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平:社会危机与政党转型」正文
有危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法正视危机。目前中国存在日益严重的社会危机,这是不争的事实。执政党如何认识危机以及如何面对危机实现自我转型,已成为中国解决社会危机的关键。执政党如不能实现自我转型,则改革将缺乏足够的空间;改革如缺乏足够的空间,则会引起剧烈的社会震荡,而社会的剧烈震荡往往多以非理性精神为主导,以较惨烈的方式进行,伴有大量报复性、破坏性的行为。届时,无论执政党,还是整个社会,都将付出巨大的代价。近年来,执政党转型已经开始,体现为:提出依法治国、扩大执政基础、强化执政意识、加强执政能力以及构建和谐社会。本文以法治为视角提出:中国共产党由传统威权型政党向现代法理型政党转变是解决中国社会危机的必由之路,笔者将这一转型称之为“危机应对型转变”,它不同于 “自然演进型转变”,前者是在危机之中求生存,后者是在前进之中求发展。“危机应对型转变”的完成将以宪政的实现为标志。
一、当前所面临的社会危机
(一)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社会不公日益突出,并呈现固定化和代际传递趋势。“基尼系数”是衡量一个国家贫富差距的重要指标,若系数超过0.4表示社会处于危机状态。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5年的统计数字,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1]另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2006》提供的127个国家近年来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测量指标,中国与几个拉美和非洲国家并列于第95位,列入少数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很高的国家之一。[2]王春光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撰文《警惕我国贫富差距的代际传承和固定化问题》指出:对2001年十大阶层的目前收入与过去收入之比较,我国的贫富两个阵营已经成型,私营企业主的高收入地位和农业劳动者的低收入地位没有因时间的变化而改变,特别是私营企业主们在其小时候的家庭收入就比其他阶层的家庭收入高,而农业劳动者在其小时候的家庭收入也是最低的,这明显地透露出贫富差距的代际传承迹象。在两个已然成型的贫富群体的格局下,贫富的代际传递也有了相应的依托:富者更富,富者的后代承受着富者的遗产和资源,同样贫者的后代也只能继续忍受着贫穷的煎熬。在这里,市场机制的作用、体制的缺陷、社会结构的惯性以及价值观念的影响,进一步促成了贫富差距的代际传递。[3]中央党校吴忠民教授在《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问题研究》一文中指出:根据《国际统计年鉴2004》、《2004年人类发展报告》、《中国统计年鉴2003》的数据或其中相关数据整理和计算,中国现实社会中公共投入的优先顺序,呈现出一种颠倒的状况,十分不合理。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是直接关乎基本民生的头等大事,但是由于政府在自身定位方面的错位,我们国家在这些方面公共投入的比例却小得可怜。从世界主要国家情况的比较来看,中国在这方面的投入比例是最低的,这进一步固化业已扩大的贫富差距。[4]
(二)社会财富通过权力寻租(腐败)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中的趋势加剧。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撰写的
《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研究报告摘要指出:根据恩格尔系数和其他一些消费特征进行初步推算,高收入阶层中存在大量隐性收入,目前城镇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31倍,而不是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的9倍。城乡合计,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55倍,而不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推算的21倍。中国实际收入差距要远大于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的水平。由于数据不充分,难以重新计算基尼系数,但肯定会明显高于世界银行计算的0.45的水平。在中国城镇高收入居民中存在大量灰色收入,这是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因素。包括金融腐败、土地收益流失、企业用于行贿的旅行和娱乐支出、垄断行业灰色收入等,数额已接近3万亿元,占了4.4万亿元遗漏收入的大部分。这说明中国国民收入分配体系存在巨大漏洞和严重制度缺陷。目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主要不在于市场化,而在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和灰色收入:
(1)财政资金通过“条条”(部门)渠道分配到各地的部分存在严重管理漏洞。有大量资金脱离了财政管理程序,透明度低,滥用和漏失严重。2005年这部分资金估计约5600亿元,漏失部分待查。近年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数额巨大(2006年4.5万亿元),投资项目层层转包、工程款层层剥皮、营私舞弊现象严重,漏失巨大。据有些项目的情况,施工单位实际拿到的工程投资还不到工程拨款的三分之一。
(2)金融腐败普遍存在。据央行研究局2003年一项大面积调查,全国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在正常利息之外的额外付费已成为一项“潜规则”。平均而言,企业在每笔贷款正常利息之外的额外付费和为维持与金融机构“良好借贷关系”的费用合计,相当于贷款额的9%。2006年全国金融机构贷款22万亿元;考虑大型企业贷款条件有利,较少发生这种情况,按贷款额的一半推算,额外付费给全国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带来的灰色收入可能高达1万亿元。由此造成的不良贷款损失还未计算在内。
(3)行政许可和审批中的寻租行为。例如各地党政官员入股煤矿,这些“股权”多是凭审批权、检查权、资源控制权换来的。又以医药业为例,一个时期以来药品审批和流通环节极为混乱,给医药行业和相关权力部门某些人带来了巨额灰色收入。世界银行2006年进行的中国120城市竞争力调查指出,企业的旅行和娱乐花费可以衡量对政府官员的“非正规支出”(行贿的委婉说法)。这项花费占企业销售额的比例在各地和各类企业有所不同,最低0.7%,最高2.3%。如果以0.5%作为企业正常支出水平,超过部分作为行贿部分,按2006年全国工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销售收入55万亿元计,企业用于行贿的旅行和娱乐花费约为5000亿元。这可能还只是行贿的一小部分,未包括现金、存款、实物、信用卡划账、股权赠送等行贿方式。
(4)土地收益流失。2005年有价出让国有土地16.3万公顷,其中“招拍挂”出让面积只占三分之一。“招拍挂”与其他方式出让的平均地价相差4-5倍,差价每公顷500多万元。除去其中0.5万公顷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不适用“招拍挂”方式,其余10.1万公顷土地少收5400亿元。这成为房地产开发商暴利和权力相关者灰色收入的来源。未采用有价出让方式但进入了市场的土地还未计入。此外,在土地征用开发过程中估计地方政府平均每亩获益10万元,合计2080亿元。这部分本该用来补偿失地农民和用于社会长远发展的土地收益,在大多数情况下被作为地方当期额外收入花掉了,其使用严重缺乏监督。
(5)垄断行业收入。2005年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达1.07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高出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部分约9200亿元。其中相当部分来自行政性垄断。[5]
(三)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加,官民冲突日趋激烈,政府的治理危机凸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范亚峰在《治理群体性事件需要宪政新思维》一文透露:根据公安部门披露的数据,群体性事件数量从一九九四年的一万多起上升到二00四年的七万四千多起,增加了六倍多,参与人数从一九九四年的七十三万人次上升到二00四年的三百七十六万人次,增加了四倍多。近年来的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包括:第一,事发突然,演变迅速。一旦事发,规模迅速扩大,在数小时至数日内引起数千人甚至上万人参与;其次,组织严密,行为激烈。大多数群体性事件,都有策划组织者,参与者往往进退有序,表现出相当的组织性、目的性和纪律性;再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般都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第四,参与者日益体现出鲜明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最后,多重矛盾交织,处置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会激化矛盾,扩大事态。公安部2004年的统计显示,劳资关系、农村征地、城市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移民安置补偿等问题,是酿成“群体性事件”的直接原因。[6]2004年2月20日北京大学志愿服务与福利研究中心主任丁元竹教授公布《2010年:中国的三种可能前景--对98名政府和非政府专家的调查与咨询》,其在该报告中指出 :对于在中国在2010年前是否会发生影响这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重大危机,有77位专家作了回答,其中51位认为会发生重大危机,26位认为不会,分别占66.23%和33.77%,说明大部分专家认为中国2010年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风险较大的时期,或者说是危机多发期。同时指出 :国内治理危机使人们较为关注的危机因素,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官员的贪污腐化、欺压百姓、违法乱纪,不严格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将激化现已存在的社会的矛盾,引发进一步的社会危机,换句话说,治理危机可能会成大规模经济或社会危机的导火索。[7]
(四)民怨沸腾,公民利益表达机制不畅和缺乏,社会危机和矛盾被掩盖,政府对社会危机反应迟滞。在最近10年以来,信访量逐年增加。据官方统计,中国2003年到2006年每年平均信访量超过1000万件。[8]只讲对外开放而迟疑于对内开放,对公民政治自由、特别是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宪法权利,缺乏立法保障,有些地方党政部门还极力加以压制,从而使权力腐败得不到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和公民权利的有效制约和监督,甚至使“稳定”成为权贵们压制人民争取合法权利与自由的大棒。2007年4月9日《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的山西稷山当地党政官员调动公检法对三位举报者予以定罪量刑事件,就是一个恶例。[9]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在2005年6月24日做客人民网时透露,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来自工农第一线的代表大概只有100多人,而具有官员身份的代表有1200多人;此外,蔡定剑统计了过一个市的人大代表,干部代表超过了60%。2005年,在全国“两会”期间,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针对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中官员占70%的构成现状,也曾大声疾呼“代表中的官员之多是世界罕见的,人民代表大会不是官员代表大会!”。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国强2006年12月21日上午在2006年广州市人大制度研讨会上作书面发言时说:“很有必要调整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兼职比例。目前的代表结构问题比较突出,党员、官员代表比例偏高,农民、工人和外来人口的利益缺少真正的代言人。”[10]由于选举缺乏透明公正,执政党官员及代表缺少面对公众质疑的经验,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普遍缺失,常常把小矛盾激化为群体性事件。
(五)生态恶化与环境危机。我国的污染已经呈现出“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中后期出现的污染公害已在我国普遍出现,我国已没有继续支持目前经济增长方式的环境容量。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4.6亿,到2020年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不断增长的经济规模和人口,对资源和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按现在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控制水平,污染负荷将增加4~5倍。这个阶段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将是我国环境与发展矛盾最为突出的时期。中国正在为环境污染付出沉重代价。世界银行2001年发展报告中列举的世界2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国占16个。许多大城市肺癌标化死亡人数增加了8~10倍。据研究,空气污染使慢性呼吸道疾病成为导致死亡的主要疾病,其造成的污染和经济成本约占中国GDP的3%~8%,达到1280亿元,相当于广东和上海GDP的总和。 另一个数据是,到2020年,中国仅为燃煤污染导致的疾病就将付出3900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这意味着如果届时中国仍保持9%的经济增长率,全部用以补偿这一项还不够。与环境污染相比,生态恶化是在城市人的视野之外静悄悄地发生的,往往不被人们注意,然而其危害和后果远比环境污染更为严重,因而生态灾难基本是不可逆转的。水土流失、草地退化、沙化和荒漠化、生物多样性消失等等,将危害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近年来我国的生态恶化,即受到全球范围气候变化、温室效应的影响,也由于经济活动和人口压力对环境的影响。2005年1月,评估世界各国(地区)环境质量的“环境可持续指数”(E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