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

作者:周永康发布日期:2008-11-28

「周永康: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正文

同志们:

今天,中央综治委和浙江省委在这里召开大会,隆重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5周年。在此,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综治委,向不断推进"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浙江省广大干部群众致以亲切的问候,向获得"枫桥经验"创新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45年前,浙江枫桥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毛泽东同志非常重视,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几十年来,"枫桥经验"在推广应用中不断丰富发展,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及枫桥镇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内容,把化解矛盾作为主要任务,把强化基层作为关键环节,把专群结合作为最大优势,致力于关注民情、改善民生、发展民主、维护民安、促进民和,创造了"立足基层组织,整合力量资源,就地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民安"的新经验,建立了"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的新机制,形成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新格局,体现了"枫桥经验"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回顾总结"枫桥经验"产生发展的历程,尽管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特点,但其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始终没有改变。这就是发挥政治优势,相信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就地解决问题,减少消极因素,实现和谐平安。这是我们的宝贵财富,要一以贯之坚持,不断丰富发展,与时俱进创新。

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非同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经过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我们夺取了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斗争的重大胜利,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妥善处置了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和分裂势力制造的极端事件,圆满完成了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当前,我国形势总的是好的,但必须看到,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问题增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的冲击,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了近几年来最为严峻的挑战,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一些企业破产倒闭,不少职工下岗失业,部分群众生活受到影响。同时,人民内部矛盾多样多发,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各种灾害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社会稳定、社会治安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针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中央审时度势、果断决策,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重大举措,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应对金融危机的共同行动。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一心一意保增长,千方百计保民生,积极主动保稳定。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有30年改革开放积累的坚实基础,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有力领导,有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势,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强大思想武器,有中华民族不畏艰难、百折不挠的伟大民族精神,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战胜眼前的困难,化挑战为机遇,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没有稳定这个前提条件,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更不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坚决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力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充分发挥"枫桥经验"的典型示范作用,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基层、抓基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一方平安,确保大局稳定,在社会和谐稳定中实现科学发展。

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要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民生连着民心。我国目前的许多社会矛盾都是由民生问题引发的。民生问题解决了,群众满意了,稳定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发展就有了强大的动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问题,一定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坚决避免因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困难群体生活受到影响的特殊时期,要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视关心群众疾苦,更加重视做好理顺情绪、安定人心的工作,把扩大内需的投资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上,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

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要毫不动摇地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平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专群结合是我们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基本方法。"枫桥经验"来自人民,服务人民,是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平安建设中,既要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队伍的职能作用,更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群众路线,就要真正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学会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的真本事,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坚持群众路线,就要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想所盼,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我们的工作切实体现民意、符合民情、满足民愿;坚持群众路线,就要真正相信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把广大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参与平安建设,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平安建设新格局;坚持群众路线,就要真正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作用,使平安建设成为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要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创造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少抓人、少捕人,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是"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在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多发、刑事犯罪高发的新形势下,要把学习"枫桥经验"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判可不判的不判,可杀可不杀的不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安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要把学习"枫桥经验"与充分发挥我国调解制度的独特优势结合起来,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运用调解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减少诉讼对抗,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要把学习"枫桥经验"与依法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 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教育并重,坚决避免因为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要把学习"枫桥经验"与建立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形成人民群众合法理性地表达诉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社会服务与管理工作。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任务日益繁重,难度日益增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加快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体制,重点推进流动人口、"两新"组织、非政府组织、虚拟社会等领域的管理体制创新,努力实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高效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当前,一些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造成部分农民工下岗失业。各地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关心他们的生活,及时协调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及时提供就业培训指导,认真搞好服务与管理,与他们一起共度难关。要大力推进以县区为单位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科学严密的治安防控网络,发展壮大专群结合的治安防控队伍,完善落实以人防物防技防为主要手段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最大限度地提高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打击犯罪工作,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增强群众安全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破坏农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要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履行好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完成好确保社会稳定的过硬任务,就必须把稳定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把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效。"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敢于面对矛盾,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面对面地听取群众的利益诉求,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要勇于承担责任,对矛盾问题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要随时掌握社情民意,做好预测防范,努力把工作做在前头,把功夫用在平时,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敏感问题,要提前预警,积极疏导,有效处置,坚决防止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使个体矛盾演变成群体矛盾,让小事情发展成大事件;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不当、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而造成影响社会稳定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当前,各地党委政府尤其要关注关心困难企业职工群体、股市楼市投资受损群体、非法集资受害群体、低收入生活困难群体及受灾害事故影响的群体,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及时掌握其主要诉求和思想动态,加强思想工作,千方百计、竭尽所能解决问题,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身上。

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夯实基础,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与群众路线紧密结合起来,把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把基层的力量资源有效整合起来,使基层组织成为维护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这是"枫桥经验"发挥制度优势给我们的重要启示。要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战略性、根本性任务来抓,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引导各级干部把精力和注意力放在基层,促进人、财、物真正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努力形成心往基层想、人往基层走、事为基层办、钱为基层花的导向。要帮助指导基层切实加强基础业务建设,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基层干部做好特殊状态下群众工作的本领,减少基层负担,激发和调动基层自觉做好保一方平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按照整合资源、整合力量、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充分发挥好基层各综治成员单位的作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构建维护稳定、维护治安的工作平台,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快捷高效的维稳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切实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预防为主、服务群众,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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