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筠:对美国政府干预经济的一些看法」正文
大家好,我原来报了一个题目,是《怎样看美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后来接到一些电话,我发现引起了一个误解。大家以为我要讲美国现在花了8000多亿,怎么用这些钱救市问题。那么我先声明一下,我不讲这个问题,假如大家是冲这个话题来的,现在退场还来得及。我要讲美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从一个历史的角度讲100年来,从宏观的角度怎样理解这个问题。为什么我会突然想起这个问题来呢?是因为主流媒体上以及一些我看到的文章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说,美国自由市场经济不行了,也得政府来救市了,美国也走国有化道路了,也就等于要走社会主义道路了。这样看来,反证出我们原来的体制还比较好。我想这样逻辑和概念有很大的误区。第一,这种看法是把自由市场经济当作绝对没有政府干预的经济,实际上现在不存在这样的经济。第二,把政府干预等同于国有化,国有化又等同于社会主义,这里他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又等同于我们原来的那种高度计划的、大锅饭铁饭碗的所谓的社会主义。这样一圈转过来就等于说我们还是不要改革的好。所以,我想就美国政府干预经济是怎么走过来的,自由市场经济和政府的干预的关系是怎么样的这些问题,把我了解的一些历史情况,和我的一些想法跟大家来探讨、分享。
从根上讲,美国确实是以自由市场起家的。美国立国是从抗税开始的,当时美国人要求独立最重要的是因为英国政府课税太重,他们认为不合理,他们的口号是:没有代表就不纳税。意思就是如果我没有发言权我就不能纳税。你要叫我纳税,我就得有代表参加讨论如何纳税、这个钱怎么花。后来慢慢的这个理念形成了美国后来的立国之本。美国《宪法》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是个人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追求幸福就包括发财致富,因此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由此可以看出,美国从立国开始,完全是自由市场经济。
另外,美国人天生的对政府有一种疑虑,认为政府越小越好,政府管的事越少越好,但也不是无政府主义,他们也认可有些事非政府管不可,比如治安、法律这些事。美国开始的时候是个移民国家,从欧洲陆续移民,一点一点开荒。那时候真是没有什么人管的,它的经济就是自发的竞争起来,所以美国早期基本上是自由放任的经济,完全由市场来决定。
到十九世纪中叶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出来时,立即在美国得到拥护。其核心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认为我发财了我成功了是因为我比较优秀,因为我又勤奋又聪明。你失败了是因为你又笨又懒。他们也承认有某种机遇,但认为机遇是要靠人去抓住的。我既优秀、勤奋、聪明,又会会抓机遇,所以我就成功了。当时的美国人认为大家都是白手起家,起点是相同的。
但是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这种原始的竞争是难以为继的。因为从逻辑上讲,过了几代以后起点就不会平等了。这就像接力赛一样,第一棒同时起跑,但第一棒跑完后就参差不齐了,第一棒跑得最慢的那组的第二棒接棒时就已经处于不利的地位,就算你跑的比其他的第二棒快,你也可能追不上人家。同理,过了几代以后大家的起点就不可能平等了。所以社会达尔文主义是站不住脚的。而且人类社会和动物界是不一样的。对于动物界来说,都同样要经受自然界的风霜雨雪,有的动物能挺过去,有的动物挺不过去,这是“物竞天择”的结果。而人类社会的条件是千变万化的,人为的条件很多,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经受同样的磨难。所以我个人认为,社会达尔文主义虽然是从达尔文主义来的,但除了在原始社会之外,在发达到一定程度的社会阶段它是绝对站不住脚的。
那么美国政府是什么时候需要开始干预经济了呢?其实最早是从一点一点开始的。因为市场经济必须要有法律,经济必须是在法治健全的前提下才能正常运转。那么谁来执行法治?当然是政府了。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已经找不到那种完全的、纯粹的、没有政府的“看得见的手”的经济了。
1865年南北战争之后,也就是19世纪的后期,在扫除了发展的障碍以后,美国经济突飞猛进,造了铁路,发现了石油,随之就有好多好多大财团出现了。在工业化突飞猛进的过程中,财富高度集中,于是贫富悬殊扩大,社会矛盾尖锐化,好多社会问题就出来了。这种情况之下,很多有识之士感觉到完全放任自流、不受约束的经济造成资本恶性膨胀,是难以为继的。必须要要采取一些手段,对此加以遏制。
他们最初感觉到的最大的问题是垄断。垄断财团形成以后,就通过垄断市场,抬高物价,坑害消费者;同时压低工资,增加劳动强度来坑害工人。比如说铁路的垄断,铁路公司可以自己随便定票价,你非买它的票不可。这样就坑害了一般的市民、农民和小商人。总之垄断的害处非常大。但垄断也有好处,它实际上可以节约成本,可以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假如它愿意这样做的话。在资本高度集中的情况下,生产力发展,或者是搞科技开发之类的都会比较容易,所以它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但因为人的贪婪是没有止境的,如果不加以遏制垄断就会无限制的发展,就会恶性膨胀,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和一般的市民老百姓都深受其害。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干预首先要做的就是反垄断。1890年美国制订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是第一部反垄断法,但是还不太完备,常常有空子可钻,而且力度也不够,所以到20世纪初,美国又出现了一个大规模的改变政府和市场经济关系的浪潮,,后来被称为进步主义运动。它是以老罗斯福总统为标志,不是我们后来所熟悉的那个小罗斯福,而是西奥多・罗斯福。他1901年当选为美国总统。他当政时大力的反垄断,首先就要在理论上论证政府干预经济不违背美国立国之本的自由主义,而且也不违反《宪法》。在20世纪的前十多年间,对于反垄断的必要性社会上已经有一定的共识,出现了一批理论家,他们从理论上来论证这一点,其中包括反对社会达尔文主义。当然也有另一派人坚决维护社会达尔文主义,双方就展开了一场大辩论,可以说那是美国在经济学社会学发展繁荣的一个时期。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改良主义的政治家。老罗斯福政府集中采取了几个措施,第一就是反垄断,通过反垄断的法律,拆分了几个财团,一个是铁路,一个是美孚石油公司。这时通过的反垄断法比原来的谢尔曼法就更严厉一点。详细的内容在我写的《二十世纪美国》中有详细介绍,其中第三章第四章都是讲美国从老罗斯福到小罗斯福的政府改革的。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看那本书。
第二、把企业置于政府法规监管之下。政府最先介入的是食品,就是现在的食品安全检查。其起因是有一个叫厄普顿・辛克莱的作家写了一本书,中文翻成《屠场》。作者以一个肉食品加工厂做原本,描述了里面工人恶劣的工作条件。以及其肮脏的卫生环境。这本书成为了畅销书,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震动,之后大家谁都不买肉了,据说老罗斯福总统从此也不再吃香肠。后来他就派人进驻工厂进行调查,发现跟这本书里描写的基本上是一至的。所以他就推动国会通过了《纯洁食品与药品法》和《肉类视查法》。这样,政府就有权进驻到工厂,在商品出厂之前就检查其质量和生产过程,而不是在商品到了商场之后才检察。以后类似的法规就更多了,而且检查的东西不仅限于食品,还包括其他的一切日用商品。不仅美国政府这样做,全世界各国政府都有好多监管的法规。但是在开始的时候,每次要通过这样的法律,都面临着是不是违宪的问题。而且企业主经常跟总统打官司,最后由最高法院审定。总统有时输,有时赢。总之是总统打赢了官司以后通过了这样的一些法律,所以这个转变在开头的时候是很艰难的,有观念的转变,有法律方面的转变,还有整个理论上的改革,最后的结论是政府干预经济是合理合法的,不但不违背自由主义市场经济,而且有助于推动公平条件下自由竞争。
第三、改革税制,就是逐步推动实施累进税。原来美国的税是非常轻的,企业和富人纳税也是很少的。后来为了社会公平,有些州率先立法,然后全国立法推动实施累进税,就是说收入越高,纳税的比例就越高。现在西方各福利国家都是采取这个办法,而且欧洲更厉害。但是纳税的起点和税率,每过一段时期都要改变,所以国会经常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就是税制的问题。纳税是公民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一个国家最大的财源,税率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最重要的一个手段。
第四、币制改革。币制改革不是在老罗斯福的时候,而是在后来的威尔逊总统时期改的,是1920年代的事。从那个时候成立了联邦储备银行,就是现在我们经常讲的美联储,它也是政府干预金融的一个手段。它可以通过对利率的调整来监管经济,这是一个很大的改革。形象的来说,到底决定美国金融的是华尔街还是华盛顿?有的时候是华尔街,有的时候是华盛顿,但是归根结底应该是华盛顿。如果华盛顿不愿监控或监控不力的话,是它自己失职。就像格林斯潘这次自己检讨了,承认这次危机是他监控不力,因为他太相信市场自发调节的力量,而把人性的贪婪估计过低,所以他没有采取比较强有力的调控手段。但是他是有权加以调控的。所以,有了联邦储备银行之后,政府对于金融就有了调控的权力。在20世纪初期的这一系列改革,也是政府跟大财团博弈的过程,政府限制他们无法无天的膨胀,允许它利己但不许它太损人,政府这样做主要是着眼于全国老百姓的福利,
第五、劳工福利问题。早期,劳资纠纷完全是企业自己的事,政府本来就管不着。而且企业家有一个理论,你要是嫌我的劳动条件不好,嫌我给的工资太低的话,你可以不用来。你是成熟的人,你自己可以做出选择。所以劳工完全受市场决定,供求关系决定了工资等条件。一般地说,劳动力永远是超过需要的,因为市场总是有一个失业后备军。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劳资矛盾就越来越尖锐,而吃亏的大多是工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美国工人经常罢工,罢工又经常引起流血冲突。因为资本家是可以雇佣打手的。到老罗斯福任内,在罢工越演越烈,劳资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政府就出手了。老罗斯福政府有一次历史性的干预煤矿工人大罢工,就是作为仲裁人,实际上是逼资本家让步。劳方也作一定的妥协。从此逐步出台最低工资,最低福利,劳动条件等法规。先是10小时工作制,然后是9小时然后是8小时等等。,安全保障这些方面的规定也出来了。这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一部分。政府的这些做法起先也受到很大的抵制,后来慢慢的资方也都接受了,认为就应该是这样的。这个都是一个观念改变的过程,也是法律改变的过程。
还有一个是资源保护。有些人一直以为环境保护的问题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才开始注意的,其实从20年代起,美国一些有识之士就已经提出了资源保护的问题。那个时候空气、水污染还不是问题,主要问题是砍伐、开发矿产导致森林、湿地的流失。那时对水土保护等运动就已经开始,当然也都遇到利益集团非常大的阻力,这些也都需要政府通过法律来解决。所以20年代时,美国政府就已经开始在这些方面进行干预。
1929年“大萧条”以后,小罗斯福开始实施“新政”,这个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了,我用不着讲很多。但是我要讲的是,前面的这些辩论在理论上已经做了铺垫,理论界认为政府是可以干预经济的,而且也已经制订了这样的一些法律了,因此1929年危机到来的时候,小罗斯福新政出台阻力就会比较小一点。
1929年的大萧条是非常可怕的。现在人们总说美国目前的经济危机非常严重。但是从整个社会来看,我觉得现在的情况与1929年的大萧条相比要好很多。虽然我个人没有亲历过29年的大萧条,但是我看过很多资料,我也碰到过那个时候过来的美国人,他们提起那个时候就是谈虎色变。当时发生那样的大萧条是史无前例的,虽然前面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政府干预经济,但是远远不够,对危机的发生是没有准备的。真的有许多人饿死了,还有人用一生的积蓄买了房子但一夜之间又流落街头。银行倒闭了那么多,许多人一生的积蓄完全丧失一个钱也拿不回来。还有许多企业破产了,许多大企业主昨天还是百万或者千万富翁,明天就什么都没有了,被逼跳楼的不在少数。那时侯社会没有安全阀,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建立。在这种情况下,全社会非常恐慌,认为世界末日就要到了,看不到出路,人们没有一点希望,简直就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大萧条持续了三年,到了第三年钢铁工人人数等于0,全部都失业了。所以我觉得与那个时候相比,至少目前从全社会的情况、从人的精神状态来看的话,还差的很远,跟那个时候还是不能比。
在小罗斯福上台之前是胡佛总统,他认为这些都是华尔街几个特别坏的大老板给闹的。所以他要查出罪魁祸首,于是就深入调查当时华尔街的这些大企业是怎么运作的。结果一调查不得了,越调查黑幕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