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军:20世纪中国三种文武关系模式与国家现代性的成长

作者:李月军发布日期:2005-07-10

「李月军:20世纪中国三种文武关系模式与国家现代性的成长」正文

军队是国家主权的重要象征之一,也是国家面临外部威胁时的主要护持者。军队的特殊性在于它是具有合法性的“暴力管理者”。它不仅拥有最具毁灭性的武器,而且层级分明、纪律严格、具有强大的团体凝聚力。军队在国防军事安全以及政治社会变迁中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而其作用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与文官政府或政党的关系,即文武关系[1].辛亥革命后,中国传统的文官控制军队的模式解体了,军队从此深深地卷入并影响着社会政治的变迁过程。20世纪初以来中国先后出现了三种不同的文武关系模式,即北洋军阀时期的“多头军权政治”、国民党时期的“以军驭党”和“一体多元”文武关系、中共的“党军一体化”模式。事实上,在20世纪的中国,文武关系的变迁是影响国家转型和现代性成长的重要变量[2].本文试对这三种文武关系的特征及其演变趋势作初步分析。

一、武夫乱华:北洋军阀时期的“多头军权政治”

清朝末期,随着外国势力的入侵,国家的总体性危机开始显现,主要表现在政权、意识形态、主权这三方面。辛亥革命后清帝制崩溃,传统的意识形态体系失去了合法性,国家的主权危机进一步恶化。在这种背景下,未能产生新的文官政治权威,革命党人以宪政为基本框架的现代民族国家建设方案流产了;与此同时,军队开始脱离文官政府的控制,各地省政权逐渐军事化。袁世凯掌权后,采取了推进军队与警察现代化、统一全国税收、加强对地方军政的控制等措施,企图强化对社会的监控,建立帝制国家,但归于失败。袁之死不仅意味着军事强人独裁努力的失败,更意味着重建中央政权和整合社会政治势力的企图之失败。在没有文官有效控制的情况下,中央政府相继为各实力派军阀操控,各地利益上相互冲突的军事势力抬头,它们把持了地方政权,实行军事统制。于是,中央权威为地方各军阀势力分解,“多头军权政治”形成。其特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是文武关系倒置。在正常的政治体系中,军队的主要职能是防御外敌入侵,维护国家安全,必要时镇制国内反叛者,其所有权属于国家,由代表国家公共权力的文官政府控制。由文官政府控制军队,是为了防止高度组织化纪律化、凝聚力极强、具有扩张本能的军队干涉国内政治系统的正常运作,危及国家社会的正常秩序[3].而在北洋时期的“多头军权政治”中,军队首领或者直接成为执政者,或通过其控制的代理人掌握政治权力机关,文官则成为军事利益集团的附庸、工具或摆设,不是文官政府控制军队,而是军队控制或代替文官执掌政权。

其次是军队的分裂性与封建性[4].各军阀划地而治,将所占领的地盘作为生存和向外扩张的基地。“军阀除了使用现代兵器和技术之外,只是采用了西方‘军、师、旅、团’的编制,军阀团体的结合机制还是传统的,过去人们一直称之为‘封建军阀’,在我们长期使用的‘封建’一词的传统意义上,的确不谬。[5]”

再次是军队的私有化。军队的内部忠诚指向军阀首领,而不是指向国家或代表国家主权的文官政府。军人集团各等级之间纯粹是一种私利关系,私利成为维持军队里层级忠诚(layeredloyalty )[6]的首要方式。由于单靠私利维系私人化军队,其稳固性相当脆弱,所以各军阀首领还通过各种非制度化的途径,如血缘关系、宗族关系、地缘关系、师生关系、政治联姻等,构建个人亲信集团,作为巩固军队团结的核心,以维系部属对自己的忠诚,在所属部队与地盘内建立有限的政治权威。依靠这些手段建立的派系型军官团可能有助于私人化军队的稳定,但缺乏职业军官团的精神(如消除狭隘的地域意识,接受国家权威观念,对国家的归属感、忠诚感、爱国心,职业荣誉感等)。

与军阀的分裂性、封建性密切相联的是其流寇性和寄生性。美国著名的政治经济学家M.奥尔森曾以中国20世纪20年代的军阀混战为例,考察了流寇(主要特征是随机扫荡式的掠夺税收和保护费)与坐寇(主要特征是选择一个权威有节制地定期收取稳定的税收)间的联系与区别,认为那时国家政权的出现就象一个从非法流寇到合法坐寇的过程,但这个过程不是出自社会契约,而是出自无政府状态下各军阀的自利动机[7].分裂而相互冲突的多个军阀,特别是实力大的军阀,虽然带有一定的坐寇性(从地盘上说),但各军阀的流寇性(从对社会资源的超强度提取[8]方面讲)依然很明显,失控而分裂的军权、文武关系的倒置以及频繁的战争,导致中央与和一些地方经常是“城头变幻大王旗”。

在这种“多头军权政治”中,军人集团(主要是军官团)对国家转型的影响比文官官僚更大,其性质与行为构成了影响国家现代性成长的决定因素。

首先,“多头军权政治”下军队的功能发生了异化,变成了军阀首领达到个人政治目的──小则占地自保,大则觊觎中央政权──的私人工具。军阀首领是一批不顾外患却向利而趋的军人,他们统率的军队往往“内战内行,外战外行”。在这样的私人化军队里,很难把建立在私利和私人人际关系网络基础上的对军阀首领个人的效忠转化为对国家和中央政治权威的忠诚,认首领而不认国家成为军队阻碍、反噬国家现代性的最大原因。当时面临总体性危机的中国急待建立现代国家主权,以争取成为国际法主体并在国内建立最高政治权威,而“多头军权政治”的形成与建设现代国家的目标相去甚远。

其次,在文武关系倒置的“多头军权政治”状态下,各地军阀划地而治,把持辖区内的军政财大权,截留税收[9],并将之大部份用于军事目的,使中央财政的汲取能力低下[10].中央政府(国家)财政汲取能力是国家能力的核心,中央财政汲取能力的降低使国家的外交、社会公共职能、动员、贯彻、革新等方面职能不能正常发挥,国家也没有足够的财力供养控制强大的武装力量以强制地方服从中央。1919年,靠地方财政供养的军队有16个师、29个旅及其他一些武装力量,但中央财政供养的仅有13个师和9个旅[11],而后者实际上也是属于操控中央政权的军阀而不是中央文官政府。地方军事割据与中央财政能力的下降互相影响,形成了恶性循环,缺乏统治能力的中央对各地方政府只能统而不治,因此北洋时期的中国与有边陲而无边界的典型封建传统国家颇为类似。

第三,军阀之间战争不断,军费开支浩大,社会动荡,实业不振。从1911年到1928年,在中国有1,300多个敌对军事集团发动了约140场战争[12],全国大部份地区战乱不断,出现了“军人普力夺社会”[13]的格局。在连绵不断的战争中,各军阀截留应上交中央的财政收入,同时任意增税加捐,以供养、扩充私人军队;而中央政府则为军阀所控制,中央财政的大部份也用于军费开支。根据当时的统计资料,从1913年到1920年,政府实际支出和超支部份中军费所占比例约为33.65%和13.8%[14],1923年、1924年的军费开支分别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64.0%和46.9%[15].事实上当时的军费开支比这里列举的比例还高,因为许多其他开支(如秘密向外国订购军火、收买其他军阀部队的特别支出等)均未计入。有人估计,中央政府的军费支出要占总支出的70%,这还不包括地方杂牌军队和团练部队的经费。相比之下,同期中央政府用于教育、农业商业、交通3方面的支出还不到总支出的0.8%.1927年中央政府财政在这方面的支出[16]仅够维持政府中教育、农商、交通3部不被撤销。中央如此,地方更是有过之无不及。从1912年到1930年,军费开支平均占广东省政府税收收入的93%[17].持续的战争,不断扩充的军队,高额的军费开支,造成对经济和社会的严重破坏。

第四,掌握中央政权的军官团,在操控文官执政的同时,既没有足够的财力、军力翦灭地方军阀,又不能为政权的合法性提供意识形态来源,解决意识形态真空和认同危机,这是当时中国不能及时从瓦解的帝制向现代国家转型的一个重要原因。把持中央和地方政权的军阀多是文盲或半文盲[18],他们所知道的无非是如地缘观念、宗族血缘意识和江湖义气,附庸风雅的则至多了解一点儒学、佛教、道教、基督教、爱国主义等方面的皮毛。尽管这些观念能维系各自军队内部的稳定,但与统治中国2千年之久的儒家文化传统相比,军阀们的这类混杂的意识形态缺乏足够的凝聚力和稳固性。

第五,低下的政治制度化能力与政权内卷化[19].“多头军权政治”中,军官团奉武力为最高原则,武力的使用则以私人利益的需要为导向,因此国家建设所必需的稳定政治制度(如政党制度)会成为他们运用武力的障碍。于是军官团不是用武力废除政治制度,就是利用宪政形式行专制之实。“多头军权政治”不能创立新制度以充分吸纳社会各阶层参与政治,不能实现从军人干预政治到军人参与政治的转变[20],就只能依靠旧的乡绅政权[21]或新兴商人团体来维持其政治合法性与财政收入。四川军阀刘湘说过:“商人怕军人,因为军人有枪杆子。其实,军人也怕商人,因为商人有洋钱。商人没有枪杆的保护,便感到有生命危险,而军人没有洋钱,也就没有饭吃,同样有生命危险。所以,我希望枪杆子与洋钱合作,把市面搞好,彼此都有利。[22]”军绅政权是分裂的多头军权的一种基本模式,它是在中央集权式封建国家权威破碎而现代性国家远未建立之时形成的一种特殊的过渡性政权形式。它是对旧政治制度的利用、复制,而不是改造创新。亨廷顿认为,一个处于现代化过程中国家的军政府,必须基本满足农村大多数及有势力分子的愿望,若军政权做不到这一点,而仅仅依靠营房和城市,就缺乏建立有效政治制度的社会基础[23].正如谢里登所言:“段祺瑞、吴佩孚及其它国家首脑曾多次建立起对全国大部份地区的实质性军事控制,但这些成就基本上是军事的,而从未发展到建立有效政治制度的水平,而与此相伴随才能给政府权力提供一个真正革命的基础层面。这些人也从未认真地打算动员人口中的重要成员以某种方式强化政府的政治制度。士兵是军阀的唯一的选民。当国家政府机构只会用军队表明其权力时,这种权力也可能为更强大的军队所消除。军阀们的弱点并不在于他们追求权力,而在于他们把权力构成看得过于狭隘,而不能促使其非军事因素的发育成长。[24]”

第六,在军阀的统治下,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受到损害。掌握中央政权的军阀为了维持其正统地位,实现其“武力统一中国”的目的,与列强签订不平等条约,以部份主权(如关税权等)为代担保或抵押,获取贷款。这一时期中国的主要税收即关税和盐税收入均被外国人所控制。地方军阀为了自保也各自依附于某一帝国主义国家[25].原本以保卫国家领土主权完整为主要职能的军队反而变成了外国势力对中国“分而治之”的工具,作为现代国家主要特征的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严重受损。

二、困境中的军治: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以军驭党”和“一体多元”文武关系

北伐前后,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鉴于以往的教训,并受苏俄“党军”模式的影响,于国共第一次合作时采取了强化党权、控制军权等措施,试图把革命军转化为“党军”。这一企图经历了短暂的辉煌遂告解体失败。

国民党执政后,鉴于新军阀割据之危害,力图建立党治,重建党化军队,编遣全国军队,集军权于中央,但因地方军人的反抗和国民党内部的分裂而失败。在党权与军权的较量中,后者取得了实际胜利,党权衰落,军权独大。正如胡汉民所言:“党的分裂,是党权旁落的原因;党权旁落,却又是军权所以能篡窃党权的原因。[26]”

军权战胜党权以及地方新军阀的形成,造成了国民党执政时期文武关系的双重性。其一,表面上是“党权高于一切”、“以党治政”、“以党治军”,但在实际运作中却是军权大于并支配党权,党权依附于军权。其二,军事强人蒋介石握有国民党组织、法统和中央政权,以其相对雄厚的军事实力逐渐战胜各种对手,取得了党政军的最高权威地位;但在各地军事首领多占据高位,控制政府人事,肆意干涉地方事务。如在省政府,“主政多属军人,尤多以意为法[27]”,而“各省高级行政人员均仅据军事领袖电保,中央即照请任命[28]”。“各县驻军,往往欺凌县长,县长文官无力与抗[29]”,而驻军所在,地方往往“横被株取”,有些地方事务如“拒毒原为民政,而军人资以炫功,禁赌责在地方,而军人据为利薮[30]”。

这种军权支配党权、政权,一体多元的文武关系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国家建设与现代性成长产生了重大影响。

首先,军权支配党权阻碍了宪政之实施。在孙中山及其追随者胡汉民等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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