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孚:中国共产党与农民革命

作者:余孚发布日期:2008-12-23

「余孚:中国共产党与农民革命」正文

一、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是一场农民革命

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之所以是一场农民革命,这是我国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生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当时基本上是农业社会,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 90%,据统计,即使到全国解放的1949年,中国人口构成仍然没有太大的变化,农村人口占89.4%,城市人口占10.6%。这证明小农经济是中国社会的基础。现代工业已经产生,但仅限于沿海极少数几个大城市,从全国范围来说,无论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力量都很微小。由于缺少强大的、有力的资产阶级的支持,虽然由于先进的知识分子的奔走呼号,在中国产生了孙中山的民主革命和五四民主运动,要求民主、自由、人权和个性的解放,最后都没有实现。在一阵军阀混战之后,代之而起的是蒋介石的专制统治,继之而起的是中国共产党的专制统治。时至今日,知识分子还只能重新呼号:"回归五四、重新启蒙。"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认为自己是工人的政党,把从事工人运动作为自己的主要方向,并且把党的中央机构也设在工人最集中的上海,但到底工人阶级的队伍太少,力量太小,依靠工人阶级成为一支革命的力量来实行共产党的革命是困难的,甚至党中央机构在上海也无法立足,中国共产党只能在农村找到农民作为自己的主力军。虽然毛泽东一再声明,农民是同盟军,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工人的主力军,农民一直是中国共产党打江山的唯一的力量,最后党中央机关也不能不迁往农村,农村成为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的主要阵地。这就很自然地农民成份在共产党内占压倒的多数,农民的意识占统治地位,农民革命的要求和农民革命的规律在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中起着决定的作用,这个问题成为困扰中国共产党八十年来革命的主要问题,是中国共产党无法摆脱的。

二、小农经济和农民革命的特点与马克思的论述

马克思在研究东方的历史时非常重视小农经济和农民革命。因为小农经济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社会经济基础,是东方专制制度长期停滞不前的一种力量,因为农民革命不是历史前进的动力,不可能把历史推向前进,只能使东方的家长式的,野蛮的专制制度周而复始地停留在原来的地方。其所以如此,是由于小农经济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在马克思看来,小农经济是一种种植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形式。一个家庭就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占有一小块土地,过着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生活,尽全家的力量,在最好的时候,也只能勉强维持温饱。这种经济形式对于每一个农民家庭来说,是非常脆弱的。即使在平时,由于人口的增长,土地兼并,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农民也在不断失去土地,变成雇农或佃农,甚至无业游民。一旦遇到荒年,更是大批出外逃荒,弱者辗转乎沟壑,强者补充农民革命队伍,成为农民革命力量的源泉。

然而,小农经济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又是极其牢固的。自从小农经济形成以后,几千年来他们所代表的那种生产力基本上没有变动,他们一代一代地使用同样的工具,在同样一块小土地上孤立地劳动着。过着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生活。所以马克思说:"他们的生产地盘,即一小块土地,不容许分工(《马恩选集》第一卷第 693页)。"也就不容许有任何生产方式上的改变。这样的生产方式不但阻碍了生产力的进步,而且把农民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马恩选集》第二卷第67页)。"因此,农民革命不可能突破东方专制制度及其思想意识形态的局限性。它只可能破坏一个旧的封建专制王朝,再重新建立一个同样的封建专制王朝,所以马克思说:小农经济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同上67页)。"农民革命所起的作用只能是"改朝换代"。

农民革命也只能从农民小生产自身的经验出发,产生有饭大家吃、有衣大家穿的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和空想共产主义的思想。然而,这仅仅是空想,因为这是在农民生产力还十分低下时对分配的一种幻想,是不可能实现的。勉强实行,除了对生产和社会秩序造成破坏,没有任何积极的意义。

农民革命还是一种社会的破坏力量。农民总是孤立地默默地承受着各种苦难。长期地一代一代地在饥饿线上苦苦挣扎。然而当他们实在无力承受时,也会奋起反抗。农民革命一旦起来,就成为一种暴烈的力量,农民不但对地主官僚和一切压迫他们的人进行仇杀,而且与镇压他们的官军一样,四出劫掠。所到之处,杀人如草芥,房舍为虚,社会人口大量减少,社会遭到严重破坏。因此,马克思认为农民革命是一种"野性的、盲目的、放纵的破坏力量(同上67页),"不是一种建设的力量。这种情况在毛泽东所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中再一次得到证实。

三、毛泽东农民小生产者的情结

中国共产党是由一批知识分子所建立的,虽然长期处于农村,农民成份占主要地位,但在党的领导层中主要仍然是知识分子。中国共产党是否因此就能够避免农民革命的那种遭遇,走出一条新路呢?事实仍然给予否定的回答。

由于领导这场农民革命的知识分子来源不同,因而产生了不同的结果。一批受共产国际教育回来的知识分子,他们固守共产国际的教条,急于打大城市,推动城市的革命,事实证明他们照搬的经验不适合于我国在农村武装割据的农民革命战争,他们都失败了,不能不离开领导岗位。另一派是没有去过莫斯科,但也去过国外,与从共产国际回来的到底有所不同,然而他们终究比不上在湖南农村土生土长,一开始就从事农民运动,办农民讲习所,与农民一起斗地主、打土豪、分田地的毛泽东那样了解农民,熟悉农民,在思想感情上与农民溶合成一片。毛泽东虽然只在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也没有到过国外,对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都没有感性的认识,然而他读的古书很多,对中国几千年来封建专制统治的权术和农民革命的斗争经验很熟悉,这正是他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农民革命的领袖的条件。他能够把从苏联引进的列宁和斯大林所解释的马克思主义进一步做出适合于我国农民革命的新的解释。

与马克思相反,毛泽东把我国历史上农民革命说成是历史进步的动力,把今天的农民革命说成是民主革命的力量,作为他进行长期农民革命,夺取天下的理论依据。早在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与人合写经过毛本人全面修改过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中说:"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贫农......是中国革命的最广大的动力,......是中国革命队伍的主力军。"在1940年写的《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再一次强调:"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现在的抗日,实质上是农民的抗日,......新三民主义,真三民主义,实质上是农民革命主义。"在1945年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在他作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里又一次强调:"农民--这是现阶段中国民主政治的主要力量。""农民是最大的革命民主派。"

然而,中国的历史反复证明,农民小生产者是封建专制制度及其思想意识的维护者,农民革命只能是打江山,坐江山,重新回复到封建专制统治。农民不可能成为民主的力量,由农民起来革命,不可能把革命推进到民主革命的阶段。因为农民不是新生产力的代表,不是新兴阶级,不可能代表新的思想。事实上,正是毛泽东这种农民革命使中国百年来的民主革命先夭折于蒋介石手里,后夭折于毛泽东手里。而且毛泽东的专制统治远远超过蒋介石。毛泽东之所以把自己置于马克思对立的地位,这只能从毛泽东农民小生产者的情结中得到解释。

然而,我们不能不注意到毛泽东确实曾经作出过对农业社会主义和民粹主义的批判。1948年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中谈到:"现在流行的一种破坏工商业,在分配上主张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是一种农业社会主义的思想。它的性质是反动的、倒退的。我们必须批判这种思想。"毛泽东还在党的七大发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以前的六届七中全会上对《论联合政府》所做的说明中也说过:"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达到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这就将我们同民粹主义区别开来,民粹主义在中国与我们党内的影响很大。"毛泽东还说:"民粹派的思想""在农民出身的党员占多数的党内是会长期存在的。所谓民粹主义,就是要直接由封建经济发展到社会主义经济,中间不经过发展资本主义的阶段。"毛泽东还批判俄国的民粹派:"他们左得要命,要更快地搞社会主义,不发展资本主义。结果呢,他们变成了反革命(参看胡绳的《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再评价》)。"

毛泽东既然如此明确地批判农业社会主义和民粹主义,应当说就不会再犯绝

对平均主义的错误,也不会犯由封建经济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经济的错误,以及农民革命所特有的其他各种错误。然而事实不是这样,马克思所指出的农民小生产者革命所具有的那些特点,在毛泽东身上都能够找到,而且发展得更全面和更彻底,终于使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又一次成为典型的农民革命,毛泽东自己也成为农业社会主义者和民粹主义者。

四、难以逾越的绝对平均主义和暴烈的破坏性

毛泽东从开始领导农民革命就如马克思所说的,是一种绝对平均主义的暴烈的破坏力量。早在1928年《井岗山的斗争》一文中,毛泽东就说:"边界对于土地是采取全部没收,彻底分配的原则。"而且"对于中间阶级也采取积极的行动。"所谓"积极的行动"就是把所有的土地,不论富农、中农的土地一样拿出来平均分配,甚至他们的耕畜、农具、粮食以及其它财物也都拿出来平均分配,甚至对小有产者也都要使他们无产化,迫使他们参加革命。毛泽东自己也说过:"豪绅阶级和中间阶级同被打击。"这种过火的行动必然造成中农等中间阶级的反对。因此,毛泽东说:"中间阶级之所以反叛,受到革命过重的打击是主因。"对于这种暴力的行动,一开始毛泽东就是赞成的。还在1927年 3月写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毛泽东就说:"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过份的举动是革命的必须。""每个农村都必须造成一个短时期的恐怖现象,非如此不能镇压在农村的反革命。"

毛泽东的这种绝对平均主义和暴力的行动,不论在战争时期还是在全国解放后的建国时期,都是如此。

由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是一群知识分子,他们的眼光到底比一般农民远大,而且富农和中农是代表农村生产力的,农村生产的粮食及其他农产品所以有多余,可以拿出来到城市去交换工业品的,在消灭地主剥削以后,主要是依靠富农和中农。打击富农和中农,实际上是破坏农村的生产力。因此,中国共产党对土地改革也注意到尽可能避免对富农和中农的打击,因而在农村土地改革中曾经多次提出过对富农和中农等自力经营的土地所有者进行保护。在1929年 4月制定的《兴国土地法》,7 月制定的闽西第一次党代表会议决议中都有不没收富农土地的规定。在1936年 7月22日党中央在陕北发出的《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也规定"富农的土地及其多余生产工具(农具和牲口)均不没收。"特别是1946年 5月 4日中共中央还通过了《五四指示》。明确规定不变动富农土地。而所有这些不动富农土地的指示都有毛泽东参加或主持制定的。然而所有这些不动富农土地的政策都没有得到执行,在所有历次的土地改革中,不但分了富农的土地,而且动了中农。其所以如此,关键在于毛泽东的心态,"矫枉必须过正。"土改就是革命,既然是革命,就应当造成"恐怖现象","过份的行动"就是难免的。

如果说,在战争年代,为了动员农民参军,需要这种过火行动,那么,到了1950年1951年,全国已经解放,除了少数地区,军事行动已经基本结束,已经有条件保护和发展农业生产力了,是不是可以不再采取这种绝对平均主义的分配土地,也不要再采取暴力行动了呢?然而不是这样。毛泽东在1950年6月9日的七届三中全会上还说:"冲破《五四指示》是群众的行动,离开政治形势讲问题讲不清楚。生死存亡,这边是贫雇农、中农、城市小资产阶级,那边是国民党、地主、帝国主义,那时富农就对你那么好?所以那时是不能提出中立富农的口号的。""《五四指示》是有那么一个尾巴的(指中立富农)。因为是在战争前夜,7月1日就大打起来,就是要批准群众的正义行动来对付蒋介石。"贫农、富农,"这两头,总要照顾一头。"

1950年南方土改,在开始时确实采取了温和的手段,少动富农的土地,除了少数罪大恶极的恶霸地主以外,确实停止了暴力行动。然而,在毛泽东这种观点下,这一次土改受到了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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