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鸣:论族群与族群关系」正文
内容提要:有关族群和族群性的概念多种多样。族群与民族均来源于西方,但它们之间是有区分的。在对族群的研究中,族群认同被视为一个主要的内容,族群认同总是通过一系列的文化要素表现出来,文化是维持族群边界的基础。关于族群关系的讨论有许多不同的理论:同化理论、文化多元理论、生物学的理论、人文生态理论、权力和分层理论及整合的族群关系理论等。
族群与族群关系是当代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研究的主题。究其原因是全球化、现代化的发展,使得不同的人群聚居在一起,或者是不同群体的接触更为频繁,族群与其他各种组织和群体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复杂的、多元的文化;在这种复杂而多元的格局下,族群内部成员的适应,族群之间的协调不仅影响局部地区,甚至波及到全球;从持续半世纪的中东冲突到近来南斯拉夫危机,都说明了,族群之间的冲突和协调成为当代的首要问题。本文就族群的基本概念、理论和相关的问题进行一些陈述。见教于各位。
一、族群、族群性与族群认同
(一)族群
族群一词最早是20世纪30年代开始使用,被用来描述两个群体文化接触的结果,或者是从小规模群体在向更大社会中所产生的涵化现象。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族群一词被用来取代英国人的“部族”(Tribe)和“种族”(Race),运用也就更为广泛。族群意指同一社会中共享文化的一群人,尤其是共享同一语言,并且文化和语言能够没有什么变化地代代传承下去。(注:Barfield,Thomas editor,TheDictionary of Anthropology[M].Blackwell Publishers,1997.)有关族群(Ethnic group)的概念是多种多样的,在50年代,韦伯给族群下过一个定义:族群是指因体质的或者习俗的或者对殖民化以及移民的记忆认同的相似而对共同的血统拥有主观信仰的群体,这种信仰对非亲属的共同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族群不同于亲属群体。(注:Marx Weber:1961"The Ethnic Group".In THEORIES OF SOCIETY Parsons and Shils etal(eds.)[J].Vol.1Gleercol Illinois,The Free Press,P306.)按麦克米兰人类学词典族群为:族群,是指一群人或是自成一部分,或是从其他群体分离而成,他们与其他共存的、或交往的群体具有不同的特征,这些区分的特征可以是语言的、种族的和文化的;族群这一概念包含着这些群体交互关系和认同的社会过程。(注:Seymour-Smith,Chrlotte,1986 Dictionary of Anthropology[M].London & Basingstoke:Macmillan.)
吴泽霖主编的《人类学词典》“族群”是这样的:一个由民族和种族自己集聚而结合在一起的群体。这种结合的界限在其成员中是无意识的承认,而外界则认为它们是同一体。也可能是由于语言、种族或文化的特殊而被原来一向有交往或共处的人群所排挤而集居。因此族群是个含义极广的概念,它可用来指社会阶级、都市和工业社会种族群体或少数民族群体,也可以用来区分居民中的不同文化的社会集团。族群概念就这样综合了社会标准和文化标准。(注:吴泽霖.人类学词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1.)
许多人类学、社会学家欣赏这一定义:族群(Ethnic group),是指在一个较大的文化和社会体系中具有自身文化特质的一种群体;其中最显著的特质就是这一群体的宗教的、语言的特征,以及其成员或祖先所具有的体质的、民族的、地理的起源。(注:Nathan Glazer & Daniel P.[M]Moynihan:Ethnicity Theory and Experien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5.)
上述的定义都是从群体内部的共同特征出发的,即强调语言、种族和文化的特征。而巴斯从群体的排他性和归属性来界定族群。他认为“族群”是由其本身组成成员认定的范畴,造成族群最主要是其“边界”,而非语言、文化、血缘等“内涵”;一个族群的边界,不一定是地理的边界,而主要是“社会边界”。在生态性的资源竞争中,一个群体通过强调特定的文化特征来限定我群的“边界”以排斥他人。(注:Barth,Fredrik.Ethnic Groups and Boundaries:The Social organization of Culture Difference[M].Boston,MA:Little Brown.1969.)巴斯的看法开启了族群研究的新里程碑。他的观点揭示出客观特征论的不足。客观特征论最多只能表现一个族群的一般性内涵,而无法解释族群边界的问题。而无法探讨族群边界问题,也就无法探讨族群认同变迁的问题。
后来,《哈佛美国族群百科全书》在定义族群时就考虑到边界和内涵的综合:族群是一个有一定规模的群体,意识到自己或被意识到其与周围不同,“我们不像他们,他们不像我们”,并具有一定的特征以与其他族群相区别。这些特征有共同的地理来源,迁移情况,种族,语言或方言,宗教信仰,超越亲属、邻里和社区界限的联系,共有的传统、价值和象征,文字、民间创作和音乐,饮食习惯,居住和职业模式,对群体内外不同的感觉。(注:Stephan Thernstrom,Editor.Harvard 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Ethnic Groups.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M].Cambridge Massachusetts.1980.)
经过多年的讨论虽然分歧不少,但社会科学家对族群研究已经达成一个有意义的共识:即“族群”并不是单独存在的,它存在于与其他族群的互动关系中。简单地说,没有“异族意识”就没有“本族意识”,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没有“族群边缘”就没有“族群核心”。这样,族群边界成为我们分析族群的一把钥匙。也就是说我们必须从族群互动中研究族群内涵和族群关系。
美国学者戈登提出从七个方面来研究族群关系:1.文化接触,2.结构性同化,3.通婚,4.族群认同,5.偏见,6.歧视,7.价值和权力冲突。(注:马戎.西方民族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15-17.)
(二)族群性
族群性在描述族群的特性或性质时使用这一词,但在1933年编辑的《牛津英文词典》中没有这一词,而在1972年的修订本中有了这一词,第一次运用该词的记录是1953年大卫、雷斯曼。而在1961年的《韦伯第三版新国际词典》,1966年的《雷德曼英文词典》和1969年的《美国英文大词典》均未收族群性一词。直到1973年《美国大词典》才有了族群性并定义为“1.从属于特定族群的条件;2.族群自尊。”一个名词的意义是不断变化的。这两个定义中的第一个是适宜我们自己的,一种客观的条件。第二个定义“自尊”是主观决定的。
对于族群性(ethnicity)有很多不同的解释。(注:[日]绫部恒雄.ethnicity的主观和客观要素[J].民族译丛,1988,(5).24.)《麦克米伦人类学辞典》是这样解释的:族群概念的关键特征是指对任何群体或类别的人进行区分或标识,且将被识别的群体与其他群体或类别的人之间作明确的或含蓄的对比。在此,ethnicity强调的是族群间的互动中的可识别性,并没描述族群间差别的客观标准。日本学者绫部恒雄对ethnicity作过较多的研究,他认为ethnicity指“国民国家的结构中,在相互间行为联系的状况下,根据出身和文化的共同性所组成的人们的集团及其意识”。这种观点认为ethnicity兼有实体(即族群)及意识(族群意识)的双重含义。美国人类学家J・纳什声称:“笔者将抛弃通常把ethnicity作为社会集团看待的论述,而把它作为意识同一性来考虑。”(注:[美]J・纳什.80年代拉美人类学研究[J].民族译丛,1983,(1)27.)香港中文大学人类学系教授吴燕和先生认为:“ethnicity指的是族群认同或一个族群的特性(Ethnicity refers to ethnic identity,or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n ethnic group)。”(注:David Y.H.Wu:Ethnicity,Identity and culture,The HUMANITIES BULLETIN[M].Volume 4 December 1995,Faculty of Arts.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台湾“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陈茂泰对ethnicity的解释是:“一套互动中的族群区分彼此的社会文化属性,这些属性为我群与他群各依不同程度所确认。”(注:庄英章.文化人类学(下册)[M].国立空中大学印行,1992.325.)这种观点与《麦克米伦词典》的解释较为相似。陈茂泰对该词的汉文注解是族群意识。
总之,对于ethnicity的诠解,有的认为是实体,等同于族群(ethnic group);有的认为是族群的性质和特点;有的认为是族群意识;有的认为兼有族群及其意识,凡此种种,各持其理。在本研究中,笔者持“族群的性质和特点”的看法,用族群性(有的译作民族性)表示。因为实体可用族群直接表述,意识也可通过认同来表达,族群性表示某一族群的社会文化区别,基于这种群体的特有属性,可将一群人从另一群人中区分出来,所以可以用族群和族群性结合起来运用,使其各有表达,也可减少语义学上的混乱。(注:孙九霞.族群与族群认同[J].中山大学学报,1998,(1).)
族群性(ethnicity),中文的翻译也有多种,如“民族性”、“民族关系”、“民族意识”、“族群本质”、“族群属性”等。
(三)族群与民族(nation or nationality)的区分
这两个词均来源于西方,“民族”过去对译的英文为nation和nationality。Nation的基本含义是双重的:国家或民族。“国家”层面的含义应用更广泛,即多指“国民国家”,如“‘联合国’(united nations)就是其中典型的例子。”(注:[日]绫部恒雄:民族、国家和民族性之概念[J].《民族译丛》1987,(5),17.)英国学者A・D・史密斯的nation定义也是国家层面上的:nation是一个在横向和纵向联系上一体化,拥有固定领土的群体,它是以共同的公民权利和具有一种(或更多)共同的集体意志为特征的。(注:宁骚.民族与国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13.)
中国的学者为了避免“国民国家”的含义,常用nationality而不用nation表示民族。其实,nationality的准确含义是“国籍”。“用反映主权特征的nationality一词来套用我国没有主权意识的少数民族,本身就不确切。”(注:陈延超.关于“民族”一词的若干译法[A].广东省译协1995年年会暨翻译理论研讨会论文,3,6.)对于这种状况,许多学者均有所认识,林耀华先生曾作过详细的探讨,他认为“民族”的许多含义中,当今最常用的有两条:民族相当于族群ethnic group,或相当于nation,汉语中仍译作“民族”。他又进一步指出“族群”(ethnic group)专用于共处于同一社会体系(国家)中,以起源和文化认同为特征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