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冠军:政治,与政治理论――以及,萨拜因、施特劳斯在中国

作者:吴冠军发布日期:2009-02-10

「吴冠军:政治,与政治理论――以及,萨拜因、施特劳斯在中国」正文

近日,萨拜因的《政治学说史》在国内重译出版(邓正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在晚近数年大陆学界持续不灭的“施特劳斯热”之高温状态中,萨氏此著的重新翻译,本身便具有了“政治”之维。这并不是说,该书自身就如同出版商印在其“最新修订版、全新中译本”封面上之宣传语所称,乃是一部“深邃睿智的政治理论圣经,畅销70年的大学经典”。在今天,“政治理论”的每一个严肃研究者,相信均不会将这本书奉为“深邃睿智的圣经”(而至于市场上的“畅销”程度,更是与著作本身的学术分量丝毫无关);但一本学术著作并非一定要先成为高高在上的“圣经”,才具有被认真翻译、认真引介、认真阅读的价值。

“政治”的问题,在根本上始终围绕着“统治-服从”这条关系链而展开:怎样的一种人与人彼此共同生活的结构与安排,是值得服从的(正当而可欲的秩序)?人永远是政治性的动物,正是因为作为“说话的存在”(speaking beings),每个人,都潜在地会对自身被“抛入”其内的“统治-服从”这一套既定“安排”提出异议。确然,语言会制造“服从”(如海德格尔所说,语言“说”人;如拉康所说,语言形成一套自我总体化-封闭化的符号性秩序;如福柯所说,语言“规训”生命服从于既定的话语秩序……),但作为“说话的存在”的人们,恰恰也能够在语言中表达“不服从”,在语言中开创彻底越出当下现实世界之意识形态坐标的全新的开端(Beginning)。

在存在论的层面上,每一个人,都先天地是当下实定秩序内部的一个深渊性缺口,都结构性地指向了一个“不服从”的可能。而正是由于这些“说话的存在”的“言说行动”,“统治-服从”的关系链,便总是处于一种永无法全然闭合的状态,无法达致一个总体性的“固化”。正是由于这种在存在论的层面上永远不可能彻底终绝的“处士横议”,政治的理论或政治的话语,便在以下两个对抗性的向度上产生了出来、并因而生生不息:每一种理论或话语,皆旨在(1)批判现实已有的(诸种)政治安排(“不服从”),和/或,(2)正面论证某一套政治结构的正当性(“服从”)。也正是由于人类社会-政治结构的这种存在论层面上的敞开性,一如萨拜因所言,“政治理论与政治本身一样,都是无尽头的,因此政治理论史也不会有终结性的一章。”

因其以追寻正当秩序为根本指向,生成于那存在论层面之敞开性的“政治”,在实践层面上便结构性地是一种激进的斗争:“政治”产生于现实与正当之间的结构性缺口,不管它――作为斗争的“政治”――表现为广场上的公共行动,抑或是书房里的话语实践。“政者,正也。”对于中国古典思想而言,“政”根本上即是“正”的实践,正自己,正天下,换言之,只对“天下有道”的秩序进行服从。这种“正”的实践之所以是“无尽头的”,乃是因为,这个最终极意义上的“道”(终极意义上正当而可欲的秩序),是人的符号性秩序所永远不可能企及的,是永远无法被彻底“言说”出来的(回想一下老子所说的“道可道非常道”)。人的“言说”,能够开创出前-所-未-有的全新的政治格局,然而却无法在存在论层面上开创出“道”(“道法自-然”,“[人]希言自-然”);换言之,人无法一劳永逸地在语言中构建出终极意义上的正当秩序,除非将人设定到一个“全能主宰”的位置上(即人能说“上帝之言”)。因此,一切的政治理论或政治话语,都不可能阐述出(在语言中构建出)一种在存在论的层面上不再可以被批判的政治结构,是故,“政治理论史也不会有终结性的一章”。

萨拜因在《政治学说史》这本他的毕生大著之《序言》中写道:“如果说人类历史的发展存在着一个遥远且神圣的目的地的话,本书作者也不会谎称对之有所了解。”然而,在政治史以及政治理论史的论域中,我们所遭遇到的一个顽固症结便恰恰是:就是有不少人,自称对这样的一个“神圣目的地”有所了解。晚近在英语与汉语学术世界中皆备受追崇的一位著名“说谎者”,便是已被奉为“路标”式思想教父的利奥・施特劳斯。

复兴柏拉图主义“古典政治哲学”,对于施特劳斯不仅是一个学术主张,而且本身即是一个政治主张:在施特劳斯学派中,“古典政治哲学”绝不只是一个政治理论,而是被直接看作是“纯然正当之生活方式”。用施氏本人的话说,“纯然正当之生活方式,便是哲学式的生活。柏拉图最终直接根据这一事实来定义自然正当,纯然正义的生活,惟有是哲人的生活”。施特劳斯批判被各种“公众教条”拖入“诸神之争”的现代社会,即为了正面论证作为一套社会-政治结构的“古典政治哲学”的正当性(这个正当性便是所谓的“自然正当”)。施氏的政治主张便是:摆脱现代性的“狂热的蒙昧主义”,进入符合“自然正当”的“普遍的真理王国”――即,全面服从(柏拉图主义)“哲人王”的统治。当然,在这样的作为“真理”的政治主张于现实世界全面大行其道之前,作为掌握“真理”的“政治哲人”出于明哲保身,便不得不以“高贵的谎言”来应对“粗俗者”――“公众教条”支配下的民众――的“迫害”。于是,“说谎”,对于施特劳斯学派而言,乃是一项“写作艺术”(尽管中国的“施特劳斯传人”动辄以数万言篇幅极尽玄奥地阐释“政治哲人”高贵的谎言写作,其实施特劳斯主义“写作艺术”的内中“理路”,本身一点也不“玄微奥妙”)。

比较施特劳斯学派的《政治哲学史》与萨拜因的《政治学说史》我们不难发现,前者在推演、展开各种政治理论之自身内在逻辑上,功力明显要强于后者;但缺点则是,全书弥漫着该学派自身强烈的“价值”视角,因为写作者们自信对“纯然正当之生活方式”――“一个遥远且神圣的目的地”――有所了解。萨拜因则紧守“休谟在批判自然法过程中得出的各项结论”,即努力避免作出那种将逻辑的推论、有关事实的宣称、价值评判混为一谈的论述。因此,在政治理论史的写作上,萨拜因是谦谨的(因而,“粗”、“俗”),施特劳斯是傲慢的(因而,“高”、“贵”)。萨拜因绝不可能有信心宣称自己掌握有所谓的“言外之意阅读法”(reading between the lines),能够“隐微阅读”出过往思想家写作中的“微言大义”。反过来说,萨拜因“说谎”的吹牛皮本领远不如施特劳斯学派,诸如“尼采的微言大义”之类的文章萨氏是写不出来的。也正是因为萨氏不精于吹牛皮,他的谦谨著述始终不会被摆上思想教父的位置,始终不会成为“路标”。由此也可推知,萨拜因在当代中国学界很难走红,尽管他的《政治学说史》被浅薄同时精明的出版商吹嘘成了“深邃睿智的政治理论圣经”(在中国学术氛围中,吹牛皮的“写作艺术”看来并不难学)。

认教父以壮己声;作谎言以全己身。在“施特劳斯热”如此甚嚣尘上的晚近大陆学界,不具备“走红基因”的萨拜因却被严谨认真地重译,这,本身即是一个政治的行动。这部中译本的《政治学说史》不是“高贵”的“圣经”,它是一个“低昂”的不服从――

对柏拉图主义-施特劳斯主义话语统治的不服从;亦是,对当下中国学术写作之“潜规则”(拜思想“教父”、吹“高贵”牛皮、搞“微言大义”、立山头“路标”……)的不服从。

二八年七月二十六日星期六

(本文论题在学理上的进一步展开,请参见吴冠军《爱与死的幽灵学――意识形态批判六论》导论、第一、四、五章,吉林出版集团,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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