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涛: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理性筹划」正文
中国社会得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那么到今天为止经济改革可以走的路子已经差不多,那么政治改革能否不断跟进确实决定了中国改革的命运和中国未来发展的状态。但是关于中国政治改革,也就是我们政治生活的理性筹划问题能不能维系一个理性的水平上,这就变得非常关键。由于这个问题非常之大,我们今天就仅仅围绕着权力的安顿和权利的保护来看中国政治生活如何走向一个渐进式的发展。我想围绕四个方面:一、在两种政治生活筹划思路之间(在激进与保守之间)二、中国政治生活理性筹划最关键问题就是怎样安顿权力(安顿权力)三、现代政治最重要环节是保护权利,如何人权落实。十六界三中全会提出修宪建议,要把人权写进宪法(保护权利) 四、中国政治理性筹划的道路做一个描绘(在渐进改良的视野中)
一、首先我们分析一下第一个话题。
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理性筹划问题从改革之初到现在可以说是没有间断过,但讨论分流为二,一种表现为一种政治保守主义,这里谈的不是文化。这种主张实际上充满激情。怎样的激情呢?就是捍卫中国的政治新传统。中国政治传统由远及近有两个:一个是数千年之久古典政治传统,以儒家思想为核心,以官僚制度为制度架构,以权威主义的政治心态为日常生活状态的显示指标,这就构成了古典的、传统中国政治架构。这种传统对于近五十年的影响随着1919年的五四运动,它的影响力已经是非常之弱小。而这五十年我们逐渐形成了中国政治新传统,在古典传统的基础上兼以马克思主义,并受西方其他政治文化的冲击,所形成的带有共产主义特点的政治传统,那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传统,那究竟什么是中国特色的政治传统呢,这是一个非常含混的概念,正因为是中国特色的,所以什么是社会主义呢已经被我们忽略啦,我们重点在中国特色上,那中国特色是什么?第一是党的一院化领导,第二是全能国家,第三是在日常政治中,国家吃掉社会。就是说没有社会组织,比如说我们的学生会是团委的下属组织,一定要有党的权力和国家权力来干预社会生活。我们要保守的这样一种政治传统,确实是我们近二十年来有关于政治筹划的主调。从八十年代的改革开始,我们就说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而到了九十年代,我们就强烈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而现在是在维持执政党的领导之下来考虑一系列问题。这种传统所表现出的是政治保守气质。这是涉及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难点也是重点,同时也是难以为政治体制改革找到突破口的原因所在。在捍卫既有的政治传统的前提条件下来谈论政治体制改革,在我的评价下,是一种关于政治理性筹划的保守选择。与这样一种保守选择相对应的就是一种激进的政治主张,这样一种政治筹划认为,关于中国政治生活的老传统和新传统应一概推翻,而且是不费太长时间的推翻,应该是一个会议,一个决定,一个举措就可以统统将其推翻。这样,中国政治生活的理性筹划就变成了一场颠覆,但这样一种愿望能不能起到它本身的那种政治性革命的作用呢?许多人没有考虑过。他们只是觉得批判传统是因为传统和古典帝王所代表古典政治传统是中国近代社会发展和现代转型非常困难的地方,所以要抛弃。那么与之相关的是,新传统确实对于现代的政治建构来说确实起到了停滞的作用。所以对于新老传统的一概不用,是他们对于过去传统的一个基本姿态。这样一种激进主张,是随中国近代政治思维形成以来所占据主流的谈论到政治问题的基本思路,这实际上是革命高歌猛进所带来的一个结果。大家都欣赏用革命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这样一种革命的方式能不能解决问题呢?实际上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因此,在激进于保守之间我们怎样理性筹划当代中国的政治生活,换言之,我们应当捍卫什么,应当改进什么,或者还应当抛弃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思考。事实上,如果我们对既有的政治传统捍卫的太多,那么改进的余地就太小。如果我们要改进的东西太多,实际上我们又觉得无从着手。而如果对传统的政治生活彻底的颠覆,那我们的政治生活的筹划应当从哪里出发,这个问题又让我们迷惑。在这样一个情况下,与我们的政治筹划态度选择有关的是如何在激进与保守之间重新找到与中国政治生活相一致的政治理念。我们到底应该是马克思主义呢?社会主义呢?共产主义呢?自由主义呢?宪政主义呢?民族主义呢?还是女权主义呢?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政治理念的选择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徘徊性事件,我们实际上一直在徘徊。马克思主义对于我们的执政党来说,无疑在思想上是最具有亲和力的。我们一谈及它就非常亲切,因为它为国家的意识形态维持了五十年之久。但马克思主义这样一种革命哲学能不能支撑一个和平建设时待的政治生活体系,这个问题不是马上能够得到答案。起码我们应当在我们的思想深层发出疑问。那究竟什么话语能支撑起我们的政治理念呢?我们需要筹划。与此相关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政治生活要选择一个怎么样的基本制度,这是一个难题。因为自1949年之后,我们特别强调我们的国家政体是人民民主专政,一段时间讲无产阶级专政,这样的政体形式是否能支撑国家良性的政治生活?其实文化大革命的结果已经告诉我们,这样的政治生活形式它事实上不能维持政治制度所支撑的一个最重要的政治生活目标――政治秩序。“文革”是没有政治秩序的,实际上是混乱的。我们的基本政治生活应该是什么样的?其实,我们以往谈论的人民民主,仅仅维持在一个政治理念的状态上。最基本的制度我们实际上是没有建立起来的,我们在实践这一政治理念的所有制度安排是缺席的,不说是缺席的起码也是有相当弊漏的。比如说,我们是愿意建立现代宪政国家而建立宪政秩序的,但是我们是有宪法而无宪政。我们一部宪法的现代性质是非常强的,也都是围绕两个问题来建构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一个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一个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安排。但是我们人人都知道我们的宪法有一个特别冗长的序言,然而这个序言与现代宪法的宪法性是不太相容的。我们怎么办,我们是不是应该推翻它还是承认它,或是我们因仅仅有了人民民主的理念而沾沾自喜。全世界没有几个国家写了人民民主专政,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为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别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和革命一样,在中国具有天然的不可质疑的政治正确性。但问题在于人民怎么样当家作主呢?如果现在制度没有,谁有无遵守宪法,谁有无违反宪法,都没有一个权威的宪法机构来审查的话,那我们这样的制度就矛盾啦。所以五十年中国政治生活当中,宪法和部门法冲突的现象是经常出现的。比如说我们刚刚被废除的《收容条例》,那就是违宪的。公民权利不受尊重。所以温家宝新一届政府上台之后就把这个条例给废除掉。这就是我们的宪政没有具体的法律的事件,也是我们政治生活不正常的的基本状态。那么公民纳税之后,我们如何体现公民作为纳税人的社会政治权利。纳税者代表,不纳税者不代表。我们纳税之后有谁代表我们的社会政治权利,有谁支持我们行使社会政治权利?其实我们的制度安排也是基本缺席或是弊漏甚多的。因此,在激进与保守之间的第二个重要问题,政治制度如何有一个良性的建构来保证我们现代政治理念能够作实。与这点有关的是,我们的日常生活如何能既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又有安适惬意的生活,同时又保证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具有一种组织状态的,这是现代政治生活最重要的东西。换言之,在国家政治生活当中,国家对于公民政治生活的干预,不是国家垂直的把它的干预权力落到公民的个人头上。最关键的干预方式是什么,社会是个个由公民的依照业缘、地缘等等的理由组织起来的公民组织。这就是我们现在谈到最多的公民社会,国家和公民社会二元化,而公民能够在国家政治制度安排正当化的情况下,能够保证公民的自治。我们知道中国的公民组织是非常欠发达的,有很多行业没有行业组织,有行业组织也是政府的附属组织,它不具有独立性。我们的文学家、艺术家有文学家艺术家联合会,但是这个联合会是个部级机构。这实际上是在日常生活中,国家吞噬掉了社会。这样我们建立起来的政治生活状态就被长称为是全能主义的的国家政治生活。既然国家主导一切、国家管理一切,这样一种政治生活是不是一种良性的政治生活呢?不是。国家或者国家的一个管理机构――政府,它本身不能够管好社会的一切事务。国家除了对社会进行宏观控制之外,如果无论巨细的事情都要国家来干预的话,最大一个后果是,国家该管好的事情没有管好,社会该自治的事情流于真空。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国家的日常政治生活是紊乱的,而公民日常变为臣民,暴乱的时候变为暴民。它唯独不可能象公民自治组织普遍发达的情况下能够长期稳定的维持社会秩序。因此,在政治理念、政治制度、政治日常生活之间,我们有如此多的现代政治学课题需要完成,难怪有些人会持这样的激进立场,觉得要全盘重构。而有的人站在政治秩序要求的视角,也确实可以理解他为什么要显示出一种政治保守主义。在80年代,政治体制改革刚刚提到日程上的时候,一些主张政治激进主义的被命名为自由化思潮,这个概念记录了中国人80年代和90年代的政治伤痛。所以官方尽量不提自由化思潮。在这一思潮当中提出的某些改革的举措、改革的手段、改革的诉求,不仅是情有可缘的,不仅是理智上可以接受的,而事实上我们现在政治生活当中正在逐步推行。比如说当时谈人权,当时谈自由,那都属于自由化思潮。而我们今天谈人权,不仅可以体面的谈,而且还要写进宪法。但这种激进思潮本身全盘改造而具有的全输全赢的政治心态确实对于中国人来讲是非常有害的。这样一些真理独占性的政治诉求,确实对于我们的政治生活的现代发展表现出它的有害性。在80年代,伴随这样一种政治思潮而起的保守主义思潮,比如说80年代的新权威主义(我们不谈极左派,因其太保守而无必要谈了),认为中国要改革最关键的问题是什么,是要有一个英名的领袖,而他又代表者改革,而他身上又有绝对的权威,还能稳步的推进改革。这样的事情固然美好,不用我们操心,政治改革就这样成了。但世间哪有这样的好事呢?这样的新权威主义经过89事件以后,很多焕然一变为宪政主义者或者自由主义者,而极少数人变为权威主义者。新权威能不能代表改革的政治价值,这个问题本身也是值得怀疑的。很显然,近二十年中国人谈论政治筹划,比较缺乏理性性质。比较缺乏理性性质在哪里呢?在三个方面。第一,人们确实认为现代政治理念彼此之间的排斥性是首要的而和谐性是次要的。人们愿意在各种政治观念中找到它的对抗因素而不愿找到它的兼容因素。其实现代政治理念是携手而出的孪生子,没有一个政治理念和另一个政治理念是百分之百排斥的。如果我们在各种似乎相互冲突的政治理念之间寻求到一个共同底限,成了我们政治生活能够理性筹划而政治改革能够为各方接受的一个前提条件。尤其对于今天中国来讲,无论是集权者还是社会的分散的公民团体,还是任何一个分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只要在你对现实政治生活强烈反感情绪的情况下要求政治改革,这种要求所具有的现实性品格都是不足够的。必须大家达成共识。第二,这种缺乏就在于在政治制度的选择上只有非此即彼的制度政体选择思路。事实上,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只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事实上,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在相当程度上是吸收了社会主义的思维,而这是我们人人都知道的一个现象。人民资本主义的出现,就是对古典的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的一个超越。它所具有社会公平性质和最大多数人最大多数的幸福的社会主义特性不是越来越弱而是越来越强。因此两种制度之间如何来相互借鉴,尤其是社会主义如何首先学习到资本主义宪政制度稳定运行的既有经验,便成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改革所必须完成的严峻课题。当年列宁在批评无产阶级文化派的时候已经指出,马克思主义并不是建立在沙滩上的大厦,它对以往一切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视超过了一切剥削阶级狭隘的视野。在这一点上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者应当有这样的气量,首先确立资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之后他们对于制度化的稳定运行所作出的贡献。在这一点上,如果我们没有了理性思维的话,我们很难学习已经富有成效的运转着的宪政制度。第三,是否在一个国家社会二元分化结构里面我就会削弱执政党和国家政府组织的权威性。需不需要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权利与权力、法律制度与法制生活之间可以有一种相互渗透相互交叉,而各有其领地的这样一种政治格局,毫无疑问了。社会自治不仅不会削弱政府职能,政府和社会管理各自的领域才会强化政府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