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铭葆:民主+共同富裕=社会主义

作者:叶铭葆发布日期:2008-10-08

「叶铭葆:民主+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正文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经历了从理论到实践,从照搬苏联模式到坚持中国特色这样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经过“大跃进”的失败和“文化大革命”的浩劫,党和人民痛定思痛,对我们以往走过的社会主义道路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最终走上了改革开放的正确道路。在这一反思的过程中,形成的理论成果成为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回顾邓小平自改革开放以来有关社会主义本质的一系列论述,核心论点有两个:一个是民主;一个是共同富裕。

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中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当然,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这是确定无疑的。”在邓小平看来,如果说社会主义具备多个特征的话,民主则是有着“一票否决权”的特征,没有了民主这个特征,社会主义也就不复存在。从历史上看,没有民主的所谓社会主义,就可能是希特勒的民族社会主义(也就是专制独裁的法西斯主义),或者是“四人帮”所推行的封建专制的社会主义,而不可能是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科学社会主义。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因而只能在资本主义较为发达的国家首先建成。然而,实践中产生的社会主义国家,却是俄国、中国这样一些经济落后、封建专制传统异常深厚的国家。在资本主义战胜封建主义的斗争中,民主是资产阶级高举的一面旗帜。资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民主制度也随之得到确立。但是,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没有经历过彻底的民主革命。因而“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这样,我们就很有必要补上民主革命这一课。当年,刘少奇提出“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现在看来是非常富有远见的。由于毛泽东以个人意志改变了《共同纲领》的规定,急于向社会主义过渡,把主要精力放在改变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大跃进上,民主倒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甚至把民主与资产阶级划上等号,成了批判的对象。正是由于对民主的压制和对法制的破坏,最终导致了“大跃进”的人祸和“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实践给我们提供了现实的教训,民主这一课非补不可,想搞所谓的“跨越式发展”,不仅是徒劳无功,甚至会祸害无穷。没有民主,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

有没有民主,是社会主义与封建主义的本质区别。在封建社会,实行的是君主集权专制,人民实际上与牛马无异,仅是供统治者役使的工具,毫无民主权利可言。而社会主义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官员是人民的公仆,受人民委托,为人民服务。这样一种主仆关系的再颠倒,正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生命力之所在。

二、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

1990年12月24日,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提出:“共同富裕,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64页)。

共同富裕还是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资本主义在发展生产力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就。正如《共产党宣言》所指出的:“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然而,早期资本主义的最大弊病就是财富分配上的两极分化,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制造出大量的工人无产者。“工人变成赤贫者,贫困比人口和财富增长得还要快。”(《共产党宣言》)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工人阶级的生活虽然有所改善,但在大多数国家贫富差别仍然很大。因此,说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目前在发展生产力方面还比不上资本主义,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在共同富裕方面比资本主义做得更好。

这里所说的共同富裕,既不是平均主义,更不是共同贫穷。共同富裕首先是富裕,在富裕的基础上尽可能缩小贫富差距,但要允许存在合理的差距,不搞平均主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还没有成为人们的第一需要,仍然是人们谋生的手段。因此,按照人们能力、贡献的大小分配劳动成果,必然会形成差别,这种差别也是大多数人所认可的。而我国改革开放前的做法,是只讲平均,不讲富裕,结果导致普遍贫穷,搞了近30年的社会主义,还有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种饿肚子的社会主义只能是打引号的“社会主义”。

共同富裕不可能是同步富裕,应当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发挥自身优势,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但是,先富起来的人们和地区,应当帮助那些还不富裕的人们和地区,通过先富帮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还有,提倡有的人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当然,决不能搞摊派,现在也不宜过多宣传这样的例子,但是应该鼓励。”(《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0-111页)1992年春,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进一步提出:“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到那个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又大都是拥有丰富资源的地区,发展潜力是很大的。总之,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4页)。

三、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的解放

《共产党宣言》在谈到未来社会的特征时,有这样一段话:“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里所说的自由发展,也就是人的解放。邓小平在论述社会主义的本质时,没有用“人的解放”这个概念,而是用“解放生产力”这个提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并且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人的智力和体力构成最主要的生产力,机器设备等等不过是人的智力和体力的扩展和延伸。因此,生产力的解放,首先是人的解放。30年前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农民率先发起的大包干责任制,不仅仅是生产方式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农民有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真正成了土地的主人。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大包干使农民获得了第二次解放。

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的解放,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条件和经济条件。政治条件就是实行民主,经济条件就是实行共同富裕。

人的解放,首先是思想的解放。要实现思想的解放,一个重要的政治条件就是要实行民主。在君主专制时代,个人是不能有自己的思想的。“三纲五常”当中的“三纲”,就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处于从属地位的臣、子、妻,只能无条件服从,不允许有独立的思想和主张。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扫除了封建的等级制度,人民由过去受压迫的对象变成国家的主人,公民在法律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有权对国家大事发表个人的见解。但是,要使得每一个人真正做到敢想敢说,还需要有切实有效的民主制度加以保障。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要真正落到实处,也还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法规和措施。如果没有言论自由,思想解放就成了一句空话,人的解放也就无从谈起。

人的解放,还要有兴趣的解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这些兴趣要能够得到发展,需要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做保证。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是金钱对人的统治。你要发展自己的兴趣,首先要有经济条件。比如,你想成为钢琴家,起码要买得起钢琴,付得起钢琴教师的学费。如果你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想当钢琴家也就成了一种空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理论上人们有了自由发展的广阔空间,然而在实际上,经济条件仍然是重要的制约因素。只有实现共同富裕,人们在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方面有了保障,才有余力、余暇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一个成天为柴米油盐劳累奔波的人,是没有心思钟情琴棋书画的。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人的解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中心任务是搞好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为人的解放提供物质基础。在这个基础上,首先要大力发展民主,补上民主革命这一课。这就需要学习借鉴民主革命比较彻底的资本主义国家所创造的民主理论和民主制度,结合中国实际,加以继承、创新和发展,使人民享有比资本主义制度下更多更好的民主和自由。其次,要走向共同富裕。在承认差别,允许先富的同时,运用法律和政策措施,把贫富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区间。这就需要学习借鉴瑞典等北欧国家所创造的税收制度和福利制度,从中国国情出发,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道路,使人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在普遍小康的基础上,发展兴趣爱好,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

列宁曾经提出过一个著名的公式:“苏维埃政权+全国电气化=共产主义”。作为公式,最大的特点就是简化,不可能包括所有的内容,只能概括要点。由此观之,“民主+共同富裕=社会主义”这样一个公式,也应当是能够成立的。我们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很有必要抓住要点。只有要言不烦,才能深入人心。

(2008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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