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曼・莱文:马克思与黑格尔思想的连续性」正文
[摘要] 尽管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存在着认识论的断裂,但本文却认为,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思想连续性。这种连续性涉及到历史性、市民社会、生产模式和方法等方面。而就方法论来说,马克思把黑格尔方法论中的许多范畴都运用到了对社会形式的分析之中。本文以1837 ―1843 年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的发展为线索,就主体―客体、形式―内容和有机体理论这三种方法论形态来探讨马克思与黑格尔思想的连续性。
[关键词] 马克思;黑格尔;主体―客体;形式―内容;有机体理论
对马克思和黑格尔关系的解释通常分为两个思想派别,也就是关于中断性与连续性的争论。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中断论的代表――法国马克思主义者路易・阿尔都塞。阿尔都塞声称,1844 ―1845 年是马克思摆脱黑格尔的“认识论断裂”之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文本中,马克思断绝了与黑格尔的所有思想关联。①我则主张马克思与黑格尔思想的连续性,我认为,马克思把黑格尔方法论中的许多范畴都移入到了有关社会形式的分析之中。
我的新作《不同的道路》对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它的第三章给出了一个内容颇广的综览表, 其中列举了马克思在1836 ―1850 年的成熟时期所借用的黑格尔逻辑学的各个确定形式。在青年马克思1836 年所作的一篇诗文中,他评价黑格尔美学是愚钝的,但是在本文中,我将以马克思1837 年致父亲的信为起点来展开我的分析,这封信就马克思采用黑格尔主义提供了更为深刻的洞见。本文并不想重复《不同的道路》所作的研究,而是要探查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连续性的新领域,特别是考察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对黑格尔法哲学的解读。本文也将表明,从1837 年到1843 年,马克思一直都把黑格尔视为黑格尔中间派的一员、自由的立宪君主制者;而且直至1843 年,马克思本人也是黑格尔中间派的倡导者;尽管马克思在1843 年所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文标志着马克思与黑格尔的某些思想方式的决裂,但是,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仍然继续使用着黑格尔方法论的多种形式。
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的中断性可以延伸到以下领域: (1) 黑格尔唯心主义; (2) 黑格尔关于哲学与宗教的定义; (3) 黑格尔关于国家的定义以及他的具体政治观点。1843 年,马克思与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原则、主客体同一的理论、理念从潜能向现实运动等思想决裂。他也摆脱了对哲学的黑格尔式理解,即坚信理念是主体,是塑造现实的能动力量。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他把黑格尔的思想贬斥为“逻辑泛神论”。②以上述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驳斥为基础,马克思也抛弃了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对国家的解释,即国家是理念的谓词的解释。在1842 年10月到1843 年3 月担任《莱茵报》主编期间,马克思仍然对黑格尔立宪君主制的一般原则深信不疑,或者说,在这几个月里,马克思既把黑格尔视为黑格尔式中间派的一员,又把自己置于黑格尔式中间派之中。
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的连续性包括以下几个领域: (1) 历史性; (2) 市民社会; (3) 生产模式;(4) 方法。在黑格尔那里,历史性概念、时间之前进对于他描述理念的运作过程是不可或缺的,而马克思却把历史性从理念领域移植到了社会形式之中。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区分了市民社会和国家,马克思接受了这一区分,并且此后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有关社会形式之政治经济学前提的研究中。在《精神现象学》一书中,黑格尔把人类生产力理论概括为四个阶段:占用、对象化、异化和再占用。马克思采用了这种生产范式,并使之成为其劳动理论的基础。在《法哲学原理》序言和《逻辑学》的“绝对理念”一章中,黑格尔把逻辑学方法、思维所采用的诸多形式描述成是自我发展的,而马克思亦采用了这些方法论的绝大部分表述。在黑格尔那里,这些方法论对于思维活动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而马克思却用它们来描述社会―经济建制的有效运作。
本文的篇幅决定了它不可能对这四个领域详加探讨,因此,下面的分析将集中在方法论领域,并且表明,马克思是如何继续使用却重新配置了黑格尔方法论的这些形式的。在本文所及范围之内,我将把关于马克思与黑格尔连续性的讨论限定在主体―客体、形式―内容和有机体理论这三种形态上。然而,在我着手进行这一阐述活动之前,我必须首先探讨1837 ―1843 年间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的关系,探讨马克思摆脱黑格尔的起始年代,因为只有当马克思与黑格尔开始决裂时,他与黑格尔之间的连续性才能清晰可见。在《不同的道路》中,我把1836 ―1850 年称作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初次借用期,1850 ―1883 年称作马克思对黑格尔的二次借用期。③
马克思初涉黑格尔研究是在1836 年,当时他从波恩大学――在那里他与父亲一样学习法学――转入柏林大学,开始了哲学的研习。在1837 年致父亲的一封信中,19 岁的马克思谈到,他加入了柏林的黑格尔研究俱乐部,而且“从头到尾”④阅读了黑格尔的著作。马克思这里所谓的“从头到尾”,是指他阅读了爱德华・甘斯( Ed2uard Gans) 所编辑的第一版《黑格尔全集》的全部卷册。马克思还写道,他尝试着去寻找“现实的观念”⑤ ,这就涉及到了黑格尔的“现实是主观理念的谓词”这一理论。1837 年的这封信是马克思转向黑格尔主义的宣言书,但这里的黑格尔主义还不是左派黑格尔主义,因为左派黑格尔运动直到1841 年才出现。⑥1837 年马克思对黑格尔主义的采用,也是他否定历史法学派的明证。历史法学派的主要倡导者是弗里德里希・卡尔・萨维尼( Friedrich Karl Savigny) 。黑格尔与萨维尼是水火不容的。黑格尔在1820 年出版的《法哲学原理》――马克思也曾拜读过――就包含着对历史法学派长篇累牍的贬斥。
黑格尔与萨维尼之所以针锋相对,就在于二者对法的源起这一根本问题的见解不同。黑格尔把形式―内容的方法论运用到了法的源起中。法的内容始终是法的理念,或者说,由于内容始终是理念,而理念又是恒久的,因此,法的内容也恒常不变。不过,黑格尔认为,法的形式是变化的。他认识到,历史上形形色色的社会都具有不同的法的形式。但是,他仍然主张,这些法的内容即法的理念是永存不变的。
另一方面,萨维尼却主张,法律是彻头彻尾的历史产物。人类社会面临着不同的社会、文化和政治条件,因此,法只是这些不同的环境的反映。法之所以演进和更改,仅仅是因为社会的政治社会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了变化。萨维尼认为,根本不存在什么内容,存在的只是形式。
在1837 年致父亲的信中,马克思表明了他对黑格尔哲学的笃诚,因为他采取了黑格尔的全盘取消萨维尼的立场。马克思对父亲写道,他读了萨维尼的著作,但却不敢苟同。马克思声称:“概念也是形式和内容之间的中介环节。”在信中,马克思也写道:“我则认为形式是概念形成的必要结构, 而实体是观念形成的必要品质。”⑦1837 年的信向我们展现了作为黑格尔方法论之信徒的马克思。对于马克思以及黑格尔来说,内容就是理念,而形式则是历史性,或者说,前者是隐秘的,后者是公开的。马克思是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拥护者,因为他坚持认为,理念是现实的决定力量。
1841 年,马克思完成了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与此同时,黑格尔的遗产也被分割成了左派、右派和中间派。在概括《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一文中马克思对黑格尔的阐释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左派、右派、中间派的主要特征进行诊析,从而准确判定马克思与黑格尔在这些派别中的归属。
黑格尔左派的三位主要倡导者是费尔巴哈、鲍威尔和卢格。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左派有两大贡献:他抛弃了黑格尔对哲学的定义,因为他相信,哲学把人的本质从人自身中异化出来,或者说,哲学是把人类的诸多本质属性归结为抽象的宗教理念的结果;他断言,人类生来就是社会性的,或者说,他赞成关于社会人的本体论。
鲍威尔并没有追随费尔巴哈的自然主义倾向,而是信奉自我意识的自由。他接受了哲学的宇宙,但却坚信,哲学的至高活动在于主观精神。他以康德为基础吸收了批判的概念,却把批判运用到了自我意识的建构中。费尔巴哈与鲍威尔在本质上都是非政治的,因为这二者并不为普鲁士政府的任何结构性改变而抗争,从而以此来改善德国人的自由。卢格是黑格尔左派的一员,他号召实践的政治改革。卢格是黑格尔左派的政治良心,正是他教导马克思必须通过实践活动来谋求政治改革。
黑格尔右派,特别是菲利普・康华特・马海奈克( Philipp Konrad Marheinecke) ――他曾主编了《黑格尔全集》第一版的《宗教哲学》一书――强调黑格尔思想的宗教维度,或者说,他把黑格尔解读为路德派神学作家。黑格尔右派支持王权与新教的统一。但是,作为强硬的君主制者,黑格尔右派并不倾向于自由的立宪君主制,他们主张王权与祭坛结盟,以此来强化世袭君主制和公共秩序。1789 年法国大革命的记忆对黑格尔右派来说是场梦魇。
在1841 年,黑格尔中间派的代表人物是爱德华・甘斯和卡尔・路德维希・米希勒(Karl Ludwig Michelet)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曾多次提到“伟大的米希勒”。⑧黑格尔中间派把黑格尔视为一名支持立宪君主制的德意志政治自由主义者。黑格尔中间派坚信,黑格尔把历史看作自由之发展⑨ ,他们把黑格尔所信奉的历史进步观视为终结新闻审查制度的呼唤,视为对普鲁士地产贵族所拥有的中世纪特权的拒斥,视为选举权的扩大――尽管不是民主制,视为王权与祭坛的分离,恰如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所倡导的。⑩中间派区分了法国自由主义和德国自由主义,而马克思承认,他所致力的德国自由主义是与法国自由主义相对立的。黑格尔中间派把黑格尔奉为中间派的开山鼻祖。
为了正确地评估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的连续性,我们有必要就黑格尔中间派提出两个问题:马克思对黑格尔中间派的立场是怎样的? 马克思是如何把黑格尔本人定位于黑格尔中间派的?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直到1843 年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马克思一直是黑格尔中间派的一员,尽管马克思在1843 年抛弃了黑格尔中间派,但他从未改变自己关于“黑格尔是中间派一员”的观点。
通过对黑格尔主义各派别的分类,我们现在就可以正确地评估《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了。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比德谟克利特更为高明,因为伊壁鸠鲁是自由的自我意识的典范。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同为希腊原子论的倡导者,但是,德谟克利特主张,原子在宇宙虚空中直线下落,而伊壁鸠鲁却主张,原子以曲线的形式下落,而正是这一点导致了原子的碰撞与联系。显然,希腊人是看不到原子的,而马克思却把伊壁鸠鲁的假定视为自由的自我意识的范例。鲍威尔是黑格尔左派关于自由的自我意识的预言者,马克思也对伊壁鸠鲁做出了鲍威尔式的解释。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和鲍威尔在1839 年是有通信往来的。在当年12 月的通信中,鲍威尔还对马克思的博士论文提出了几点建议。[11]
在《哲学史讲演录》中,黑格尔描述了希腊哲学的伊壁鸠鲁派、斯多亚派和怀疑派,并以之作为希腊思辨沦落的序曲。希腊哲学的伟大时代是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但是,伊壁鸠鲁却通过其唯物主义预示了古人思想的衰朽。希腊哲学瓦解的征兆不仅仅在于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而且还在于他对主体性的倡导以及对公共生活的远离。黑格尔反对极端的主体性,他把伊壁鸠鲁对“智者”――退出公共事务的私人――的伦理上的信奉,判定为极端个人主义的典型,而这正是希腊城邦衰落的原因之一。[12]
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并不关涉伊壁鸠鲁主义者对政治活动的自我疏离,并不关涉伊壁鸠鲁的伦理学,而是关注于自由的自我意识的活动。从这一立场出发,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体现了哲学复兴所必需的哲学手段。虽然黑格尔把伊壁鸠鲁视作古代思想衰落的标志,但是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的思想原则在伊壁鸠鲁哲学中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创造性的时代。虽然黑格尔视伊壁鸠鲁为衰朽,而马克思却视之为重生。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黑格尔左派有关西方思想的历史编纂学奠定了基础。它是对黑格尔《哲学史》的全盘否定,它表明,西方哲学能够在关于自然、唯物主义和自由的自我意识的研究基础之上得以光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