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惠柱:规范VS自由:社会表演学的哲学探讨」正文
从社会表演学的角度看,人的社会行动(或称行为、动作)都是社会规范和自由表演的对立统一。作为一门崭新的社会科学交叉学科,社会表演学有两个重要的理论来源,一是1970年代末兴起于欧美的人类表演学,认为人的大多数行为都可以视为表演;一是源于19世纪的马克思主义的人性观和社会观,强调人性要受社会性的约束。很明显,前者更推崇个人自由,后者更看重社会规范。
人类表演学有广义、狭义之别,广义的人类表演学是一个无限大的新的研究领域,社会表演学可以视为其一个分支;狭义的人类表演学则有一定的哲学理念,和社会表演学并不一致。本文论及的主要是狭义的人类表演学。欧美的人类表演学者大多是自由派也就是左派知识分子,经常对他们的政府持批评态度,总是希望冲破禁锢,突出表演者的自我表现,尤其那些身兼人类表演学者的先锋戏剧家如理查・谢克纳等,本来就喜欢打破一切常规,我行我素,创建研究人类表演学本身也就是一种突破传统学科规范的行动。研究谢克纳的美国塔夫兹大学博士生詹姆斯・哈贝克在论文中指出,谢克纳的思想来源于存在主义。[1]尽管谢克纳本人未必承认这个标签,但存在主义对他这一代知识分子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存在主义的“存在”并不是中文语境中常见的哲学名词“客观存在”,而是指的人的存在(human being)特别是个人(individual)的存在,对于他来说,表演主要是要向他人证实自己、展示自己。谢克纳2004年在上海戏剧学院一个名为《什么是人类表演学》的演讲中说道:
从理论上说,表演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考察:
存在(being),行动(doing ),展示行动(showing doing),对展示行动的解释(explaining showing doing)。第一部分从哲学角度讲是最复杂的,being就是存在本身,存在的东西不断地发展变化,所以存在就是行动,存在的东西其实是一种运动,并不是静止的存在,人也是这样……人类(但不仅仅是人类)还会有意识地展示自己的行动,那就是表演。……
总之,所有的客观存在都是存在,所有的存在都在行动中,凡是自我指涉的行动就是表演,我们中有一些人专门研究这些表演,就是人类表演学。[2]
谢克纳的人类表演学和存在主义哲学之间的渊源并不仅仅在于他们恰巧都把“存在”和“行动”这几个词用作他们的理论的关键词,他们最重要的共同点是,他们对于人的存在或行动的本源何在这个问题有着十分相似的回答。谢克纳把传统的舞台表演扩大到了人类各种各样的表演,舞台上的表演一般都有剧本作为依据,舞台以外的人类表演有没有剧本呢?如果有的话又是从何而来的呢?谢克纳和1960年代的几乎所有先锋戏剧家一样,都是以导演的身份担任剧团的领导人,都反对传统剧场中作为“一剧之本”的剧作家剧本的权威,都鼓励演员甩开剧本的束缚,尝试各种各样的即兴创作手法。按照传统的标准,他们搞的多是没有剧本的戏剧;但如果按照宽泛的定义来理解“剧本”――脚本,应该说他们的表演也都有脚本,但那是表演者在导演引导下自己创造的“幕表”。
二十世纪下半叶世界上影响最大的存在主义哲学家是让-保罗・萨特。他在《存在与虚无》一书中坚称人总是绝对自由的,就像康德所说的,只要我们在表演(萨特认为人总是在表演),我们的决定和行动就不能被视为有任何外在的原因。[3]萨特这样解释存在主义:
我们说“存在先于本质”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的意思是:人必须首先存在,面对他自己,在世界上冒出来,然后才能给他自己下定义。如果按照存在主义的说法,人是无法定义的,那是因为他一开始什么也不是,只有到了以后才可能变成什么――取决于他对自己的设计。因此,并没有什么共同的人性,因为不存在一个上帝关于人性的构思。人就是存在着,他并不是按照一个构思而存在,而是按照他的意愿而存在的,要在他已然存在以后才有构思。……人除了他自己设计的结果以外什么也不是,这是存在主义的第一条原则。[4]
也就是说,每个人的行动的剧本完全是自己写的。存在主义哲学为谢克纳的人类表演学提供了反传统、反权威、反共性的理论基础。社会表演学与人类表演学最大的不同,就是在重视个人表演的同时,还要强调社会的规范:表演既有个人向社会做展示的个性的一面,也有受制于社会的共性的一面。它的哲学基础在于马克思主义中对人性的两个方面的论述。关于人的个性发展,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样指出:
只有通过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象界所展开的丰富性才能培养出或引导出主体的即人的敏感的丰富性,例如一种懂音乐的耳朵,一种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总之,能以人的方式感到满足的各种感官,证实自己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各种感官,不仅五种感官,而且还有所谓精神的感官,即实践性的感官……[5]
人是用全面的方式,因而是作为一个整体的人,来掌管他的全面本质。人对世界的各种人性的关系――视、听、嗅、味、触、思维、观感、情感、意志、活动、爱,总之,他的个体所有的全部器官,以及在形式上直接属于社会器官一类的那些器官,都是在它们的对象关系或它们对待对象的关系上去占有或掌管那对象,去占有或掌管人的现实界,它们对待对象的关系就是人的现实界的活动,因此,人的本质定性和活动有多么复杂,它们对待对象的关系也就有多么复杂。[6]
这里充分肯定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性,以及人的个性的丰富性。马克思还说:“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7]他也说人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这里的用语似乎和萨特的差不多,但马克思强调那是人的“类特性”,恰恰是萨特不愿承认的。关于人的共性,马克思还有一句更加著名的论断:“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8]马克思在与恩格斯合写的《费尔巴哈》中还指出:“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9]根据马克思主义,每个人怎么样自由、自觉、能动地表演,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的社会关系决定的,在正常情况下,并没有人可以完全天马行空地自我表现。我们过去曾经把马克思的社会观局限在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的一套概念里,那是对马克思主义过于狭隘的解释,社会关系远不仅仅是阶级关系,就是从阶级的角度来看,也还应该看到阶层、职业等更为具体的“类特性”,而和阶级关系相平行的,还有性别-性取向关系、种族-文化-宗教关系、地域-语言-习俗关系,等等等等,是所有这些关系的“总和”――当然不是数学式简单相加的总和――才能构成人的本质。这一点恰恰和心理学领域中社会心理学的思路不谋而合。社会心理学的创始人之一、美国社会哲学家乔治・米德在《社会心理学与行为主义》一文中说道:
我想提出的一种研究方法,其要点在于从社会的观点,至少从社会秩序所必须的交流的观点出发来论述经验,根据这一观点,社会心理学包括从个体的观点出发研究经验,不过它还必须对这一经验的内容作出说明,因为个体本身属于一种社会结构,属于一种社会秩序。[10]
对于社会心理学来说,整体(社会)先于部分(个体),而不是部分先于整体;是用整体解释部分,而不是用一个部分或几个部分解释整体。[11]
同样地,社会表演学也要从社会结构中的角色类群出发,来解释和研究每个个体与其他个体或群体进行交流时所做的表演。
强调规范的社会表演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学科,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只能解释中国的社会现象。欧美国家的人享有比多数中国人更多的自由选择,那里不但个人主义传统根深蒂固,而且人均资源大大超过中国――那正是他们的众多选择背后的社会历史条件。把中国和西方类似的社会表演现象比较起来看,有助于分析其内在的本质。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吃饭,那似乎是人的本能,但严格地说,只有觅食才是本能,至于是吃“饭”还是吃面条、面包、窝头、土豆,以及用筷子、用勺子、用刀叉、还是用手抓着吃,全都是社会和文化建构的结果。中国人一般都用筷子吃饭,那是从小父母教的,是从大人的示范动作――也就是表演――中学来的。当然,按照萨特的自由选择的观点,从理论上说,孩子也可以完全可以拒绝用筷子,拒绝吃父母给的食物,要求吃别的食物――现在中国城市里的孩子常有动不动就要吃麦当劳汉堡包的,但那也未必是纯粹出于本性的选择,铺天盖地的麦当劳广告表演对他们起了很大在作用。所有的商业广告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把自己的宣传说成是其潜在客户的最佳选择,由于它们运用各种艺术手段来表演,常常比父母亲日常的示范行动更为有效,很容易影响孩子的选择。
社会表演是在艺术舞台之外有意识地做给特定观众看,并力图对他们产生一定效果的动作;社会表演一方面要受到其背后各种社会关系的制约,另一方面也常常会变成社会规范、榜样示范。现在中国餐馆也走向了全世界,越来越多的非中国人也学会了用筷子吃中国餐。成人学用筷子并不容易,一般都要靠会用筷子的人多次示范,加上相当一段时间的模仿练习才能学会。刚学会用筷子的非中国人常常喜欢向人表演他们的“本领”,但如果在家独自进食的话,他多半会放下筷子,拿起更加方便的叉子或勺子――因为那时候没有人来看他的表演。
再来看一个好像应该属于纯生理问题的例子――左撇子现象。看上去好像美国人中的左撇子比中国人多很多,近十多年来就有两位美国总统是,经常在电视上看到他们用左手签署重要文件、条约等等,而中国的电视上从来看不到用左手签字的领导人。左撇子一般来说是先天决定的,是美国人的左右基因和中国人很不一样吗?其实未必。喜欢用右手还是左手本来是先天带来的习惯,但也并不是不能用后天的训练来更改的。中国的学龄儿童在初学写字时,父母或者教师都十分讲究写字姿势的规范,连手握在笔上的部位尺寸,笔和手的角度都要按照理想范本来做,决不能随便拿笔一捏,更不许用左手写字,这就使许多潜在的左撇子在还没显出强烈的左撇子倾向时就被矫正过来了。中国左手吃饭的人多于左手写字的,那是因为有些家庭规矩还比较松,在饭桌上给了左撇子孩子一点自由,而学校里统一的规矩比家里更严格。美国人则不然,他们相信快乐教育,给孩子多得多的自由选择,爱怎么吃就怎么吃,爱怎么写就怎么写,每一个潜在的左撇子都可以自由地用左手吃饭,用左手写字,慢慢用惯了左手,以后再学别的动作时,也就自然而然地全都用左手了。
但是,左撇子的自由行动终究还是要遇到限制的。刀叉和钢笔等小的物件可以完全由个人任意使用,不强加严格的规范;然而有较多社会性的工具就麻烦了,小到剪刀、老虎钳等工具,大到汽车、吊车上的手动排挡,都是按照大多数人用右手的习惯来设计制作的,用惯了左手的人在不得不使用这些“右手工具”的时候就难免要不习惯了。相比之下,那些在很小的时候就较为轻松地矫正了左撇子习惯的中国人,在成年后使用右手工具时就不会有那么不舒服。其实舒服不舒服还不是最重要的,美国有调查表明,左撇子勉强使用包括汽车在内的右手工具,出事故的概率要明显高出占人口多数的右撇子,因此有人就提议,要专门为左撇子们设计制造左撇子工具、左撇子汽车等等。左撇子小工具做起来应该不太难,但真要造左撇子汽车的话,影响到的社会的方方面面就很大了,所以到现在好像还没有那样的汽车上市。相比之下,中国的“矫正左撇子”们对右手工具的适应程度就要高很多,他们中很多人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把用右手吃饭、写字变成了本能――用演员的说法是第二天性,就像梅兰芳演女人一样,你要他上台演男人他还不会演。所以,即便是生理的问题,因为具有生理需求的人离不开社会,其行动也常常免不了成为社会表演的问题,如果把社会表演的示范作用用好了,问题可能解决得更好。
不过,用社会表演来规范人的生理需要问题,必须掌握一个度。过分的社会规范可能会导致虚假的社会表演泛滥。20世纪前期美国政府的禁酒令就是这样,硬把教会的理想强加于整个社会,违反了人的合理的需要。合法的酒禁止买卖以后,地下贩酒盛行,那个不合理的规定反而大大帮助了以作假为能事的黑社会。中国历史上这样的事与愿违的政令也屡见不鲜。文革中有几年没病的城市知识青年必须上山下乡,于是催生出大批医院假证明。一二十年前大学生不许谈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