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辉:“三年自然灾害”备忘录

作者:金辉发布日期:2006-12-04

「金辉:“三年自然灾害”备忘录」正文

一、推论:在公布数字的背后

1959年-1961年,在20世纪的中国及至世界的灾害史上,是极不寻常的三年。直到30多年后的今天,一提起“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亲历过的中国人都会想起那个饥饿的年代,那些到处饿死人的日子。但是,对于在这一“自然灾害”中到底死亡了多少人,人们却一点也不知道。因为这一数字从未正式如实公布过。

中国科学院的一份国情报告中曾经提到:“三年困难时期,因粮食大幅度减产,按保守的估计,因营养不足而死亡约1500万人,成为本世纪中国最悲惨的事件之一”。[1]

这是一段被尘封的灾难历史。这是一幕不应该忘记的历史悲剧。

本文旨在推测中国1959-1961年三年灾难中非正常死亡人口的数字。本文推测所依据的资料,均为权威的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开发布的数据。下面,笔者将主要通过对两组数字(见表1、表2)的比较分析,并运用不超出小学程度的数学知识,逐步推导出本文的主要推论。

请读者注意一下表1中1959、1960、1961年这三年的总人口和表2中相应年份的自然增长率:1960年较1959年净减人口1000万,实际负增长率是15.10‰,而公布的负增长率只是4.57‰;1961年又净减人口348万,应为负增长5.28‰,却公布为正增长3.78‰。为了更清楚,笔者列出了表3,抄录了表1的总人口数和表2的公布自然增长率,并给出了相应的几个补充数字。

误差太大了。大得令人难以置信。

图1画出了表3的公布自然增长率和按公布总人口算的自然增长率这两种曲线,这就更一目了然。

如此巨大的误差当作何解释呢?

笔者不相信这是统计中的疏忽,也不相信这是一种偶然的误差。我们这个世界上大概还从来没有过如此草菅人命的疏忽和误差,动辄搞掉它几百万人甚至更多。即如1960年两种增长率之差的10.53‰,就意味着697万人,即使三年中误差最小的1959年的7.86‰,也还等于528万人哪。

让我们试试看,能否多少逼近那铁幕之后尘封了30多年的历史真相。

初步来看,那三年中公布的总人口数比公布的自然增长率也许稍微接近真实,虽然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诸如1960年比上年不多不少恰恰减少了1000万之类的数字,它大概经过了“技术处理”。但我们第一步的分析,依然只能依据这些公布的数字,包括明显失真的数字。

从给出的总人口看,1950-1958这9年间,中国人口以每年净增1100--1800多万的速度增长着。其间公布增长率为年均20.90‰,而按公布总人口测算,这9年的年均自然增长率则为21.68‰。若按21.68‰的速率,则1959年应净增人口1431万,总人口应达67425万;而公布总人口为67207万,相差218万。1960年应净增人口1462万,而公布总人口却净减1000万,相差2462万。1961年应继续净增1494万,而总人口又净减少348万,相差1842万。三年累计为4522万人。

4522万为1959-1961三年应增人口与实际人口之差,或者说三年少增加人口4522万人。

说到非正常死亡的人数,最直观的就是看年度总人口的减少数。1960年总人口净减1000万,1961年又净减348万,两年累计1348万。它可以作为推论一――

三年灾难时期,仅1960-1961年间,中国大陆的非正常死亡人数,最低也在1348万以上。

但是,这1348万仅仅是公布的总人口的净减数字。在出生率较高的情况下,只有非正常死亡相当严重,才会导致总人口的负增长。

出生人口-正常死亡人口+总人口增减值=非正常死亡值

若按公布的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计算,1960年总人口仅减少307万,1961年总人口竟为增加249万,与公布之总人口相去甚远,故公布的“三率”均不可信。但在这一步的分析中,我们暂且利用公布的出生率。按公布出生率,1960年出生了1381万人(66207万×0.02086),1961年出生了1187万人(65859万×0.01802),两年中共出生了2568万人。

再看正常死亡率。从公布的死亡率看,整个50-60年代,除了1958-1961年和1964年这5年之外,中国人口的死亡率呈现一条迅速而平稳的下降曲线。各年的千分点分别为:1950--18,1951--17.8,1952--17,1953--14,1954--13.18,1955--12.28,1956--11.40,1957--10.80,1962--10.02,1963--10.04,1965--9.50,1966--8.831967--8.43……。因此,我们取1956、1957和1962、1963年的平均值10.57作为1959-1961年间的“正常死亡率”的值,应该说并不是过低而是还稍稍偏高。按此计算,1960年正常死亡数为699万(66207×0.01057),1961年为696万(65859×0.01057),两年累计为1395万。

2568万(出生人口)-1395万(正常死亡数)+1348万(净减总人口)=2521万(非正常死亡)

可见,19601961年两年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可能达2521万。

还有1959年。我们姑且相信公布的死亡率14.59,其与前述平均死亡率之差为4.02,即使这样,1959年的非正常死亡数亦达270万(67207×0.00402)。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推论二――

1959-1961年三年灾难时期,中国大陆的非正常死亡人口,肯定不低于2791万(2521万+270万)。

下面我们根据《中国人口年鉴・1985》来看一下几个省份的情况。

四川省的总人口在1958-1961年间连续4年负增长,净减人口达6218349人,相当于该省1960年人口的93.94‰。而从1950年到1957年,四川人口每年平均增加168万人。[2]

安徽省1959-1961年间总人口净减439万人,相当于该省1960年人口的144.27‰,而在1951-1957年间,安徽人口每年平均增加65万以上。[3]

河南省1960-1961年总人口净减2385073人,相当于1960年人口的48.63‰,而19541959年,河南年均增长106万人。[4]

山东省1959-1960年总人口净减234万人,相当于1960年人口的45.10‰,该省1950-1958年间年均增加98万人。

湖南省1960-1961年总人口净减183.97万人,相当于1960年人口的50.39‰,该省1954-1959年间平均增长65万人。

广西1960-1961年总人口净减约100万,而19521958年间年均增加42万人。

在1958-1962年期间,总人口出现年度负增长的省区还有:甘肃、贵州、青海、江苏、湖北、宁夏、云南、河北和辽宁。从公布数字统计,这15个省区的净减人口之和超过了2100万。这个数字,比公布的全国总人口净减数还多750多万,超出55%以上。不难想象,实际的非正常死亡总人数肯定相当惊人。

由于中国人口数量的巨大,各省区、各部分之间对于总人口增减的相互补偿、抵销的能力也是十分巨大的。

比如男女之别。

按表1中公布的男、女人口数,1960年全国男性净减607万人,女性净减393万人;1961年男性再净减403万,而女性却增长了55万人。分别看最高值,两年中男性净减为1010万人,女性在1960年一年中净减393万人。两者之和为1403万人,它比统计意义上的全国总人口净减数1348万高出55万,亦即被1961年女性增加值所“消化”的数。

它还告诉人们:三年灾难时期的非正常死亡中,男女比例约为5∶2。在那遍野的饿殍中,每7具尸体里就有5名男同胞。

让我们再把目光转向非正常死亡相对更为严重的中国农村。

再看表1和表2,请注意三年中城、乡人口增减和市、县“三率”的区别。城乡人口逐年变化中包含了城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只有用出生率减去死亡率之后的自然增长率,才能算出其人口增减。尽管我们已经知道公布的“三率”不可信,但它仍然可以提供出一个参考值。三年中,即使在全国人口锐减最甚的1960年,全国市镇人口仍保持了正增长率。虽然1959-1961年市镇的公布死亡率也比1956-1957年平均值7.95分别高出了2.97、5.82、3.44个千分点,即三年中市镇非正常死亡约为157万人,但市镇人口按公布增长率算仍增加了约545万人。而1958年底至1961年底,三年中全国总人口是负增长135万人,这即意味着仅仅中国农村那三年中非正常死亡的绝对数字,就比统计意义上的全国非正常死亡的总数还要多出680万人。

推论二的2791万加上这680万,得到推论三――

三年灾难中,仅仅中国农村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就可能达3471万。

中国国家统计局于1983年首次发布的有关三年灾难期间中国总人口及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等数据(此后历年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均沿用相同的数字),可以说是相互矛盾漏洞百出。也许,在难度很大的人口统计中,难免有多报漏报、统计误差、计算失准等各种因素。但是,笔者可以断言,这组误差如此之大的数据,肯定不全部是原始数据,而是经过精心设计的真假相间虚实结合的信息,虽然我们目前也许尚未能精确地完全破译它。

从表3和图1,还可以发现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误差,并不限于三年灾难期间。从那三年前推两年(1957、1958年)和后续三年(1962-1964年),误差都相当之大。比如1957年和1958年,公布的自然增长率与按公布总人口算的增长率误差就达5.0和3.08个千分点。

笔者将1953-1965年间公布的总人口、公布的自然增长率和表3中列出的补充数据,经过反复正向和逆推的演算,发现这些数据虽然在表面上充满了矛盾,但它们之间又确实有着自身的规律和内在的逻辑。所有公布的数据,包括误差最大的1960年和1961年的总人口净减数字(1000万、348万)及其不着边际的相关增长率,看来都不是“随意”给出的。有些数据尽管明显是矛盾的虚假的,但是,它们却极为微妙地在暗中指点迷津,使人通过这些虚假数据搭起的桥,而最终能够寻找到原始的真实之所在。

我们暂且越过三年灾难时期往后看,就会发现公布的数据误差一直持续到1962、1963、1964年,直到1965年以后,才多少有了一点实事求是的意思。但这马上又有了一个问题。在按公布总人口计算的增长率已经相当高的情况下(1962年21.34、1963年27.14、1964年18.82),又大幅度提高了公布增长率,分别多出了5.65、6.19、8.82个千分点。为什么呢?这可不是开玩笑,如果以1961年底公布的总人口,再按这几年的公布增长率计算,那么1964年底的中国人口就应为71823万,而不是公布的70499万。两者之差为1324万。这1000多万人难道飞到月球上去了吗?1964年7月1日,进行了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总人口和各种分项统计应该认为都是基本准确的。况且,到1964年时那三年灾难已经成为过去,似乎也没有再继续修饰什么的必要了。但是,人们为什么要无端地极力夸大中国人民的生殖能力呢?我们中国人在这方面向来是比较谦虚,并且在公布这些数据的80年代计划生育已成为基本国策。这就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让我们换一个角度来解。

假定一,经过人口普查之后的1964年底总人口70499万是基本真实的。

假定二,1962-1964年的公布自然增长率也是基本真实的。(笔者猜测,统计人员不是出于“疏忽”,而是出于职业道德和良知,在公布的数据中保留下了这一组相对真实的历史资料)。

种种迹象表明,三年灾难过后,中国的人口有了一个补偿性的超常增长的时期。据中国人口年鉴(1985)公布的数字,湖南省1963、1964年平均增长率为27‰,年均增加人口100万以上;四川省1963、1964年平均增长率达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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