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友渔:新世纪对自由主义的重新阐释

作者:徐友渔发布日期:2007-01-08

「徐友渔:新世纪对自由主义的重新阐释」正文

在20世纪即将结束之际,人们可以观察到,在物质生活层面,中国的状态当然与本世纪初不可同日而语,但就思想文化状况而言,却有不少相似之处:旧意识形态逐渐式微,旧文化秩序迅速瓦解,现代化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但传统与现代、民族与世界之间革故鼎新、衔接容纳的问题,却没有解决。100年来,世界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突飞猛进。但我们思考中国文化前途的出发点,却似乎没有实质性的进步,这不得不使人感到遗憾。当然,这种局面不应使我们气馁,而应激励我们警觉和反省。

尽管在本世纪首末两端,中国人面临的思想文化问题具有相似性和同构性,但有一点差别却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自由主义思潮在思想文化界的地位。当初,国运衰颓,西风强劲,富强的英美堪为志士仁人拯邦救国的楷模,自由主义几乎成了“西学”的同义语。而现在,除了占据正统主流的社会主义,民族主义、保守主义、乃至后现代主义、萨依德(E.W.Said)式的东方主义都颇有大行其道之势,而惟独听不到自由主义的声音。在目前正在形成的多元的思想文化空间中,自由主义这一维度的缺失,是不正常和足堪忧虑的。

在本世纪的后半部分,自由主义对于中国知识界是“久违”了,它的含义、性质、作用,长期未得到深入研究和开发,它在前半个世纪由盛而衰的命运,似乎证明它不适合中国国情。在当今,自由主义在其发源地引起剧烈的争论和遇到强烈的挑战,于是有人认为它已成明日黄花,在中国今日和明日的思想文化舞台上无一席之地。但是,若对当今中国思想文化界的动向有深入体察,透过表面喧哗的浪花,就可以感到一股强大深沉的潜流。事实上,自由主义是相当一部分知识分子的价值取向和政治文化抱负。

自由主义在西方经历了长期复杂的发展变化,在中国屡遭挫折,命途多舛,但随着现代化进程,其重要性将日益凸显。世纪之交中国知识分子的重大任务之一,是重提自由主义的话题,并在新形势下重作体认与诠释。

自由主义的内涵及其文化与社会支撑条件

自由主义的内涵十分丰富而歧异,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有不少调整变化,这里不必巨细无遗地详述其内容,仅指出其基本内核。

首先,自由主义特别强调并大力维护个人的尊严和权利,认为人生而平等,天然具有支配自己身体和财产的权利,在不妨碍他人的前提下,有一切行动的自由。基于此,自由主义认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以维护个人自由为最终目的,国家的作用不是干涉或支配个人的生活,而是以法律为手段维护秩序,以排除对于个人自由的妨害。因此,国家的权力应当相当有限,仅以达到上述目标为界。由于权力具有扩张、垄断的自发倾向,因此国家权力应当分属不同机构,相互之间形成监督和制约机制。国家并不负有指导经济生产,分配资源的责任,其职责仅为以法律保障公民在公平基础上的自由竞争。

不论自由主义有多少变异之说,它都不折不扣、始终不渝地坚持个人的思想和言论自由,主张宗教信仰和政治信念的宽容,思想专制和书报检查制度是自由主义的大敌。

应当承认,自由主义学说与中国传统文化有极大的异质性,与近现代形成的思想文化习性也有许多抵牾之处。因此,欲对自由主义有较深刻的解悟和体认,需要以超越的眼光,分析自由主义在文化上的支援意识,以下是几个主要方面。

当代思想学术界公认,自由主义实际上应分为具有深刻差异的英美与德法传统;前者主张一种消极的自由,即认为自由是“免于……的自由”,而后者主张积极的自由,即“去做……的自由”,后者虽然在逻辑上并不蕴涵,但在实际上却易于滑向专制暴政,卢梭的自由学说与法国大革命残暴的关系就是证明。与此相关,英美传统与哲学上的经验主义一脉相承,而德法传统则兼承了理性主义气质。这里所说的理性主义,指对于掌握历史终极目标和绝对真理的自信,在社会工程论的思路下进行大破大立,塑造新社会和新人。在人性善还是人性恶方面,自由主义更倾向于人性恶的一面,认为人性并不可靠,人易于被权力腐蚀而作恶,故需要从制度上加以防范和辖制,而不能寄希望于政治家的人格完善和道德修养。

从方法论上说,论证自由主义学说往往采取一种“理性重建”的思路。假设在结成社会,构成国家之前,人们处于自然的、无政府的状态,然后以一种理性精神立下契约,厘清交出去和保留下来的权利,国家与个人各自的权力和义务。这种虚构和假设往往被攻击为没有历史的、实证的依据,但自由主义者多半维护这种方法,声称以上虚构固然不是实然状态,却是一种应然状态。

如果一定要追本溯源,可能还应该承认,自由主义与古希腊罗马的文明传统,与基督教的基本精神有关,因为个人自由、平等,个体尊严,以及用法律来规范社会的各种因素,都蕴藏在上述文化传统之中。

自由主义之所以能够在西欧诞生并茁壮成长,除了精神文化资源,还有其社会条件方面的原因。比如教权和政权的二元结构,国王从来不享有绝对权力,不但受教权约束,还或多或少受法律制约,以及中产阶级力量的强大,等等。

显而易见,中国历史上的文化条件和社会条件,与诞生自由主义的西欧有巨大差别。我们首先要承认这一点,充分估计华夏民族接纳一种现代政治学说的困难。有人为了捍卫中国文化的价值,力图证明儒家学说完全包含了自由与民主的内涵,甚至有中国学者证明,自由主义经济学说是中国传给西方的。这种曲意辩解,既不成立,也不必要。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承认一种低调态度是不错的,即中国传统文化与自由主义学说虽然有异质性,但也并不绝对排斥。把仁爱和民本的主张,等同于自由民主固然有失轻率,但可以说,在现代条件下坚持仁爱、民本等原则,过渡到接受自由民主的价值不但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也不见得有实质性的困难。晚清时代的先进人物,曾任福建巡抚的徐继舍一旦初知外情,即能对英美的议会制、美国的总统制大加赞赏,就是一个例子。

在西方:挑战和变化

自从自由主义学说诞生,这种学说变成政治现实,到现在已经有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了。在这期间,自由主义的形态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它常常受到批评,往往处于守势。它经常裂变为牌号不同的变种,使人莫衷一是。时至今日,自由主义在其策源地还遭到攻击和挑战。对于在另一个传统中生活的中国人而言,自由主义本来就与我们的文化心理相距甚远,此情此景更易使人对之不抱信心,然而,如果对这些变化和挑战有较深入的研究,就会对自由主义的价值和活力更有认识。当然,也会对接纳自由主义的难度和复杂性了解得更充分。

关于自由主义的第一个困惑,是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柏克(Edmund Burke)对法国大革命的猛烈攻击,这场革命的旗帜上大书特书着“自由、平等、博爱”,其战斗口号是“不自由,毋宁死!”柏克的攻击一方面揭露了多么可怕的暴行可以假自由之名进行,另一方面产生一个理论之谜:柏克的立场是自由的还是保守的?大陆知识界长期接受的信条是:柏克是守旧分子、保守分子、反动分子,而近若干年的再认识表明,柏克保守人的尊严、文化的价值,和自由主义是内在一致的。也许,有人愿意称柏克为保守的自由派,但在这种意识上看到保守和自由的相通之处,看到滥觞于法国大革命的激进和革命倾向中的黑暗面,无疑丰富和加深了人们对于自由主义内涵的体认。继柏克之后,托克维尔(Charles AlexisTocqueville)等人把自由主义的关注点,转移到“多数人的暴政”问题上,则进一步廓清了自由主义的界限和内涵。

自由主义的第二个大调适,是出现了以格林(Thomas HillGreen)、霍布森(John Hobson)、霍布豪斯(Leonard Hobhouse)、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等人为代表的所谓新自由主义或社会自由主义。显然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出现了分配不公、福利低落、经济萧条等问题,并出于社会主义运动剧烈冲击的反省,这种新型的自由主义对古典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原则有所修正,倡导在个人和社会之间寻求结合与平衡。它放弃了对经济的放任主义立场,主张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的运作,并力主阶级合作和社会改良,增加对于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应该看到,自由主义这一次的内容更新,并不表明它向国家垄断权力和资源分配,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原则退让,而显示了它的包容性和适应性。经过这样的调整,社会主义已不能对它构成致命威胁。

从70年代至今,自由主义阵营内部出现了激烈的、引人注目的争论。罗尔斯(John Rawls)在其著名的《正义论》中,阐发了自由优先、偏爱平等、照顾社会最小受惠者的原则。而诺齐克(RobertNozick)对这种偏重分配和平等的主张,表示了强烈的拒斥态度,重申权力来源正当性的重要,表明了一种回归古典自由主义的倾向在他们之后,德沃金(Ronald Dworkin)提出了另一种关于正义和个人权利的理论,他的出发点是人应有得到平等的关心和尊重的权利。而沃尔策(Michael Waltzer)则把社会正义的基础,从个人权利移向社会中人们的关联和共识,主张一种复合的平等和多元化的分配正义。对自由主义有偏见的人,会从以上深刻分歧中认为,自由主义是在自乱阵脚,而实际上,这正表明了自由主义理论的繁荣和深化。

当然,也有人以非自由主义的立场企图消解自由主义,比如拉克劳(E.Lauclau)和莫英(C・Mouffe)提出了多元激进民主的理论。但是,他们的观点更准确地说,是表明了与古典马克思主义的脱离和对自由主义的接近,是在现存的自由主义框架中进行小修小补。

应当指出,在自由主义遇到严峻挑战,显露窘相的时候,往往是人们用社会主义的理想,与自由主义的政治现实作对比的时候。自8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的现实已经使人难于继续谈论其理想,人们在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同时,也开始重新理解和评价自由主义。在中国知识界,目前对自由主义的否定,往往基于对自由主义的自我反省和批判,以及内部的争论与相互批判,其实,这正是自由主义活力的体现。

在中国:上半世纪的失败

自由主义在本世纪初,引起了先进的知识分子的极大兴趣,是被引介入中国的西方思潮的主流,在抗日战争胜利之后,它一度处于左右逢源、行情不断看涨的有利境地。但是,在这两个短暂时刻之间,它被左右夹攻,苦苦挣扎,而在40年代末、50年代初,它败得一塌糊涂,然后在大陆长期销声匿迹。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失败是确凿无疑的事实,但对此事实的解释却可能大不相同。

曾经有一种盛行的解释,说在向西方寻求真理以富国强民的过程中,中国一度是各种外来学说自由竞争的舞台,议会民主的道路在中国行不通,具有历史的必然性。用必然性解释历史,往往流于笼统、抽象、空洞。我们当然承认中国并不是自由主义生长的肥沃土壤,但对它的失败,应作具体的分析。

知识分子往往爱作文化解释,强调西方的自由主义学说与中国文化传统格格不入。我们不能将此视为唯一的或最重要的原因,但它确实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比如,中国最早引介西方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都更加看重它作为富国强民的工具性功能,而对个人价值的固有意义有所忽视。另外,中国传统中国家为重、整体为先的观念,使他们有意无意地改变和增删自由主义的内涵以适应中国国情。严复将米尔(John Stuart Mill)的《论自由》译为《群己权界论》,将“自由”改写为“自繇”就是一例。当然,其他社会条件不具备,也是相当重要的原因,比如没有现代经济基础,没有强大的中产阶级,没有起码的法治条件,等等。

“启蒙与救亡二重变奏”之说,虽然近来遭到质疑和批判,但用它来解释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失败还是有相当说服力的。严复的《天演论》为什么能风行一时,因为它的(被严复曲解了的)精神可以挽救中国衰颓的国势。要彻底改造和更新中国的国民性,顺理成章地需要在中国来一场启蒙运动。但是,中国内有军阀混战,外有列强侵略,已容不得先进人士从容进行开启民智的工作。民族主义的口号,显然是比自由主义的学理更有效的救亡图存的工具。中国当时犹如重危病人,势必放弃缓补的药方另投名医。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列主义”,这件事彻底改变了中国思想文化的格局和潮流。“五四”启蒙阵营中一大批活跃分子,放弃了自由主义立场而拥抱马列革命理论。这一点并不令人惊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苏俄不但是近邻,而且还从欺凌中国的列强,一变而为主动放弃既得权益的反列强的后盾(尽管种种道义许诺事后并未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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