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汝:关于阶级问题的几点新思考」正文
内容提要 阶级问题一直是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成熟的阶级形态只存在于市场经济与工业化初期,是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彻底分离、社会利益严重分化的产物。中国在传统上是一个农业社会,阶级分化与对立不严重。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市场化、所有制多样化,为阶级发育提供了动力机制。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要通过指导思想、社会核心价值与社会制度的创新,在维护社会基本群体利益的前提下,协调、整合不同社会利益,有效控制潜在的阶级矛盾与冲突,顺利实现中国的现代化。
关 键 词 阶级 市场经济利益整合 改革创新
在中国,阶级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阶级分析方法曾经广泛用于政治、经济及学术领域。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曾经用阶级分析方法分析革命形势;新中国建立后不久,又以“阶级斗争为纲”掀起暴风雨式的群众运动。同样的方法,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发挥的作用与结果却是大相径庭。1978年以来,随着经济市场化与所有制多样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中国的阶级阶层结构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在这种变化面前,我们一方面在理论上继续强调执政党的阶级性质与阶级基础,另一方面又不太愿意直面现实中的阶级问题。正确认识阶级以及现阶段中国社会的阶级问题,对于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稳实现中国的社会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一、成熟的阶级形态只存在于利益剧烈分化的市场社会初期
谈到阶级,人们便很自然地想起马克思的几段话。一是,“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二是,“我们的时代,资产阶级时代,却有一个特点:它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①。三是,“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历史编纂学家就已经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经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所加上的新内容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②。
阶级的存在,与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基本上是西方思想家的共识。与马克思、恩格斯同时代的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阿克顿指出:“在所有权和劳动分化不充分的地方,阶级和权力也没有多少分化。”随着所有权与劳动的分化,阶级产生了,“随之而来的是数代之久的阶级对阶级的残酷统治,富人对穷人以及知识阶级对没有文化者的压迫”③。与马克思、恩格斯一样,阿克顿也看到了阶级产生的物质原因。不同的是,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阶级的产生既是生产力发展从而是人类进步的表现,同时也是生产力不够发达的自然结果。只有当生产力发达到一定程度,阶级的消亡才能够实现。而在阿克顿看来,社会分化为阶级以及阶级压迫的出现是世界的“普遍堕落”,古代国家的出现是“把世界从这种普遍堕落中解救出来”的伟大成就。
作为一种经济社会分析方法,“阶级”以及“阶级斗争”等概念产生于欧洲,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历史性。在“阶级”概念之外,西方思想家包括马克思在内还常常用“等级”这个概念。“阶级”和“等级”这两种经济社会分析方法,既与社会形态的演进、生产方式的形式有关,也与人的主体性发展程度及人的社会联系有关。
马克思对于社会形态的划分,人们耳熟能详的具体论述有两种。一是从生产方式角度划分:“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④二是从人的主体性发展角度划分:“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关系,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⑤如果把生产方式和人的主体性发展结合起来,那么人类社会演进的社会形态,则依次表现为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包括“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社会)、商品经济占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和商品经济消亡了的后资本主义社会。
马克思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是“土地所有制处于支配地位”、“自然联系还占优势”⑥的社会。在英国,14世纪末期农奴制已经不存在了。15世纪,绝大多数人口是自由的自耕农,尽管他们的所有权还隐藏在封建的招牌后面。“在欧洲一切国家中,封建生产的特点是土地分给尽可能多的臣属。同一切君主的权力一样,封建主的权力不是由他的地租的多少,而是由他的臣民的人数决定的,后者又取决于自耕农的人数。因此,虽然英国的土地在诺曼人入侵后分为巨大的男爵领地,往往一个男爵领地就包括九百个盎格鲁撒克逊旧领地,但是小农户仍然遍布全国,只是在有些地方穿插有较大的封建领地。”⑦在这种封建所有制下,“农民对土地享有和封建主一样的封建权利”⑧,封建主只是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⑨,盛行的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⑩。就个人而言,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是等级社会。“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最初还是十分自然地在家庭和扩大为氏族的家庭中;后来是在由氏族间的冲突和融合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公社中。只有到18世纪,在‘市民社会’中,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来说,才表现为只是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才表现为外在的必然性。”(11)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一方面,意味着“要完成劳动者同劳动条件的分离过程,要在一极使社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转化为资本,在另一极使人民群众转化为雇佣工人,转化为自由的‘劳动贫民’”(12);另一方面,打破了出身、血缘等“自然联系还占优势”的状况,形成了“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消除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13)。随着“劳动的进一步社会化,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进一步转化为社会地使用的即公共的生产资料,从而对私有者的进一步剥夺,就会采取新的形式。现在要剥夺的已经不再是独立经营的劳动者,而是剥夺许多工人的资本家了”(14)。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清楚地指出,“前者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后者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15)。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小生产者私有制的否定的结论,间接地颠覆了我们的传统看法,即前资本主义社会是大土地所有制、主要矛盾是土地占有者阶级与无土地阶级之间的矛盾,这里既有等级矛盾,也有阶级矛盾,特别是被马克思作为典型研究的14世纪之后的英国,更是一个建立在等级制的“封建的招牌后面”的自由自耕农社会。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尽管前资本主义社会也存在着阶级,但表现得更充分、更普遍的是等级现象,阶级及阶级对立到了资本主义大工业时代才显性化、简单化。阶级直接决定于生产资料的占有与劳动力的结合情况,而“等级”除了与生产资料占有相关外,更多地与权力、血缘、出身等因素有关。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前资本主义社会,是“行政权力支配经济权力”的等级社会,正像《共产党宣言》所说的那样:“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社会地位分成多种多样的层次。在古罗马,有贵族、骑士、平民、奴隶,在中世纪,有封建主、臣仆、行会师傅、帮工、农奴,而且几乎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一些特殊的阶层。”(16)大工业和市场经济催生的资本主义社会,则是经济权力支配行政权力的阶级社会。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前资本主义社会,是“在阶级对立还没有发展起来”、“公共权力可能极其微小,几乎是若有若无的”的社会,大工业和市场经济催生的资本主义社会则是“阶级斗争和争相霸占已经把公共权力提升到大有吞食整个社会甚至吞食国家之势的高度”(17)的社会。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下的私有制,撕裂了边界狭隘的共同体之内人们之间温情脉脉的面纱,消除了由权力、身份等自然联系决定的等级权利,使阶级边界日益清晰化,阶级对立日益严重。
上述结论,并没有否定“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这个论断。所不同的是,细化了对阶级及阶级斗争的理解,即阶级及阶级斗争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只有到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也就是市场经济发育的初期,等级的现象开始消失,阶级的边界日益清晰,阶级之间的斗争也日渐剧烈起来。为什么说是市场经济发育初期呢?一个多世纪以来,历史已经向人们展示,在发展迅猛的生产力的推动下,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阶级结构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剧烈变化,社会福利基本覆盖了所有的阶级阶层,阶级斗争理论曾经的辉煌已经不再。马克思关于“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的预测,至今还没有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实现。在“无产阶级”本身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的情况下,“无产阶级专政”能否在这些国家实现,以及以什么样的形式实现,都是我们难以回答的问题。一个并非结论的结论是,马克思、恩格斯的阶级及阶级斗争理论,是社会利益分化、争夺加剧的理论反映,适用于市场经济发育初期的社会经济分析。在市场经济发育充分成熟、物质生产达到相当水平的社会,其适用性尚待历史检验。
二、中国历史上没有经历过阶级严重分化阶段
近代以前的中国,从根本上讲是一个以自然经济为主导的农业社会。中国的封建社会与欧洲的封建社会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中国的社会结构,也与欧洲国家工业化条件下形成的社会结构没有多少共同点。用产生于欧洲历史土壤中的阶级及阶级斗争理论来分析中国现实,向来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只不过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的成功,这种争论日渐消声。然而,建国以后把阶级特别是阶级斗争理论绝对化,却给现实政治带来了极大的消极影响。
20世纪40年代,毛泽东与哲学家梁漱溟进行了一场辩论。梁漱溟认为,西方社会有“很固定成型”的阶级,中国社会没有。但是,中国社会有“可以上下流转相通”、“没有固定成型”的“贫富贵贱”人群。原因是,中国社会“散漫”,“散漫就斗争不激烈”,“不像两大阶级,一个贵族,一个农民或农奴,中世纪的,或者后来的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跟工人两大阶级,中国缺乏那个东西”。“中国人喜欢调和,斗争还是有,不过不大习惯斗争,斗争的两面,强大的也没有。”按照梁漱溟的说法,毛泽东没有“完全否认”这个观点,只是认为梁漱溟“过分强调中国社会的特殊性,但是中国社会还是一个人类的社会,还有它的一般性”。梁漱溟同意毛泽东关于中国社会“有它的一般性”的意见,但更加强调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强调“抓住中国社会的特色的一面”,认为阶级分析不适合中国国情,阶级斗争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18)。在另一部书中,梁漱溟又说:“未构成阶级,自是中国社会之特殊性;而阶级之形成于社会间,则是人类社会之一般性。中国其势亦不能尽失其一般性。故其形成阶级之趋势,两千年间不绝于历史。同时,其特殊性亦不断发扬。二者迭为消长,表见为往复之象,而未能从一面发展去。”(19)
作为一名哲学文化学者,梁漱溟的结论来自对中国历史表象和社会生活的观察,而不是对物质生产与经济形态的分析,即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中国的封建社会,同时存在着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国有土地、地主的土地和自耕农的土地,后两者是土地私有制。而且,这里的地主所有制,也并非人们惯常认为的大土地所有制。实际上,中国历史上的大土地所有制,主要是存在于西周到秦汉时期和东汉到南北朝时期的封建领主制与门阀地主所有制。始于秦朝到西汉前期,特别是唐宋以后,门阀地主制和等级制度逐渐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