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面对灾害时的政府责任

作者:杨光发布日期:2003-04-17

「杨光:面对灾害时的政府责任」正文

美国倒萨,中国也“倒萨”(SARS――非典型肺炎的英文名缩写);萨达姆数十行宫、藏头露尾,SARS首尾万端、莫辨踪迹;萨达姆没逮住,SARS也没逮住;那边先发制人、主动出击,这边猝不用防、被动应战;那边战声渐息,这边战阵犹酣;那边萨氏政权已经人散政息,这边SARS病魔还在疯狂肆虐;那边的主角美国已经走出单边主义的外交孤立,这边的主角中国正在成为人人自危的国际孤岛。

人们的同情和关切是那样的偏心眼,因SARS而死者,人数已不亚于因伊拉克战争而亡者,然而,眼泪和哀乐、捷报和喜悦都只属于他们 ――美国人和伊拉克人!美国人不必说,死去和被俘都是新闻,有名有姓,网站上能查到他们的照片。战争之中的伊拉克军人和平民,他们的死伤也无不牵动着全球的人心。中国因SARS而死亡者,有谁知道他们姓甚名谁、住址身份?有谁给过他们电视上的追祭、报纸上的哀思?当那场人与人之间的战争吸引全世界的目光之际,这场人与病毒之间的战争,就连我们自己,都不当回事了。

上天何以对中国人如此不公?SARS这位聪明的蒙面怪魔选择中国作为它的试验场,它凭什么?13亿之众的人口,命就贱么?“风景这边独好”,它也妒么?舆论需要导向,它就狂么?它凭什么??(www.yypl.net)

岁末年初,是中国传统的辞旧迎新之季,又正好赶上换届党代、换届两会的政治丰收,新老交替、继往开来。大事频仍,主旋律强劲,传统佳节和政治节日的喜庆气氛加在一起,意料之中的是,肺炎被忽略了。但愿这不是有意的。

早在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广东佛山即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例。至春节后的二月上中旬,广州“非典”流行引发板兰根、白醋和大米、食盐抢购风潮。情人节的首选礼品是抗菌素,元宵宴的热门菜式是醋溜汤。政府和传媒很“沉着”,市民陷入大恐慌,药商和醋商趁机发了一笔国难财。随后广州市府与传媒联手向谣言和恐慌进攻,终于“谣言止于智者”、“恐慌止于公开”。其时笔者正在广州,很为人民政府和媒体迟到的辟谣安民之举而欣慰。似乎是虚惊一场,似乎是小题大做,政府眼里的小事似乎确实不再是什么大事。

然而,一个多月后,大中华区发现越来越多的SARS,港台新马恐慌,白种的洋人也不小心染病致死。乐队、球队和外交团队视中国为禁地,不比赛了,不握手了,不旅游了。中国的形象、中国的外汇收入受到损失,WHO插手SARS疫情。不知道是不是托香港人和洋人的福,中国内地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再次受到本地和本国政府的关注。有些可悲,受关注或许不是因为我们中国人的生命价值看涨,而是因为单价比较高的洋人怕被黄种人传染。

四个月后,从2003年4月起中国官方开始公布疫情,非典型肺炎也终于被列入卫生部的传染病黑名单。可以告慰死者的是,我们虽还在科技攻关寻找病原体,同时也胜利宣告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有效控制”。(www.yypl.net)

这几年,疯牛病、口蹄疫、禽流感在别人的国土和我们的特别行政区土地上没有消停过,中国大陆却是一片净土。九九年笔者在青岛过春节,纷传山东某地的猪得了“X号病”,也听当地农民亲口说起,过年都不敢吃猪肉,但政府和传媒并无一语提及。因为怕是谣言,多年来我不敢提此事。前些年,河南贫民因卖血导致艾滋横行,政府和舆论不仅反应迟缓,而且试图阻止外面的人们对艾滋村“内政”的关心。不过如今地球人都知道了,河南的艾滋病肯定不是谣言。我的经验是,政府和传媒不提的可怕之事不一定就没有,说“已经基本解决……”云云,也许只是表明问题尚未真正解决,要是政府谦虚起来,说“还需要做很多更艰苦细致的工作”或“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差得很远”的时候,倒反而是问题解决得差不多了。

各地方政府在灾害来临时,其思路、其表现往往有惊人的一致。首先想到的是灾害是否影响到为官一任的官声政绩,毕竟坐稳官位第一,其次考虑的是灾害会否造成社会动荡和经济滑坡,毕竟政策路线第二。虽说人命关天,但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轻于鸿毛者众,重于泰山者寡,况且中国最大的问题不就是人口太多吗?权衡之下,最好的处置方式莫过于视灾害如无物、视死如归的先瞒后骗之法了。于是有了上告被抓、记者被逐,也有了封口费、安定团结奖金。有歌谣为证,歌谣一:封锁消息、瞒上欺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歌谣二:死人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死的是老百姓、保的是豪与绅;歌谣三:县骗市、市骗省、骗了中央骗全国、一直骗到联合国;歌谣四:好事虽假传千里、恶事虽真不出门、只要领导发了话、神州处处假新闻。广西南丹、山西繁峙,连毁尸灭迹的事都干得心安理得,还有什么假数字、假消息、假报告做不出来的。近日又爆出辽宁海城的学生牛奶中毒案,地方政府照例千遮万掩。有什么猫腻不能见光?三个代表都学习领会到哪去了?

空难、海难、矿难,爆炸、起火、中毒、传染,哪个国家都会有的,多多少少而已。灾害不是政治敏感问题,也不是外交敏感问题,更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国家机密。只有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错误的灾害处理才会成为政治问题和人权问题。防止灾害、应对灾变、处理灾情,是每一个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的权力,是宪法和法律加予政府的义务。中国人民并未苛刻到不允许国土上有天灾人祸,也并未脆弱到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政府处置得当,人民会表扬政府,政府处置失当,人民会帮助政府。中国人民难道就比别国人更无理取闹,非得让他们不得而知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可吗?人民对关乎自己生命和健康的切身利益尚且没有知情权,更休要侈谈什么对政府的监督权!

许多可以避免的灾害一再重演,许多可以减缓的灾情无端扩大,为什么?仅仅是认识问题、仅仅是经验问题?仅仅是工作作风、仅仅是官僚主义? (www.yypl.net)

对这次非典型肺炎的传播和流行,各级政府及有关官员是否有责任,这是应该严肃讨论的。如果有责任,是政治责任、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这也是不可含糊的。是否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来防止疫病流行、把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减到最低限度?是否履行了政府对人民应尽的义务,是否有知情不报、大事小报、虚报瞒报的行为?是否有应该作为而不作为、应该积极作为而消极作为的情形?有不有人为了不幸的病人而引咎辞职、撤职或坐牢?须知,当官员面对人民的生死而不作为或不当作为导致严重后果,《刑法》第397条可是写着玩忽职守罪的,卫生行政部门的官员如确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一直等到SARS传到国外才发现它原来是“传染病”,难道就没有人触犯《刑法》第409条的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蝼蚁尚且偷生。生命可贵,生命无价,生命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对于每个个人来说意味着一切,而健康是这一切的基础,而生命又是那样脆弱、那样不堪一击。天灾人祸袭来时,谁来呵护生命?与舆论导向和社会稳定相比,生命有多重?与GDP增长和旅游航空外贸业景气相比,生命值多少?与国际形象和投资环境相比,生命在哪里?与官员政绩和政府声誉相比,生命排第几?国家是宏大的、宏伟的、宏观的,在宏大叙事的对面,伟人之外的个人皆微不足道。中国人习惯的思维和说法是,即使牺牲个人的生命也要维护社会的稳定、或经济的增长、或国家的形象、或政府的声誉,我质疑这种思维、这种说法。

因非典型肺炎而死亡的中国人和外国人,安息吧!(www.yyp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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