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桦:儒家思想与东亚公共哲学──以“和而不同”意旨之分析为例」正文
摘要: 探讨儒家思想能否作为东亚公共哲学的基础,首先需要厘清什么是公共哲学, 并比较东亚与西方公共哲学概念的异同。在此基础上讨论东亚公共哲学能否成立的问题, 并以“和而不同”为例, 说明儒家思想可以提供一种有利于公共哲学发展的伦理系统。另一方面,从儒家对“异端”的看法, 也可以进一步分析儒家和谐哲学的底蕴与宽容异见的限度。在厘清了“攻乎异端, 斯害也已”的真义之后, 可以发现儒家对待异己学说的态度是模棱两可的,如果要使儒家与公共哲学接榫, 我们仍然必须对儒家思想进行创造性的转化。
关键词: 儒家;公共哲学; 和谐; 异端; 创造性转化
一从公共哲学到东亚公共哲学
“公共哲学”看似一个清楚明了的概念,其实争议不少。有人认为公共哲学就是政治哲学, 因为政治所关注的正是公众的事务; 有人则认为“公共”的范围比“政治”还要广泛, “公共领域”中所发生的事情未必都与“政治”有关。有人认为公共哲学只是一个中性的描述用语,包含各种对公共事务有所立论的哲学思想, 如自由主义、社会主义、环保主义、和平主义等等; 有人则认为公共哲学本身代表某种特定的学说立场, 与前述各种主义或思想运动并立。更有甚者,女性主义者可能不喜欢公共哲学, 以为这是一种奠基于公私领域二分、男性思维主导一切的思想流派; 可是公共哲学的支持者通常会辩解公共哲学绝无此意, 而是对公私领域议题一视同仁的学说。
本文认为,就关注的范围而言, 公共哲学不是狭义的政治哲学, 也就是说, 不是仅仅关注政体、权力、治乱、兴亡的理论学说。它所探讨的范围涵盖公共领域的各个面向, 包括政治、经济、社会、道德、宗教、传播等等。第二,本文认为公共哲学确实表达某些特定的主张, 具备某种特定的规范性色彩, 而不是用来泛指所有对公共议题有所发挥的学说。在这个意义上, 它像是某种特定的“主义”。可是目前它仍未发展到成为一种意识形态,而比较像是在一个共同的名词下, 根据某些基本主张或关怀, 而逐渐展开的一些论述。它的严谨度不像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社会主义那样, 让人一目了然;但是随着各种相关论述的调合与整并,有可能会慢慢形成一个寓多于一的系统。最后一点, 既然公共哲学关怀所有公共事务, 自然也包括任何具有公共讨论必要性、但原本被隐匿于所谓“私人领域”的问题, 像家庭暴力问题、家务劳动合理待遇问题等。公私领域界域的划分,本来就是公共哲学必须不断反省讨论的问题, 并不存在僵化固定的标准。公共哲学这种“略有所指、寓多于一”的性质, 在“公共哲学”一词发明及延伸使用的过程中可以得到印证。据目前的文献所知,最早使用“公共哲学” (public philosophy) 一词的学者乃是美国政论家Walter Lippmann (1889 - 1974) 。
Lippmann 以“公共哲学”指涉西方的自然法主义及文明传统,其主旨乃是肯定全体人类之上存在一种更高的、无形的普遍法则,此种普遍法则落实于各种具体的宣言、制度、实践, 昭示人类所应遵循的道德判准。
Lippmann 也认为, 虽然每个时代、每个地区都有各种不同的法律规范与伦理标准,但是所有殊异的规范之中, 仍然存在共通的、不变的价值信念, 如孝顺父母、忠于朋友、禁止滥杀无辜、反对暴虐统治等等。这些价值信念构成公共哲学立论的基础, 使人类知道除了私人利益之外,还有更重要的公共福祉要追求。
笔者曾整理Lippmann 的公共哲学学说, 归纳出五个要点: 1. Lippmann 所谓的公共哲学,基本上等同于西方的自然法主义; 2. 公共哲学的主要作用在于提供是非对错的判准, 用以对抗专制主义及暴民政治; 3. 公共哲学确立公共利益优先于私人利益的原则, 鼓励人们以实现公共福祉为志; 4.公共哲学并非玄思冥想的观念,而具有改变人类现状的实践潜能; 5. 社会现状的改变, 有赖于少数真正了解公共哲学精义、并能贯彻始终的精英, 出面领导大众。换言之,在Lippmann 的界定下, 公共哲学与西方的自然法传统息息相关, 具有社会实践的色彩, 同时带有精英主义的精神。在当代西方学界里,继续宣扬公共哲学概念的著名人物有Michael Sandel 与Robert Bellah 等人。Sandel 与Bellah 都是学界习称“社群主义” (com2munitarianism) 的代表人物, 他们提倡公共哲学的要旨, 是要矫正美国社会个人主义思维日盛的弊端,试图以强调社群生活之积极意义, 唤醒人们对公共福祉与社群联系的重视。这两位社群主义者与早期的Lippmann 一样,都认为公共哲学是西方(特别是美国) 极为珍贵的思想遗产, 因为公共哲学确立了西方人普遍信仰的价值规范,促使人们重视公共利益甚于私人利益, 并且影响着各种维系社群生活的社会实践机制。不过, 他们并不像Lippmann 那样坚信自然法主义的普遍性。他们肯定自然法是西方社会不可或缺的传统资产,但是认为这种信念可能只存在于西方社会, 未必为非西方世界所共享。事实上, 社群主义者更重视的是地域性的社群所特有的地方传统与共同信仰, 而对所有普遍性的宣称皆抱持怀疑态度。
如果连西方人对公共哲学是否具有普遍适用的标准都没有共识,那就更不用讲在东方世界里, 公共哲学概念会以不同于public philosophy 的面貌呈现。1990 年代中期以后, 日本兴起一股提倡公共哲学的热潮, 清水荣、金泰昌、佐佐木毅、小林正弥、山胁直司等学者共同合作, 以举办讨论会及出版丛书的方式,大力宣扬东亚公共哲学的概念。虽然到目前为止, 他们尚未完整界定东亚公共哲学的意涵, 但是其中有些论点显然已逐渐成为众人之共识。首先, 他们认为东亚公共哲学并不是从西方移植过来的概念,而是一个具有自身渊源及脉络意义的概念。其次, 他们强调公共哲学必须打破过去“奉公灭私”传统或现在“灭公奉私”风气二元对立的格局, 而创造出一种“活私开公”的新气象。第三,他们都主张公共哲学不应该成为专业哲学家的禁脔, 而必须普及为所有市民大众的共同关怀。第四, 公共哲学以实践公共利益为鹄的, 主张以具体行动打造一个合理的公共世界。依金泰昌先生的解释, 公共哲学之所以不同于西方的public philosophy , 主要是因为他认为“公共”不同于“公”, 而public philosophy 接近于“公的哲学”, 在问题意识上与日本“公共哲学”所思考的方向未必相同。金泰昌说, 在日本语的用法里, “公”意味着天皇、国家、政府或政权,因此“公(的) 哲学”就是天皇或政府打着为民服务的幌子, 强迫人民顺从其统治的一种思想体系,接近于某种御用哲学。相对于此, “公共哲学”则强调市民与专家公共讨论、共同行动, 完全不从传统“由上而下”的角度来理解公共世界, 也不赞同天皇系统下“奉公灭私”的实践原则。金泰昌认为西方的public philosophy 之中的public 一词带有“公开性”、“共通性”、“公式性” (亦即“官方性”) 等性质, 无法完全避免日文“公” (oyake) 的可能意涵, 因此他认为这与日本公共哲学所要伸张的问题意识不同。
从更根本的意义来讲,金泰昌主张公共哲学基本上指涉三个层面的互动, 其一是“公共的哲学”,也就是市民们相互阐述己见、相互沟通讨论的知识活动; 其二是“公共性的哲学”, 也就是学者专家从学术的角度探明“公共性”概念之历史渊源及现况分析的知识活动;其三是“公共行动哲学”, 也就是将“公共”视为动词理解, 强调实践、活动与运动的哲学。对他而言, 西方的public philosophy除了涉及上述“公的哲学”之意涵, 也有此处所讲“公共性的哲学”之一部分, 但是在行动、实践方面, 也就是在“公共(行动) 哲学”方面, 比不上日本公共哲学概念之具有综合性和包含性, 因此无法与后者相比拟。
限于篇幅及本文主旨所在,笔者无法在此评析日本公共哲学运动者对西方公共哲学的诠释是否妥当, 也无法率尔论断东西方公共哲学概念的优劣高下。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一点是: 日本公共哲学促进者有意发展出一种不完全沿袭西方观点的公共哲学观念,在这个观点之中, “活私开公”、“公私共媒” (借用金泰昌先生之语) 将是立论之基础,其思想资源可以来自东方社会的文化传统, 其实践特色则着重平民大众与学者专家一起努力, 以彻底打破精英主义及学术主导的陈模。与Lippmann 早先所提倡的公共哲学相比较, 两者既有相类似的地方(如肯定公共性及公共福祉) , 也有明显差异存在(如反对公共哲学只能出自西方自然法传统, 也反对精英领导) 。这种对比提供了我们思考公共哲学多元化发展的基础, 对“东亚公共哲学”概念之讨论, 应有一定帮助。
最近几年,在西方及日本学界的影响下, 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也开始出现公共哲学的概念。北京的王焱教授主编了《公共论丛》系列,在发刊词中提到: “中国文化欲回应现代性的挑战, 不能仅以'船坚炮利'为能事已毕,也不能仍旧把'道'封闭在超越的形上领域之内。它同时意味着群己权界的调整,意味着学术的重点, 要从'内圣'的道德本体移至'外王'的公共哲学上来。”
《公共论丛》呼吁其读者要注意全能政治的消褪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使公私领域开始发生分化。因此, 中国人必须尽速确立新的公共哲学,通过对中外古今学说思潮的研究, 提出一套对公共事务有所帮助的知识建构。无独有偶, 中国台湾的《政治与社会哲学评论》也在2002 年_6 月创刊, 其宗旨同样是针对公共事务进行批判性的讨论。在发刊词中,编者宣称: “只有经过创造性的批判与转化, 思想资源才能展现其历久弥新的力量; 只有奠基于实存社会的关怀, 规范性理论才能发挥撼动人心、改变世界的作用。”由此可见,华人世界的公共哲学运动虽然不像日本那样, 已经归结出若干旗帜鲜明的论点, 但是它针对公共领域诸般事务发言, 借助于传统思想与外来思潮, 以求坚定人们实践公共利益之决心的做法,与前述西方或日本之公共哲学风潮, 其实并无不同。
那么, 东亚公共哲学的要旨是什么呢?本文认为, 东亚公共哲学与西方公共哲学一样, 都在某种程度上肯定“公共利益”的优先性, 认为理想的社会不能只是一个人人各逐其利的社会。其次, 东亚公共哲学也跟西方公共哲学一样,坚持是非对错有客观的标准, 而不认为价值相对主义可以成为良善社会的基础⑩。第三, 虽然东亚公共哲学并不全然等于自由宪政主义, 但是自由宪政及民主法治的基本原则确实也是公共哲学重要的成分,与西方公共哲学没有差别。最后, 东西方的公共哲学都同样强调社会实践的重要性, 不能容许公共哲学成为只谈论形上本体或知识逻辑的学说。
可是, 就其差异面而言,东亚公共哲学显然也有若干与西方公共哲学不同之处。首先, 东亚知识分子谈论公共哲学, 自然而然会引用东亚各国的思想资源。伊藤仁斋、荻生徂徕、田中正造、福泽谕吉之于日本公共哲学之形塑,有着根本确凿的影响。而孔子、孟子、荀子、朱熹、王阳明等对华人地区公共哲学的构成, 同样也发挥了一定程度的作用。无论今人是否愿意承认, 各个文明传统事实上是后来者无形之中继受的脉络。其次,同样由于脉络的影响, 东亚公共哲学的问题意识必然无法完全等同于西方公共哲学。虽然有许多基本问题──如宪政秩序、社会福利、两性平权等等──必然为东西方公共哲学所共享,但是就如同日本公共哲学论述特别关心如何排除天皇文化“奉公”精神的影响, 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的公共哲学论述也无法回避国家认同的问题。由于基本的问题意识不同, 公共哲学所展现的论述内涵自然也有差异。第三,东亚公共哲学的论述形构, 由于上述“思想资源”与“问题意识”之牵引, 也极有可能出现不同于西方公共哲学的面貌。西方公共哲学的基本架构, 鲜能摆脱“公私领域二分”、“理论与实践”、“手段与目的”、“超越与内在”、“普遍与特殊”等思维要素。然而对东方而言,这些构成元素或框架之中, 有些是相当陌生的。反而像“忠孝两全问题”、“义利之辨”、“内圣外王”、“正统思想”、“德治与刑治”等等, 才是思考问题的重点所在lv 。由于不同语言之间无法完全对等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