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韦伯:资本主义精神的演变」正文
把人口增加算作西方资本主义演变中一个真正的关键性因素,是一个普遍的错误。同这一看法相反,卡尔・马克思认为每一个经济时期有它自己的人口规律,虽然这一判断采取如此一般的形式并不是无懈可击,但就目前的这个情况来说,却是不无道理的。西方人口的增加以18世纪初至19世纪末为最快。在同一时期,中国至少也有相等程度的人口增长――纵然难免有所夸张,也是从六七千万增长到4亿,这和西方的人口增长大致相符。尽管事实如此,资本主义在中国并不是前进,却是倒退了。在中国,人口的增长出现于和我们不同的阶层之中。这使中国变成了一个小农麇集的所在。这一相当于西方无产者阶级的人口增长,只达到了使一个外国市场有“苦力”(Coolies)可用的程度(“苦力”原来是一个印度名词,意即邻人或同族人)。在欧洲,人口的增长的确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但仅止于这样程度,即在人口少的情况下,这个制度会无法获得必要的劳动力,但它本身并不能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也不能像桑巴特所暗示的那样,把贵金属的流人视为资本主义出现的主要原因。诚然,在一定的情况下,贵金属供应的增加会引起价格革命,正如在1530年以后在欧洲出现的那样,并且在其他有利条件存在时,正如在发展过程中有了某种形式的劳动组织的时候,大量铸币的落入某些集团之手,未始不会刺激进步。但是印度的情况却证明了仅仅靠贵金属的进口并不能产生资本主义。在罗马人得势的时期,印度即有大量贵金属的流入――每年约2500万塞斯特希――来交换当地的货物,但是这种内流只产生了一点点商业资本主义。大部分贵金属都流进印度王公的库藏,而没有变成铸币,用来创办一种合理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这一事实足以证明贵金属的内流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倾向,完全取决于劳动组织的性质。在发现新大陆以后得自美洲的金银首先是流往西班牙的,但是在西班牙,资本主义的发展却随着金银的进口而退化了。接踵而来的,一方面是公社的被压制和西班牙大贵族商业利益的毁灭,另一方面是货币用于军事目的。所以,贵金属虽然流经西班牙而并没有怎么触动它,反而倒沃肥了其他一些国家,那些国家都是早在15世纪就开始了有利于资本主义劳动关系方面的一种转变过程的。
因此,不论是人口增长,还是贵金属的进口,都没有唤起西方的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发展的外在条件,首先倒是地理性质的。在中国和印度,浩大的运输费用,与之有关的起决定作用的地区间的国内商业,对于靠贸易来营利并且把贸易资本用来创立资本主义制度的那些阶层来说,必然成为严重的障碍,而在西方,作为一个内海的地中海的位置,以及内河的纵横贯通,却有利于国际商业向相反方向发展。但是这一因素倒也不能高估。古代文明显然是沿海文明。在这里,和台风时兴的中国海面相比,商业的机会是非常有利的(由于地中海性质的缘故),然而在古代并没有资本主义的兴起。甚至在现代时期,资本主义的发展在佛罗伦萨也比在热那亚或威尼斯要深入得多。在西方,资本主义诞生于内地的工业城市,而不是诞生在作为海上贸易中心的那些城市的。
军事需要也是有利的因素,虽然其所以有利并非因为它是军事需要,而是因为西方军队特定需要的特殊性质。奢侈品的需求也是有利的,虽然其所以有利也不在于它本身。在很多场合下,倒是它引向种种不合理形式的发展,即如法国的小作坊以及和许多德国王公宫廷有关的工人的强制居留地。归根到底,产生资本主义的因素乃是合理的常设企业、合理的会计、合理的工艺和合理的法律,但也并非仅此而已。合理的精神,一般生活的合理化以及合理的经济道德都是必要的辅助因素。①
传统主义、传统的神圣不可侵犯以及对于自祖宗流传下来的那种商业和工业的绝对信赖,乃是一切伦理和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开始。传统主义一直存在到今天,仅仅在一代之前,要想给一个西利西亚的农业工人加倍的工资诱使他在他承包割草工作的那段地上多卖点气力,那是徒然的。他只会做原来的一半工作,因为靠这一半他就能拿到原来的全部工资。这种不能和不愿改变习惯的普遍情况,正是维持传统的动力。
但是,原始的传统主义可能由于两种情况而得到根本的加强。第一,物质利益可能和传统的维持结合起来。例如,中国在试图改变一些道路或采行比较合理的手段或运输路线时,某些官吏的额外收入受到了威胁。在中世纪的西方以及在现代采用铁路的时候,情形亦复如此。官吏、地主和商人的这种利益对于限制朝合理化方面发展的倾向是具有决定性的助长作用的。贸易在巫术基础上的定型化则效力更大,对于既定生活方式进行任何变革之所以深恶痛绝,就是因为怕天降灾祸。通常在这种反对里面就包含着对经济特权的损害,但是它的效力的大小却要看对于魔法威力的畏惧程度大小而定。
传统这道障碍仅仅靠经济动机是克服不了的。如果认为合理资本主义时代是以比其他时代更加强大的经济利益为特征,那是幼稚的;现代资本主义的活动分子,举例来说,并不比一个东方贸易商更具有强大的经济冲力(economic impulse)。单单经济利益本身的奔放,只能产生不合理的结果,像可能是经济利益最强大的化身科尔特斯和皮萨罗之类的人,都远没有合理经济生活的观念。如果实质上经济冲力普遍化了,那么,关于它在怎样的关系下才能合理化并能合理地调整,以至能产生资本主义企业性质的合理机构,倒是一个饶有兴趣的问题了。
原来对于追求营利的两种相反态度是并存的。对内,信守传统,信守部落、氏族和家庭公社的同胞之间的虔诚关系,在那些由宗教关系结合在一起的集团范围内,不得无限制地追求营利。而对外,则在经济关系上可以绝对无限制地发挥营利精神,每一个外乡人都是敌人,对于他们是不适用任何伦理限制的。这也就是说,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的伦理是判然不同的。在发展过程之中一方面不能不把自私的打算渐渐带进传统的兄弟关系中,来逐步取代旧有的宗教关系。会计制(account- abity)一旦在家族社会范围内确立,经济关系一旦不再是严格的共产主义性质的,纯朴的虔诚和它对于经济动机的抑制就从此告终了。这方面的发展在西方尤其是具有它的特征。同时,随着经济原则纳入内部经济,对于无限制的追求营利也有了一定的缓和。结果便成为经济动机在一定限度内才起作用的有节制的经济生活。
在细节上,发展过程是变化多端的。在印度,限制营利只适用于两个最高阶层,即婆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种姓的成员是禁止从事某些职业的。一个婆罗门可以经营饮食店,因为只有他的一双手是清洁的;但是他跟刹帝利一样,如果放债取息,那就会被逐出种姓。但是后者可以加入商业种姓,而在那一种姓之中,我们发现在贸易方面的不择手段的程度是世界上任何地方所不能比拟的。最后,古代只有利息有法定限制,而“买主各自当心”的原则乃是罗马经济伦理的特征。然而现代资本主义却没有在那里发展起来。
最后的结果是这样一个奇特的事实,即只有在同东方的理论、古代的经典理论和在原则上对资本主义极端敌视的理论截然有别的一种理论正式占统治地位的领域中,才能找得到现代资本主义的萌芽。经典经济伦理的特征在对商人所下的一个古老的断语中已有过总结(这一判词或许是取自阿利乌斯教的):“商人从来得不到神的欢心。”他可能没有犯罪的行为,但是不会合乎上帝的心意。这一原则一直到15世纪还是有效的,但是修改这项原则的第一个尝试在经济关系变化的压力下已经在佛罗伦萨慢慢地成熟了。
天主教的伦理以及相继而来的路德派的伦理同一切资本主义倾向水火不相容,主要是他们厌恶对资本主义经济中一切关系的非人格化。正是非人格化的关系这个事实把某些世间事情放到教会和它的势力范围以外,以防后者渗入并按照它们的伦理学加以改造。主奴的关系虽然可以直接受伦理规则的管辖。但是抵押债权人和为债务而抵押的财产之问的关系,以及背书人和汇票之间的关系,即使不是不可能,至少也是很难从道德上予以解释的。②教会从而采取的立场的最后结果是:中世纪的经济伦理不允许讨价还价、抬高价格和自由竞争,而以公平价格的原则和保证每一个人的生活机会为基础。
这一思想禁锢的崩溃,不能像桑巴特所主张的那样③让犹太人来负责。中世纪犹太人的地位,在社会学上可以同一个印度种姓在一个除了他们就没有等级的世界上的地位相比较,他们是一个流浪的民族。但是却有这样一个区别,即依照印度宗教的诺言,种姓制度是永世有效的。个人可以经过一段时间通过轮回而升天,至于这段时间的长短,要看他的善行而定,但是这只有在种姓制度以内方有可能。种姓是永世不变的,谁想脱离,谁就要受天惩,打人地狱的狗粪之中。相反,犹太教的诺言却预示等级身份关系在来世会是今世的一个大翻身。在今世他们之所以作为一个无家可归的民族被践踏,不是像《申命记・以赛亚书》所说,作为对他们祖先的罪过的惩罚,就是为了拿撒勒的耶稣所预定的那项拯救世界的使命,社会革命会把他们从这个处境中解放出来。在中世纪,犹太人是站在政治社会以外的客民,他们不能被接纳进任何城市的市民集团,因为他们不参加圣餐式,所以不能属于这个联盟。
犹太人并不是唯一的客民,举例来说,考尔辛人,也处于同样的地位。这些都是基督教商人,他们从事于银钱交易,结果都像犹太人一样处于王公的保护之下,并且由于付一笔款子而享有经营银钱交易的特权。犹太人显然有别于基督教客民的,是他们不能和基督教徒通商和通婚。同生怕居停主人会不遵守他们关于食物的礼仪规定的犹太人相比之下,基督教徒对于接受犹太人的款待本来是没有什么踌躇的。第一次在中世纪爆发反犹太主义时,宗教会议警告虔诚的基督教徒不能行为不端,因此不能接受犹太人的款待,而犹太人也看不起基督教徒的招待。同基督教徒结婚是绝对办不到的,远自以斯拉和尼希米时代就是如此。
犹太人处于流浪地位的另一个原因,是犹太人之中有手艺人,虽然在叙利亚甚至有武士阶级,但是因为从事农业是与礼仪的要求不相容的,所以犹太农民只是例外。讲究礼仪是犹太人的经济生活所以集中于银钱交易方面的原因所在。犹太人的虔诚使他们特别重视法律知识,因为他们在孜孜不倦地研究的同时对银钱交易比对其他职业要容易兼顾得多。此外,基督教教会方面对高利贷的禁条尽管谴责银钱兑换交易,这个行业到底是不可少的,而且犹太人又不受教会法的管辖。
最后,犹太教本来就主张对内和对外道德态度的普遍二元论,在这种二元论之下,从不属于同教或未参加组织的外界人士收取利息是许可的。从这种二元论之中,允许其他不合理的经济事务,尤其是包税和各种各样的政治性的资金筹措也相继而来。几百年来,犹太人在这类事务上取得的特殊技巧,使他们成为既有用又被人需要的人物。但所有这一切都是流浪者的资本主义,而不是创始于西方的合理资本主义。所以在现代经济局面的创始人之中,也就是大企业主之中很难找到一个犹太人;这种类型的人是基督教的,也只有在基督教的范围内才可以设想。相反,犹太制造商却是一个现代现象。犹太人之所以不能参加合理资本主义的建立,如果没有别的原因的话,那就是因为他们置身于手艺组织以外。但是,纵使像在波兰那样他们已经掌握了大量无产者,而且本来可以用家庭工业企业家或制造商的身份把这些人组织起来的地方,他们甚至也无法同行会并存。总之真正的犹太伦理,正如“犹太教法典”所表明的那样是一种特别的传统主义。虔诚的犹太人在任何发明创造面前所怀的畏惧,同任何用巫术信仰来规定制度的原始民族成员都不相上下。
但是,就犹太教把它对于巫术的敌视灌输给基督教这一点来说,它对于现代资本主义仍不失为具有明显的深远意义。除犹太教、基督教和东方的三两个教派(其中之一在日本)之外,没有一种宗教具有对巫术公开敌视的性质。这种敌视也许是因环境而起的:以色列人在迦南所看到的是太阳神这个农业之神的魔术,而耶和华却是大山、地震和瘟疫之神。两教教士之间的敌视以及耶和华派教士的胜利,使太阳神派教士的丰产术受到鄙弃而且蒙上了堕落和不敬神的污名。犹太教既使基督教教义有了可能并且给它以基本上摆脱了巫术的一种宗教的性质,从经济史的观点看,它无异是作了一项重大的贡献。因为巫术在基督教得势的领域以外占支配地位是对经济生活合理化的一个极严重的障碍。巫术也把技术和经济关系定型化了。在中国试图开始修筑铁路和工厂的时候,同堪舆术(geomancy ensued)的冲突就立刻发生了。根据堪舆学说,在某些山林河川和坟山上勘定施工地址之前,必须先察看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