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_地官司徒司市/掌节译文
-
查阅典籍:《周礼》——「周礼·地官司徒司市/掌节」原文
司市掌管听断市场的争讼、教道经营、[掌管有关的]政令、刑罚、度量单位和禁令。按照次和叙的设置来区分地段、划分市场,按照货物的不同来分类陈列店铺而使买卖公平,用政令禁止出售细巧侈靡的物品而使买卖合理,通过招致商贾而使货物丰盛、钱币流通,通过度量确定价格而招徕购买者,通过质剂结成买卖双方的信任而避免争讼,用胥师、贾师等小吏来禁止假货而杜绝欺诈,用刑罚来禁止暴乱而铲除盗贼,通过泉府的收购或赊予来体现与民同财货。大市在日过正午的时候开始交易,以百姓为主。朝市在早晨开始交易,以商贾为主。夕市在夕时开始交易,以男女小贩为主。
[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胥手拿鞭杖守在肆门,市中群吏按货物分类划分行列,审视将成交的货物而估定价格,把旌旗悬挂到思次[的屋楼]丰以表示交易开始。司市来到思次,而听断大事和大的争讼;胥师,贾师来到介次,而听断小事和小的争讼。
凡民众相约到市上进行交易的,[其中有]争讼钱物的,想量度货物的,[或因违法]当受处罚的,都各在所交易之地的叙处进行处理。凡拾得货物或牲畜的,也放在叙处供认领,过三天[无人认领的]就没收归公。凡调剂市中的货物、牲畜和四季珍异的食物,没有的使之有,对民有利的使之多,对民有害的使之消失,侈靡细巧的使之减少。
凡[商贾]运输货物,凭印章出入。
国有大灾荒、大瘟疫,就不征收市场税,而多铸造钱币。凡市场禁止诈伪巧饰:对于民众有十二项,对于商人有十二项,对于贾人有十二项,对于工人有十二项,[总计四十八项诈伪巧饰]。市中的刑罚:小刑公布[违禁之状]以示罚,中刑游街以示罚,大刑鞭挞以示罚。其中有触犯刑律的,就交给司法官处置。
国君经过市场,当受刑的人就被赦免。国君夫人经过市场,就罚[当受刑的人]出一幕了事。太子经过市场,就罚[当受刑的人]出一帟了事。命夫经过市场,就罚[当受刑的人]出一盖了事。命妇经过市场,就罚[当受刑的人]出一帷了事。凡有会同、征伐、劳役等事,司市率贾师随行,治理临时市场的事务,掌管市场买卖的事。
质人掌管评定市场上的货物、奴婢、牛马、兵器、珍异之物的价格。凡从事买卖的授予质剂[做凭证]:大买卖用质[做凭证],小买卖用剂[做凭证]。掌管考察市场上[取予货物所用]的书契,统一度量标准,统一布匹的幅宽和匹长,巡行检查,有违犯规定的就没收货物并罚钱。凡处理有关券契的争讼,都城中[约定在]十天以内,四郊在二十天以内,甸、稍之地在三十天以内,小都、大都在三个月以内,诸侯国在一年以内。在约定的时期内[前来投诉]就受理,过期不受理。
廛人掌管收取市场的店铺税、货物税、质剂税、罚款、市宅税,而交入泉府。凡屠宰牲畜的,收取牲畜的皮角筋骨[以当税],交入玉府。凡珍异之物有滞销的,收购而交入膳夫之府。
胥师各自掌管本次的政令,而使[各肆]货物的价格公平,公布有关的刑罚和禁令。察觉那些欺诈作假、巧饰其行以兜售劣质货物的人而加以惩罚,受理小事和小的争讼而加以裁断。
贾师各自掌管对本次货物的管理,辨别本次的货物[使分类合理]而价格公平,审视将成交的货物而估定价格,然后使他们成交。凡有天灾,禁止高价贵卖,使价格稳定。对于四季珍异之物也禁止贵卖。凡国家出卖或购买[物资],就各自率领下属而按月相继轮流掌管买卖的事。凡征伐、劳役、会同,也这样为公家掌管买卖的事。
司暴掌管公布有关市场的禁令,禁止那些打斗吵闹的人和那些用暴力扰乱市场的人,禁止那些出入市场相互欺凌侵犯的人,禁止那些在市场上聚众游逛和吃喝的人。如果不可禁止,就抓捕而加以惩罚。
司稽掌管巡视市场,察觉违犯禁令的人以及那些奇装异服、窥探偷看和所拿的东西怪异的人而加以抓捕。负责抓捕市场上的盗贼游街示众,且处以刑罚。
胥各自掌管所治理的[二肆的]事务,拿着鞭杖巡视在肆门前,掌管肆中有关坐起、出入的禁令,掩捕那些违犯禁令的入。凡有罪的人,加以鞭打而且罚款。
肆长各自掌管本肆的政令,陈列肆中的货物,使名相近[而实不同的]相互远隔开来,使实相近[而名不同的]相互放在一起,而使分类正确、价格公平。收取本肆的货物税,掌管本肆的戒令。
泉府掌管用[所征收的]市场税款,收购市场上卖不动、滞销而又切于民用的货物,按原价收购,一件一件地加上标签标明价钱,以待急需的人购买。购买者各从他们的主管官那里采邑的人从他们的邑宰那里,国都的人和四郊的人从他们的有关官吏那里[开出证明],然后卖给他。凡赊取钱物的,为祭祀而赊取不超过十天归还,为丧事而赊取不超过三个月归还。凡民有贷取钱物的,就同他的主管官一起辨别钱物而授给他,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来收取利息。凡国事所需钱物都从泉府支取。[夏历]年终,计钱物的收支,而缴纳盈余[给职币]。
司门掌管授给[属吏]钥匙和锁,用以开关国都城门。检查那些奇装异服、窥探偷看和所拿的东西怪异的人,征收[进出的]货物税,凡[贩卖的]财物违犯禁令的加以没收。用国门的委积抚养为国事而死者的父母和孩子。祭祀用的牛牲拴系在这里,由监门负责喂养。凡一年四季对国门的祭祀,接受祭祀的余财[加以保管]。凡四方的宾客到来,就[向王]报告。
司关掌管[检查]国境上过往货物的玺节,以与司门、司市相联合。检查携带货物出入的人,掌管有关治理的禁令和征收货物税以及货物存放仓库的租金。凡货物不从关门出入的,就没收货物,惩罚货主。凡携带货物到来[而未经司市授予玺节]的,就授给玺节和传而放行。国家发生灾荒、瘟疫,就免除关税,但仍然要进行检查。凡四方的宾客前来见关人,就为他们[向王]报告。有境外或境内奉命传送[贡物或文书等]的,就授给旌节和传让他们通行。
掌节负责保管王国的节而分辨它们的用途,以辅助执行王的命令。诸侯[派遣使者出使于国内]用玉节,采邑主[派遣使者出使于采邑内]用角节。凡诸侯国的使者[出境]所用的节,山区之国用虎节,平地之国用人节,泽地之国用龙节,都是铜制的,用有画饰的函盛着。出入国都城门和关门用符节,运输货物用玺节,通行道路用旌节,[各种节的使用]都规定了有效日期以便按期归还。凡通行天下,必须持有节,用传辅助节。没有节的人,遇有检查就不得通行。
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以次叙分地而经市,以陈肆辨物而平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以商贾阜货而行市。以量度成贾而征价,以质剂结信而止讼,以贾民禁伪而除诈,以刑罚禁虣而去盗;以泉府同货而敛赊。大市,日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市之群吏,平肆、展成、奠贾,上旌于思次以令市。市师莅焉,而听大治大讼;胥师贾师莅于介次,而听小治小讼。凡万民之期于市者,辟布者、量度者、刑戮者各于其地之叙。凡得货贿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举之。凡治市之货贿六畜珍异,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国凶荒札丧,则市无征而作布。凡市伪饰之禁,在民者十有二,在商者十有二,在贾者十有二,在工者十有二。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其附于刑者,归于士。国君过市,则刑人赦;夫人过市,罚一幕;世子过市,罚一帟;命夫过市,罚一盖;命妇过市,罚一帷。凡会同、师役,市司帅贾师而従,治其市政,掌其卖儥之事。
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车辇、珍异。凡卖儥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掌稽市之书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犯禁者,举而罚之。凡治质剂者,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国期。期内听,期外不听。
廛人掌敛市絘布、緫、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凡屠者,敛其皮、角、筋、骨,入于玉府。凡珍异之有滞者,敛而入于膳府。
胥师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货贿,宪刑禁焉。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而诛罚之,听其小治小讼而断之。
贾师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贾,然后令市。凡天患,禁贵儥者,使有恒贾。四时之珍异,亦如之。凡国之卖儥,各帅其属而嗣掌其月。凡师役、会同,亦如之。
司虣掌宪市之禁令。禁其斗嚣者,与其虣乱者,出入相陵犯者,以属游饮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则搏而戮之。
司稽掌巡市。而察其犯禁者,与其不物者而搏之。掌执市之盗贼以徇,且刑之。
胥各掌其所治之政,执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袭其不正者。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 肆长各掌其肆之政令。陈其货贿,名相近者相远也,实相近者相尔也,而平正之。敛其緫布,掌其戒禁。 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买之,物楬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买者各従其抵,都鄙従其主,国人郊人従其有司,然后予之。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凡国事之财用取具焉。岁终,则会其出入而纳其余。
司门掌授管、键,以启闭国门。几出入不物者,正其货贿凡财物。犯禁者,举之,以其财养死政之老与其孤。祭祀之牛牲系焉,监门养之。凡岁时之门,受其余。凡四方之宾客造焉,则以告。
司关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司货贿之出入者,掌其治禁与其征廛。凡货不出於关者,举其货,罚其人。凡所达货贿者,则以节传出之。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犹几。凡四方之宾客关,则为之告。有外内之送令,则以节传出内之。
掌节掌守邦节而辨其用,以辅王命。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凡邦国之使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荡辅之,门关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皆有期以反节。凡通达於天下者必有节,以传辅之。无节者,有几则不达。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诗词赏析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 | http://shi.xixila.cn/wenzhang/7238.html
古文典籍
- 「诗经」
- 「论语」
- 「史记」
- 「周易」
- 「易传」
- 「左传」
- 「大学」
- 「中庸」
- 「尚书」
- 「礼记」
- 「周礼」
- 「孟子」
- 「老子」
- 「吴子」
- 「荀子」
- 「庄子」
- 「墨子」
- 「管子」
- 「列子」
- 「宋书」
- 「汉书」
- 「晋书」
- 「素书」
- 「仪礼」
- 「周书」
- 「梁书」
- 「隋书」
- 「陈书」
- 「魏书」
- 「孝经」
- 「将苑」
- 「南齐书」
- 「北齐书」
- 「新唐书」
- 「后汉书」
- 「南史」
- 「司马法」
- 「水经注」
- 「商君书」
- 「尉缭子」
- 「北史」
- 「逸周书」
- 「旧唐书」
- 「三字经」
- 「淮南子」
- 「六韬」
- 「鬼谷子」
- 「三国志」
- 「千字文」
- 「伤寒论」
- 「反经」
- 「百家姓」
- 「菜根谭」
- 「弟子规」
- 「金刚经」
- 「论衡」
- 「韩非子」
- 「山海经」
- 「战国策」
- 「地藏经」
- 「冰鉴」
- 「围炉夜话」
- 「六祖坛经」
- 「睡虎地秦墓竹简」
- 「资治通鉴」
- 「续资治通鉴」
- 「梦溪笔谈」
- 「旧五代史」
- 「文昌孝经」
- 「四十二章经」
- 「吕氏春秋」
- 「了凡四训」
- 「三十六计」
- 「徐霞客游记」
- 「黄帝内经」
- 「黄帝四经」
- 「孙子兵法」
- 「孙膑兵法」
- 「本草纲目」
- 「孔子家语」
- 「世说新语」
- 「贞观政要」
- 「颜氏家训」
- 「容斋随笔」
- 「文心雕龙」
- 「农桑辑要」
- 「搜神记」