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延中:试论毛泽东“革命牺牲”的政治学」正文
内容提要:罗伯特・J・利夫顿是国际著名的精神病理学家和政治心理学家,他的著作《革命的永生》开拓了毛泽东及其思想研究的一个新视角。历史资料表明,在毛泽东的深层观念中,“革命”不仅只是一种激烈的行动,而且具有意识形态、甚至形而上学的信仰意涵。诠释这种特殊的信仰内涵,对于理解毛泽东的政治思想体系和中国革命的历史轨迹,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毛泽东 政治思想 革命的永生 利夫顿
毛泽东的生平及其思想,或许是中国革命曲折历程中最为丰富多彩、最让人难以把握、也最具有戏剧效应的一幕。而在他复杂的生平曲线的背后,似乎同时隐藏着某种“中国革命”的特殊逻辑。具体历史之创伤情境与政治领袖之超凡魅力(Charisma)之间的有机融合,致使一些原本仅属于个体特性的情感因素,有可能转化为一个时代之政治价值的普遍准则,其深远的影响值得研究者仔细体验和探究。依据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仅在政治心理的角度上,对此做些尝试性的解释,以期拓展问题视域的空间。
一、引论:问题、视角与意义
中国现代政治史和思想史的研究者,对于罗伯特・J・利夫顿(Robert Jay Lifton)或许比较陌生,但是在国际精神病理学和政治心理学领域,这个名字则可谓如雷贯耳。作为一位杰出的精神病理学与心理学家,利夫顿以直接参与社会政治层面的精神治疗和分析工作而享誉学术界。青年时期,他就曾作为精神病医生服务于美国航空兵部队,后在又在耶鲁大学长期从事精神病理学研究长达40余年,晚年兼任纽约城市大学“暴力与幸存者研究中心”主任。其研究专题涉及种族灭绝、纳粹医生、原子武器、死亡象征、广岛幸存者、中国的思想改造和文化大革命、越战经验与越战老兵问题等多种领域。到目前为止,他获得过至少12个荣誉学位和大大超过此数量的学术奖项,其学术成就有目共睹。利夫顿的主要著作有:《虽死犹生:广岛的幸存者》、《革命的不朽:毛泽东与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美国人的启示》、《拯救正在毁坏的世界》等独创性著作和重要论文数百篇。其中近年对美国“911事件”所作的政治心理分析,在国际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论及利夫顿对中国现代政治史的研究,我们就必须说他是最早注意到毛泽东 “心理特质”的学者之一。还在“文革”高潮的1968年,当西方观察家们一般都把目光集中到“文革”起源的权力争夺和人事安排层面上的时候,利夫顿则敏锐地发现,在毛泽东的思想和行为中“有一个重大的深层特征尚未得到应有的注意,这就是一种生命存在意义上的绝对化倾向(existential absolute)。这一倾向坚持以‘要么获得一切,要么一无所有的极端态度去直面死亡’。这一特质是塑造文化大革命精神基调(psychic contours)的最重要因素。毛泽东总是进一步强调,这种直面死亡应当具有价值,应当与一种超验(transcendence)的模式相联系。一个人必须无所保留地冒险,因为他不仅没有什么可以丧失,而且甚至在死亡里反而会收得更多”。[1](pp. 65-66)换言之,职业知识的敏感性告诉利夫顿,在毛泽东不凡生涯与革命理念之间,存在着某种依赖和建构的深层相关性。
在政治心理学领域,利夫顿首创设了“幸存者”(survivor)概念,由此他开创了一个独特且重要的分析范式。基于对原子弹爆炸后日本广岛人们心理变迁的研究,利夫顿认为,“幸存者”,特别是参与和经历诸如革命、战争、突发事变等非常规事态的人,往往表现出与“非常规事态”相一致的“非常规心态”。“劫后余生”将调动起某种超越常规的能量,“幸存者”拥有他们特殊的“心理词典”,并使死而复生的经历,“储存”、“转化”和“升华”为某种大无畏的勇气和一往无前的执著。冒险、试验、突破,以超常规的动力去实现超常规的目标,就成为他们最为渴望的实现途径。[2] 利夫顿指出,“幸存者”所负有的这种特殊能量来主要源于两个方面:
其一是“幸存者的负疚感”(guilt over survival priority)。其基本含义是:面对战友、亲人和至交等的死亡,“幸存者”会产生某种对死者强烈的歉疚感,但这种劫后余生的复杂的感情同时具有两种明显的积极效应,一方面是使“幸存者”敢于直面死亡的焦虑,彻底摆脱死亡惧怕的控制,并在潜在复仇的意义上激励出超凡的英雄主义气质;另一方面是幸存者将把这种复杂的感情直接转化为更加坚定的信心,并即刻融入到现实的斗争和行动中去,以此为精神渠道从而超越负疚情感的阴影。所以,愈是艰难困苦的环境,愈是难以忍受的痛苦,愈是狡诈强悍的敌手,“幸存者”就愈能显示出其死中再生的赌性(revitalizing talents)和义无反顾的执著。
其二则是“不朽象征的模式”(Modes of Symbolic immortality)。其意思是:基于Otto Rank所谓“个人自我永恒存续的假设”,每个人潜意识中都不愿意自己死亡,但同时也没有任何人可能超出自然限制而现实这种渴望。于是,超出个体局限的那种要求(need),就只能通过群体存续的路径寻求实现。也就是说,通过其“精神”的保存以代替“躯体”的限制,实现“生命片断”与“普遍包容”之间的转换,以此补偿那种被迫中断的“自我永恒存续的假设”。这样,“个体的限制”就通过“象征”(symbolism, 也译为“符号”,包括语言、思想、精神、气质等多重内涵)路径与“群体存续”连接在一起了。简而言之,虽然“躯体”必死,但是“精神”永存。用利夫顿的话说,“象征”把心理学与历史学连成一气了。[1]( pp. xv-xvii)
利夫顿看到,毛泽东在 “死亡”面前,不仅没有丝毫的懦弱和退缩,反而显示出超凡的亢奋,一旦“死亡”与“牺牲”发生了内在关联以后,它就被“转化”成深沉的动力,“升华”为崇高的道德。由于在此生理与心理之间实现了有机的互动,所以,毛泽东的“革命之道”必然把“意志”提高到一个重要的层次,利夫顿认为“毛泽东的生涯几乎就是他所主张的在生命存在意义上持绝对化态度(existential absolute)的那种类型”,[1](p.77) 他甚至把毛泽东的行为和思想上升到了“道”的层次,[1] 认为研究和分析这种有关精神、风貌、气质、价值、信仰等等属性的问题,要比直接描述个人权力的争夺和再分配,有更加深入和持久的解释力。利夫顿评论道:
“在这种‘道’的背后存在着两个心理学预设,这两个预设在毛泽东的思想里早就引人注目。第一个预设是有关人心(the human mind)无限可塑,可以不受限制地予以改造、转化、整治的意念。第二个预设与此相关,即以为意志全能,用毛泽东自己的话说就是‘精神变物质’。这就是说,无论是人承受自我改变的能力,还是人改造环境的能力,都不受限制。只要他决意改变,就能使整个宇宙屈从于自己的意愿。在此,起支配作用的意象还是有关革命之不朽的感受,正是这种感受把那些过度的权能赋予了心灵。之所以主张心灵可塑和精神万能(这两者是中国共产党思想改造过程的中心目的),关键就在于人们要祛除先前已获得的不朽感模式(尤其是中国家族制度所提供的血缘基础上的模式),代之以比较新的革命模式,即由有机的革命‘大家庭’、长存的革命业绩、以及超然的革命热情所构成的那些模式。” [1](p.xvi)
对于利夫顿的这些概括自然有可以商榷的余地,但我们却不能不说,他从政治心理角度研究毛泽东及其思想,是一种具有开拓性的尝试。在利夫顿看来,在毛泽东的观念中,“生命”显然被划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肉体的”和“灵魂的”。前者规定着实体的存在,而后者则蕴涵着意义的再生。而由毛泽东个人所领悟到的这种“生命意义”,在严酷的战争博弈中,实际上成为努力实现“革命”目标的重要心理动力基础。对“死亡”做超越的理解本身,就带有明显的“信仰”性质,就与某种高出“物质生命”的“崇高信念”相联系,就是一种对于“精神”重于“实体”的信念。毛泽东为刘胡兰烈士所作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所展示正是那种“灵魂不朽”的“革命精神”。对于一个处于混乱、耻辱和倍受压迫的“民族 - 阶级”整体来说,没有比从集体存在的“永生灵魂”中更能获得个体安全的保护和需求了。卑微的“革命者”如果信奉这种关于超越死亡的高级呼唤,那么他们就能将最严重的危险和崩溃转换为某种极其崇高、安稳有序的使命感,并且将克服人性中最为致命的“死亡焦虑”,而在“期盼的欢愉”中迎接“永生”。在这个意义上,在搏斗中“死”,是为英雄!所以,利夫顿接说:
“1949年夺取全国政权后,他响亮地宣告中国已经‘站起来了’,‘中国再也不是一个被侮辱的民族了’。这里所宣称的民族复兴正如它属于中国那样,同时也属于毛泽东本人。虽然对中国人来说毛泽东就像‘民之父母’,但与其这样看待他,还不如认为这位征服死亡的英雄已成为中国永世长存(Chinese immortality)的象征。”[1](p.78)
美国著名历史学家魏菲德(Frederic E. Wakeman, Jr.)在分析毛泽东思想的渊源时曾说:“如果制度被准则所替代,那么,社会便是由意志所确定的了。这就是新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著作在毛泽东革命中引起如此强烈意识形态共鸣的原因。”[3] (p.66) 此时,集体生命将大大地优越于个体的生命,只有把个体的有限融入集体生命的无限之中的时候,才能实现“永生”,只有把现世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变成一种值得深究的问题,被后人持久地效仿、探究、甚至争论,一句话,被后人以各种方式融入社会的“集体记忆”之中,只有这样一条路径才可能实现“永生”。所以,对革命之“道”的坚守,在此并不是可有可无、随机改变的“政治举措”,而实际上已变成了“价值认同”,变成了一个“自我符号”。或许这正是利夫顿把此书命名为“革命的永生”(Revolutionary Immortality)的缘故。
与“爱―欲”问题一样,“生―死”问题也属于人类最为浅显同时也最为深刻的“一级存在的永恒困惑”。甚至在弗洛伊德看来,“承认死亡会消灭生命,又同时期望死亡不能消灭生命”构成了人类精神上的本源性冲动,甚至由此才产生了心理学(psychology)。所以,归根结底,“生”与“死”之间只能转化而无法选择的特性,刺激和引导着人们的期望、恐惧和幻觉。尽管天才的弗洛伊德晚期关于“死本能”(the death instinct)的概念并未得到全面的精确论证,存在着广泛的学术争议,但是至少这一概念的提出本身就意味着巨大的睿智,其中的“问题意识”更无疑展示出了深刻的学术洞见。或许那是一个超越人性所及的论题,也可能是一个深刻到既无法穿透又不能终结的趋向,但是就像神学理论中的“上帝”一样,无论如何那是一种精神上的深刻“永在”。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说,所谓“生命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死亡驱力”(death drive)作为衡量尺度的,因为把“生命意志”直接地理解为“对于自我生命的关照”是如此地空泛化,以至于它不足以凸现个体意识的基本特征;相对而言,对“死亡”的直接正视和隐喻表达,则因人而异,千差万别。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的视角下,天才与庶众、领袖与平民、英雄与罪人等等世俗流行的评价准则将一概失去效用。换言之,面对“死亡”才能彻底洞悉隐藏在潜意识内核之中的“本我”个性。这样,检视人们对“死亡”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态度倾向,也就成为探讨其“生命意志”之价值根据和行为后果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可能路径。
这样,讨论“死亡”就成为一种境界,而要超越“死亡”则必然进入某种隐喻。其实所有的人都很清楚,“永生”是一种不可企及的热切渴望。正是在“不可企及”与“热切渴望”的张力之中,显示出了人生的厚重与单薄。所以,心理学家学们一旦发现某人不安于现世而强烈地关注后世时,就必然引起敏感,这一方面表明,这些本质上为死后之事而揪心的人,在精神上需要承担比常人多得多的苦难与折磨(to be tortured and suffered in spirit);而另一方面,更因为那将意味着在其观念中存在着一种足以比享受此生更为重要的追求,在其背后存在着一个非即时功利性的形而上体系。
二、创伤记忆:时时与死神对话的天才
弗洛伊德曾深刻地说过:“让生命具有意义是一切生物的第一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