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论自由主义的保守化」正文
摘要:本文首先对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困境进行了梳理,指出现代中国自由主义赖以运思的思想资源主要是哈耶克所说的法国式自由主义,对于中国面临的宪政转型事业来说,这种自由主义是时空错置的。本文将指出,由于支持宪政制度的诸多规则是不可言传的,因而,中国人学习生成于西方的宪政制度面临知识上的内在限制,自由主义欲在中国宪政转型过程中发挥作用,必须实现保守化转向。它首先意味着,从关注现代自由主义转向关注较为古典的宪政主义;其次意味着面向传统-现实,以“西学中体资相循诱”的进路,实现制度的宪政化转型。
关键词:自由主义,宪政主义,保守主义,体用论
九十年代大陆重新兴起的自由主义思潮,从情感上、知识上对传统采取了一种亲和的态度。这一保守化转向不仅在自由主义思想界内部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甚至也引起了其他思想流派、比如以复兴儒家为诉求的保守主义的关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当代中国的思想谱系。
实际上,自由主义的保守化转向,早自五十年代就已经开始了,惟其发生于当时已与大陆隔绝的台湾,而少为当时处于封闭状态的大陆学界知晓。最早是周德伟,已经开始致力于融合自由主义与儒家。 随后发生殷海光晚年的思想转向,即由激烈地批评中国传统的观念与制度,转而采取一种亲和的态度。这一事件甚至引发了相当激烈的争论。 应当说,此一事件具有重要象征意义。殷海光之所以被称为现代中国自由主义思想史上承先启后的人物,或许与此一事件有很大关系。在他之前,以胡适为代表的主流自由主义对传统持一种坚定的批判态度。而在他之后,台湾另一位自由主义者、《自由中国》的同事夏道平,也在人生的最后几年转向了与传统的和解,尽管他是成为虔诚的基督徒。
本文拟对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这一保守化转向现象之形成动因进行解释,并探讨这种保守化的理据与内涵。整个论述过程将主要借用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迈克尔•奥克肖特(Michael Oakeshott)、迈克尔•波拉尼(Michael Polanyi)和爱德华•席尔斯(Edward Shils)的思想资源。
本文拟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将指出,现代中国自由主义赖以运思的思想资源主要是哈耶克所说的法国式自由主义,但哈耶克的理论则推动了台湾、大陆自由主义的保守化转向。第二部分将论述,主流的现代中国自由主义是时空错置的,其惟理主义哲学倾向也使自由主义者启蒙为职志,以工程师心态看待立宪事业,陷入后发劣势中。第三部分将指出,支持宪政制度的诸多规则是不可言传的,因而,中国人学习生成于西方的宪政制度面临知识上的内在限制。接下来将讨论解决这一知识限制的进路。第四部分讨论自由主义保守化的第一层含义,即面向西方的保守化,从关注现代自由主义转向关注较为古典的宪政主义。不过这种转向仍然无法克服宪政主义西学的内在限制,支持宪政制度的那些不可言传的细节性规则,只能从传统-现实中内生地生成出来。这将是接下来三部分要讨论的主题。第五部分首先透过传统的含混性概念,揭示了传统内在演进的可能性。第六部分则基于张之洞的“中体西用论”和陈寅恪先生的阐释,提出了“西学中体资相循诱”的传统演进模型,从而提出,借助西学诱导,中国的传统-现实具有内生地生成宪政制度的可能性。第七部分进一步讨论体、用含义,并据此对李泽厚的西体中用论和陈明的即用见体论略作评论。最后是简短的结论。
一、自由主义保守化的哈耶克动力
先后发生于台湾和大陆的自由主义的“保守化”,是指相当部分以自由主义自命的人士,改变了此前现代中国自由主义对于中国固有价值、文化、社会结构乃至政治安排的态度,从坚定批判的态度转向某种程度的亲和态度。
至少从表面上看,这一转向与中国自由主义赖以运思的西方思想资源的迁移直接相关。很多学者都对自由主义进行过类型分析。考虑到哈耶克对于五十年代以来的台湾自由主义和八十年代以来的大陆自由主义产生过重大影响,本文的分析将主要参照哈耶克的划分,尽管其他学者的划分与哈耶克的划分其实有诸多共通之处 。
哈耶克区分了两种自由主义,其前后称谓略有变化,强调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但所指大体相同:一种是“伪个人主义”,“法国式的自由主义”,这种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是哈耶克所说的“建构论的唯理主义”。与之相对的,则是真个人主义、英国式的自由主义,或者说“进化论的(批判性)理性主义”――我则宁愿将其称为“基于有限理性的理性主义”,以突出其对于理性之限度的强调。
换一个角度看,这两种类型的自由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历史的先后次序。在西方自由主义演进的脉络中,两者前后相接,分别应对不同时期的主要议题。概括说来,哈耶克所说的英国式自由主义是一种政治自由主义,更准确地说是宪政主义,哈耶克也把“普通法法理学”视为英国式自由主义的基础,而十六、十七世纪基于普通法法理学提出的政治主张就是宪政主义。这种宪政主义渊源于中世纪,并在西方各国、尤其是英国立宪政治时代获得较为清晰的表述。作为一种制度,宪政主义则旨在确立保障自由、限制权力的规则体系本身。严格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则是较为晚出的概念,成形于十九世纪,尽管其理论基础已由霍布斯所奠定。自由主义主要包括个性解放自由主义、经济自由主义、福利自由主义。它们所面对的是宪政框架确立之后法律、政策的选择问题。在英国,从十六、十七世纪的宪政主义到十八、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包括经济自由主义、密尔的个性解放自由主义,似乎有一个清晰的演变过程。
二十世纪初,当中国知识分子向西方寻求解决中国困境的思想资源时,西方所盛行的主流思想资源已不再是宪政主义了,现实的制度也发生着某种巨大变化。哈耶克本人曾经指出,从十九世纪中后期开始,自由主义也已经完成了一次根本转向,“法国的传统便逐渐在各地取代了英国的传统” 。从内容上看,他们所能接触到的思想资源,不再是英国式自由主义或宪政主义,而是当时盛行于西方的法国式自由主义。哈耶克已经分析过这种思想体系的基本特征,西方也正依据这种思想体系对其制度、法律进行改造,比如,强调民主参与,限制私人产权,限制市场,增加政府控制,建立国家福利。
急于从西方寻找从匡时救国之良方的中国知识分子,惟新是从,对西方流行的一切新观念不加分辨匆忙地拿来,以至于真诚的自由主义者,其实选择了反对自由主义的知识体系。诚如刘军宁所说:“以北大为主要代表的近现代中国自由主义传统,在今天看来,还有一些重大的失误和偏差。比如说,中国知识分子对自由主义的学习和引进是从自由主义的半途中开始的。除严复等少数人外,都是自由主义课程的‘插班生’,而不是从自由主义的根本处――洛克、孟德斯鸠、休谟、斯密、柏克、洪堡、贡斯当、托克维尔、阿克顿等人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义开始的。胡适的自由主义的思想渊源多半是来自杜威。杜威是一个实用自由主义者,而非古典自由主义者。而像张君劢、储安平的自由主义思想渊源多半来自英国的拉斯基,这个人与其说是自由主义者,不如说是民主社会主义者。……早期的自由主义者们无法在英美的自由主义传统与以法国为代表的欧陆的自由主义传统之间作出区分。他们轻视光荣革命,青睐法国革命,先是以卢梭的思想为自由主义的正宗,后又以具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的新自由主义为楷模,因而极易受到各种伪自由主义的诱惑。那些被哈耶克视为通向极权主义的歧路,被中国自由主义者们看作是通向自由社会的坦途。” 现代中国自由主义者在中国建立确保自由之宪政、民主、法治制度的诚心是无可置疑的,但是,他们学自西方的自由主义却具有“唯理主义、科学主义、平均主义的成分和排斥自由市场经济的特征” 。
与本文分析相关的一点是,这种自由主义具有明显的反传统的倾向,而这是现代中国全盘性反传统主义的观念渊源。
人们早就注意到了,现代中国自由主义从一诞生起就是反传统的。林毓生曾经得出这样的结论:“与日本经验可说是正好相反,二十世纪中国史上最重大与影响最为深远的特色之一,则是全盘性反传统的意识形态(ideology)的出现与持续。这一意识形态的强大支配力(dominance)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时代(一九六六―七六)的末期。在今日的中国大陆,……这个一元论式的意识形态早已渗透到许多人的不自觉的意识层次(unconscious level of their consciousness),其影响力虽无过去庞大,但仍清楚可见……” 。作为现代中国自由主义历史上承先启后的人物,殷海光也继承了这一全盘批判传统的传统:“除了最后几年,殷先生的思想有很大的变化以外,攻击中国传统,提倡科学与民主,是他一生言行的目标。”
林毓生解释说,这种反传统主义源于中国传统的“借思想文化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的思想模式:“辛亥革命以后,借思想文化以解决问题的途径的确演变成了一个整体观的思想模式,从而使它变成一个全盘性反传统主义的工具,它将中国传统看作是一个其性质是受中国传统思想痼疾感染的有机式整体而加以抨击。” 这个解释是有力的,但不完整。与其说它所解释了现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为什么热衷于全盘反传统,不如说解释了这些知识分子为什么全盘反对传统的“文化”。然而,五四一代所反对者并不仅仅是这些,他们全盘地反对一切传统,既包括人的思想、观念、价值、行为模式,更包括中国传统的政治、法律制度安排,人们普遍地用专制主义、甚至“极权主义”来形容古代中国的制度,从而其反传统才可称之为“全盘性的”。
更为合理而整全的解释是,现代中国自由主义者的反传统态度的观念渊源是其所信奉的那种类型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在逻辑。这种意识形态的哲学基础就是 “惟理主义”(rationalism),对这种惟理主义,近人,包括哈耶克、迈克尔•奥克肖特、迈克尔•波拉尼、爱德华•席尔斯等都进行过梳理。
惟理主义认为,“人生来就具有智识和道德的秉赋,这使人能够根据审慎思考而形构文明”8。惟理主义者确信,人类社会赖以维系的道德、宗教、习俗、信仰、组织等一切有效用的制度,都产生于人的理性之深思熟虑的设计,只有通过这种的设计,这些制度才能有益于人的发展和历史进步。相反,若非经由如此设计之制度,或者说,不能被人的理性“极清楚、极明白地设想”(笛卡尔语)的制度,则是无益于、或者简直可以说就是有害于人类的幸福,应将其拿到人类理性的审判台前进行审判。因此,唯理主义的口号是“怀疑一切”,当然,惟理主义者也确信,人类能够轻易地发现适合于人性的种种道德规则,他们充满信心窗要求理性地设计一切。基于这样的哲学观念,法国式自由主义即以激烈地摧毁传统的基督教和教会为象征的,将一切理性所不能证明的东西斥之为“迷信”9,他们是启蒙主义者。
这也正是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的信念。只不过,现代中国自由主义借以审判一切的标准,不完全是西方启蒙者所信奉的“理性”,而是西方现成的自由观念与制度,或者更广泛地说,就是大而化之的、作为一个实体的“西方”。西方的价值、文化、制度、社会关系、甚至生活方式、饮食起居,构成了判断的标准,现代中国启蒙自由主义者以此来观察、衡量、评判中国相对应的事物。当然,西方已经被认定为是理性的、先进的、进步的、人道的。以此为标准,启蒙者立刻发现了中国的非理性、落后及中国人的愚昧,中国固有的价值、文化、社会结构、制度妨碍着中国的进步,中国要实现转型,建立自由宪政制度,就必须摧毁固有传统,包括价值、观念,改造民众的头脑,重塑他们的世界观,也包括摧毁既有的社会结构与政治制度。于是,现代中国自由主义投入了持续的全盘性反传统努力之中。
不过,在西方思想场域中,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文明冲击及冷战的制度对峙,相对保守的古典自由主义在战后的头十年出现了复兴的迹象 。这一思想运动的重要人物就包括本文将要倚重的那四位思想人物。其中对于中国现代自由主义之转向发生了显著影响的,则是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
自撰写《通往奴役之路》后,哈耶克的思想兴趣转向政治、法律领域,基于对计划体制的反思,他的政治、法律思考从一开始就明确地反对法国式自由主义的惟理主义、惟科学主义,因而,他明显地扭转了自由主义对待传统的传统态度,他曾经这样说:“自由的价值主要在于它为并非出自设计的发展提供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