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勇:现代国家建构中的非均衡性和自主性分析

作者:徐勇发布日期:2009-07-24

「徐勇:现代国家建构中的非均衡性和自主性分析」正文

国家的转型既是现代化的条件,也是现代化的结果。与现代化相伴随的现代国家有两个特性,一是民族-国家,即居住在具有明确主权边界里的集体为统一的国家机器所控制,并形成统一的国家认同;二是民主-国家,即居住在国家内的人民居于主权地位,国家机器的权威来源于公民授予。由此而产生所谓的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在欧美国家,民族-国家和民主-国家的建构是同步的。而在中国这类后发国家,不仅民族-国家和民主-国家的建构是不同步的,而且会产生矛盾。因为,前者追求的是整体性和强制性,后者是基于多样性和自主性。那么,对于中国这样的国家来说,在建构民族-国家之后,还有一个民主化的过程,以完成建构民主-国家的任务。而民主化的逻辑起点来自于内在的政治状态和政治行为。政治状态的非均衡性和政治行为的自主性因此纳入当代中国政治的分析视野,并成为我们理解和透视当代中国民主化进程和特性的基点。

近些年,现代化、全球化浪潮汹涌澎湃,但也出现了大量的浪漫主义想像,以为现代化、全球化就是所有人以同样的方式生活,是一种整体化。其实,现代化、全球化只是一个过程,这一过程自始到终将伴随多样性、差异性,世界将以一种非均衡的方式存在。非均衡是一种实际存在的状态。从政治学意义看,非均衡性是现代政治共同体中的多样性、差异性的存在状态,是国家一体化过程中政治的具体表现形式。

在现代政治共同体中,国家无疑居于中心地位。这是由现代化造成的。以往,我们理解现代化仅仅是从时间上度量,很少考虑其空间因素。其实,现代化不仅是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过程,而且是由一个分散、互不联系的地方性社会走向现代整体国家的过程,这就是国家化,或者说国家的一体化,也即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现代化的思想渊源是理性主义。根据理性主义,人是世界的主体,世界秩序应该根据人的自由,根据人对世界的认识来安排,并由此确定其合理性。近代以来的社会正是一个理性化的社会过程。在韦伯看来,经济社会的合理化,首先起自于家庭与经营活动的分离,其次是经营活动中的合理算计,而这种算计又是服从于追逐利润的经营目的。追逐利润是现代经济组织的终极目的和永不竭止的动力。这便是资本的逻辑。这种逻辑要突破一切不合乎资本目的的限定,而无论这种限定是多么神圣。这正是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97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

经济社会的理性化必须要求建立统一的现代民族-国家。资本的私人性要求通过作为公共性权力的国家界定和保护产权和私人利益。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是一个将分散的互不联系和依赖的地方形成一个主权整体的过程,这就是所谓的国家化。现代化进程同时是国家化的过程。民族-国家的产生,一方面标明分散的世界联为一个整体,从而有了统治边界明晰化的国家主权及其作为主权代表的中央权威;另一方面标明分散的社会联为一个整体,国家统治日益深入地渗透到主权国家领域内,每个人都为国家机器所控驭。正如吉登斯所说:“‘民族’指居于拥有明确边界的领土上的集体,此集体隶属于统一的行政机构,其反思监控的源泉既有国内的国家机构又有国外的国家机构。”现代国家是政治社会的理性化产物。正如哈贝马斯所说,合理的国家机构表现为:依据一种集中的和稳定的税赋体系;控制一种集中领导的军事权力;垄断立法和法律权力;通过一种专职官员统治的形式组织行政管理。除了这种实体性的国家机器以外,还产生了来自于知识且可以支配大众社会的话语权。所以,只有到了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现代国家机器和权力体系并借助现代交通、信息、学校等现代工具,国家的权力才能真正覆盖到所有的国家疆域,行使对主权国家的统辖。现代政治学大师吉登斯为此指出:“只有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机器才能成功地实现垄断暴力工具的要求,而且也只有在现代民族-国家中,国家机器的行政控制范围才能与这种要求所需的领土边界直接对应起来。”国家化作为一个过程,标志着国家整体和代表国家主权的中央权威日益深入地渗透于主权国家领域,并支配整体社会。

在欧美,民族-国家建构与民主-国家的建构是同步并相互依存的。在理性主义者看来,人是主体,天赋人权,人生来平等,人完全有可能根据其意志建构一个理想的社会。因此,人们建立国家,将一部分权力让渡给国家,并不是使国家成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专制力量,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作为地理空间上的国家是不可替换的,而作为掌握国家机器的政府是可以更迭的,这是因为只有人民才是国家的主权者,国家的权威来源于人民,主要形式便是若干年一次的选举。同时以权力分设和政党竞争保证公共权力不被滥用并反映多元化的利益。美国经过独立战争建立的共和制国家,便是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同步建构的典型。然而,在世界上,这种同步建构的典型是极个别的,更多的国家是先建立民族-国家,获得国家独立、民族解放,而基于个人和地方共同体基础上的民主制度尚未确立,更未成为国民的生活方式。对于这些国家来说,国家需要进行二次转型,第一次是由分散割裂的国家走向统一的民族-国家,第二次是由少数人专断走向人民主权的民主-国家,由此就出现了所谓的政治发展问题。 对于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包含有国家一体化和民主化的双重过程。而这双重过程的走向与特性更主要的取决于其内部状况。这种状况的重要特点就是政治发展的非均衡性。与全球化不代表全球所有成员用一个模式生活一样,国家化也不意味着国家的所有地方和民众都以一种样式存在。特别是在现代化、国家化程度较低的超大国家,政治社会的多样化、差异性更为明显,政治发展的非均衡性特点愈突出。这种非均衡性主要来自于:

其一,文明的积淀。任何一种政治形态都生长和起始于其内在的历史环境之中,并规制其走向。与西方主流学者不同,摩尔得以写出《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这部名著,在于他非常注重在两大文明的起承转合的关节点上,传统社会所遗传的因子对未来历史的影响。中国的现代化是在传统农业文明基础上启动的,且大量的传统因子没有经历一个原社会框架下的汰选改造过程,由此规制着中国的现代化和国家化进程。农业文明是一种高度依赖于自然地理条件的文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域性差别尤其突出。中华文明起源于大江大河,并因水利而兴衰,由此产生地方性差异,从而有所谓国与野之别,中心与边陲之分。高山峻岭、大江大河的地理沟壑与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并存,使各个地方之间互不往来也互不依存,由此积淀着语言、习俗等文明的差异性和多样性。

而作为现代国家前身的传统国家正是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与西欧社会不同,中国很早就建立了统一的帝国。中华帝国包括两层含义:其一,皇帝拥有专断性,即至高无上、不受制约的决定权。其二,皇帝是国家统一性、整体性的权威象征,统治权高度集中于中央,中央权力又高度集中于皇帝,地方官僚不过是皇帝的耳目与手脚,高度依附于皇权。皇权因此成为权力的内核,并吸附和控制着国98家和社会,国家和社会都围绕着这一内核而运行,构成其边层,由此形成一个以皇权为内核的洋葱型内卷式社会结构。这就是所谓的大一统国家。就此而言,与西欧相比,中国的国家化程度很早就已达到一个难以企及的高度。

但是,帝国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帝国的统治可以无差别地覆盖于全国。西方学者吉登斯非常深刻地意识到:“在民族-国家产生以前,国家机构的行政力量很少能与业已划定的疆界保持一致。”其深刻的原因,一是治理手段的有限,二是地方性的存在。在帝国体制下,尽管皇帝拥有绝对权力,但并不意味其垄断所有权力资源。皇权可以支配、控制和影响地方,但并不能完全遮蔽地方,地方仍然存在一定的自主空间。首先,“王权止于县政”,皇权-官僚组织体系直到县,县以下实行乡村自治。这并不是说皇权不想延伸于县以下,而是皇权下延成本太高,在交通、信息等条件限制下,小农经济的有限剩余实在难以供给皇权下延必须建立的庞大官僚体系。在这一条件下,“无为而治”是更好的选择。其次,中国地域辽阔,地域阻隔性强,由于交通、信息等技术原因,对于那些离城市、特别是京城较远的地方,皇权往往“鞭长莫及”。这些地方因此被认为“山高皇帝远”,有更多的自治权。正如韦伯所说:“政权领域的各个部分,离统治者官邸愈远,就愈脱离统治者的影响;行政管理技术的一切手段都阻止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为此,他认为,在传统中国,“‘城市’是没有自治的品官所在地,――‘乡村’则是没有品官的自治区、”皇权一直试图消灭地方性,但地方性从来都没有被消灭过,皇权从未真正实行绝对统治。秦王朝建立之初,实行车同轨、书同文,建立绝对一致性,但不可能达致地同样、言同声,取消多样性。与“官话”相对应的是有极大差异性的“方言”。中央委派的地方官员连地方话都听不懂,遑论直接统治。因此,乡村基层社会和边远地方成为皇权控制最薄弱的边层。在这些地方,权力的边际效应甚至趋之于无。这正是帝国的叛乱经常在穷乡僻壤酝酿并发起的缘故。

进入20世纪,随着现代化的进展,交通、信息、军事、官僚系统等技术条件得以改进,国家统治权日益向地方深入和延伸,国家行政权和管辖地趋于一体,统治的绝对性增强。但是新的权力内核不牢固,特别是监控体系未能深入乡村,以致经常发生地方性反叛。由共产党领导的底层革命之所以能够成功,相当程度取决于选择了通过控制薄弱的农村包围强控制的城市这一道路。 在中国,民族-国家的建构源自于政治状态的非均衡性,民主-国家的转换过程也源自于此。中国在民主革命中首先在革命根据地建立人民政权。革命后,又是首先将现代民主制度引入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使农村成为将民主制度转换为大众生活方式的起点。

其二,社会的构成。尽管政治往往凌驾于社会之上,但毕竟生长于社会之中并受社会所制约。政治存在状态不是机械的,而是有机体,是在国家与社会互动过程中形成的。不同的社会生态会生长出不同的政治形式。在传统农业社会,由于生产方式的单一性,社会呈均质状态。进入现代社会以后,随着分工的发达,社会日益分化,社会的多样化和异质性愈益突出,由此构成政治多样性和非均衡性的社会土壤。与国家相比,社会是一个复杂得多的概念。构成政治生态的社会是由多种因素形成的。从时间上看,有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从空间上看,有乡土社会和城市社会;从人际互动看,有冲突性社会和合作性社会;从性别看,有女性社会和男性社会;从年龄看,有老年社会和青年社会;从产业看,有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等等。正是这一系列因素构成的社会中生成了国家。一般而言,社会构成愈复杂,国家化就愈困难,国家化过程中的非均衡性就愈突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具有突发性特点,外部强势力量突然将中国拽向现代化。现代性是嵌入的,而不是自然生成和发展的。完全不同质的社会因素同存在一个国家内。除了保存有大量的农业社会因子外,出现了新兴的工业社会因素,并迅速追逐着世界最先进的文明成果。不仅是社会,就是构成社会的个人,也是多种矛盾因素的奇怪组合,很难明确标明某人是传统人,还是现代人;是乡下人,还是城里人;是臣民,还是公民。社会构成的巨大差异,方面使中国的国家化特别艰难,另一方面也规定了中国政治社会的多样性及其发展的非均衡性。如与西欧社会不同,在中国,由于特殊的利益和权力结构,农民市民化,市民却农民化,经济落后的农村竟然率先应用民主自治的成果,但根深蒂固的乡土局限性又大大抵消着现代民主的制度成效。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村民自治的命运正是如此。对政治状态影响最直接的社会构成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西欧,这一关系遵循的逻辑是,先有市民社会,后有公民国家,再有政党政治。市民社会构成公民国家的基础,也推动着国家的一体化,但在国家一体化中仍然保存并扩展着市民社会的多99样性,再通过政党更替的政治整合着多样性,从而构成政治的均衡状态。这正是这些国家的总体性政治未发生重大震荡的原因所在,其根源又来自于现代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建构的同步性。而在近代以来的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逻辑遵循的是:先有政党竞争,后有现代国家,再有市民社会。在政党竞争中尽管引入了现代性政治理念,但由于缺乏公民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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