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彦:从民主、集体领导到个人独断专行――列宁时期党内民主是如何被破坏的?

作者:尹彦发布日期:2008-05-05

「尹彦:从民主、集体领导到个人独断专行――列宁时期党内民主是如何被破坏的?」正文

俄国共产党原名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它的“民主”、“社会民主”并非有名无实。后来走向斯大林个人“拥有无限的权力”(列宁语),列宁逝世后,又进而走向个人独断专行,列宁时期党内民主被破坏殆尽。大致勾画它的历史过程,当不无好处。

一、民主的历史民主的设计

十月革命前的十七年里,列宁有十五年是侨居于西方的,有很高的民主素养、作风、习惯。所以终列宁的一生,虽然起初他强调党的集中制,但是党内民主的发展,基本上实现了“十二项可以”:

1、可以在党代表大会上作观点不同的副报告。

2、可以在适当的场合提出自己的动议、议案,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可以按党纲选举党代表。

3、 可以将重大的分歧及疑而难定的问题交付全党讨论表决。

4、领袖、领导层可以和最高领袖争论并可以批驳他,向他提建议。

5、可以讨论和批评党的错误。甚至在激烈战争时期也要 “创办报刊<争论专页等>来更经常、更广泛地批评党的错误和开展党内各种批评”。(《列宁全集》第39卷,第288页。)

6、在党代表大会和党中央未作出最后决定时可以否定最高领袖的提案。

7、可以宽容那些曾经激烈反对过自己的同志,并与之亲密合作共事。

8、在可能发生决策重大失误时,下级党组织可以通过不信任中央的表决。

9、 可以在党代表大会上及各种会议上递条子、提问题、提出质询、批评领袖。

10、普通党员也可以在规定的形式范围内和领袖辩论,维护自己的观点。

11、可以由党代表大会选出的专门委员会检查党中央委员的财务收支,并向大会报告审查结果。

12、可以而且必须监察、检查党的最高机关与高层领袖。中央及地方监察委员会,与同级党委委员会平行;中监委要监督中央的决策、决定;同时对总书记到各中央委员,都有质询权,检查文件权。

这“十二项可以”,在拙著《列宁时期的党内民主》一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9月版)曾作了详细考证,这里不再一一列举。而俄国二月革命后和临近十月革命前,列宁所设计的政治体制,也可以说是“比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千百倍”的。比如:《四月提纲》《国家与革命》、就提出了:

1、直接民主制,官员选举产生,并能随时撤换。请注意“直接”二字。

2、官员的工薪不得高于工人的工资。

3、集中制丝毫不排除广泛的地方自治,这种地方自治一定可以消除任何自上而下的命令主义。因此必须取消由国家任命的一切地方和省的政权机关。(黑体为笔者所加)

4、甚至军队也彻底民主化,由选举产生自己的指挥员。

5、废除常备军,设想无产阶级所建立的国家是“立即开始消亡,而且是不能不消亡的国家”,因而成了“半国家”。

6、这个“半国家”要“ 使所有的人变为官僚,因此任何人都不可能成为官僚”……

如此等等设想,并不是出于宣传,而是出于真诚之信念,不仅感人,也使列宁有充分理由宣告无产阶级民主要比资产阶级民主要高千百万倍。但事实很快证明,这些是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相反,为了保住刚刚得到的政权,不得不解散自己曾力争得来的立宪会议,镇压社会党人与孟什维克的反抗与叛乱,并且坚决采取一系列严厉的恐怖手段。这样一来,党外民主一再收缩,乃至于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只能体现于党内民主上了。尽管如此,党内民主已经面临巨大危机,但大致还属基本正常,尤其是党的上层是实行高度民主的。但是党外的非民主必然传染给党内民主。党外的恐怖有移植于党内的危险,何况还有客观局势对民主的种种限制呢?所以,列宁时期党内民主隐患严重。

二、从集体领导到个人拥有“无限权力”

列宁根本没有想到,要将无限权力集中到某个人手中,但斯大林却无意与有意地做到了这一点。

俄国二月革命前的俄共(布)前身――社会民主工党(布)中央委员会,从未设主席。在中央全会闭会期间,一切工作由全体会议选举的中央局领导;在国外活动的则由中央委员会委派的、由五个中央委员组成的国外局领导。这“中央局”、“ 国外局”,看来就是后来政治局的前身了,它也没有设主席。那时没有什么书记处,更没有总书记。如果说有的话,那么列宁的夫人――克鲁普斯卡娅就是全部“中央书记处”,它的任务是:①担负通讯任务;②负责来往文件;③党的财务,分发党费;④为来访同志办理假护照,寻找住处等等。也就是“秘书”,在俄语秘书与书记是一个词。二月革命后,有了正式的书记,即另一个老布尔什维克妇女斯塔索娃担任书记。她的主要任务依然是事务性的。

1917年8月举行六大,它所制定的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从自己的成员中“选出核心组处理日常工作。”这时还没有组成政治局。但是根据局势发展的需要,1917年10月23日,中央委员会选出了7人组成的武装起义政治领导局,但并未起作用。起义之后的第三天,又成立了党中央的“四人小组”,成员为列宁、斯维尔德洛夫、托洛茨基、斯大林,他们有权在其他中央委员不在斯莫尔尼宫时,决定“一切紧急事务”。这就是最早的“政治局”――不过这是革命起义后的临时机构,并非常设机构,并且那时中央全会几乎三、五天就举行一次,“仅在革命前三个月,中央就举行了三十多次会议”,所以十月革命前后,一直到1922年,俄共实行了地地道道的集体领导,不存在个人独揽领导权的现象。那时,党的领导人在党内没有任何官衔。中央全会和后来的政治局会议以至党代表大会,均由列宁主持。列宁不在时由加米涅夫主持,当时他们没有任何党内职务。

俄共七大(1918年3月)之后,党中央的直属机构只有一个,即书记处,它由五名中央委员组成∶斯维尔德洛夫、斯塔索娃、捷尔任斯基、越飞、穆拉诺夫(前三人是列宁原追随者,后二人是托洛茨基原追随者)。其负责人为后来成为“四人小组”之一的斯维尔德诺夫,应当说,这也就是“总书记”。 此时书记处的职权大大扩大了,除了负责秘书事务外,还兼管组织工作,这就是总书记、书记处也掌管人事组织大权的由来。这里无意间为斯大林以后集无限权力奠定了基石。此为第一步。

按照十月革命前的设想,苏维埃包括各政党,自然布尔什维克党只是其中之一。十月革命后,也曾设想过苏维埃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乃一切权力之本。或者如列宁所想的∶“……全部政权归人民委员会。苏维埃代表大会和中央执行委员会监督它的活动,它们有权罢免各委员(部长)。”但是这些设想是多党制苏维埃或多党政府条件下的设想。由于解散立宪会议,确立一党制,苏维埃及人民委员会的领导职务统统由党员担任(个别例外),党员又必须执行中央的决定,因此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实权在党的中央委员会,而地方苏维埃又完全听命于同级党委会。最后权力自然集中在党中央和政治局。有人责备俄共(布)一党专政,1919年7月31日列宁回答说∶“是的,是一党专政!我们就是坚持一党专政,而且我们决不离开这个基地……”(《列宁全集》第二版,第37卷,第126页。)后来季诺维也夫对“党专政”作过解释∶“党的中央委员会也是苏维埃、工会、合作社、省执行委员会和全体工人阶级的中央委员会,它的领导作用就在于此,这就是党专政”。 (《马、恩、列、斯研究》中央确编译局,1999年第四期,第145页。)这就是“党管一切”的由来,也许“专政”二字用在这里太刺耳,姑且说是“加强领导”吧。这里为斯大林集权推进了一大步。此为第二步。

为了完成上述领导任务,党中央机构必须扩大,八大(1919年3月)根据季诺维也夫的建议,对建立党的机构作出重大决定∶“设立1,政治局;2,组织局;3,书记处”。 (《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一分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66页。) 在代表大会上,曾有一些人反对成立政治局。奥新斯基说∶“请允许我谈谈季诺维也夫同志的提案……政治局……有权决定一切紧急问题。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月才开两次会,而且,如季诺维也夫小心地提到的,是为了讨论一般政策问题,……换句话说,中央委员会只不过是讨论讨论而已。这一切的实质是,由五人组成的政治局决定所有重要的问题,而全会只进行一般性谈话,讨论。这样一来,其他的14个委员都降为次要委员了。”应当说,为了及时地处理重要而紧急问题,是不可能事事提交19人的中央全会的,再说19名中央委员不可能都是才智相同的核心人物。由一个少数人组成的核心是不可少的,但有一个危险∶政治局会取代中央全会。“政治局后来不仅决定紧急问题,而且决定一切问题,只不过把决定通知中央委员而已。”同时十七大之后,中央委员会“不再是每月开两次,而是两月开一次;再则,全俄党代表会议不是每季开一次而是半年开一次。这就使政治局成了党的、因此也就是苏维埃政府和共产国际的实际主宰机构。”(以上引文出自托洛茨基∶《斯大林评传》第484、485页,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同样组织局五名成员,有三名成员持托洛茨基观点,另两名是斯大林、李可夫。1920年3、4月,用列宁的话说∶“我们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由大会选举出的十九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领导全党,而且在莫斯科组织日常工作的则是更小的集体,即由中央全会选出的所谓‘组织局’和‘政治局’、各由五名中央委员组成。这样一来,就成为最地道的‘寡头政治’了,我们共和国的任何一个国家机关没有党中央指示,都不得决定任何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列宁选集》第三版,第4卷,第157页。)由此可见“寡头政治”在向“掌握无限权力”又进了一大步。此为第三步。

列宁及其战友异常重视党与国家机枢所在的人事组织工作。八大的组织局也由五名中央委员组成,斯大林同时进入政治局与组织局,兼管组织局。原来由中央书记处兼管的组织工作,现在转由斯大林为首的组织局专管了。“指导党的全部组织工作”,“组织局至少每周开会三次”。 (《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一分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66页。)这是于斯大林集权的第四大步。

1920年4月的九大,决定“由三名中央委员担负书记处的日常工作”。这三名书记都持托洛茨基的观点。由于1920、1921年,俄共党内接连发生一系列争论,而在工会问题上,托洛茨基与列宁发生激烈争论,工人党员也不满托的“工会国家化”的主张,所以在党的十大,这三名持托洛茨基观点的书记都落选了,不再担任书记。书记处改由紧紧追随斯大林二十岁才出头的莫洛托夫负责。组织局的成员也发生了变化,再也没有托洛茨基的追随者了。这一来斯大林事实上不仅兼管组织局,而且也兼管书记处。到了1922年4月俄共十一大后,斯大林不仅同时进入政治局、组织局,并正式进入书记处,还成为书记处的总书记。此时,列宁早已抱病在身,很少工作。斯大林此时已经集三要职于一身,此外还另外兼任六部委的负责人。同时,党外的报刊已被查封。党内的批评自由也受到控制。斯大林的权力几乎不受监督、制约。所以,此事引发了列宁的忧虑:“斯大林掌握了无限的权力”。尽管当时军队、外交、国家政治保安部,国民经济尚不在书记处的管辖范围之内,但军队政治部及各部队党组织,仍然是组织局的管辖范围,换句话说,军权虽属托洛茨基掌管,但军队人事任免权仍受斯大林的牵制,斯大林还可以通过书记处下面的各部委(即列宁、托洛茨基所说的“机关”)人事任免权、调动权,“掺沙子、安石子”,影响并决定各地区与任何部门的走向,这即是“无限权力”。它也叫“极权”。虽然还不是“个人独裁”,离一个人说了算,还有一段路,不过已经向“个人独裁”铺平了红地毯。斯大林正向“个人独裁”走去。

三,直达独断专行的通道任命制取代选举制

官员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为人民服务,随时可以撤换。这是《四月提纲》《国家与革命》一再强调的“四部曲”。列宁还引用恩格斯的话∶“州政府任命专区首长和市镇长官,这在讲英语的国家里是绝对没有的,而我们将来也坚决不要这样的官吏,就像不要普鲁士的专员、县长、省长以及所有由上面任命的官吏一样。”并用它批评社会革命党人“令人气愤地背弃民主主义。”(《列宁选集》第三版,第3卷,第176页。)可是解散立宪会议后,否定全国实行的普选,而叛乱、内外战争、灾荒遍野、经济崩溃,此时谈何选举?相反,必须实行极端集中制。委派制取代选举制势所必然。只有在有限的范围内,比如列宁患重病前的几次党代会,还实行某些选举,其它则一律用委派制代行。列宁时期,委派了20――40万干部(计划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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