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良臣:是谁“害”了原洛阳市委书记之子

作者:闵良臣发布日期:2009-04-17

「闵良臣:是谁“害”了原洛阳市委书记之子」正文

不知是写报道的记者很搞笑,还是那个原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的儿子孙一在“幽默”,报道一开篇就是这么说的:“他,原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的儿子。家庭条件优越、工作前途无量。可他说,就是这种让人羡慕的生活害了他。”(新闻见4月16日《大河报》)

我的妈呀!家庭条件一优越,工作前途一无量,就能“害”人,那我们干脆都还“穷过渡”去,不必还搞什么改革,还“进一步解放思想”了。

可谁都知道,我们还只是一个“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之国,且不说离“全面小康”还有不短的一截路,我国人均收入在世界排名也只在中下水平,如果跟美国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比起来,不论就“家庭条件优越”还是“工作前途无量”而言,客观地说,都还差得远。再说,且不说由于当前经济危机,有多少人失去了工作,有多少大学生毕业即等于失业,我们又有多少人家不是做梦都在想“家庭条件优越、工作前途无量”呢?可照这个原洛阳市委书记之子的说法,条件一优越,前途一无量,人反而就会受“害”。你说这是多么奇怪。

世上确实有些富贵之家,出过一些纨绔子弟,也就是受所谓“家庭条件优越”或“工作前途无量”所害。但这不是必然。不然,像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富人的比例远比我们要高得多;就是一些在他们自己社会尚称不上富贵的人家,若是用我们的消费标准和生活水平去衡量,也大都可称得上“家庭条件优越”或是“工作前途无量”了。如此说来,照那个原洛阳市委书记之子所言,一些国家的“纨绔子弟”岂不满大街都是了?

还好,报道中要结尾处毕竟还有一句话在告诉人们,原来,“害”了这个“原洛阳市委书记之子”、让他成为“人民的罪人”另有原因。孙一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那些朋友都是冲着自己父亲手中的权力来的。”也就是说,孙一认为他今天成为罪犯,事实上都是与他父亲的权力有关。而他的这个“家庭条件优越、工作前途无量”,其实也都来自他父亲的权力。这么一说,也就好理解得多:是权力害了这个原洛阳市委书记之子。

可这就是答案吗?若再接着分析下去,我们就会发现,如果说一有了权力,就要“害”人,而且不仅“害”权力者自己,还要“害”权力者的子女,那么这权力岂不成“妖怪”了?出现这等情形,应该说,肯定是这权力在赋予上出了问题,要不,就是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督。再说,果真一有权力,就把自己甚至连孩子一起都给“害”了,报道中的那个赵红现,为何还一再花大价钱要买官呢?

所以说,原洛阳市委书记之子受“害”,既不是什么“家庭条件优越、工作前途无量”,也不能全怪他父亲的权力,而是还受害于那权力的来源,受害于那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督。

我想知道有多少位置不是买来的

交警支队队长也好,公安局局长也罢,在国外都称警官。既然现在提倡全球一体化,也为了能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咱们就也称警官好了。

可是现在来到中国某个城市,面对那警官,你还真不要忙着去如何如何敬重他,因为说不定此人的那个警官的位置就是花钱买来的。当然你会问,捐班有什么不好吗?回答,当然不好。只要看看清朝,再问一问道光皇帝,就明白了。

且说近些年来,由一个又一个案例似乎可以总结出一个残酷的“规律”,那就是,一个城市,只要有一个头头脑脑的官员在搞腐败,这个城市到底有多少官员的位置是花钱买来的,还真说不清。这样说,也绝非是信口开河――才不过几年时间,湖南有个郴州市,那时就是这样向世人“证明”的。

而眼前又有了新的例证。报道中说,原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之子孙一,因卖官受贿211万(另有3处房产且还预订了5套)近日在湖南浏阳市受审。报道中说,孙一在受审时交待,当地一个叫赵红现(另案处理)的跟其关系很好。赵红现先是为了担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一次就给孙一送上10万元,孙一将此事述与其父,于是不久赵红现即被任命为支队长。随后,赵又为了担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先后又送孙一40万元,孙一又将此事报告其父,于是,赵又如愿以偿。

这种报道看多了,一个像是“罪恶”的念头就出现在脑海里:有谁能厘清,中国大大小小的位置,有多少不是花钱或变相花钱买来的?弄清了这一点,中国社会的很多问题也许就“迎刃而解”了。

自然,有谁要说中国的位置都是花钱买来的,肯定是诬蔑,可我真希望那些不是花钱买来的官员也成立一个什么组织,控告所有花钱买位置者。不然,也就难怪中国百姓一看到这种新闻忍不住就会骂上一句:洪洞县里无好人!

200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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