猗嗟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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猗嗟昌兮,颀而长兮。抑若扬兮,美目扬兮。巧趋跄兮,射则臧兮。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仪既成兮,终日射侯,不出正兮,展我甥兮。
猗嗟娈兮,清扬婉兮。舞则选兮,射则贯兮,四矢反兮,以御乱兮。
关于《猗嗟》一诗的主题,有主刺与主美二说。主刺说由来已久,其背景源于齐襄公兄妹乱伦故事。公元前694年(周庄王三年)春正月,齐襄公求婚于周王室,天子允婚,同意王姬下嫁于齐,并命鲁桓公主持婚礼大事。齐与鲁乃姻戚之邦。鲁桓公奉周天子之命至齐商议婚娶大事,自然偕夫人文姜(齐襄公之妹)一同前往。文姜归国之后,兄妹相见,旧情萌发又干出乱伦之事来,且被其夫鲁桓公侦悉。为了掩盖其丑行,齐襄公命人于饯行之后,乘醉将鲁桓公杀死,伪称暴疾而亡。鲁桓公死后,其子同继位,史称鲁庄公。《毛诗序》的作者将此诗附会这个历史故事,认为是齐人讽刺鲁庄公的作品。《诗序》云:“《猗嗟》,刺鲁庄公也。齐人伤鲁庄公有威仪技艺,而不能以礼防闲其母,失子之道,人以为齐侯之子焉。”这种解释的确牵强。《猗嗟》诗中除第二章的“展我甥兮”一语中的“甥”可比附齐襄公与鲁庄公的舅甥关系外,其余内容则与故事毫不相涉。即使“甥”字,古人解释亦多歧义。《诗经稗疏》云:“古者盖呼妹婿为甥。”孔疏则云:“凡异族之亲皆称甥。”所以清人方玉润不同意《毛诗序》主刺的解释,他在《诗经原始》一书中说:“愚于是诗,不以为刺而以为美,非好立异,原诗人作诗本意盖如是耳。”但方氏仍然以为此诗的本事是齐襄公兄妹乱伦之事。他说:“此齐人初见庄公而叹其威仪技艺之美,不失名门子,而又可以为戡乱材。诚哉,其为齐侯之甥矣!意本赞美,以其母不贤,故自后人观之而以为剌耳。于是议论纷纷,并谓‘展我甥兮’一句以为微词,将诗人忠厚待人本意尽情说坏。是皆后儒深文奇刻之论有以启之也。”其实,方氏本人将此诗本事附会旧说,也是“深文奇刻”的“后儒”之一。所不同者,仅主刺主美之异。
将此诗本事与齐襄公兄妹乱伦故事扯在一起,缺乏依据。就诗论诗,不过是一首赞美一位少年射手的诗作。诗分三章,每章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赞美形象之美,二是赞美技艺之高。
这首诗每章均以“猗嗟”发端。按“猗嗟”为叹美之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啊”或“啊呀”。用这种叹美词语开头的诗句,具有一种先声夺人的艺术效果,提醒读者注意诗人所要赞美的人或事。它在描写少年射手的形象和技艺时,起到一种渲染烘托的作用。
在赞颂少年形象之美时,突出他身体强壮的特点。诗一开头就写道:“猗嗟昌兮,颀而长兮。”“昌”,粗壮结实之谓;“颀”和“长”乃高大之谓。这位长得高大、粗壮、结实的少年成为一名优秀射手,是毫不足怪的。
在赞颂少年形象时,还突出其面部特征,尤其眼睛的描写细致入微。赞美他“美目扬兮”、“美目清兮”、“清扬婉兮”,这三句诗中的“扬”“清”“婉”,都是刻画他目光明亮,炯炯有神。因为明亮的目光,是一位优秀射手所必不可少的生理条件。
除以上两个方面外,还赞美他“巧趋跄兮”,步履矫健,走起路来速度甚快。还赞美他“舞则选兮”,身体灵活,动作优美。这些也是一位优秀射手不可缺少的身体素质。
诗中对形象的赞颂,是为赞美他的射箭技术服务的。假若这位少年没有以上所描写的身体素质,他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位优秀射手了。
诗的第一章以“射则臧兮”一句总括他的射技之精。第二章则以“终日射侯”一语,赞美少年的勤学苦练精神;以“不出正兮”一语赞美他的射则必中的技艺。第三章以“射则贯兮”赞美他的连射技术。这种连射不是两箭、三箭的重复入孔,而是“四矢反兮”,连续四矢射中一的,是一位百发百中的射手了。至此,这位少年射手的形象和技艺均描写得栩栩如生了。具有这种高超射技的少年,自然是国家的栋梁之材。“以御乱兮”一语,是全诗的结束,也是对他的总体评价。
清人姚际恒《诗经通论》评此诗“三章皆言射,极有条理,而叙法错综入妙”,确为有心得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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