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泉:从自治到共治――自由主义的困境及其出路」正文
[内容摘要] 西方近代自由主义自其形成以来在获得了极大的荣誉和带来深刻的社会变革的同时也遭受到了来自多方的普遍质疑。理论和实践的困境迫使自由主义进行自我救赎式更新。围绕着从人权到主权、从自由到平等等政治关键性主题,自由主义思想也在寻找与接受从理性共识到权宜之计、从对抗到对话、从自治到共治的思想突围。
[关键词] 自由主义 自治 共治
一 免于奴役――自由主义的伟大宣言
自由主义作为一种历史意识、政治纲领或者行动方式在其形成与发展的数百年间内,其研究的重点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因而无法对它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近代自由主义的理论可以追溯到17世纪以反对专制下的绝对主义为肇始,主张个人权利的优先性,洛克首当其冲,随后孟德斯鸠、贡斯当、密尔等一路延续。在关注的焦点问题上自由主义思想从政治到经济再到社会、哲学、文化等诸多领域,并且都提出了宝贵的智识性洞见。从17世纪到19世纪,自由主义一路高歌猛进,不仅严厉批判了绝对专制的束缚,更重要的是它开启了人类认识的新境界,并带来了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在破坏性和建设性上都具有不可磨灭的贡献。自由主义为奴役下的个人做了一次伟大的自由宣言,使人性和人权觉醒。早期的自由主义坚信的自由原则即以坚持个人主义为基本立场,以自由为最高价值的原则虽然在后来的历史中几经修改,但基本的信条始终得以保留。在政治自由主义领域,洛克严正指出:“人的自然自由,就是不受人间任何上级权力的约束,不处在人们的意志或立法权之下,只以自然法作为他的准绳。处在社会中的人的自由,就是除经人们同意在国家内所建立的立法权以外,不受其他任何立法权的支配;除了立法机关根据对它的委托所制定的法律以外,不受任何意志的统辖或任何法律的约束。”[1] 洛克开启的传统继承了文艺复兴以来所高扬的个人具有超越万物的价值,不仅应该得到最高的尊重还必须得到最高的保护。这里为他治下的自我开辟了一条叛逆的康庄大道,主张自我个体相对于集体性的国家和社会具有更高、更终极的价值归属。这种早期的“个人主义的自由或者公民自由都是国家的对立面。国家无权控制人的信仰,无权指导人的思想,无权干预公民的私人生活,自由因而也就意味着对国家的自由,也就是个人反对国家的权利。”[2] 这种传统对国家和社会一直保持着戒心和质疑,对它的维护就是对自我担当裁判者的维护。
自由主义的思想走进经济视野便带来了新的经济活动模式创造。受重农主义影响的代表亚当・斯密根据农业生产的天然自然规律性总结性提示了经济自由的极端重要性,认为结合个人自由的创造力可以为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财富。在《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两篇中斯密完成了经济活动的历史尺度和道德尺度的统一。他在《国富论》中说到“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3] 洛克的自然法则与经济活动中的生产、交换法则相联系赋予了斯密对经济的理性构思以全新的意义。他所主张的不受政治限制的个人积极性是社会福利的主要源泉,是社会进步的最终源泉。这为摆脱西方专制经济计划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带来了工业生产的巨大变革,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时代,经济自由生产中又诞生了劳动主体对新压迫的反抗,这是斯密所没有想到的,其结果又进一步促进了人们对新社会的思考和反抗阶级压迫争取新自由的努力致使自由主义继续前进,同时也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的另一种自由观提供了丰富的养料。
在政治自由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一路狂奔的同时,自由主义哲学同样在精神领域构造理论大厦,希望将崇高的自由人安置在这华丽的精神避风港。苏格兰启蒙时期的哲学家、历史学家大卫・休谟在洛克自由思想上基础上以自己独到的理解力为自由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深厚的根基,这就是他开辟的不可知论、怀疑论。他在经验主义的起点上公然向理性主义宣战,宣布了理性的无能,为避免自由主义滑向极权主义的深渊作了必要的理论提醒。国家的起源在休谟看来只是人们出于私利而弥补天性中的不足而形成的一种协议,国家的统治者如果不按照正义的原则遵守诺言和法律则被统治者起来反对和推翻他们则是完全有必要。在此他发挥了洛克的反暴政的思想并在政治领域引进了无赖原则要求进行必要的制度设计,这对于防患政治专权和腐败于未然将是一个十分有益的设想。
自由主义的哲学宣言在康德那里同样得到了良好的继承,他抱着怀疑的眼光打量着人群,以大胆的人性恶论和知性的有限性非常明确的揭示了人类的认识水准,这种主体性发现的哲学对于人类认识自我如何获得自由提供了借鉴。正如他自己对自由的理解一样:“自由就是没有人能强制我按照他的方式而可以幸福,而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所认为是美好的途径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只要他不伤害别人也根据可能的普遍的法则而能与每个人的自由相共处的那种追逐类似目的的自由”[4]
自由观念及其理论的形成为人怎样更好的活着,怎样有价值有尊严的活着这样的疑问作了意义深远的思考,也是对普罗泰戈拉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的最有力的说明。
二 人权与主权――自由主义在理论与实践中的疲惫
近代自由主义思想在它提出后的200多年时间里几乎占据了西方社会政治思想的高地,虽然来自对手的批评从未间断过。但19世纪后期以来,随着新的社会组织的发展,自由主义的乐观情绪就逐渐地消退,随之而来的就是人们对它的怀疑甚至是谴责。对自由主义的危机,学者们进行了大量地研究,美国的实用主义的代表约翰.杜威把它主要归结为传统自由主义缺乏一种历史感。他在《自由主义》一书中指出:“如果早期的自由主义者认为他们对自由的独特解释具有历史相对性,他们就不会使自由成为随时随地都可使用的僵化的教条了。由于自由主义者没有区分开纯形式或合法自由与思想和行动的实际自由,因而近一百年来的历史就成了他们预言成空的历史。”[5] 结合杜威的断论,我们发现传统自由主义面临的危机将是不可避免,本人以为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证实。
首先,表现在自由主义理论形态本身的局限性。早期自由主义以个人主义为基本的立场,以个人自由为最高的价值诉求,这种个人信念渗透到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和宗教。这是一种人性和人权为中心的理论,它对于摆脱旧时代的专制束缚具有无可置疑的思想价值,也是人性和人权的解放宣言,就这方面来讲具有恒久的魅力。但是,人性的私性基础何以保障一个良性社会的运行?在这一点上早期的自由主义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自由主义中原子主义的理论椐理与广泛的社会交往行为之间的联系没有得到梳理。因此自由主义要想长期占据舞台并保持活力就显得力不从心。无论是传统自由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都是个人主义的基本定位,尽管新自由主义在个人和国家以及社会的对立性方面作出了一定的让步。
其次,表现在客观的现实中自由主义设计的政治和经济模式也遭到了始料未及的变化。自由主义者为了在现实中落实个性人权,清晰地设计了一套民主宪政体制来约束政府这个外在的强制力量。政治个人主义的原则被设想成为:政府要么不存在,要么就是必要的恶。政府存在的目的就在于保护个人的权利,实现个人的利益;政府存在的合理性和评价政府的标准就在于看政府是否为个人服务以及服务到什么程度;政府的合法性来源于公民的同意,政府必须实行民主和宪政的原则。这种“自由就意味着不被别人干涉,不受干涉的领域越大,我的自由就越广”[6]式的政治自由在未来的历史演变中不仅没有带来自由的广泛增长,同时政府被置于监管和从属的位相来看,它也没有真正起到自由主义所希望的结果。有的状态下,民主政府不仅没有保障自由的实现,相反,却对自由构成了巨大的戕害。代议制的缺陷也是俯拾即是。更为糟糕的是民主政体在特殊的时期竟然转变为自由的敌人,民主无意间被出卖,极权主义往往打着自由主义的旗号上台进而横行无忌。
同样在经济领域,自由主义者设计的美好经济模式强调在自由经济条件下经济人通过竞争和市场会最大化的实现个人的利益,同时相应地促进整个社会的福利增长。这样的理论预设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但很快人们就发现自由主义的经济理性人的预设没有经受时间的考验,随着生产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自私的欲望在逐渐膨胀,跨越了道德的屏障,少数人操纵权力的时代代替了19世纪人人高歌自由的回忆。生产方式的变革产生了对工业和文化产品中群体自由的新的个人束缚,追求财富的梦想不仅没有造就人人富裕和满足,相反则是财富的单边集中和贫富的更大分化,社会矛盾的积累导致了不满和仇恨,危机在自由经济的飞驰迷雾中显山露水。
再次,新的时代变局极大地动摇了自由主义的信仰。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在19世纪末进入了垄断阶段。新的生产方式造成了新的社会组织结构,在经济领域的表现就是自由经济过渡到了垄断经济;政治领域出现了资本家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尖锐对立,政治结构也从弱势政府转变为了庞大的帝国权威。人权的早期呼吁转变为主权的恶性扩张,国家意识空前强烈,西方大国相继完成了统一并逐步以主权的名义走向世界,变成了侵略的魔鬼。这样的现实使原有的自由主义理论再也无法面对。自由主义的善之花培育出了罪孽深重的恶之果,两次世界大战在较短的时间内相继爆发,使人们有充分的理由来怀疑自由主义的真理性,厌恶和质疑的心理在战后达到了新的顶点。是否自由主义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虚构?面对这样的疑问,自由主义在这里几乎也难以找到一个自圆其说的回答。
在这样的背景下无论自由主义的坚持者还是它的反对者都在进行悲壮地思考:个人主义基础的人权和集体主义的主权之间是否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个人与政府一定就是对立的吗?人权的实现非得把政府和社会抛在一边?人权的完善是否离不开主权的努力?这些早期并没有引起广泛注意的问题这个时候显得格外引人注目,自由主义的民主模式在很多学者的眼里几乎失去了光泽,就连著名的政治家温斯顿・邱吉尔也嘲讽它为:“世界上除了所有其他政府形式之外的最糟糕的政府形式”。加之二战后形成了众多新的民族国家,民族意识的觉醒深深刺痛了自由主义的敏感神经。自由主义的思想和理论就是在这样的拷问中逐渐地虚弱下来,本杰明・巴伯干脆把它说成无力的弱势民主。他在《强势民主》一书的第一章就对自由主义民主做了充分的评判:“自由主义民主的价值是谨慎的,也是暂时的、相对的和有条件的,它服务于排他性的个人主义企图与私人目的,所以不能指望它能够形成有关公民资格、参与、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美德的坚实理论”。[7]
三 批判与修正――自由主义在宽容中发展
近代自由主义从其诞生以来就遭受到了来自不同方向的尖锐批评,简单归纳一下,我们发现批评的主体主要来自自由主义的盟友和自由主义的外部对手,理论学派上的表现为激进主义、功利主义、保守主义和社群主义等对自由主义的不满。
自由主义形成与发展也是在不断迎接自己内部的批评,不断修正中前进的。在洛克提出消极自由的思想不久,同样热爱自由的卢梭便对洛克的主张明确表示了不满,他带着古典共和的气质和日内瓦公民民主的期盼开始了自己的政治思想旅程,为激进主义的自由开辟道路。遗憾的是他的传统在法国大革命后被更多的人予以批判;除了卢梭以外,自由主义的同盟功利主义的代表边沁在休谟的影响下旗帜鲜明地宣布了洛克的天赋自然权利的虚构,认为自然权和自然自由只存在于神化的动物王国,他站在道德立法的角度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抱有希望。正是他的强烈影响,洛克的自由思想在快速地消退,具有开放、宽容性格的自由主义它的精神和内涵发生了悄悄地变化,政府行为逐步走进了自由主义者的视野。法国保守主义者梅斯特尔接过边沁的接力棒完成了对自由主义思想的系统批判,他以个人主义为批判基点,对自由主义的自由、理性和民主进行了针对性的解剖。国内学者李强在他《自由主义》一书中将梅斯特尔的批评主要归纳为三点:“认为个人主义的最大弊端是削弱了社会稳定与秩序赖以建立的基础;人的服从天性无疑比天生自由更具有说服力;人的非理性本质不可能实现如自由主义者设计的自由社会和民主政府。”[8] 之后的精英民主的代表如熊彼特等也不遗余力地挑战自由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