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读书杂忆

作者:李强发布日期:2008-11-03

「李强:读书杂忆」正文

我属于文化大革命中“荒废的一代”。在本该读书的年纪,先是风风火火地大串联,然后是寂寞而失落地“回乡闹革命”,回到祖辈耕耘的土地上当起了农民。

家乡在偏远的北疆,贫穷而落后,没有丝毫文化气息。但令我至今庆幸不已的是,在那个知识不具备任何实用价值的年代,在一片文化沙漠的乡下,我居然一直对知识有强烈兴趣,贪婪地阅读任何能够找到的书籍。

当时能找到的书实在少得可怜。北京王府井新华书店有邮购业务,我用自己积蓄的零钱邮购了一些当时还允许出版的书,记得有《红楼梦》、《水浒传》,还有几本鲁迅的小册子。我最感兴趣的是《红楼梦》,至少读了四、五遍,许多诗文当时可以背下来。我还把书中的人物按照长幼尊卑列了一张表,并画了荣国府、宁国府的结构草图。

文革后期的批林批孔运动给我上了一堂中国传统文化启蒙课。说来可怜,我们这些“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新一代对传统中国文化几乎一无所知。我们小学、初中所受的教育是一种割断与传统文化联系的教育,是一种系统剥夺一代人历史记忆的教育。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批林批孔使我读到孔子、孟子,读到法家,读到“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的古训。那时,我贪婪地阅读北京大学教授们以各种笔名发表的批林批孔的大作,并写了一篇习作,“从‘孔老二’‘克己复礼’的谬论看孔子学说的反动本质”,投给县广播站,但并未被采纳。多少年后,随着知识的增长,我对孔子、孟子等先哲们的尊敬与日俱增,对儒家学说的博大精深有了更深的理解。今天的读者大概不需要通过那种扭曲的方式接触中国文化先哲们的著作,但“科学主义”熏陶下对人文精神的蔑视,文化虚无主义影响下对传统文化的敌视,以及知识商业化导致的对“非实用”知识的轻视,都会阻止年轻人阅读这些中华文化的重要典籍。在我看来,这些典籍应该构成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它们不仅是培育良好道德情操与人文精神的优秀读本,而且也是知识与智慧的重要源泉。

改革开放后,我有幸考入北京大学,有了系统接受教育的机会。大学期间读书很多,印象最深的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那是在1980年代初,改革开放不久,思想界十分活跃。大学生充满了理想主义色彩,对国家事务、政治问题、理论问题有强烈的兴趣。由于一个偶然的机缘,我读到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这本小册子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至今都记得当时阅读卢梭那些脍炙人口的名句时的激动:“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了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了自己的义务。对于一个放弃了一切的人,是无法加以任何补偿的。这样一种弃权是不合人性的。”

阅读卢梭的著作使我有一种突然受到理性之光照耀的感觉。我多少年来苦苦思索而得不到解答的一些问题有了答案。我对人生、自由的价值、社会与政治权力的基础有了新的理解。后来,我读到康德关于启蒙运动的定义:“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我才领悟到,我阅读卢梭时的感受,就是一个人受到启蒙时的感受。

卢梭的著作打开了我的视野。我后来选择西方政治思想史作为专业方向,与卢梭不无关系。当然,后来,随着我对西方思想史研究的深化,对卢梭的评价也有许多改变。我深切理解二战后一些自由主义者将卢梭思想与极权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说法,十分欣赏海耶克关于英国式自由主义与法国式自由主义的区分。而且,在自己的著作《自由主义》中也对卢梭理论中的非自由主义因素有所批评。但是,所有这些,都不能改变我对卢梭的景仰。卢梭以一种震撼人心的方式提出并回答了人类社会组织最根本的问题,即权力的合法性问题。卢梭诉诸情感与良知,向一切不公正的制度提出挑战,要求一切权威都必须回答一个根本问题:凭什么你管我?凭什么我服从你?卢梭的理论会激励一代又一代的人追求合理、正义的社会政治制度。

大学毕业后不久,我到英国伦敦大学读政治哲学。国外读博士学位需要阅读大量书籍,学生可以自由地在书的海洋中遨游,从不同书籍中汲取知识、智慧、甚至做人的道理。如果必须选择一本书向读者推荐的话,我将选择密尔的《论自由》。这本小册子有中译本,但阅读中译本不会有阅读英文本那种体验。英文本文字优美而雄辩,逻辑严谨,读起来琅琅上口,讲授英国文学史的教师通常会把它作为十九世纪英国散文的代表。英国的散文与我国的散文不同。散文的主题通常不是借景生情,表达作者某时某刻的内心感受,而是表达作者对公共事务的意见、观点。许多重要的政论文同时是著名的散文。

密尔是古典自由主义的集大成者,《论自由》是自由主义传统中最重要的典籍之一。在这本小册子中,密尔提出自由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对他人构成伤害,社会就没有干预的权利。“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密尔为我提供了一种完全不同于卢梭的理论视角。如果说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诉诸激情的话,那么,密尔的《论自由》则是以理性为基础。密尔对自由的讴歌并不象卢梭那样以抽象的权利为出发点,而是建立在审慎的逻辑推理之上。他雄辩地向读者展示,一个充分保障个人自由的社会不仅能够为个人追求幸福提供基本条件,而且也为社会的繁荣与进步的创造必要的前提。密尔的著作问世一百多年来,尽管受到各种各样的批评与挑战,但这一基本结论似乎还难以被推翻。

卢梭与密尔的著作都属于政治哲学的范畴。政治哲学关注的重点是“应然”问题,探讨的核心问题是个人、社会、国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后来,我开始关注中国近代以来的政治发展问题,发现只有“应然”理论是不够的,还需要分析社会结构与变迁的方法。为了寻求这种方法,我在芝加哥大学著名社会学家爱德华・希尔斯(Edward Shils)的指导下,比较系统地阅读了马克斯・韦伯的著作。

韦伯与卢梭、密尔不同,他对我最大的吸引力在于他所展示的智慧。韦伯的著作简直就是一部无所不包的百科全书。他研究过中世纪法律制度与资本主义兴起的关系,探讨过古罗马土地制度与罗马灭亡的联系。他关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论述已成为宗教社会学的经典。他对儒教与道教、印度教与佛教、犹太教都有深刻的研究与分析。他那部《经济与社会》更是高度抽象地概括了他毕生的诸多研究成果,成为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之作。

北大研究生学刊曾经对我作过一次访谈,访问者提了一个问题:你从韦伯的著作中学到了哪些知识?对这个问题,我当时想了几天,觉得难简单回答。我的知识结构中相当一部分来自韦伯。我对个人与社会、对民主、特别是对现代国家、文化、精神、道德与宗教的理解,都深受韦伯的影响。韦伯所倡导的理想类型的研究方法使我在研究社会问题时有所遵循。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韦伯给了我智慧,重新构塑了我的知识结构。正因为如此,我总是希望我的学生能够认真阅读韦伯、理解韦伯。我甚至以为,没有认真阅读过韦伯的社会科学家是不合格的社会科学家。

韦伯的书很多,中文译本也不少。许多译本很糟糕,既有可读性又比较容易理解的著作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儒教与道教》等。国内和港台的学者们出版过一些不错的韦伯研究专著,可以作为阅读韦伯的辅助材料。

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

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

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

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译,三联书店,1987年。

韦伯,《儒教与道教》,洪天富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

李强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