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放:选举是民主第一要义――答《人大研究》记者问」正文
一、从民主究竟是什么东西谈起
问:民主究竟是什么?这的确是国人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2007年春天,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研究员发表了《民主是个好东西》,引发了众多有识之士参与讨论民主问题。在媒体上我们看到, 有许多人赞赏这个充满智慧、绝妙而又幽默的说法,随后还出现了多种不同的说法,如有人说“民主是不坏的东西”、“民主是不很坏的东西”,甚至还有人竟说“民主是坏东西”、“民主不是东西”等等,不一而足。您怎么看这个问题?您认为民主究竟是什么东西?
答:我曾经收到俞可平同志寄赠的《民主是个好东西》一书。此书本是近年来诸多报刊记者对俞可平教授的访谈录的汇编。他在“前言”中说:“我把这个集子起名为《民主是个好东西》,这是我2005年在接受香港《大公报》记者采访时说过的一句话……民主是个好东西,不是对个别人而言的,也不是对一些官员而言的;它是对整个国家和民族而言的,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而言的。坦率地说,对于那些以自我利益为重的官员而言,民主不但不是一个好东西,还是一个麻烦东西,甚至是一个坏东西。”接着,作者对“民主是个好东西”这句主题词作了多方面的阐释和发挥。我完全同意他的看法。如果要我发表意见的话,我说:民主是难得的最好的东西。民主,顾名思义应该是主权在民,或由民作主。民主与专制(不论个人专制或寡头专制)相对立。民主真正体现了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主体的科学世界观,它是最好的国体和政体,又是各种社会团体最好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只有自由民主才能选举贤能,集思广益,择善决策,立法治理,制约权力,防治腐败,匡正祛邪,及早纠错。
二、为什么选举是民主的第一要义?
问:听您对“民主是什么东西”的最后这几句简要谈论,颇感新鲜和深刻。您没有引经据典,也不是简单重复别人和自己过去说过的话语,而是根据自己的长期研究和独立思考,用简明的最新话语概述了民主的定义、民主的对立面、民主的理论基础、民主的实质、民主的内涵和社会功能。您用6句各4个字的汉语词组,一共24个字,概括了民主的内涵与社会功能,这是相当精辟的。请问,您为什么把“选举贤能”作为民主的首项内容、第一要义呢?
答:我用“选举贤能”这句话,是从《礼记?礼运》“大同篇”中孔夫子所说的“选贤与能”(此处“与”字与“举”字通)稍作修改而来的。孔夫子理想的大同社会是倒退到夏商周以前尧、舜时期民主治理的原始社会。在氏族社会,首领尧、舜等人都是由氏族成员民主选举产生的,那时实行的是原始民主制。我国从夏朝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君主实行个人集权制、终身制和世袭制,文武百官都是层层任命、等级授职。我国古代也用过“民主”、“选举”二词,那与西方含义有所不同,甚至完全相反。例如《尚书》记载周公说过:“天惟时求民主。”意为上天适时地为人民寻求救世主,这里“民主”实际上是君为民作主。《汉书?鲍宣传》中说:“龚胜为司直,郡国皆慎选举。”这里说的是汉朝楚国龚胜为人正派,他当上最高检察官(秦汉时期在丞相府设司直,职掌州、郡等上报案件),那时举国上下都非常慎重选拔推举各级官吏。即是说,我国古代的选举是从上而下、层层选拔举荐各级官吏。现在西方流行的“民主”、“选举”二词起源于古希腊。那时希腊位于爱琴海边,商品市场经济较为发达,希腊人继承了氏族社会的原始民主制,确立了与僭主、君主专制国不同的民主共和国。早在公元前15世纪中叶在希腊文中出现的“民主”一词,是由“人民”(demos)和“权力”(kratia)组成,意为“人民的权力”,即主权在民、由民作主。当时希腊是城邦国家,小国寡民,奉行的是公民的直接民主。以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城邦为例,全邦自由公民总数约为9万人,划分为10个区,公民大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每年开会约40次,每次一整天,每个公民都可以参加这个大会并享有投票权。然而公民大会通过的法案和决议还必须有个机构有专人负责付诸执行,这就是由10个区选出的500名执行人组成的议事会。这500名执政官就是由各个区分别选举产生的。可见人民自己当家作主要付诸执行就必须首先要有选举,所以民主政治的第一要义是民主选举。但是当时还没有什么差额选举,各个区推选出的合法候选人通常超过50人,只好用抽签办法来淘汰超额人选。同时议事会要分组,每组轮流执政35天至36天,避免行政权力被少数人长期垄断,这就是“共和”的起源,意即公共权力要成为共同事务,协和处理。到公元前4世纪罗马共和国时期,民主选举有了进一步发展,即每年要从平民中选出两名(后来又增加到6名、10名)保民官来保护平民的权益。但是这些保民官没有行政职权,只能在国家政权机关中行使否决权。又经过持续十年的斗争,最后争取到在两名国家执政官中必须要有一名是由平民来担任,而不能全被贵族把持。罗马共和国使平民能够与贵族平起平坐,共同协和治理国家,从此共和国成型。近代“共和国”(Republic)一词就是源于古拉丁文(Respublica),正是在平民选举保民官和执政官中形成了差额挑选。所以“选举”一词(英文Election)源于罗马人使用的拉丁语动词eligere,意为挑选,即在几个候选人中由选民挑选一个人。到近代资本主义议会民主制度逐步发展起来之后,公民无法以直接民主来治理国家,才出现了间接民主,即由选民分选区选出议员,组成议会作为立法机关。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出现政党之后才有政党参与竞选,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执政党来组成内阁,美国建国后又开创了国家最高行政长官总统由选民就参与竞选者进行挑选的新体制。可见正是西方国家逐步形成了作为民主共和国的公共权力的政权机关由公民来进行有选择性地挑选的民主选举制度。当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民主选举在很大程度上是被极少数富民利用各种手段操纵的,占人口大多数的平民难以独立达到自己的诉求。资本主义国家的竞选表面上熙熙攘攘,热闹非凡,实际上大都华而不实,劳民伤财,哗众取宠,贬人抬己。然而多数选民还是感到自己能够当家作主,自己投票能起作用。
问:您从西方国家选举的由来和演变来说明民主选举是民主政治的第一要义,这是很有说服力的。那么从我国当今社会实际来看,如何能够说明民主选举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第一要义呢?西方的民主选举制度是经过一二百年的时间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才逐步定型的,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什么要急于发展民主选举呢?
答:社会主义民主理应继承资本主义民主的文明成果,又开创更高类型的民主政治。资本主义民主是被少数富民操纵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平民百姓的民主。我国虽然未经历过西方那样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发展的独立阶段,但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也有一定程度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西方的议会民主选举从清朝末年的1907~1911年起已经开始在资政院和谘议局议员选举中开始试验。当时资政院的议员分钦选、民选两部分,民选98人,约占一半;谘议局议员采取两次复选法产生,即先从有钱有势有才学者当中选出“合格选举人”,再从中互选出议员。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建立了中华民国,这是继1898年菲律宾独立时昙花一现的菲律宾共和国之后,亚洲第二个民主共和国。孙中山被各省代表会议选举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但是他只就任三个月就被迫辞职。众所周知,随后中国出现过民国国会、国民参政会、国民大会、参议会等民选机构或反映民意的机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还不具备直接民主选举的条件。到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时已明文规定凡年满18岁的所有公民除了精神病患者和被剥夺法定权利者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早在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第22次会议就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同年5月我国就开始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等基层单位的直接选举工作。毋庸讳言,由于受苏联模式等额选举的影响以及1957年以后受“左”的路线的干扰,长期以来我国的民主选举很不完善。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通过了新选举法,随后于1982年和1986年又作了必要的修改。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度正在不断提高。但是,选举制度还不够健全,已有的制度也还没有全面有效地贯彻。”(《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45页)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起到2007年党的十七大,这三次大会的报告都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并列为我国人民民主的四个内容和程序,其中民主选举为首位,也就是具有第一要义。其道理显而易见,因为选民只有首先享有选举代表和负主要责任官员的决定权,才能进而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而各级人大代表和负责官员只有真正是由选民选举产生,他们才能切实为选民的福祉而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并且接受选民的监督,完全对选民负责。即是说,政府官员首先要做到权为民所授而不是为党所授,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总之,我国的民主选举如果从1907年起步算起,迄今已有100年的历史。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已经迈步走了50多年。当今虽然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世界民主潮流汹涌澎湃激荡下,更应该是加快加大民主选举的步伐,以便更加充分显示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
问:您讲的我国民主选举的历史进程和基本道理,我认为都是符合实际的。您是否还可以从世界民主潮流的发展态势来进一步说明民主选举是人民民主的第一要义?
答:当然这一方面也很重要,因为现在是对外开放,是开放社会,我们不能不考虑外边世界的状况,不能不重视借鉴世界文明的成果。哈佛大学教授、著名政治学家缪尔?亨廷顿于1991年出版《第三次浪潮:20世纪晚期的民主化》一书。他认为世界民主化的第一次浪潮是1828~1926年,共有33 个国家建立了民主制度;第二次浪潮是1922~1942年,共有40个国家建立了民主制度;第三次浪潮是1974~1990年,有32个国家建立了民主制度。我没有及时看到亨廷顿的这个观点。我自己应约于1994年为《20世纪世界通鉴》(广州出版社1998年出版)一书撰写导论时曾经把20世纪世界民主与专制两种政治体制的消长概括为三个浪潮:大体上从1911年到1923年为民主战胜专制的第一个浪潮;从20世纪30年代初到50年代初是民主战胜专制的第二个浪潮;20世纪60年代以来是民主战胜专制的第三个浪潮。不谋而合的是中外学者都看到20世纪后期以来确有世界民主浪潮高涨的态势。非常值得我们注意和重视的是,1998年我国政府已经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其中就有关于公民选举权的具体规定,我国理应准备付诸实施,借以表明我国是信守诺言的负责任大国。应该认识到,现在选举权是现代化国家公民最基本的首要政治权利,选举制是宪政体制的首要组成部分,民主选举就是由选民授权给其代表和行政首脑,因此它是国家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基础和依据。同时还要看到2000年6月由美国、波兰、智利、捷克、印度、韩国、马里七国发起在华沙开会建立了“民主国家联合体”的新国际组织,迄今已召开过三次部长级会议,有130多个国家的政府参加。该组织确定的民主国家的主要标准是实施无记名和全面监督下的定期、公平选举,保障人权(包括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享有结社自由,权力分离(尤其是司法独立)等。其宗旨和目的是在世界推广并巩固民主制度。为应对这种世界民主潮流,我国应该加快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尤其是首先要改进民主选举。
三、如何切实推进我国的民主选举?
问:以上您从国内、国际、历史、经验、学理、现实等各个方面论证了为什么选举是民主的第一要义。我们听了之后觉得是比较充分地摆事实、讲道理的。然而,我国的民主选举从1953年起步,迄今已经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不能说我国不重视选举民主。依据我国的历史经验,当今和今后应该怎样进一步开展和完善民主选举呢?
答:其实在我们党领导下的民主选举并非从1953年才开始实行,早在1928年建立农村革命政权之初就开始起步了。后来在抗日民主根据地,民主选举又有新的进步。可惜建国以后没有汲取我们党亲自开创的好经验,照搬苏联不够民主的选举模式,直到改革开放以来依然未能有较大改进,致使广大民众对基层民主选举相当冷淡。老苏区的民主选举就是照搬苏联等额选举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