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敏:真理标准讨论与继续解放思想」正文
一、真理标准讨论的历史背景与基本过程
(一)历史背景
三十年前开展的真理标准讨论绝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
1、“两个凡是”的错误立场
2、开辟新局面的历史必然
在1976年10月粉碎了“四人帮”之后的“两年徘徊”时期,虽然长达十年、祸国殃民的“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了,但当时的党中央主要领导人仍然坚持“两个凡是”的错误立场,继续坚持“左”的错误理论和路线,推行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在这种大的社会背景下,党和国家要开辟历史发展的新局面,冲破“左”的指导思想的长期禁锢,必然要进行理论上的拨乱反正。
(二)基本过程
1、酝酿萌动阶段(1976年11月-1978年4月)
1976年11月18日,党中央的一位副主席在全国宣传会议上说:邓小平1975年“不听毛主席的,还是他过去那一套”,1976年4月5日企图为邓小平翻案的“天安门事件”决不能平反。
1977年2月7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两报一刊)联合发表社论,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
1977年4月10日和5月24日,邓小平相继提出,要坚持用“准确的完整的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两个凡是’不行”,“按照‘两个凡是’就说不通为我平反的问题”,不能把毛泽东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这个问题上讲的话,移用到另外时间、另外地点的另外问题上。
1977年8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大,仍然全盘肯定“文化大革命”,肯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1977年12月至1978年1月,主持中央党校工作的胡耀邦在谈到党史研究时指出,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不能以哪个讲话、哪个文件为根据。1977年12月25日,由胡耀邦审定发表的《理论动态》的一篇文章明确提出“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
1978年3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标准只有一个》的短文。
2、争论交锋阶段(1978年5月-7月)
1978年5月10日,由南京大学教师胡福明提供初稿,由《光明日报》总编辑杨西光拍板决定以重头文章在第一版强势推出(原来只准备以一般理论文章在哲学版发表),由报社主管理论部的报社负责人马沛文、理论部哲学组组长王强华和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主任吴江和孙长江相继历时7个月、修改10余次,经胡耀邦两次审阅,《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首先发表于中央党校的内部刊物《理论动态》。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公开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新华社当天就向全国发了通稿。
1978年5月12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和4家省报全文转载;此后,全国各省报陆续转载了这篇文章,引发了全党、全军、全国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高度重视和热烈讨论。
《人民日报》转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当天晚上,“文化大革命”前曾在《人民日报》长期担任总编辑并兼任新华社社长、中宣部副部长,时任中共中央毛泽东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的吴冷西,给该报总编辑胡绩伟打电话,严厉指责此文“理论上是错误的,政治上问题更大,很坏很坏”,是“要向毛泽东思想开战”,“砍倒毛泽东思想这面红旗”。胡绩伟立即向胡耀邦通报了情况。5月13日下午,胡耀邦召开理论动态组会议,批驳所谓“砍旗”的指责,表示“历史潮流滚滚向前,是无法阻挡的”。
也是在5月13日,《红旗》杂志总编辑熊复给新华社社长曾涛打电话,说这篇文章“理论上是荒谬的,思想上是反动的,政治上是砍旗子的”。
1978年5月17日,党中央一副主席在一个小型会议上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实际上是把矛头指向毛泽东思想。他还对新闻界和胡耀邦施加政治压力,严厉批评中央党校和《理论动态》,几次点了胡耀邦的名。
1978年6月2日,邓小平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重申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坚持实践标准的同志给予了明确而坚决的支持。1978年7月22日,邓小平约胡耀邦谈话,表扬《理论动态》是个好班子,明确表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马克思主义的,争论不可避免。
1978年6月24日,在罗瑞卿的支持下,《解放军报》发表题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支持实践标准的观点。
1978年5月中旬至7月,全国社会科学界、自然科学界和广大干部群众以多种方式对真理标准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华国锋当时任中共中央主席、国务院总理和中央军委主席,王任重在向他询问真理标准讨论的情况时,他没有反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的观点,只是说:党内有思想分歧,应强调团结;党内分歧引发了不同观点的斗争,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达到团结;真理标准是个理论问题,要搞清楚。
3、统一思想阶段(1978年8月-12月)
1978年8月以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各大军区主要领导人相继表态,支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
1978年11月至12月,党中央召开工作会议,邓小平在会上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著名讲话,这实际上是随后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讲话充分肯定并高度评价了真理标准讨论,认为“这个争论很有必要,意义很大。从争论的情况来看,越看越重要。”这“是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问题。”
12月18日至22日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不仅重新恢复和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现了党的最高领导集体的思想统一,而且作出了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重大战略决策,开辟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全会公报说:“会议高度评价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认为这对于促进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至此,全党全国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讨论获得圆满成功。
二、真理标准讨论的重大意义
(一)为冲破“两个凡是”、实现思想解放提供了思想武器。
列宁:“任何真理如果把它说得过火,加以夸大,把它运用到实际所能运用得范围以外去,便可以弄到荒谬绝伦的地步”。
党的思想路线所要求的解放思想,本质上就是以实践标准检验一切。对党和国家任何领导人的任何讲话和论断,对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任何理论成果,都不能搞“两个凡是”,不能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地照搬照套。
(二)为恢复和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定了理论基石。
“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运行规律,“求”就是探索和研究。但探索和研究是否正确地认识到了客观事物的运行规律,这不能依靠领导人的讲话和指示来判断,不能从书本上去找答案,只能依靠实践来检验,实践标准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核心。如果丢掉了实践标准,所谓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只能是一句空话,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近些年来,有的时候,有些领域,虽然也把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喊在嘴上,但实质上搞的不过是变换了一种表现形式的“两个凡是”。有的人不是以实践标准来鉴别是非、检验真理,而是“唯上、唯书”,以领导人的讲话和“红头文件”作为标准,以为是谁掌握权力谁就掌握真理,谁的官大、谁手里的权力大谁掌握的真理就多,这根本违背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走了回头路,难免要重蹈过去所犯错误的覆辙。这种错误倾向是对30年前真理标准讨论的倒退和反动,是在毁坏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基石,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颠覆性,必须高度警惕,坚决纠正。
(三)为开创和推进改革开放带来了不竭的动力。
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具有绝对的意义,又具有相对的意义。任何思想和理论的真理性,即使在一定阶段上已经得到了实践的证明,仍然需要根据新的实践的检验及求要而不断地进行补充、纠正、丰富和发展。实践在不断地发展,人们的认识也需要不断地更新和提高。将实践确立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改革的启动和持续推进提供了强大而不竭的动力。从推广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到高举起“以人为本”的旗帜,都是实践标准检验和呼唤的结果。如果30年前没有确立实践标准,就不会有30年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切。
(四)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构筑了厚实的保障。
群众路线不只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更是党从成立到最终消亡都必须牢牢坚持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这是1945年召开的党的七大早就明确规定了的。这条根本的政治路线,就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这条根本的组织路线,就是“一切依靠人民群众”。之所以确立这种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决定于党作为人民群众“工具”的性质,决定于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可以说,群众路线对共产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是党的生命线。离开了群众路线,共产党就不成其为共产党了。那么,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怎么样才能得到坚持呢?也就是说,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主体力量怎么样才能得到实现和发挥呢?只能通过亿万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作为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的“一切依靠人民群众”,实际上说的是“一切依靠人民群众的实践”。显然,实践标准和党的群众路线互为依存、密切相联。如果丢掉了实践标准,也就等于丢掉了党的群众路线,就会把党引到绝路和死路上去。比如,1958年搞的“大跃进”,实践已经证明是完全错误的,但1959年还要继续坚持,在庐山会议上提了一些批评意见的彭德怀甚至被打成了“反党集团”。结果,先是导致了1960年饿死3500万人的灾害,以后又导致了“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使党和人民遭受了极大的苦难。可以说,能否认真坚持实践标准,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的成败,关系到党的前途命运和生死存亡。
(五)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不断创新开拓了广阔的空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升华,丰厚的实践土壤绽放了一丛又一丛鲜艳的理论之花。这就是说,党的创新理论不是靠御用秀才编出来的,不是靠宣传舆论吹出来的,更不是靠权力强行支撑起来的,她只能在实践的土壤里孕育和生长,只能通过实践标准的检验不断丰富和发展,实践标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不断创新开拓了广阔的空间。而那些出于某种个人或小集团利益企图而被主观地、人为地吹捧和粉饰得五光十色、云山雾罩的所谓理论,必然要在实践标准的检验面前临处于尴尬境地,必然要被实践的蓬勃发展所遗弃、所淘汰。
三、党的十七大对继续解放思想的推动
(一)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关于继续解放思想的论述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继续解放思想”是十七大主题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十七大闭幕时的重要讲话中,胡锦涛又强调,要“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并将其放在“四个坚定不移”的首位。
温家宝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记者招待会上也说:“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有新突破,就必须解放思想”。
(二)一些地方党委对继续解放思想的要求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以当年改革开放初期‘杀出一条血路’的气魄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前两次解放思想偏重于还利于民,这一次解放思想更偏重于还权于民”。
广东省委提出继续解放思想的八项内容:
1、从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总量和速度的观念中解放出来;
2、从单一的经济价值取向中解放出来;
3、从“重物轻人”的观念中解放出来;
4、从粗放型的发展路径中解放出来;
5、从小富即安的思想中解放出来;
6、从过分依赖地缘优势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
7、从先富帮后富责任意识不强的被动状态中解放出来;
8、从不重视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意识中解放出来
(三)思想理论界关于继续解放思想的前沿观点
1、要解放思想先要解放嘴巴,要允许人们有说错话的权利。
2、解放思想必须从破除潜规则、倡导讲真话起步。
3、思想解放的根本是人的解放,现代化的根本是人的现代化。
4、要解放思想,就要旗帜鲜明地倡导民主、自由、人权等普世价值。发展是硬道理,人权是更硬的道理,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权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