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宏:论中国当代政治文明及政治改革的若干问题」正文
狭义地说,政治文明是一个国家的政治思想、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的总体状态。广义地说,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在公共生活管理方面的进化发展程度。
以中国共产党执政为开端,中国的政治文明进入了一种全新的历史形态。这篇“万言书”试图透过半个世纪、50余年的国家历程,反思政治文明方面的几个问题。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方面的“敌对化”问题,政治行为方面的“泛政治化”问题,以及政治制度方面的“双轨制”问题等,并兼及政治改革的目标与路径设计。不当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之一)主义之争:生活在“敌人”的影子里
曾几何时,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马列主义和修正主义,等等这些中国式的政治词汇泛滥成灾;永不停息的阶级斗争、路线斗争、思想斗争,使亿万中国人生活在敌对化的意识形态中。
在中共的政治思想和执政理念中,为什么始终存在着挥之不去的敌对情结?或许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来自马克思理论中的反判精神。马克思的学说,有一个前提假设:有产者和无产者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对立阶级关系。其理论的思想核心是消灭财产私有制、消灭阶级差别,实行公有制和无差别分配。这一理论规定了资本主义是共产党意识形态的天敌,因此共产党一诞生就宣告自己是资本主义的“掘墓人”,这就注定了共产党在国际大环境中是极端的少数派,也就注定了共产党在世界政治格局中被围剿的命运。
其二,来自中共历史上的反抗经验。回想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资本主义正处于萌芽阶段,工业革命发动机的轰鸣声伴随着西方的各种新思潮,在古老神州掀起了阵阵波澜。此时诞生的中国共产党,由于以马克思主义为旗号、以颠覆国家政治秩序为目标,所以付出了巨大的生命代价;中共在由秘密结社、到在野党、再到执政党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反抗敌人压制、排斥、追杀的生存经验,同时也形成了敌对化的政治思维定势。
其三,来自中共领袖的个人风格。毛泽东作为农民起义运动的领袖,他内心始终有一种深刻的政治恐惧,那就是政权的合法性问题。为此,这个政权必须以“阶级斗争”的高压方式去运转。因此,毛泽东主导了中共执政后的历次泛政治化运动,让每一个中国公民都成了追随于他的“革命群众”,或者说,他使“革命”成了所有中国人唯一的价值观念和唯一的生活方式。
按理说,中共取得执政地位,正是转变其政治理念的一个历史性契机。但由于上述三个方面的原因,加上当时国际环境的影响,中国加入了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阵营,这就使得中共进入了同时面临国内、国际两条战线敌对斗争的政治局面,因此执政党的政治理念始终没有转入“和平状态”。
以50年代初期的“反右”运动为开端,所谓阶级斗争的火焰在“同志”之间持续燃烧了30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思想指导下,敌对化的政治情绪逐步蔓延至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形成了长期不断的政治动乱;并且升级至中共中央最高层,导致了国家主席被党中央主席“打倒”的政治悲剧。
1976年,毛泽东逝世、“四人帮”被捕,这本应是中共转变政治理念的又一次历史性契机。但人们所期待的奇迹并没有在当时发生,而是将时间延后了2年,当被中共中央判为“死不改悔的走资派”的邓小平掌握了中共实际领导权时,中共才走上了改革的道路。
邓小平痛苦地发现,在一种劳动者个人没有积极性的体制中,国家的运行成本太高、效率太低,其结果是人们在政治上受苦、经济上受穷。因此,在“国民经济到了崩溃边缘”的危机中,邓小平顶着来自党内的巨大政治压力,宣告了“文革”的终结,随后取消了人民公社、取消了对私营经济和外国投资的禁令,并且在南方沿海建立了经济特区。
邓小平所主导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闻名的辉煌成就,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现在回过头来观察邓小平当时的政治策略,人们不难理解,他主张“不要争论”的“猫论”,其意义就在于避开“主义”之争对经济建设的干扰。反过来说,“主义”之争是当代中国政治的核心问题,也是政治思想敌对化的大本营。
遗憾的是,虽经20年的改革开放,意识形态的建设和转型却远远滞后于经济的强劲发展;“权力寻租”、赌博风的蔓延都说明,当代中国出现了民族性的精神空洞化问题。一方面,原有的意识形态缺乏足够的包容性,且早已不能解释中国的社会现实;另一方面,传统的权威崇拜模式决定了新理论只能出自最高领导人。于是在废除了领导人终身制的情况下,就产生了新的政治理论不能系统化的难题。
(之二)泛政治化:考问中国社会的集体人格
以政治理念和政治方式对社会及其公众实行干预,到达不合理的程度,即为泛政治化。泛政治化必然导致公权对私权的全面侵犯,造成社会成员集体性的人格异化,产生形形色色不文明的政治现象。
在当代中国,“人民”一词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政治词汇之一,具有特定的政治含义。其使用范围几乎覆盖了中国社会的各个层面,如: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解放军、人民公社、人民日报、人民出版社、人民路、人民广场、人民大会堂、人民影剧院、人民商场、人民服装厂、人民币、人民群众等等,不胜枚举。中国社会的泛政治化现象由此可见一斑。
如果抽去“人民”一词的政治含义,其本意就是民众或公民、国民。但中共的传统执政方式要求全体民众形成和保持高度统一的政治态度,因此导致了泛政治化的局面。
中共党员的登记在册人数高达数千万人,早已达到世界最大政党组织的规模。虽然党员人数只占国内人口总数的5-6%,但中共一直对全体国民实行党员式的政治教化和政治约束,这就意味着,要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非党员或无党派民众实行广泛的政治干预。其干预的主要方式包括政治教育、政治宣传和政治运动。
在政治教育方面,首先是在国家宪法条文和学校教材课本中系统地列入了执政党的政治理论,这些都是国民的必读品;其次是(改革开放以前)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由中共基层党组织定期安排全体在编人员参加的“政治学习”或政治会议。
在政治宣传方面,主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出版物和文艺作品,持续不断地传播执政党的政治观点。
在政治运动方面,中共在邓小平主政后放弃了“文革”式的激烈的大规模政治运动方式,保留了组织民众开展各类主题式政治活动的传统。例如定期的“学雷锋”活动、不定期的“某某先进事迹报告会”等等。
泛政治化的执政方式,在中国社会中造成了充满稠密政治空气的生存环境,充分彰显了执政党对民众的政治影响力。现在年龄在45岁以上的中国人,对领袖语录和各种政治口号、政治歌曲、政治诗词以及政治“批斗会”都有清晰的记忆。然而,正如物极必反的道理一样,过度干预也会产生一些副作用。
以社会心理学的分析来看,中国社会广泛存在着“双重人格”现象,即自然人格与政治人格的矛盾统一。自然人格是随着人的肉体而存在的、代表天然个性的那一面;而政治人格却是在外部力量强制下形成的、符合社会共性(政治标准)的另一面。在“双重人格”的作用下,当人们身处没有外部压力的私人生活环境中时,会以自然人格与人交往;但在社会化的环境中,却会以政治人格说话行事。所以中国人大都善于在陌生人或公众面前讲客套、打官腔。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社会难以建立诚信、轻松的人际关系;为什么弄虚作假、口是心非、言不由衷等等这些品质成了一种被公众默认的集体人格。
令人鼓舞和值得安慰的是,21世纪的中共高层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政治理念,并采用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方针。中国社会不能再承受剧烈的政治动荡了,须知现代社会所发生的动荡,其经济损失之惨重将是过去任何时代所不能比拟的。与此同时,执政党也深刻地意识到,不但许多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已经日积月累到了危机四伏的地步,而且又有许多新出现的矛盾对现行体制的可持续性发出了挑战。
(之三)双轨制:党治与法治的混合选择
由于政治改革在1989年遭遇严重的挫折,中国政治的许多深层次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因此执政党对一些敏感问题熟练地运用“混合方式”,创造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等等新的政治概念,而对国家政治模式则实行了党治与法治并存的“双轨制”。
在改革开放以前,执政党以法外治权的方式对国家及社会各领域实行“一元化领导”,形成了党政合一、以党代政的政治制度,那是人所共知的党治时代。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启动的经济体制改革,标志着经济支配权力从中央集权方式逐步走向市场化的多元分权方式。以企业制度的改革为例:改革前的企业,其财产权制度是泛政治化的“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管理权则由企业的党组织全面支配,企业的最高负责人是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在改革初期,曾经试行过“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也曾探索过“承包制”,然后过渡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厂长(经理)负责制”;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改革的持续深入,企业的党组织终于放弃了对企业的管理权,使企业有可能建立以股份制为标志的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和基础是法制,主要形式是股份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对公司的设立、管理、经营责任的承担、经营的终止及清算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企业的投资人(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度为限,承担企业经营责任――即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方式是:由财产所有者组成的股东大会行使企业的最高决定权;由股东大会任命的董事会行使一般决定权;由股东大会任命的监事会行使监督权;由董事会任命的经理行使执行权。这种制度安排,在企业内部界定了产权、治权的法律关系,平稳地实现了“党政分开”和企业依法管理的改革目标,亦即在企业制度建设方面完成了由党治到法治的转轨。
由此联系到现行的国家政治体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这种权力,这是人所共知的宪法精神和国家体制;而同时,中国又实行以执政党的领导为核心的政治体制。这说明,中国事实上存在着两个政治权力主体。
以任何一个城市为例,中共党委的常委会是本市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而本市的人大则是法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关。这种“双轨制”的运行方式,以人事任免为例:每一个政府部门负责人(如局长)的任职人选,是由本市党委的常委会事先研究决定之后,再以市长为提名人,提交到人大表决通过,最后以人大的名义发布对候任人的正式任命。在这个权力流程中,党委行使的是实质性的决定权,人大行使的是程序性的表决权。这是因为,在没有第二个候选人的情况下,表决结果是在预料之中的事,关键是通过人大的表决程序之后,这项人事任命才具有合法性。这也说明,“双轨制”是由党的法外权力和人大的法内权力共同组成的。
现代化国家普遍将公共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方面,也有另外再分出监察、考试的“五权理论"。对公共权力如何分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权力必须互相制约,这是法治的基本原理,也是政治文明的科学要素。因此它不是哪个国家的专利,而是人类政治智慧的创造。
在世界范围内,现代国家政治制度已经存在了数百年。若要在这些文明成果中选择最成熟、有效的为中国所用,这并不是一件难事。难的是,执政党被自己长期宣传的泛政治化的意识形态理论所束缚,难于自我突破和自我否定。而在中国加入WTO之后,由于国内法要与国际法接轨,经济制度的现代化正朝着明确的目标快速向前推进。在此情况下,中国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之间,早已显现出了一个互不接轨的“剪刀差”。
与此同时,经济领域的现代化进程,正在快速地造就占人口比重越来越大的人格独立的有产阶级。因此,中国当代的政治变革,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发生,这才是问题之所在。
(之四)对政治文明的另类表达
所谓政治文明,抽象一步就是制度文明,再抽象一步就是形式文明。越抽象,其概念的含义就越广泛。
具体地说,政治文明就是政治领域的现代化程度。自中共领导人在2001年5月31日首次公开提出政治文明这个观念以来,已有不少人对这个观念发表了政工干部式的应景文章,以习惯性的思维模式将这个新观念纳入到陈旧的理论框架中去了。对人类文明的理解、认识,如果走不出一个党派、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局限,就不可能获得创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