分化使得村庄社会成员具有了多样化的利益来源和利益需求,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极其复杂、多元的利益关系格局。正是基于这种新的农村社会利益关系,村庄社会成员为着保护和扩大自身利益,以业缘和血缘、亲缘为主要纽带联结成一个个以利益诉求为主要宗旨的派系,出现了若干派系并存于同一村庄场域、彼此竞争的现象。在调查过程中,我们收集到了大量关于村民群众推举某私营企业主为派系领袖,角逐村村书记、村主任职位;或者以私营企业主为领袖和核心,组织部分村民构成派系,参与村干部竞争,保护派系成员利益之类的故事。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和扩大派系成员的共同利益,各派系积极谋求村庄公共权力;为了能够保证本派系在村庄公共权力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和最终胜利,各派系往往推举出派系内最有实力的精英为派系领袖或骨干。因此,在现有村庄环境下,居于社会上层的私营企业主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各派系的领袖和骨干,由此形成了私营企业主主导的多派系并存与竞争的政治社会格局。

村庄社会成员分化势必要求村庄治理实现适应性的调整,与变化了的农村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相匹配。唯其如此,有人认为在已经分化的村庄,“在表面上村民还是一如既往地按照‘村组法’的规置,以村民个人为政治单元、以村民家庭为经济单元来组成村民自治。然而,村民对于村庄性公共事务既不具有同样、同等的言谈能力和左右力;同时,村民在村庄性公共领域中所谓的言谈能力、左右力也显然并不等于村民个人的公共理性能力,甚至主要不与它相关,而是日益与村民个人经济实力相一致。”[⑨]村庄社会成员的分化,一方面为私营企业主参与村庄政治生活和主导村庄治理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也对改革村庄治理体制,建立由私营企业主主政的村庄治理模式提出了要求。

3.农村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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